传家之物
Family Furnishings
阿尔菲达。我父亲管她叫弗雷迪。他们俩是嫡亲的表兄妹,住在毗邻的两个农场,后来有段时间住在同一屋檐下。有一天他们在收割后的茬地里跟我父亲的狗一起玩耍,那条狗名叫麦克。那天阳光灿烂,但还没有融化犁沟里的冰。他们在冰上跺着脚,享受着冰在脚底下噼里啪啦碎裂的过程。
她怎么会记得这么一件事儿呢?我父亲说道。是她瞎编的,他说。
“我可没有。”她说。
“你就是编的。”
“我没有。”
突然间,他们听到钟声当当,汽笛呜呜。那是小镇和教堂的钟在鸣响。在四千米之外的小镇上,工厂拉响了汽笛。全世界迸发出一片欢乐。麦克冲到大路上,它知道游行队伍肯定就要来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
每周有三次,我们会在报纸上看到阿尔菲达的大名。但没有姓仅有名——阿尔菲达。是用手写体印刷的,看上去像是用自来水笔写出来的线条流畅的签名。“同阿尔菲达一起,到小镇探幽寻宝。”这里所说的小镇不是我们旁边那个镇,而是南面的一个城市。她在那个城市居住,我们家差不多两三年会去那里一次。
现在是时候了!所有六月待嫁的新娘快来瓷器店挑选你们心仪的东西吧,我一定要告诉你们,如果我是个准新娘——哎呀可惜我不是——我可不会要带图案的餐具,不管它们有多精致,我会选珍珠般亮白的超现代罗森塔尔陶瓷……
美容的效果可能来得快去得也快,但是芳汀沙龙的面膜绝对保证——新娘们请注意了——让你们的肌肤像橙花一样鲜嫩娇艳。并且保证让新娘的母亲以及姑姨们,据我所知还有祖母,也都感觉如沐青春之泉……
你绝对想不到阿尔菲达会是这样的行文风格,她平时说话可不是这样子。
她还是以弗洛拉·辛普森的名义为“弗洛拉·辛普森家庭主妇专栏”撰稿的人之一。这一带的乡下女人们都认为她们是在给一个白发拳曲、面露宽厚微笑、体态丰满的女人写信,她的照片就印在专栏的顶端。但是实际上——当然我也不会告诉别人——出现在她们每一封信后面的简短回复均出自阿尔菲达和一个男人之手,她管他叫“霍尔瑟·亨利”,他除此之外还撰写讣告。写信的女人会给自己起诸如晨星、山谷百合、绿手指、小安妮·鲁尼和洗碗布女王之类的名字。有些名字非常抢手,用的人太多,只好给它们编上号——金发姑娘1号、金发姑娘2号、金发姑娘3号。
阿尔菲达或霍尔瑟·亨利会这样写:
亲爱的晨星,湿疹真是烦人,在眼下这种火热的天气里尤其如此,但愿发面苏打粉能管点儿用。在家里自己医治当然值得一试,但求助医生是绝不会有什么坏处的。听说你丈夫又能起床走动了,这真是个好消息。要是你们俩都抱恙,生活肯定是没什么乐趣可言了……
在安大略那个地区的所有小镇,加入了“弗洛拉·辛普森俱乐部”的家庭主妇们每年都会举办一次夏季野餐会。弗洛拉·辛普森总会特地发来贺信,但解释说应酬太多,她无法全都一一亲临,而且她也不想厚此薄彼。阿尔菲达说,曾有人提议让霍尔瑟·亨利戴上假发和枕垫假胸装扮一番出席野餐会;或者她自己去,涂了口红的嘴唇上叼着根烟卷儿,打扮得像个眼神狐媚的“巴比伦女巫”(在我父母的餐桌上,就连她都不能原原本本引用圣经里的典故说出 “妓女”这个词)。但是,噢,她说,报社会杀了我们的。不管怎么说,那样也未免太下作了。
她总是管香烟叫烟卷儿。我十五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她从桌子对面俯过身子问我:“你也来一根烟卷儿吧,怎么样?”那时已经吃完了饭,我的弟弟和妹妹已经离席。父亲摇了摇头。他已经开始卷自己的烟了。
我说了声谢谢,让阿尔菲达把烟点上,生平第一次在父母面前抽起了烟。
他们假装以为我是在开个出格的玩笑。
“啊,你能看看你女儿吗?”母亲对父亲说道。她翻了个白眼,双手拍着胸口,用造作、无力的声音说:“我要晕倒了。”
“得去把马鞭拿出来了。”父亲说着从椅子上半站起身。
这一刻太令人惊叹,仿佛阿尔菲达让我们都变了个人似的。平常的时候,我母亲会说她不喜欢看到女人抽烟。她没有说那很粗俗,或很不淑女——只说她不喜欢。当她言之凿凿地说自己不喜欢什么的时候,似乎并不是在毫无缘由地抱怨,而是施展了她的个人智慧,这种智慧无懈可击且几近神圣。每当她这般拿腔捏调,同时伴以一副倾听内心声音的表情时,我就特别讨厌她。
至于我父亲,他是揍过我的,就在这个房间里,用的不是马鞭而是他的皮带,因为我违反了母亲的规定伤害了她的感情,还因为顶嘴。而此时此刻,貌似这种打骂只可能发生于另一重宇宙。
我父母被阿尔菲达——还有我——弄得很是尴尬,但是他们的反应如此勇敢决断,如此优雅得体,看上去真的好像我们三个人——父亲、母亲和我自己——都已经升华到了一个从容、淡定的新境界一样。那一刻,我发现他们——尤其是我母亲——也是能够这样轻松快乐的,这在平素是何其难得一睹。
这一切都得归功于阿尔菲达。
旁人提到阿尔菲达时,总说她是个职场女强人。这让她看上去显得比我父母年轻,尽管我们知道她和他们年龄相仿。大家还说她是城里人。这时他们口中的城里,指的是她所生活和工作的那个地方。但是也有其他的含意——不仅仅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建筑、人行道和电车轨道,甚至也不仅仅是指熙熙攘攘的人群;它还意味着某种可以被不断重复的、更加抽象的东西,某种如同蜜蜂巢箱一样的东西,纷繁骚动却又井然有序,虽说不上全然无用或让人大失所望,但令人烦扰不堪,有时还危机四伏。这样的地方人们只有迫不得已的时候才去,离开时无不欢欣。然而,有些人却被它所吸引——很早以前的阿尔菲达应该就是其中之一,现在的我也是如此,一边吸着烟,一边试图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夹着烟卷,纵然它在我手指间仿佛已经变得像棒球棒那么大。
我们家没有通常所说的社交生活——没人来家里吃饭,更别说开派对了。或许,这是个社会阶层的问题。在餐桌这一幕上演五年之后,我的公公婆婆会邀请同他们不沾亲带故的人来家里吃晚饭,也会去参加那些午后派对,他们提及时都不经意地把那称之为鸡尾酒会。那种生活我只在杂志文章里读到过,在我看来,我的公婆就像生活在小说中的上流社会里。
而我们家的做法则是,一年有两三次在饭厅支起餐桌,招待我的祖母和姑妈们——我父亲的姐姐——以及她们的丈夫。圣诞节或感恩节时,只要轮到我们家做东,或者有外地亲戚来家做客时,我们就会这么做。来的客人总是类似姑妈和她们的丈夫那样的人,跟阿尔菲达截然不同。
母亲和我会提前几天就开始为这样的大餐进行准备。我们把跟被子一样厚实的上乘桌布熨烫平整,刷洗那些一直闲置在瓷器柜里落灰的上等餐具,擦拭饭厅的椅子腿,还要做好果冻沙拉、馅饼和蛋糕,这些是搭配主菜烤火鸡或烤火腿以及那一碗又一碗蔬菜所必需的佐食。要准备得非常丰盛,多得吃不完。大家在餐桌上聊的大都是饭菜——客人不停夸赞真好吃,一边被劝着多吃一点;他们说吃不下了,太饱了;然后姑父们大发慈悲,又再多吃一些,而姑妈们则只再吃一点点,说不能吃了,肚子都快要撑爆了。
接着还要上甜点。
几乎不会有人想着要交谈一番,实际上大家都有一种感觉,如果谈话超出心照不宣的限度,就可能会是一种破坏,一种炫耀。我母亲对这种限度的认知很不透彻,有时人家话音未落她就接过话茬,或者不顾别人反感穷追不舍。这么一来,一旦有人说:“昨天在街上看见哈利了。”她很有可能会说:“你认为像哈利那样的人铁定会打光棍吗?或许他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
好像你一提起看见了谁,你就肯定会讲出更多的一些事情来,一些八卦
的事情。
接下来大家可能就会陷入一阵沉默,并非是因为餐桌旁的人有意这样不讲礼数,而是他们感到窘困失措。最后我父亲会尴尬地、隐含责备地说:“他自个儿好像也过得挺好的。”
如果他的亲戚们不在场,他很可能会换成“他自己”。
大家便继续在光洁如新的崭新桌布上切肉、舀汤、吞咽,明媚的阳光透过刚擦洗干净的窗子倾泻而入。这样的餐宴通常都是放在中午。
来吃饭的人都相当健谈。在厨房洗刷和擦干餐具时,姑妈们会谈起谁长了肿瘤,谁喉咙感染化脓了,谁长了乱七八糟一堆疖子。她们会讲起自己的消化系统、肾脏、神经系统是如何各司其职的。聊起私密的身体问题似乎无伤大雅,也不会令人生疑,就像是谈及从杂志上读到的什么内容或报纸上的一条新闻那般——总之,关注那些远在天边的东西才是不合时宜的。与此同时,姑父们在门廊上休息或是走上几步去看庄稼时,会交流一些信息,比如谁跟银行摊上大麻烦事啦,或者谁买了很贵的机器还欠着钱啦,或者谁买了一头干活很不怎么样的公牛啦。
他们很可能是被餐厅礼节,以及眼前这许许多多盛放黄油面包的盘碟和吃甜点用的勺子给钳制住了;若按照平常的习惯,用面包擦干净餐盘后,直接把馅饼放到盘子上就行了。(不过,若不按照恰当的方式摆放就是一种不敬。在他们自己家里,遇到类似的场合时,他们也会以同样的方式来招待客人的。)或许,吃饭是一回事,而聊天又是另一回事了。
阿尔菲达来的时候,那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上好的桌布照样会铺开,上好的餐具也会摆出来。母亲还是会煞费苦心准备食物,并为最终结果而忐忑不安——她很可能一改平常的填料火鸡和土豆泥那老套路,改做鸡丁沙拉,周围是一圈饭团,配上剁碎的红笼椒。接着还有一道用明胶、蛋白和掼奶油做成的餐后甜点,做起来很伤脑筋,要花好长时间,因为我们家没有冰箱,只得放在地窖的地板上冷却。不过,饭桌上的那种拘束和乏味都彻底没有了。阿尔菲达吃完不但会接受第二份饭菜,而且还是她自己张口要的。她几乎是心不在焉地要再来一份,也同样心不在焉地说些恭维话,就好像食物、品尝食物纵然很令人愉悦,但那都是次要的。她在那里的真正目的就是交谈,也让其他人开口说话,任何你想说的事情——几乎是任何事情——都可以聊。
她总是夏季来访,通常穿一件条纹丝绸背心裙那样的衣服,领口系着吊带,把后背裸露了出来。她的背并不漂亮,零零落落长着些小黑痣,双肩骨感,胸部几乎一马平川。父亲总是说她那么能吃竟然还是那么瘦。或者正话反说,讲她的胃口一如既往那么挑剔,可还是肥了。(在我们家,说人肥或瘦、脸色苍白或红润、头秃不秃等等,都不是什么出格的事。)
她那深色的头发在额头和脸颊两侧扎成了一个个发卷,那是当时很时髦的发型。她的皮肤呈褐色,细纹纵横交错;嘴很大,下嘴唇特别厚实,几乎要垂下来,上面涂着浓厚的口红,在茶杯和水杯上留下一道印子。她张大嘴的时候——不管是说话还是大笑,她几乎都是这样——可以看到里面有几颗大牙给拔掉了。没有人会说她长得漂亮——在我看来,任何女人一过二十五岁,就都不可能漂亮了,或者至少失去了漂亮的权利,也许连保持漂亮的意愿也丧失殆尽了——但是她热情洋溢,时髦新潮。我父亲经过一番思索,说她很有活力。
阿尔菲达跟我父亲谈论天下大事,还谈论政治。父亲读报、听收音机,对这些事情有自己的见解,却少有机会谈论。姑父们也都各有己见,可他们的思想既简单,又千篇一律,总是对一切公众人物——尤其是外国人——都抱有一成不变的质疑,所以大多数时候从他们那里能得到的也只不过是几声表示排斥的咕哝而已。祖母聋了——没有人说得清她了解多少,也不知道她对任何事情的看法,姑妈们对那么多事情都一无所知或概不关心,还颇感自豪。母亲曾当过老师,她能很轻松地在地图上指出所有的欧洲国家,但她对一切事物都抱有个人的成见,于她而言只有大英帝国和皇室家族的威严屹然耸立,而其他一切被通通贬低,扔进杂物堆里,这样她就可以视而不见了。
阿尔菲达的观点其实和姑父们差别并不大。或者起码看起来是这样。但是她不发牢骚,也不转移话题,而是哈哈大笑,讲述历任总理、美国总统、约翰·L. 刘易斯
[1]
以及蒙特利尔市长的逸事——这些逸事当中,他们都不是什么好人。她也讲一些皇家轶闻,但是她把好人和坏人全都区分开来,好人如国王、王后和漂亮的肯特公爵夫人,坏人如温莎一家和老国王埃迪,这个国王——据她说——得了一种什么病,想掐死自己妻子,结果在她脖子上留下了伤痕,所以她总是得戴着珍珠项链遮挡。这种善恶划分与我母亲的几乎完全一致,只是她不怎么说而已,因而也没有表示反对——尽管提到梅毒把她吓了一跳。
我心领神会地微微一笑,保持着无知无畏的镇定。
阿尔菲达给俄罗斯人起可笑的名字:米高扬
[2]
“司机”。乔大叔“司机”。她认为俄罗斯人正在蒙骗世人,联合国是个胡闹的地方,绝对起不了任何作用,日本将重新崛起,有机会就应该把它彻底灭掉。她也不相信魁北克,不相信教皇。她跟麦卡锡议员之间也有点问题——她本来是愿意支持他的,可他天主教徒的身份成为了巨大的障碍。她把教皇称为狗屎
[3]
。想到世界上的所有骗子和无赖都将被揭穿老底,她就觉得非常开心。
有时她看起来就像在故弄玄虚,在炫耀,也许是为了逗弄我父亲。试图激怒他,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惹他上火。但这绝不是因为她不喜欢他,或者是想让他不自在。恰恰相反,她很可能是在折磨他,就像学校里的小女生折磨男生那样,那种时候,斗嘴对双方都是一种别样的乐趣,侮辱会被当成是讨好巴结。父亲总是平和而坚定地同她争论,不过很明显他意图诱使她继续争论下去。有时他会来个彻底大反转,说也许她是对的——因为她在报社工作,消息肯定比他灵通。“你纠正了我的错误,”他会说,“如果我还有点脑子的话,就应该感激你。”而她会说:“别跟我扯那种鬼话。”
“你们两个啊。”母亲则会故作绝望地说,或许也真的是累了。阿尔菲达就让她去躺一会儿,她做了这么一顿丰盛的饭菜,该歇歇了。她和我会来收拾碗碟。母亲的右胳膊得了震颤病,手指僵硬,她觉得过度疲劳的时候就会犯病。
在厨房干活的时候,阿尔菲达和我聊起了一些名人——曾经在她生活的那个城市登台露面的一些演员,甚至有些二线影星。她把说话声音压得低低的,但仍会不时地间杂几声放肆无礼的大笑,给我讲一些他们举止失范的野闻逸事,这些隐私丑闻的流言压根儿就没有被杂志曝光过。她谈到了同性恋、人造乳房、三人行家庭——所有这些事情我在阅读时隐隐能看出一点,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听到还是感觉头晕目眩,哪怕这都是些三手或四手的传闻了。
阿尔菲达的牙总能吸引我的注意力,所以即使是在聊这些秘闻,我有时都会走神,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她前排剩下的牙齿,每颗颜色都有细微的差异,没有哪两颗是一样的。有些牙齿长着坚硬的釉质,呈深象牙色,其他牙齿都是乳白色的,隐隐透出淡紫色,闪出一圈游鱼般的银光,偶尔还闪过一丝金光。在那个年代,人们的牙齿可不像现在这般结实、美观,除非是假牙。但是阿尔菲达这些牙齿每一颗都不同寻常,间隔分明,尺寸很大。当阿尔菲达发出某种故意的特别恣肆的讥讽声时,它们仿佛宫廷卫兵或情绪高昂的持矛步兵一样跳上前来。
“她的牙齿的确老是出问题,”姑妈们说,“她得过脓肿,你们还记得吧,毒性已经传遍她全身了。”
也就她们能说出这种话,我想,总是把阿尔菲达的智慧和风尚弃之不顾,而偏偏盯着她的牙齿,把那当作一个人见人怜的毛病。
“她怎么不把牙齿全都拔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呢?”她们说。
“可能她负担不起那个费用吧。”祖母说。她的话让大家都吃了一惊,她时常如此,表明自己把大伙儿的交谈从头至尾都听得真真切切。
同样让我吃惊的是祖母的话让我对阿尔菲达的日常生活又有了新的认识。我原来认为她算是富裕的——至少跟家里其他人比起来是富裕的。她住公寓我从没见过,但在我看来这至少意味着一种非常文明的生活;她穿的衣服不是手工粗制的,她穿的鞋子不是我所认识的成年妇女几乎都在穿的那种牛津鞋——而是一种用鲜亮的新式塑料带做的凉鞋。我揣测不出祖母那么说,是因为她一直只是生活在过去的年代,那时安装假牙是人生中一件郑重其事且花费巨大的事情,还是因为她真的了解阿尔菲达的生活境况,这种生活我是永远无从猜测的。
阿尔菲达来我们家吃饭的时候,其他亲戚从不在场。她当然是会去看我祖母的,也就是她姨妈,她母亲的姐姐。祖母不再住在她自己的房子里,而是轮流在姑妈们家里住。祖母当时住在谁家,阿尔菲达就去谁家,但不会去其他姑妈家,虽然她们跟我父亲一样都是她的表亲。她也从来不和她们一起吃饭。通常她先来我们家待一会儿,然后打起精神,似乎勉为其难地去姑妈家看祖母。等她稍后回来,我们便坐下来吃饭,她不会口无遮拦地说出任何贬损姑妈和姑父们的话,当然也没有任何对我祖母的不敬之词。事实上,是阿尔菲达提及我祖母时的那个样子——她的声音突然变得很严肃很关切,甚至有一丝丝忧虑(她血压怎么样了?她最近去看过医生吗?医生怎么说?)——让我感觉到了差异,感觉到了她探问起其他人时所表现出来的冷静,以及或许不太友好的克制。接着母亲作答时也带有类似的克制,而父亲的回答则格外凝重——可以这么说,凝重得都有些滑稽了——以此表明他们对某些不宜明言的事情有着如此一致的看法。
我抽烟那天,阿尔菲达决定更进一步,她严肃地说:“那么,阿萨怎么样了?他还是像以前一样那么话多吗?”
父亲悲哀地摇摇头,仿佛一想起这个姑父的絮叨就会把大家压垮了似的。
“确实,”他说,“他确实还是老样子。”
这时我逮着了说话的机会。
“好像蛔虫进了猪肚子里,”我说,“没错儿。”
除了“没错儿”几个字,那句话正是我姑父曾经说过的,就在这张饭桌旁,当时他要不是觉得非常有必要打破沉默,就是想告诉大家他脑袋里突然冒出的什么要事。我说这话的语气,完全仿照了他那种一本正经的抱怨和纯真直率的严肃。
阿尔菲达认可地大笑起来,露出她那颇有喜感的牙齿。“就是这样的,她学得太像他了。”
父亲俯身趴到盘子上,似乎是要掩饰他也在笑,但当然不是真在掩饰;母亲摇摇头,咬住嘴唇,微笑着。我感到了巨大的胜利。他们没说要让我规矩一点什么的,也没有对我的“尖刻”和“机灵”(他们有时是这么说的)提出斥责。在家里,“机灵”这个词用在我身上的时候,意思也许是聪颖,但用得相当勉强——“哦,在有些方面她还是很机灵的”——要不就是用来说我爱出风头、哗众取宠、令人厌恶。别太机灵了
。
有时母亲悲哀地说:“你真是个毒舌。”
有时则是父亲对我非常反感,这种情况要糟糕得多。
“你凭什么觉得自己有资格诋毁体面人?”
今天类似的事情没有发生——我像客人一样自由自在地坐在桌子旁,几乎和阿尔菲达一样自由自在,由着自己的性子尽兴发挥。
但是,隔阂即将产生。而那回也许是最后一次,真的是最后一次,阿尔菲达坐在我们家的饭桌旁。我们还是会互寄圣诞节贺卡,甚至还有信件来往——只要母亲还能动笔写字——我们仍然在报纸上读到阿尔菲达的名字,但我记不得我在家的那最后几年中她是否还来过。
也许阿尔菲达曾问过能不能带朋友到我家里来,得到的回答是不能。要是她当时已经跟他同居了,那么这会是她遭到拒绝的原因之一;如果他就是后来跟她在一起的那位,那么他已婚的事实便构成了另一个原因。我父母在这一点上立场是一致的。母亲极其痛恨不正当的或招摇过市的性关系——也可以说是任何性关系,因为她对合法婚姻内的性关系都不认可——父亲在他当时那个人生阶段对待这类问题也十分严格。也许,他还对能把阿尔菲达搞到手的男人特别反感。
很可能在我父母眼里,她让自己掉价了。我都能想象得到他们俩都在这么说。她没必要这么跌自己的份儿。
不过她也可能根本就没有问过,她应该心里有数,不会去问这种问题。在她早先来访的那段快活日子里,她的生活中可能还没有男人;等到后来有了,她的注意力就彻底转移了。她那时可能已经变了样,后来更是变得判若两人。
或许她是察觉到了家里有病人的那种特殊氛围,病人的病情只会每况愈下,根本不会好转。我母亲就是这样,她数症齐发,情况急转直下,困扰和不便成了她的全部命运。
“可怜的人啊。”姑妈们说。
当我母亲的角色从一个母亲变成了家中一个病怏怏的患者,家里其他那些女人们,从前曾大受我母亲的风头压制,如今却似乎获得了些许活力,处事能力也增强了一些。祖母给自己弄了一个助听器——谁也不可能会向她提出这种建议的。有一个姑父——不是阿萨,而是叫欧文的那个——去世了,嫁给他的那个姑妈学会了开车,在一家服装店谋了一个修改衣服的活计,也不再戴发网了。
她们打电话说要来看望母亲,见到的情景总是一样——原先那个比她们漂亮的、时时让她们记住她是老师的那个人,逐月变得动作迟缓,四肢僵硬,说话含混不清,死乞白赖,她已经无药可救了。
她们嘱咐我要好好照顾她。
“她可是你母亲啊。”她们提醒我。
“可怜的人啊。”
阿尔菲达是不可能说那样的话的。要是站在她们的立场,她也许会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她不来看我们,我觉得也挺好的。我不想有人来。我没时间招呼他们,我成了一个风风火火的管家婆——给地板打蜡,连擦碗布都要熨,做这些事只是为了让我们家不要那么丢脸(母亲恶化的病情仿佛成了一种特殊的耻辱,让我们所有人都受了影响)。我做这些是为了表现出我与父母、弟弟、妹妹在一幢普通的房子里过着正常的家庭生活,但是每当有人踏进家门看见我母亲,他们就知道情况并非如此,于是他们就会怜悯我们。这种事是我无法忍受的。
我获得了奖学金。我不再待在家里照料母亲、打点其他家务。我离家去上大学。大学就在阿尔菲达生活的那个城市。几个月之后,她邀请我过去吃晚饭,但是我去不了,因为除了星期天,我每天晚上都要打工。我在市中心的市图书馆和大学图书馆打工,两个图书馆都是九点钟关门。过了一段时间,到冬天的时候,阿尔菲达又邀请我,这次约的是星期天。我告诉她我去不了,因为要去听音乐会。
“哦——约会呀?”她说。我说是的,但当时这并非事实。我常和另外一个或两三个女生去大学礼堂,听免费的星期天音乐会,只是想找点事打发时间,还怀抱一丝渺茫的希望,希望能在那儿认识些男生。
“唔,那你得找个时间带他来呀,”阿尔菲达说,“我太想见见他了。”
到了年底,我确实是有人可带了,而且我确实是在音乐会上遇到他的。至少,他在音乐会上看到了我,给我打电话约我跟他出去。但我绝不会带他去见阿尔菲达。我绝不会带我的任何新朋友去见她。我的新朋友聊的都是这种话题:“你读过《天使望故乡》
[4]
吗?哦,你必须得读一下那本书。你读过《布登勃洛克一家》
[5]
吗?”我常和他们一起去看电影协会引进的《禁忌游戏》和《天堂的孩子》
[6]
。当时和我交往、后来跟我订婚的男孩带我去过音乐厅,午餐时间你可以在那里听唱片。通过他我知道了古诺,因为古诺我爱上了歌剧,因为歌剧,我又爱上了莫扎特。
阿尔菲达给我的寄宿公寓留言,让我回电话,我没有回。自那以后她再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她还在为报纸撰稿——我偶尔匆匆扫一眼她狂热赞美皇家道尔顿小雕像、进口姜汁饼干或女式蜜月睡衣的文章。很有可能她还在回复“弗洛拉·辛普森俱乐部”那些家庭主妇的来信,还在嘲笑她们。现在既已身处这个城市,我便很少看这份报纸了,以前它对我而言就是这个城市生活的中心——甚至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九十多公里以外我们家庭生活的中心。像阿尔菲达和霍尔瑟·亨利那种人的笑话,还有他们无法自拔的虚伪,现在都让我感觉俗不可耐且无聊乏味。
即便是在这个并不大的城市里,我也不担心会碰到她。我从来不去她在专栏里提到过的商店。我也没有什么理由需要路过报社大楼,而且她的住处离我的寄宿公寓也很远,是在城南某个地方。
我也不认为阿尔菲达是那种会去图书馆的人。光是“图书馆”这三个字,就很可能会让她撇撇大嘴,拙劣地模仿出惊愕的样子,就像她过去看到我们家书架上那些书时的表情——那些书买来已经有些年月了,有些是我父母十几岁时获得的学校奖品(书上有母亲签写的娘家姓,她那漂亮的字迹再也难见着了);那些书在我看来根本不像是从书店里买来的,倒像是房子里的一种存在,正如窗外的树木不是植物而是扎根于土地的一种存在一样。《弗罗斯河上的磨坊》《野性的呼唤》《密得洛西恩监狱》。“那里还真有不少名家著作呢,”阿尔菲达说,“我敢打赌你们也没怎么读吧。”父亲回答说是的,随声应和着她那亲热熟络却又带着排斥甚或轻蔑的语调;某种程度上他是在撒谎,因为他一有空,还真的是会看一看这些书的。
对于我真正看重的东西,我希望再也不必说那种谎言,我希望再也不必显露出那种轻蔑。为了不再有这样的谎言和轻蔑,我还是远离那些旧相识为好。
第二个学年结束时,我要离开大学了——我的奖学金只够在校读两年。这没关系——反正我盘算着当个作家。而且我要嫁人了。
阿尔菲达听说了这事儿,她再次联系了我。
“我想你一定是太忙了,没空打电话给我,要不就是没人把我的留言转给你。”她说。
我说可能是我那会儿在忙,要不就是他们没转。
这次我答应去看她。看她一次也不会给我惹上什么事,反正我将来不打算在这个城市生活。我挑了个星期天,那时我刚好考完期末考试,我的未婚夫要到渥太华去参加工作面试。那天阳光灿烂——大概是五月初。我决定步行去。我几乎从来没有去过邓达斯街以南或阿德莱德以东,因此这个城市还有些地方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北面街道种的遮阴树刚刚长出叶子,丁香、观赏性欧洲苹果树、郁金香花圃都已经鲜花绽放,草坪如同新铺的地毯。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却发现自己走着的街道已经没有遮阴树了,房屋和人行道之间距离还不足一臂远,在长有丁香的地方——丁香到处都可生长——花朵暗淡无光,仿佛被太阳晒褪了颜色,也没有什么香气传来。在这些街道上,除了一幢幢房屋,还有一些窄窄的公寓楼,只有两三层高——有些在门框外嵌上一圈实用的装饰砖;有些把窗户抬高了,窗帘软绵绵地耷拉到窗台外。
阿尔菲达住在独栋的房子里,而不是公寓楼。房子的整个楼上部分都是她的。楼下,至少是楼下的前半部分,已经改作一个店铺,现在关着门,因为是星期天。那是一家二手货商店——从肮脏的前窗望去,我能看见许多无可名状的家具,到处堆放着一摞摞旧碗碟和器皿。唯一引起我注意的是一个蜂蜜桶,极像我六七岁时带午餐去学校用的那个,上面画着蓝色天空和金色蜂巢的图案。我还记得一遍又一遍地念它侧面的那几个字:
所有的纯蜂蜜都会结晶。
我那时不知道“结晶”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喜欢它的发音。听上去又奢华又美味。
走到那里花的时间比我预想的要长,我很热。我并没指望阿尔菲达请我吃的午饭会像过去家里周末的晚餐那样丰盛,但当我爬上屋外的楼梯时,闻到的是熟肉和蔬菜的香味。
“我还以为你迷路了呢,”她在上面喊道,“我正要组织救援队去找你呢。”
她没穿背心裙,而是穿了一件粉色衬衫,衣领上系着个松垮的蝴蝶结,下摆掖进棕色的百褶裙里。她的头发没有再弄成一个个光滑的波浪卷儿,而是剪短了,卷卷地贴在脸颊周围,从前的深棕色现在染成了亮眼的红色。她的脸,我记得很瘦削且被夏天太阳晒得黑黑的,现在变得更加丰满了,稍微有点儿松弛。她化的妆映衬着皮肤,十分突兀,就像正午阳光下的橙粉色油彩一样扎眼。
但最大的变化是她装了假牙,颜色统一,在嘴里稍微有点暴突出来,给她原先那匆忙急切的表情平添了几分焦虑不安。
“哦——你这是长胖了嘛,”她说,“你以前多瘦呀。”
她说的是事实,可我不爱听。和寄宿公寓里的其他女孩子一样,我净吃便宜的东西——经常是分量很足的卡夫快餐和一包包果酱夹心饼干。我的未婚夫坚定不移、全盘照收地喜欢我的一切,他说他喜欢丰满圆润的女人,说我让他想起了简·拉塞尔
[7]
。我并不介意他那样说,但是当别人对我的外表品头论足时,我就会觉得受到了侮辱。尤其是像阿尔菲达这样的人——一个在我生活中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了的人。我认为这样的人没有资格审视我,也没有资格对我形成什么看法,更别提把他们的看法说出口了。
这幢房子前部很狭窄,但前后纵深很长。客厅的天花板往四周倾斜,窗子俯瞰着街道;过道一样的饭厅连一扇窗户都没有,紧挨着开着天窗的卧室;还有一间厨房,旁边的浴室同样也没有窗,只能透过门上嵌的磨砂玻璃来采光;房子的整个后部是个用玻璃圈起来的阳光房。
倾斜的天花板让这些房间看起来像是临时将就着用的,好像另有他用,反正不是住人的。但是房间里挤满了正儿八经的家具——餐厅桌椅、厨房桌椅、客厅沙发和靠椅——全都适宜摆在更大更体面的房间里。桌子上的小桌巾,用来保护沙发、椅子靠背与扶手的白色刺绣方布,窗户上薄透的帘子和窗边沉重的花饰帷帘——这里的一切如此像某个姑妈的家,超乎我的想象。在饭厅的墙上——不是在浴室或卧室,而是在饭厅——挂着一张女孩的剪影,她身穿由粉色缎带做成的蓬蓬裙。
饭厅地板上铺着一条结实的油地毡,就在从厨房到客厅的过道上。
阿尔菲达似乎猜到了我在想什么。
“我知道我这里塞的东西太多了,”她说,“可这些都是我父母留下的东西。是传家的家具,我不能扔啊。”
我从没想过她也是有父母的。她母亲很早就过世了,她是由我祖母——也就是她姨妈——抚养成人的。
“我父亲和母亲的家具,”她说,“我父亲离开后,你祖母把它们留了下来,因为她说等我长大后,这些东西应该归我,所以它们现在就到这儿来了。当初她费了那么大劲,我没法儿拒绝。”
现在我想起来了——想起阿尔菲达的生活中我已经遗忘的那部分。她父亲再婚了。他离开农场,在铁路上找了份差事。他又生了几个孩子,一家人从这个镇搬到那个镇的。阿尔菲达从前有时会提到他们,开玩笑地说一些诸如他有多少个孩子、孩子们一个接一个生得有多密、搬了多少次家之类的事儿。
“来见见比尔吧。”她说。
比尔在屋外阳光房里。他仿佛在等候召唤似的,坐在一张铺着棕色方格毯子的低矮沙发或躺椅上。毯子皱巴巴的,他刚刚一定是在上面躺过。百叶窗都放到了窗台的位置。屋里的光线——炙热的阳光透过雨渍斑斑的黄色百叶窗照射进来——以及皱巴巴的粗陋的毯子,褪了色的凹陷下去的垫子,甚至毯子和男人拖鞋的气味,还有那磨损得变形走样的旧拖鞋,都让我想起姑妈们的家。刚才里屋的小桌巾和精雕细琢的家具,还有墙上的缎带女孩都给我带来类似的感觉。在姑妈们的家里,你也能发现这样一个邋遢男人的藏身之处,散发出遮遮掩掩而挥之不去的气味,显露出羞愧而倔强的模样,与女性领地迥然不同。
不过比尔站起身来和我握了握手,而我的姑父们对陌生姑娘,或对任何姑娘,是从来不这样的。他们不这么做,倒不是因为无礼,只不过是怕显得太过隆重了。
他个子很高,头发灰白、闪亮,呈波浪形,面颊光滑,但不再年轻。一个英俊的男人,但是他那魅力四射的俊逸面容不知怎么被消磨掉了——由于健康状况不好,或运气欠佳,或性格懦弱。但他仍然还保有一丝礼貌,向面前的女性俯身问好,这表示此次见面是一件愉快的事,对她和他都是这样。
阿尔菲达把我们领到没有窗户的饭厅,在这样艳阳高照的大中午都开着灯。我感觉这饭菜已经做好有一段时间了,我的晚到已经耽搁了他们正常用餐。比尔给大家上烤鸡和调料,阿尔菲达上蔬菜。阿尔菲达对比尔说:“亲爱的,你看你盘子旁边那是什么?”这时他才想起来拿起他的餐巾。
他话不多。他递过来肉汁,询问诸如我是要芥末调料还是盐和胡椒粉之类的问题,他一会儿把头转向阿尔菲达,一会儿转向我,以此来跟上我们的谈话。他不时地从齿缝间发出细微的口哨声,那颤抖的声音似乎是在表示友好和欣赏,起初我还以为那是准备要开口说话的前奏呢。然而并不是,而且阿尔菲达也从不因此而打住。我后来见过的戒酒成功的酒鬼,就跟他这举动有点儿像——可以愉快地参与谈话,但无法推进拓展谈话,只能无力地全神贯注地倾听。我不知道比尔是不是也有类似的经历,不过他看上去的确像是背负着一段失败的历史,一段饱经困扰、教训深刻的历史。但无论是步入歧途还是错失良机,他都有一种无所畏惧、泰然自若的神情。
这些是冷冻豌豆和胡萝卜,阿尔菲达说。冷冻蔬菜在当时还真是个新鲜事儿呢。
“它们比罐装的好,”她说,“几乎跟新鲜的一样好。”
接下来比尔作了一次完整的讲话。他说它们比新鲜的还要更好一些。色泽、味道,什么都比新鲜的好。他说人们现在竟已能做到这样,而且将来还要利用冷冻技术大有作为,真是了不起。
阿尔菲达倾身向前,微笑着。她好像几乎屏住了呼吸,仿佛他是她的孩子,开始没人搀扶自己迈步走路了,或是第一次晃晃悠悠地独自骑自行车了。
他们用某种方法给鸡注射什么东西,他告诉我们,这种新工艺可以让每只鸡都长得一样,又肥又好吃。再也不必担心会买到劣质的鸡了。
“比尔的研究领域是化学。”阿尔菲达说。
眼看我对此也没什么可说的,她又补充道:“他在古德汉姆工作。”
我还是什么话也没说。
“那家酿酒厂,”她说,“古德汉姆威士忌酿酒厂。”
我无话可说,并不是因为我无礼或厌烦(或者说,不比我那时理应表现得更加无礼,也不比我原先预料中更加厌烦),而是因为我不懂当时是应该问些问题的——几乎问任何问题都行,这样就能把一个羞涩的男人拉入谈话中,把他从心不在焉的状态中唤醒,为他树立一个拥有某种权威的男人形象,进而成为这个家里说一不二的男人。我不知道为什么阿尔菲达那样看着他,满脸洋溢着鼓舞人心的微笑。作为一个女人,听从自己的男人,并且满心期待他能出人头地,让自己引以为傲——我在这方面的所有体验,是等到后来才有的。那时我对夫妻关系唯一的了解,就是我的姑父姑妈们和我父母,那一对对夫妻之间的关系似乎很疏远,很形式化,没有明显的相互依赖。
比尔继续吃着,仿佛没有听见提到他的职业和雇主似的,然后阿尔菲达开始问起我的课业情况。她仍然微笑着,不过这微笑已经有所变化。里面含有一丝不耐烦和不愉快的意味,好像她只是在等着我赶紧说完,好让她这么说——她的确说了——“你给我一百万我都不会去读那些玩意儿。”
“人生苦短,”她说,“你知道,在报社我们有时会碰上那种什么书都读过的人。英语成绩优秀。哲学成绩优秀。你都不知道该拿他们怎么办。他们写的东西一文不值。我跟你说过的,对吧?”她对比尔说。比尔抬起头看着她,温顺地笑着。
她结束了这个话题。
“那么你都有些什么娱乐活动呢?”她说。
当时《欲望号街车》
[8]
正在多伦多的一家剧院上演,我告诉她我和几个朋友坐火车去看了演出。
阿尔菲达“吧嗒”一声把刀叉拍在盘子上。
“那种垃圾。”她大叫起来。她的脸猛地向我冲过来,满是厌恶的神情。随后她稍稍平复,却仍带着充满敌意的不快,接着说道:“你们大老远跑到多伦多去
看那种垃圾。”
我们吃完了甜点,比尔趁机说想失陪一下。他向阿尔菲达告退,然后朝我微微鞠了一躬,向我告退。他回到阳光房,没过一会儿我们闻到了他抽烟的味道。阿尔菲达看着他离开,似乎把我和那部戏剧的事都忘了。她脸上满是饱经风霜的柔情,以至于她站起来时,我以为她是要跟着他过去呢。但她只是去取她的香烟。
她把烟递向我,我拿了一支,她故作欢快地说:“看来我带给你的坏习惯还在嘛。”她或许已经想起来,我不再是个小孩子了,我不是非得要待在她家里的,以我为敌毫无意义。而且我也不和她争辩——我不在乎阿尔菲达对田纳西·威廉姆斯有什么看法。也不在乎她对其他任何事情有什么看法。
“我觉得那是你自己的事,”阿尔菲达说,“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吧。”然后她又加上一句:“毕竟——你很快就要结婚了。”
从她的语气来看,她这话的意思可能是“我得承认你现在已经长大了”,或是“很快你就要过起循规蹈矩的生活了”。
我们起身收拾碗碟。我们在厨房桌子、案台和冰箱间狭小的空间里挤挤挨挨地忙活着,很快就形成一种心照不宣的有序与和谐:刮去残屑,摞放碗碟,把吃剩的食物拨到小碗里存放,往洗涤池里倒进热肥皂水,迅速拿起没有用过的餐具然后放进饭厅餐具柜铺着粗呢的抽屉里。我们把烟灰缸拿到厨房里,偶尔停下手里的活儿,煞有介事地吸口烟提提神。女人像这样一起干活时,会达成一致,或互相较劲——比如说,是可以抽烟呢,还是最好不抽以免烟灰落到干净的餐具上;桌子上每件东西不管用没用过是不是全都要洗呢——结果阿尔菲达和我的意见是一致的。而且,一想到洗刷收拾完后我就可以走了,我就觉得更加轻松,更加宽心。我已经说过下午得去见一个朋友。
“这些餐具很漂亮。”我说。它们是奶油色的,略略泛黄,有一圈蓝色花边。
“哦——这些都是我母亲结婚时的餐具,”阿尔菲达说,“那是你祖母为我做的另一件大好事。她把我母亲的所有餐具都收拾起来,存放得好好的,直到我用得着的时候。珍妮从来不知道还有这些东西。要是落到那帮家伙手里,根本就用不了多久。”
珍妮。那帮家伙。她继母和她那些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们。
“你知道的,是吧?”阿尔菲达说,“你知道我母亲的事吧?”
我当然知道。阿尔菲达的母亲死于手中一盏爆炸的油灯——也就是说,油灯在她手里爆炸了,她死于烧伤——姑妈们和我母亲经常说起这事。关于阿尔菲达的父母没什么可说的,关于阿尔菲达本人可说的也不多——要不是把那个死亡事件扯进来作为谈资的话。阿尔菲达的父亲因为此事而离开农场一走了之(他的离去在道德上永远都是一件颇为下作的事情,如果在经济上还不算是的话)。也是因为此事,大家都知道了使用煤油时要极其小心,也因此对电的出现感恩戴德,花多少钱都值。无论如何,对于阿尔菲达那个年纪的孩子来说,这真是件可怕的事儿。(换而言之——无论她此后做了些什么,可能都会受到这件事对她的潜在影响。)
要不是因为那场雷雨,她是绝不会大下午点煤油灯的。
她挺过了当天晚上,还有第二天白天和晚上。要是没熬这么久的话,对她来说该是最好不过的了。
就在出事的第二年,他们那条街通了电,他们再也用不着点煤油灯了。
姑妈们和我母亲对任何事都很少有一致的看法,但在这个故事上,她们的感受是相同的。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说起阿尔菲达母亲的名字,她们的声音里就会流露出这种共同的感受。这个故事在她们看来似乎是一份令人心惊肉跳的财富,是我们家族专有而他人无权觊觎的什么珍宝,是一种绝不能放弃的殊荣。每每听她们谈起来,总是让我感觉好像内中有某种猥亵恶心的合谋在暗波涌动,或是在对恐怖或灾难乐此不疲地把玩。她们的声音像一只只蠕虫般,在我整个身体里面蜿蜒蠕动。
以我的了解,男人们可不会像这样。他们对可怕的事情会尽快地躲得远远的,说话行事都是一副既已过去就无需再旧事重提或思来想去的样子。他们不想搅扰得自己不安宁,也不想搅扰得别人不安宁。
我暗忖,阿尔菲达要是打算说这事的话,我未婚夫没来真是明智之举。他不必知晓我母亲、我们家亲戚的事情,不必知晓我们家徒四壁的境况,更不必听到阿尔菲达母亲的故事,这真是太好了。虽然他热爱歌剧和劳伦斯·奥利弗
[9]
主演的《哈姆雷特》,但是他没时间去关注日常生活中的悲剧——去关注悲剧中困顿惨烈的一面。他的父母身体康健、相貌堂堂、生活富足(尽管他当然也会说他们很乏味),他似乎不必去了解任何一个没有生活在阳光地带的人。生活中的失败——时运不济、病痛缠身、穷困潦倒——所有这些在他看来都是种种堕落;他对我自是坚定不移地喜爱,但并未爱屋及乌而对我如此不堪的家庭背景也全盘接纳。
“在医院里,他们不让我进去看她。”阿尔菲达说。她说这话时至少声音还是正常的,并没有故意显示出任何特殊的虔敬,也没有油腔滑调的激动。“嗯,如果我是他们,我也很可能不会让自己进去的。我不知道她当时变成什么模样了。可能全身上下包缠得像个木乃伊一样。如果当时并没有,她也应当如此。事发时我不在,我在学校。天色变得非常暗,老师打开了灯——我们学校是有电灯的——我们要待在那里等雷雨过去后才能回家。后来我姨妈莉莉——对,也就是你祖母——她来接我,把我带到了她家。我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我母亲。”
我以为她要说的就这些了,但是过了片刻,她又接着说了起来,声音竟已变得欢快了一些,好像就要笑出来似的。
“我喊呀喊,拼命地喊叫着我要见她。我不停地叫嚷着,最后,因为他们没法让我消停下来,你祖母便对我说:‘你最好还是别见她。你要是知道她现在什么样子的话,你是不会想见她的。你可不会想记住她现在这个样子。’
“但是你知道我说什么吗?我记得说的那句话。我说,但是她想要见我。她想要见我
。”
然后她真的笑了,或者说是鼻子哼了一声,那声音含糊而轻蔑。
“我一定觉得自己是个大人物,是不是?她想要见我
。”
故事的这一部分我从未听说过。
就在我听到这些的一刹那,有件事情发生了。仿佛某个陷阱机关“啪嗒”一声关上了,把这些话锁在了我的脑海里。我并不太清楚它们将来对我会有什么用。我只知道它们是如何瞬息间让我震惊,让我解脱,一下呼吸到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气息,这种气息唯我独有。
她想要见我。
多年以后,我才写出包含这句话的故事。直到那时,对于是谁最先给了我这个灵感,已经变得无关紧要了。
我谢过阿尔菲达,说我得走了。她去叫比尔过来跟我道别,但是回来说他已经睡着了。
“等他醒了一定会后悔死的,”她说,“他很高兴见到你。”
她摘下围裙,一直陪我走下外面的台阶。台阶下来是一条通向人行道的碎石路。碎石在我们脚下嘎吱作响,她穿着薄底家居便鞋蹒跚地走着。
她叫道:“哎哟!见鬼。”然后抓住了我的肩膀。
“你父亲怎么样?”她说。
“他很好。”
“他工作太辛苦了。”
我说:“他也是没办法。”
“哦,我知道。那你母亲呢?”
“她还是老样子。”
她转过脸朝商店窗子望去。
“他们觉得还会有谁来买这些垃圾货呢?你看那个蜂蜜桶。你父亲和我以前带午饭去学校就是用的那种小桶。”
“我也是。”我说。
“是吗?”她轻轻地捏了下我的手,“告诉你家里人我想他们,好吗?”
阿尔菲达没来参加我父亲的葬礼。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不想见到我。据我所知,她从来没有把对我的成见公开说出来;别人也不会知道。但我父亲是知道的。有一次我回家看他,得知阿尔菲达就住在不远处,在我祖母的房子里,事实上,她最终继承了那幢房子。我提议去看看她。当时正值我前后两次婚姻当中的混乱期,我情绪高涨,刚刚解脱出来,能跟任何愿意联络的人来往。
父亲说:“嗯,你知道,阿尔菲达有点儿不高兴。”
他现在管她叫阿尔菲达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么叫的呢?
起先,我完全想不出来她会因为什么而不高兴。父亲不得不提醒我,是因为几年前发表的那篇小说。想到阿尔菲达居然会为一件现在看来跟她没多大关系的事情而感到不快,我十分惊讶,甚至不耐烦,还有点儿生气。
“那写的根本就不是阿尔菲达,”我对父亲说,“我改动了,我写的时候连想都没想到她。那就是个小说人物。谁都看得出来。”
但事实上小说中还写了爆炸的煤油灯,裹尸布里的母亲,失去亲人的坚强孩子。
“唉。”父亲说。总的来说他对我成为了一个作家很是欣慰,但是对我所谓的“小说人物”还是持保留意见的。对我出于个人原因——也就是不守妇道——而结束婚姻这个事实,以及我到处为自己开脱(或许,他本来会说这是在“逃避责任”),他也是持保留意见的。他不会说这样的话——因为这事他再也管不着了。
我问父亲他是怎么知道阿尔菲达这么想的。
他说:“一封信。”
一封信,可他们住得并不远啊。对于我的考虑不周,甚至是做下的错事,却要让他来承受压力,想到这个我确实觉得很难过。还有,想到他和阿尔菲达现在的关系似乎变得如此疏远,我也很难过。我不知道他省去了什么细节没告诉我。他是不是觉得必须要在阿尔菲达面前为我辩解呢,就像他得在其他人面前为我写作这事进行辩解一样?他现在是会那么做的,尽管那对他来说很不容易。他在艰难地辩解的时候,也许说了些难听的话。
因为我的缘故,他内外交困。
每当踏进家门我就会面临一种危险。那是一种要透过别人的眼光,而非我自己的眼光,来看我的生活的危险。从他们的眼光看来,我的生活简直就是一长串不断增加的词语,有如带刺铁丝网,错综复杂、迷乱难解、困顿不安——与其他女人的家庭生活截然相反,她们的生活满是生产劳作的硕果:食物、花朵,还有手织外套。越来越难说写作给我带来的麻烦到底值不值得。
或许,对我来说是值得的,但是对于别人呢?
父亲说过阿尔菲达现在是自己一个人过了。我问他比尔怎么样了。他说那一切他都管不着。但是他认为阿尔菲达一定曾经试图挽救过。
“挽回比尔吗?怎么回事?因为谁呢?”
“唔,我觉得他是有妻子的。”
“我在阿尔菲达那儿见过他。我喜欢他。”
“人人都喜欢他。女人都喜欢他。”
我必须得想想,父亲和阿尔菲达两人关系的决裂应该跟我是没什么关系的吧。我继母把父亲带进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他们去打保龄球,玩冰壶,经常去蒂姆·霍顿家跟其他夫妇一起喝咖啡、吃炸面圈。她在嫁给父亲之前守寡多年,她以前有很多朋友现在都成了父亲的新朋友。他和阿尔菲达之间的事可能只不过是新生活带来的诸多变化之一吧,过往情谊的耗竭,在这一点上我自己深有体会,不过我没有料到这样的事情竟会发生在老一辈人身上——更确切地说,还是发生在家里老一辈人身上。
继母比父亲去世得稍微早一点。在他们短暂而幸福的婚姻之后,两人被分别送往各自的墓地安葬,躺在了自己那烦人的原配旁边。在他俩都还健在时,阿尔菲达搬回了城里。她并没有把房子卖掉,只是扔下它就走了。父亲给我写信说:“那么做事真是很可笑。”
父亲葬礼上来了很多人,有很多人是我不认识的。一个女人穿过墓地的草坪来和我说话——一开始我还以为她必定是我继母的朋友。后来我才看出那个女人的年龄只比我大了几岁。矮胖的身材、灰暗的金色鬈发和印花夹克让她看着比较显老。
“我看过你的照片,所以认出了你,”她说,“阿尔菲达过去总是夸耀你呢。”
我说:“阿尔菲达没有去世吗?”
“哦,没有。”那女人说,接着告诉我阿尔菲达在多伦多北部一个小镇的疗养院里。
“我把她送到那里去的,这样我好照看她。”
现在明显可以看出——光听声音就知道——她和我是同辈人,我想到她很可能是那一家的,是阿尔菲达同父异母的妹妹,出生时阿尔菲达差不多都已经长大成人了。
她告诉了我她的名字,当然跟阿尔菲达的姓不同——她一定是结婚了。在我记忆中,阿尔菲达不曾提到过她父亲再婚后那一家任何人的名字。
我问她阿尔菲达怎么样了。那女人说她视力很差,基本上算是瞎了。而且她有严重的肾病,一周要透析两次。
“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呢?”她说着笑了起来。我暗想,没错,一定是她妹妹,因为我听着那肆无忌惮、干脆利落的笑声倒是有几分像阿尔菲达。
“所以她行动不太方便,”她说,“要不然的话我就会带她来了。她还订这个地方的报纸,有时我读给她听。我就是在报纸上看到你父亲去世的消息的。”
我一阵冲动,把心里所想大声地问了出来,我可不可以去疗养院看她。葬礼的情绪——父亲寿终正寝让我心里生出一种温暖、释然、和解的情感——让我不由提出了这个想法。但这是很难实现的。我和我的第二任丈夫只在这里待两天,然后就要飞去欧洲度假,我们的假期已经被耽搁了。
“我不知道你去看她能有什么收获,”那女人说,“她有时状态好,有时状态差。你永远都料不到她哪天好哪天差。有时我都觉得她是故意假装的。比如,她会一整天坐在那里,不管谁跟她说什么,她都只念叨着同一句话。身体倍儿棒,准备恋爱。
她整天就说这个。身体倍儿棒,准备恋爱。
她能把人搞疯。然后有时候,她又能正常回答问题。”
她的声音和大笑——这次颇为收敛了一些——再一次让我想起了阿尔菲达,于是我说:“你知道吧,我一定见过你,我记得有一回,阿尔菲达的继母和父亲顺路到家里来,或者也可能只是她父亲和几个孩子来的——”
“哦,那不是我,”那女人说,“你以为我是阿尔菲达的妹妹格洛里吧?我一定是看起来很老了。”
我便解释说我没太看清楚她,这倒也是事实。十月的午后太阳很低沉,阳光直照进我眼里。女人背光站着,所以很难看清楚她的容貌和表情。
她神经兮兮而自命不凡地扭动肩膀。她说:“阿尔菲达是我的亲生母亲。”
妈妈。母亲。
接着她简明扼要地给我讲了那个故事,她一定是经常讲,因为那是她生命中的一件大事,是她独自经历的一次冒险。她被安大略东部一个家庭收养;他们是她唯一认识的家人(“我很爱他们”),然后她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孩子。孩子长大后,她很想找到自己的生母。这并不太容易,因为过去的档案记录保存得不完善,加之此事又十分隐秘(“她生下我这件事可是个百分之百的秘密啊”),然而几年前她终于一路追寻,找到了阿尔菲达。
“时机刚好,”她说,“我的意思是,那时正需要有人来照顾她。我也尽自己的心吧。”
我说:“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些。”
“当然啦。在过去那个时候,我猜没有多少人知道。当我开始四处寻找的时候,大家警告我,说我这样冒出来会吓着人家。对于老人来说,这仍然会是一个沉重的压力。不过,我觉得她不会介意的。要是再早一些,没准儿会。”
她浮现出一种胜利的神情,这也不难理解。如果你有什么会让别人吃惊的事情要说,你说出来了,也的确让人大吃了一惊,那么这一刻你自会感到欣慰,仿佛大权在握。这个故事把我彻底惊呆了,她甚至觉得应该对我表达歉意。
“很抱歉,我光顾着讲自己的事,都忘了对你父亲表示哀悼了。”
我对她表示了感谢。
“你知道吗,阿尔菲达告诉我,你父亲和她有一天放学回家,那是在高中的时候。他们不能一路上都走在一起,因为你知道的,那个时候,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绝对会被别人开那种过分的玩笑。所以,如果他先出来,他就会在镇外大路拐进他们回家小路的分岔口那里等;如果她先出来,也是一样。有一天他们一起走着,听见所有的钟都响了起来,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
我说我也听过那个故事。
“只是我原以为他们当时还只是小孩子。”
“倘若只是小孩子的话,他们怎么能从高中放学回家?”
我说我以为他们是出门来到田野里玩耍的。“他们带着我父亲的狗。它叫麦克。”
“也许是有狗没错。也许狗是去接他们呢。我相信她不会搞混给我讲的这些事情。她对任何跟你父亲有关的事都记得相当清楚。”
现在我明白了两件事。第一件,父亲出生于1902年,阿尔菲达跟他差不多同岁。所以他们很有可能是高中放学后回家,而不是在田野里玩耍,很奇怪我以前竟然从没想到过这个。也许他们是说过在田野,那是说经过田野走回家。也许他们从来都没说过是在“玩耍”。
此外,我刚才从这个女人身上感受到的歉意和友好,那种丝毫不带任何恶意的感觉,眼下都荡然无存了。
我说:“事事都在千变万化啊。”
“没错,”那女人说,“事情都是被人为改变的。你想知道阿尔菲达怎么说你的吗?”
来了。我早就知道它会来的。
“她怎么说?”
“她说你很机灵,但是并没有你自以为的那么机灵。”
我让自己继续盯着这张阴暗背光的脸。
机灵,太机灵,不够机灵。
我说:“就这些?”
“她说你有点冷冰冰的。那是她说的,不是我。我对你可没有一点成见。”
那个星期天,在阿尔菲达家吃过午饭后,我便开始一路走回寄宿公寓去。我估摸着,如果来回都是步行的话,能走上大概十六公里,这应该能抵消掉我吃的这一顿饭了。我感觉堵得慌,不仅是因为吃得太撑,还有那个公寓里的所见所感也让我感觉憋闷。满满当当的老式家具。比尔的沉默。阿尔菲达的爱,那爱有如雪泥一样难缠,不合时宜且无可救药,依我之见,光从年龄这一点来看就是如此。
走了一会儿,我的胃感觉没那么沉重了。我发誓二十四小时内不再吃任何东西了。我一会儿朝北,一会儿又拐向西,在整洁的四四方方的小镇街道上走着。星期天下午,除了主干道以外,街上几乎没什么车辆。有时我的路线恰巧和公交车在这几个街区的行经路线一样。有公交车驶过,上边或许也不过两三个人。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认识我。何其幸运啊。
我撒谎了,我并没有朋友要见。我的朋友大多回家了。我的未婚夫要第二天才回来——他正在从渥太华回家的途中,要去看望住在科堡的父母。等我回到寄宿公寓,也不会有人在——我不必费神去跟任何人攀谈或听人说话。我无事一身轻。
我走了一个多小时,看见有一家杂货店开着。我进去喝了杯咖啡。咖啡是重新加热的,清咖,很苦——味道像药一样,正是我想要的。我已经感到轻松,现在更是开始感到快乐。多么快乐啊,像这样独处;像这样看着午后灼热的阳光照在屋外的人行道上,有一棵树的枝条刚开始长出叶子,投下斑驳的树影;像这样听着从商店里屋传来的球赛的声音,刚才为我上咖啡的男人正在听收音机。我没去想我将要写的关于阿尔菲达的故事——没有特意去想这个——而是想到了我要做的工作,更像是凭空抓物,而不是架构故事。人声的鼎沸如同沉重的心跳般传了过来,充满哀伤。这阵阵动听的一本正经的声波,蕴含着冷漠的、几乎不近人情的赞许和悲叹。
这就是我想要的,这就是我觉得我必须关注的,这就是我希望自己的生活呈现的模样。
[1]
约翰·L. 刘易斯(John L. Lewis,1880—1969),美国劳工领袖。
[2]
即阿那斯塔斯·伊万诺维奇·米高扬(Anastas Ivanovich Mikoyan,1895—1978),前苏联政治家。
[3]
原文中教皇(Pope)一词与狗屎(poop)一词拼写接近,读音相似。
[4]
《天使望故乡》(Look Homeward Angel
)是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的小说处女作。
[5]
《布登勃洛克一家》(Buddenbrooks
)是德国作家托马斯·曼早期的一部长篇小说。
[6]
《禁忌游戏》(Forbidden Games
)和《天堂的孩子》(Les Enfants du Paradis
)均为20世纪中期上映的法国影片。
[7]
简·拉塞尔(Jane Russell,1921—2011),美国著名女影星,在20世纪中期曾是好莱坞的性感标杆。
[8]
美国剧作家田纳西·威廉姆斯(Tennessee Williams)的代表作品。
[9]
劳伦斯·奥利弗(Laurence Olivier,1907—1989)英国导演、制片人、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