憎恨、友情、追求、爱情、婚姻
Hateship, Friendship, Courtship, Loveship, Marriage
多年前,那时火车还驰骋于繁多的铁路支线上,一位女士走进火车站询问运送家具的事宜。她高高的额头缀有雀斑,一头浅红色鬈发。
车站工作人员经常跟女性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特别是跟那些相貌平平者,她们似乎还乐在其中。
“家具?”他问,就好像从来没人会有这种想法,“好吧,那么,咱们说的是什么样的家具呢?”
一张餐桌和六把椅子、一整套卧室家具、沙发、咖啡桌、一组茶几、落地灯。还有一个瓷器陈列柜和一个碗橱。
“哎哟。你是说一屋子家具。”
“那可算不上,”她说,“没有厨房家具,也就是一居室用的家具。”
她的牙齿都簇拥到了嘴的前部,仿佛有一场辩论蓄势待发。
“你得用到大卡车。”他说。
“不。我想用火车运输。家具要送往西部,送到萨斯喀彻温。”
她扯着嗓门跟他说话,好似他是个聋子或傻子。而且她的发音方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有口音。他觉得是荷兰口音——这一带都是荷兰来的移民——可她又没有荷兰女性的大块头、白里透红的漂亮皮肤和金黄的头发。她也许还不到四十岁,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不是大美人,从来都不是。
他认起真来。
“首先你得找辆卡车把家具从它们的所在地运到这里。而且咱们得看看火车有没有通过萨斯喀彻温的什么地方。否则你还得安排,比如说在里贾纳,让人帮你提取家具。”
“格丁尼亚,”她说,“火车经过那里。”
他拿下一本挂在钉子上的列车时刻表,封面满是油污,问她那个地名怎么写。她兀自拿起也系着绳子的铅笔,从自己的手提包里翻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下:“格丁尼亚。”
“那儿都有哪些国家的人?”
她说她不知道。
他取回铅笔,逐条铁路线查找。
“那儿的大部分地区都住着捷克人、匈牙利人和乌克兰人。”他说。这么说着,他突然意识到她或许正是其中之一。但那又怎样呢,他不过是在陈述事实。
“在这儿,没错,它在铁路线上。”
“是的,”她说,“我想星期五运走家具——能行吗?”
“我们可以送走,但我无法保证它们哪天能到,”他说,“这完全取决于货物的优先级别。家具运来时会有人照看吧?”
“有的。”
“星期五有一趟客货混合列车,下午两点十八分发车。卡车星期五上午会去把家具装车运来。你住在镇上吗?”
她点点头,写下地址。展览路106号。
直到最近,镇上的房子才有了门牌号码,尽管他知道展览路在哪儿,却想不起来106号是什么样子。如果她当时就说出麦考利的名字,他也许会更感兴趣,而事态发展可能也会截然不同。那里都是新房子,虽在战后开建,却都被称为“战时家园”。他以为她的住所肯定是其中之一。
“托送时付费。”他告诉她。
“我还想给自己买一张同列火车的车票。星期五下午的。”
“去同一个地方?”
“没错。”
“你可以搭同一列火车到多伦多,不过接下来你得乘横贯大陆的列车,夜里十点三十分发车。你是要卧铺还是硬座?卧铺的话有个地方躺一躺,硬座的话就得在车厢里坐着了。”
她说她要硬座。
“你要在萨德伯里等蒙特利尔来的列车,但不用在那儿下车,他们只是调个轨,把你的车厢挂到蒙特利尔的车后面。然后到阿瑟港,接着是凯诺拉。到里贾纳之前你都不用下车。而到了里贾纳之后,你得下车去搭支线火车。”
她点头,似乎觉得他接着就该把票给她了。
他放慢语速,说:“但是我不能保证你到达时你的家具也会到,我觉得它们起码得过一两天才到。要看优先级别。会有人来接你吧?”
“有的。”
“那就好。因为那个站很可能算不上什么像样的火车站。那里的城镇可不像这儿。那些地方大多只有最基础的设施。”
她的手提包里有个布袋,里面塞了一卷钞票,她抽出几张支付了乘客票的费用。像个老妇人。她也数零钱。但数钱的样子和老妇人不同——她把钱摊在手里,只扫了一眼,可你看得出来一分钱都没逃过她的法眼。然后她突然转身离开,连句再见也没说。
“星期五见。”他喊道。
在这个温暖的九月天里,她穿着一件土褐色的长外套,脚上是笨重的系带鞋和短袜。
当她折回来,轻敲服务窗口时,他正从保温瓶里倒咖啡。
“我托运的家具,”她说,“都是上等货,差不多都是新的。我不希望家具被刮擦、撞击或遭受其他的损伤。我也不想让家具沾上牲口味。”
“哦,好的,”他说,“这条铁路经常运输货物的。他们不会用运生猪的车厢来运家具的。”
“我要它们到达时,模样跟出发时一样完好。”
“嗯,你要知道,你买家具的时候,这些家具是在店里,对吗?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它们是怎样到店里去的?家具不是在商店里制造的,对不对?没错,它们是在某地某家工厂里做的,然后被运到店里,而这很可能就是用火车运输的。既然如此,这是否足以说明铁路运输知道如何善待这些家具?”
她依旧盯着他,没有笑,丝毫没有为自己那种女性的无知而羞愧。
“但愿如此,”她说,“但愿他们知道。”
车站工作人员本会不假思索地说,他认识镇里的每个人。其实也就是说他认识镇里一半的人。而且他认识的绝大部分都是核心人物,是实实在在“扎根于此”的人,就是说他们不是昨天才搬来的,也不打算明天就搬走。这位要前往萨斯喀彻温的女士,由于没有去过他去的教堂,没有在学校教过他的孩子,也不在他去过的任何商店、餐厅和办事处工作,因此他并不认识。她也不是他在麋鹿酒吧、怪人酒吧、名流俱乐部和军团酒吧结识的任何男人的妻子。她掏钱时,他看到了她的左手,由此获悉——他并不惊讶——她至今还是单身。穿着那样的鞋,穿着短袜而非长袜,下午时分没戴帽子和手套,说明她可能是位农妇。不过她不像农妇那样犹犹豫豫,扭扭捏捏。她待人接物不像乡下人——事实上,她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待人接物。她对待他的态度,仿佛只当他是一台问询机。再者,她留的是镇上的地址——展览路。她真正让他想起的是他曾在电视上看到过的一位穿便衣的修女,讲述着自己在热带丛林某处从事传教工作——在那儿不穿修女装可能是因为跋山涉水会更方便。这位修女时不时地微笑,以此表明她信仰的宗教会让人们获得幸福,但大部分时间她看观众的样子,就好似她相信世上其他人基本都是给她发号施令用的。
约翰娜还有件事要做,这事她已经耽搁一阵子了。她得去一家名为“米拉蒂”的服装店给自己买身套装。她从未进过那家店——要是不得不买些诸如短袜之类的衣物,她会去“卡拉汉男士妇女儿童服装店”。她从威利茨太太那里继承了很多衣服,身上这件永远都穿不烂的外套就是其中之一。而萨比莎——她在麦考利先生家照看的女孩——也有一大堆表姐们给的半新不旧的衣服,件件都价格不菲。
在“米拉蒂”的橱窗里,两个假人模特穿着超短裙和直筒短上衣的套装。一套是锈金色,一套是柔和的深绿色。大片艳丽的纸制枫叶散落在模特的脚边,橱窗里也张贴得东一片西一片的。每年这个时候,大多数人关心的是把叶子耙拢焚烧,而在这儿,枫叶是甄选之品。一句用流畅的黑字书写的广告语沿对角线贴在玻璃上:简约优雅,秋之时尚
。
她推门而入。
她正前方刚好立着一面穿衣镜,镜中的她穿着威利茨太太给的高档长外套,松沓得没了款型,短袜之上还露着一小段疙疙瘩瘩的光腿。
店家当然是刻意为之。他们将镜子立在那里,能让你立刻知道自己的穿着打扮有多糟糕,然后——他们希望——你会当即决定,得买点什么来改变这副衰样。如果她不是对自己要买的东西心中有数才坚定地走进来,如此昭然若揭的招数早就让她摔门而出了。
沿墙有一排晚礼服,都是给舞会上的头号美女度身定制的,那些纱网,塔夫绸的质地,梦幻般的色彩。再过去是一个玻璃柜,里面挂着半打婚纱礼服,玻璃柜阻隔了不洁手指的触碰:纯白的泡泡纱,香草色的缎子,象牙色的蕾丝,上面装饰着银珠和小粒珍珠。小巧玲珑的紧身胸衣,月牙边的领口,奢华的裙摆。即便在更年轻的时候她也不曾有过这种奢望,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是在她眼里,怀有这种期待、盼着无端天赐福佑、憧憬乌鸦变凤凰,都是荒谬可笑的。
过了两三分钟都没人前来迎客。大概店里有窥视孔,人家正在从那里打量她,认定她不是他们的目标顾客,巴不得她离开。
但她不会走。她从镜子里自己的映像前移步——从门前的油地毡踏上了长毛绒地毯——终于,服装店后部的帘布掀开了,米拉蒂本人走了出来。她身着饰有闪亮纽扣的黑色套装,高跟鞋衬着纤细的脚踝,腰带系得太紧,导致尼龙裤袜摩擦得沙沙作响。金黄色的头发服帖地拢在脑后,露出妆饰的面容。
“我想试试橱窗里的那套衣服,”约翰娜用反复练习过的声调说,“绿色的那套。”
“哦,那是很漂亮的一套衣服,”那个女人回应,“橱窗里的那套不巧是十号的。您看上去应该穿——大概是十四号?”
她沙沙响着走在约翰娜前面,来到商店后部,在那儿挂着便装、西装和日间礼服。
“您运气真好,这儿正好有十四号。”
约翰娜做的第一件事是看价签。轻轻松松就是她预计的两倍,而她并不打算装作不在意。
“够贵的。”
“这是上好的羊毛。”那妇人翻来覆去终于找到了标签,把材质描述念给她听,而约翰娜并没有认真在听,因为她正在研究衣服的褶边,以检查做工如何。
“它摸起来轻若蚕丝,穿起来却挺括有型。您看得到,整件衣服都加了衬里,是蚕丝和人造丝做的上等衬里。坐下来时您不会看见它松垮隆起,像那些便宜货一样走形。看看天鹅绒的袖口、领口,还有袖子上天鹅绒的小纽扣。”
“我看见了。”
“就是这些细节之处决定了衣服的价格,一分价钱一分货。我爱这天鹅绒的手感。要知道只有绿色的这套才有——杏黄色的那套可没有,哪怕它们的价格完全一样。”
在约翰娜看来,确实正是天鹅绒的领口和袖口让这套衣服有了微妙的华贵感,使她渴望拥有它。但她可不打算坦白相告。
“我最好还是试穿一下吧。”
毕竟,她就是为此有备而来的:她穿着干净的内衣,腋下刚擦了爽身粉。
在明晃晃的试衣间里,那个女人相当识趣地留下她一个人。约翰娜对镜子唯恐避之不及,直到她拉正裙子,穿好上衣。
最初,她只看衣服。衣服还不错,很合身——裙子比她习惯穿着的要短,不过那些都不是这种款式。衣服无可挑剔。有问题的是露在衣服外的部分:她的脖子,她的脸,她的头发,她的大手和粗腿。
“您穿得怎么样?介意我看一眼吗?”
爱怎么看就怎么看吧,约翰娜想。恰如你马上就会看到的,乌鸦变不成凤凰。
那个女人从一侧转到另一侧,仔细打量。
“对了,您还得配上尼龙袜和高跟鞋。感觉如何?舒适吗?”
“衣服感觉很好,”约翰娜说,“完全不是衣服的问题。”
镜子里,那个女人的脸色骤然一变。她不再微笑,看上去失望、倦怠,但和善了一些。
“有时候就是这样。除非试穿,否则谁都不知道上身效果。事实上,”她说,这时她的语调一变,更加温和,但听起来确信无疑,“事实上您有一副好身材,不过有些强壮。您的骨架大,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精致小巧的天鹅绒包扣不适合您。别纠结了,脱下来就好。”
等约翰娜脱得只剩内衣时,外面有人轻轻叩门,把手伸进了帘子。
“试试这个看,穿着玩。”
一条棕色的羊毛连衣裙,有内衬,宽松的裙身打着雅致的褶皱,衣袖有七分长,领口呈简洁的圆弧形。整条裙子素净到底,除了一条金色的窄腰带。没之前那套那么贵,可考虑到衣服本身样式简单,依旧价格不菲。
但至少裙子的长度更加得体,裙摆落在她腿边也更显高贵。她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望向镜子。
这一回她看上去不再像被捉弄而硬塞进衣服里。
那个女人走过来,站在她身边,笑了,却是如释重负的笑。
“这衣服和您眼睛的颜色一样。您不需要穿天鹅绒,您已经有天鹅绒般的眼睛。”
换作往时,这种恭维约翰娜必定会嗤之以鼻,而此刻这话却显得相当真切。她的眼睛不大,若要描述它们的颜色,她会说:“我想它们是某种棕色。”可现在它们看上去无疑是深棕色,柔和而闪亮。
并非她突然开始觉得自己美丽动人什么的。只是她眼睛的颜色漂亮,布料做成这种颜色肯定好看。
“好了,我打赌您不常穿礼服鞋,”那女人说,“可要是您穿上尼龙长袜和那种稍微带点跟的浅口鞋——我打赌您也不戴珠宝,您做得很对,有那条腰带您不需要戴任何珠宝。”
为了打断这滔滔不绝的推销,约翰娜说:“既然如此,我最好把它脱下来,给你包装。”失去了裙子的柔软分量和束在腰间的雅致金腰带,她怅然若失。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种愚蠢的感觉:穿在身上的衣服让自己更有魅力。
“我真希望你是为了某个特殊场合买这条裙子的,” 那个女人大声说这话的时候,约翰娜迅速换上了自己的衣服,那身衣服现在更显普普通通、黯淡无光。
“很可能是我的结婚典礼。”约翰娜说。
此话一出口,她自己都感到诧异。这不是什么大错——那个女人不知道她是谁,也不太可能跟认识她的任何人有所交流。但她原本打算只字不提的。她肯定是觉得自己亏欠这个人什么——她们并肩经历了试穿绿色套装的灾难,又共同发现了这条棕色裙子,这就是她们之间的纽带。纯属胡说八道。那女人在卖衣服,而她刚刚成功地卖出去了。
“噢!”那女人惊呼起来,“噢,那真是可喜可贺!”
嗯,或许是吧,约翰娜心想,但也或许不是。她可能嫁给任何人。某个寒碜的农夫,想找个吃苦耐劳的女汉子;或是某个苟延残喘、半瘸半拐的老头,一心想找个看护。这个女人不知道约翰娜在守候什么样的男人。话又说回来,这压根儿不关她的事。
“看得出来你们是两情相悦修成正果,”那女人说,仿佛她洞晓了约翰娜脑中闪过的悲惨念头,“这不正是你的眼睛在镜子里闪闪发光的原因么。我拿薄纸把衣服都包好了,你只需要把它拿出来,挂起来,这种材质就会漂亮地垂落。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轻轻地压一压,不过很可能根本没必要这么做。”
接下来就是付钱事宜。她们俩都假装没看钱,可实际上都看得一清二楚。
“它值这个价,”那个女人说,“你只结一次婚。当然,这话也不一定对——”
“就我来说,它完全正确。”约翰娜说。她的脸红得发烫,因为事实上结婚一事尚未提上日程。哪怕在最近的一封信里也没有。她跟这个女人透露的是她所期待发生的事情,但这样做可能有些不明智。
“你在哪儿认识他的?”那个女人问,依旧是愉悦中带着伤感的口吻,“你们的第一次约会怎么样?”
“家人介绍的。”约翰娜据实相告。她不想多说,可却情不自禁。“在伦敦
[1]
的西部博览会上。”
“西部博览会,”那个女人说,“在伦敦。”她本可以提到“城堡球游戏”
[2]
。
“他的女儿和女儿的朋友跟我们在一起。”约翰娜说,心想更准确的说法是他、萨比莎、伊迪丝与她,约翰娜在一起。
“喏,我得说我这一天可没白过。我给一位即将成为幸福新娘的女士提供了嫁衣。这足以彰显我存在的意义。”那女人在装衣服的盒子上系了一条粉色细缎带,打了一个巨大而多余的蝴蝶结,然后用剪刀利索地剪断。
“我整天待在店里,”她说,“有时我真不明白自己知不知道在做什么。我扪心自问,你认为你在这儿干吗呢?我重新布置了橱窗,又做这做那的,就是想吸引顾客上门,但有好些天——好些好些天
——我都等不到一个人走进店门。我知道——大家觉得这些衣服太贵了——可它们都是上等货
。全都是上好的衣服。如果你想要品质好,你就得出这个价。”
“他们想要那样的衣服时就会走进来,”约翰娜望向那些晚礼服说道,“否则他们还能去哪儿?”
“这就是问题所在。他们就是不来。他们去城里——那才是他们去的地方。他们宁可驱车八十上百公里,一点不在意汽油费,自称买到了比我这里更好的衣服。而他们并没有。品质不见得更好,也没那么多选择,一无是处。只是他们羞于告诉大家他们是在镇上买的结婚礼服。或者他们会进来,试穿几件,然后说他们得考虑考虑。我会再来的,他们说。我就想,哦,当我傻啊,我知道那是什么意思。说这话就表示他们会去伦敦或基奇纳找出更便宜的同款,就算不便宜,他们也就在那儿买了,毕竟他们一路开去,挑来选去也折腾累了。”
“我搞不懂,”她说,“我要是个本地人,情况也许会有所不同吧。我发现,这里非常排外。你也不是本地人,对吧?”
约翰娜说:“不是。”
“你有没有发现这里排外?”
排外?
“外地人要融入非常难,我是说。”
“我习惯独来独往。”约翰娜说。
“可你找到了另一半。你不会再孤身一人了,那不是很好吗?有时候我觉得嫁人、待在家里该多棒啊。当然,我结过婚,不管怎么说,那时我也没丢下工作。唉,谁知道呢。也许月中仙人某天会走进来,爱上我,到时候我就熬到头了!”
约翰娜得抓紧时间了——求“聊”若渴的店家耽搁了她。她匆忙往回赶,萨比莎放学回家之前,她要藏好刚买下的衣服。
接着她转念想起萨比莎不会在家。萨比莎周末已经被她母亲的表妹,罗克珊姨妈,接到多伦多,去过富家千金的体面生活,上私立女校了。不过她依旧步履匆匆——走得太快,以至于倚在药店墙外的某个自作聪明的家伙冲她大喊:“火烧屁股了吗?”她略略放慢了一点速度,不想引人注意。
衣服的包装盒让她不知所措——她哪儿知道这家服装店竟有独家定制的粉色纸板盒,盒子上还有手写体的紫色的“米拉蒂”三个字呢?一切都彰显无遗。
她因为提到婚礼而自感愚蠢,尤其是他尚未提及此事,而她本该记住这点。就此前所言,或者说所写的款款深情和热切表白来看,结婚一事不过是粗心漏提而已。就像尽管早上起床没说要吃早饭,但实际上你当然会吃。
尽管如此,她还是应该三缄其口。
她看见麦考利先生在街道另一侧朝相反的方向走去。这正好——就算跟她迎面碰上,他也绝不会注意到她拎着的盒子。要是他认出了面前是他的管家,就会抬起手,用手指碰碰帽檐,从她身边走过去,但也有可能完全没注意她是谁。而他现在满腹心事,人们只知道他看这座城镇的眼光跟大家不一样。每个工作日——有的节假日和星期日,他也会忘了放假——他都穿着西装三件套,外加轻便外套或厚大衣,头戴灰色软呢帽,足蹬铮亮的皮鞋,从住宅区的展览路步行到他依旧坚持营业的事务所,事务所楼下以前是个卖马具和箱包的老店。据称这是一家保险事务所,尽管他主动推销保险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偶尔有人上楼来见他,可能是讨教一些保单的问题,更有可能是问他一些关于建筑用地范围、镇上房产或者镇外的乡下农场经历过哪些变迁之类的问题。他的事务所里堆满了或新或旧的地图,他最热衷的事情莫过于将地图摊开,然后开始跟来访者展开讨论,哪怕讨论的内容跟所提的问题早就风马牛不相及了。他每天都在这条街上露面三四次,沿街而行,就像现在这样。战争时期,他还把他那辆麦克劳林别克用砖块垫起来,闲置在谷仓里,去哪儿都靠步行,试图给世人树立个榜样。十五年过去了,他似乎依旧是个楷模。他背起双手,在身后相握,就像一个在视察自己房产的业主,或是一个心满意足地观察自己教徒的传道士。当然了,在街上跟他打照面的人中,半数都不知道他是何许人也。
小镇经历了很多变迁,即便是约翰娜来了之后这段时间里都变化不小。小镇外的公路两侧是新兴的商业贸易区,集中于此的有新折扣店、“加拿大轮胎”连锁零售店,还有一家带休息室的汽车旅馆,里面有袒胸露乳的脱衣舞女郎。镇上旧商业区的店铺纷纷尝试用粉色、紫红、橄榄绿等醒目的涂料刷墙以美化一番,但油漆早已在斑驳的砖墙上起了毛边,残破不堪,甚至一些店铺都已人去楼空了。几乎可以肯定,“米拉蒂”迟早也会步它们的后尘。
如果这家店主换作约翰娜的话,她会怎么做呢?首先,她才不会进购这么多精致的晚礼服呢。改卖什么呢?如果转而定位于廉价服装,那就等于要和“卡拉汉男士妇女儿童服装店”以及其他一些折扣店打价格战,并且很有可能店里的销售额根本无法满足资金周转。所以呢,何不卖些精致漂亮的婴儿和儿童服装,尝试吸引那些有钱又愿意把钱花在这上面的奶奶婆姨辈进门?别再想着从妈妈们那里捞钱了,她们更穷也更会过日子,宁肯去“卡拉汉男士妇女儿童服装店”。
可倘若真是她——约翰娜——来打理的话,她十有八九一个人都招揽不来。她对该采取什么措施以及怎样实施才能把店经营好都了然于胸,也懂得组织并监督别人将这些措施一一落实到位,但她就是不可能去讨好、去招徕顾客购买。她的态度很可能就是“爱买不买,不买拉倒”。毋庸置疑,顾客们都会选择拉倒。
几乎没什么人喜欢她,她早就察觉到这一点。萨比莎跟她告别时一滴眼泪都没掉——尽管在她亲妈死后,约翰娜可算是她身边最近似于母亲的角色了。麦考利先生倒是会为她的离去而烦心,因为她将他家里里外外都打理得十分周到,就是打着灯笼也再难找到这样的管家了。但他烦心的也仅限于这一点,再无其他。他和他的孙女都是被宠坏了的主,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至于邻居们,他们毫无疑问会为她的离去而欣喜不已。约翰娜跟左邻右舍都起过冲突。跟一侧邻居闹翻是因为邻居家的狗老是跑来她院子里刨坑,将它的肉骨头一会儿埋进去一会儿又翻出来,它本该在自家院子里弄这茬儿的。跟另一侧是因为那棵黑樱桃树,树本身是在麦考利先生的院内,但结樱桃的大部分枝丫都伸到了邻院。她为这两件事和邻居大吵了一架,还都吵赢了。一侧的邻居将他们的狗拴了起来,另一侧的邻居也不再偷摘樱桃。她搭个梯子就可以轻易摘到伸入邻院的樱桃,不过,邻居也不再驱赶啄食樱桃的鸟儿,这给收成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而麦考利先生对这些事情的态度则是:爱摘摘去,爱刨刨吧,爱占便宜就占好了。他持这种态度的部分原因是这些左邻右舍都是新搬来的人,住在他们的新房子里,所以他宁愿不去关注这些人。曾有段时期,展览路上只有三四幢大宅。宅子对面就是露天市场,秋季集市就在那里举办(官方用语是“农产品展览会”,“展览路”也因此得名),大宅之间是果树和小草坪。十二三年前,那一整片土地被划成一块块标准大小的土地卖了出去,并建起了一栋栋房屋——样式不一的小房屋,有的两层,有的一层。其中一些房屋看起来已经相当破败了。
只有少数几栋房子的主人是麦考利先生认识并保持友好往来的——教师胡德小姐和她母亲,以及经营修鞋铺的舒尔茨一家。舒尔茨夫妇的女儿,伊迪丝,是或者说一度是萨比莎最好的朋友。这也没什么奇怪,她俩在学校里是同级生——至少去年萨比莎留级的时候,她们同级——并且她们两家住得又近。麦考利先生没怎么在意——他可能是想着萨比莎不久就要去往多伦多过另一种生活了。约翰娜就不会选伊迪丝做萨比莎的朋友。尽管这姑娘从来都彬彬有礼,来家里玩的时候也从未闹出过什么乱子。而且她也不蠢。这或许就是症结所在——她很聪明,萨比莎则不然。受她影响,萨比莎也学贼了。
如今这一切都结束了。如今罗克珊表姨——休伯夫人——出现了,这位舒尔茨家的女孩也就成了萨比莎幼稚过往中的区区一页。
一旦货运人员准备好来搬运,我就会立即安排将您所有的家具都通过火车运送给您;一旦他们告诉我运费是多少,我就会立刻预付。我想着您一定急需这些家具。我很想来帮助您,我想您应该不会介意我随同家具一起去给您帮忙吧?想必您不会对我的这个想法感到意外。
在去往火车站安排运送家具之前,她去邮局寄出了这封信。这是她直接寄给他的第一封信。之前的都是夹在她让萨比莎给他写的信中。而他写给她的信也是这么寄来的,写给她的那页纸总是折得整整齐齐,背面打着她的名字,约翰娜,以免弄错。这样不会让邮局的人抓住什么把柄,再说了,省点邮票总是好事。当然,萨比莎可能会告诉外公,甚至可能将他写给约翰娜的信读给外公听,但对于跟老人聊天和写信收信,萨比莎都没什么兴趣。
家具都收放在谷仓里,并非真正意义上那种圈养了牲口、存放了粮食的谷仓,仅仅是一个镇上的仓库。大约一年前,当约翰娜第一次看到这批家具的时候,发现上面布满了灰尘,鸽粪溅得到处都是。零散的家具杂乱无章地堆叠在一起,没有任何遮盖。那时候,她将她能拖得动的东西都搬到了院子里,好给那些她挪不动的大件家具腾出空间——沙发、碗橱、瓷器陈列柜和餐桌。至于床架,她是拆卸了再搬出来的。她先用柔软的抹布将这些木制家具都擦拭了一遍,然后涂上柠檬油。等她完工时,这些家具都闪着糖果般的光泽。如枫糖般——因为这些都是鸟眼枫木制的家具。在她眼里,它们具有如此迷人的色泽,如同丝质床单般光滑,如同金发般闪耀。迷人又时髦,跟她在麦考利先生家打理的那些颜色深暗、雕工老气的家具比起来,简直有天壤之别。彼时,她把它们视为“他的”家具,这个星期三再次将它们搬出来的时候,她依旧这么想。当初她在底下那层家具上垫了旧被子,免得它们被堆上去的家具压坏,还在顶层家具上盖了床单,以免被溅上鸟粪;如今这些措施使这些家具只沾有薄薄一层灰。不过,她又将所有家具都擦洗了一遍,再次涂上一层柠檬油,然后放回仓库,依旧像上次一样存放好,等待周五的卡车来运。
亲爱的麦考利先生:
今天(星期五)下午我将乘火车离开。我知道这是不辞而别,但我会放弃我的最后一份薪水,到下个星期一就是三周的工资了。在炉子上的双层蒸锅里有炖牛肉,只需要热一下。足够吃三顿的,也许还能撑到第四顿。一热好,取出您想吃的量,再盖好盖子,放进冰箱。记住,一定要立刻盖上盖子,千万别让牛肉坏掉。向您和萨比莎问好。等我安顿下来后可能会联络你们的。
约翰娜·帕里
附:我已经把布德罗先生的家具托运给他,以防他有需要。记住加热时要确保双层蒸锅的底部有足够的水。
麦考利先生不费吹灰之力就查明约翰娜买的票是前往萨斯喀彻温省的格丁尼亚。他是打电话问车站工作人员的。他想不出如何描绘约翰娜——她看上去年老还是年轻,瘦弱还是偏胖,她的外套是什么颜色?不过他一提到家具,这些都无关紧要了。
他打来电话的时候,车站里有几个人正在等晚班列车。起初工作人员试图压低声音,可当他听说家具被盗时一下子兴奋起来(实际上麦考利先生的原话是:“我认为她带走了一部分家具”)。他发誓说如果他事先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她要密谋些什么,他绝不会让她登上列车的。大家都听说、复述并相信了这一声明,没有人质疑他如何能阻止一位已经购买车票的成年妇女,除非他掌握了她做贼的确切证据。大多数复述他原话的人相信他办得到,相信他会拦下她的——他们相信车站工作人员的权威,还有像麦考利先生这样穿着三件套、挺直腰杆走路的年长绅士的权威。
炖牛肉很鲜美,约翰娜一向厨艺精良,可麦考利先生发现自己食不下咽。他罔顾盖盖子的提醒,敞着锅在炉子上加热,直到把锅底的水烧干,闻到冒着烟的金属味他才反应过来,关了火。
这是背信弃义的气味。
他自我劝慰,谢天谢地,至少萨比莎有人照看,他不必为此担忧。他的外甥女——其实是他妻子的表亲,罗克珊——已经写信告诉他,从萨比莎夏日里的锡姆科湖之旅中可见,这个女孩需要一些调教。
“坦白地说,我认为当男孩蜂拥而至时,无论是你还是你雇用的那个女人都无法应对。”
她没有更过分地问他是不是想让玛赛勒的悲剧在他身边重演,但那意思不言自明。她说她会让萨比莎进一所好学校,在那里她至少能学会如何举止得体。
他打开电视,想转移一下注意力,可毫无用处。
让他满腔愤懑的是那些家具。是肯·布德罗。
事实上就在三天前——就是约翰娜购买车票的那天,这一点车站工作人员已经告诉了他——麦考利先生收到了肯·布德罗的一封信,要求预支出售属于他(肯·布德罗)和他的亡妻玛赛勒的家具款项,这些家具目前存放于麦考利先生的谷仓里,或者,如果他没有办法做到,就把家具给卖了,能卖多少是多少,并尽快把钱给他,好让他去萨斯喀彻温。只字未提之前作为女婿向岳父举过的债,都是以这些家具为抵押,而且早已远超其可能的售价。难道肯·布德罗把所有这些都忘了吗?或者他只是单纯地希望——这种可能性更大——他的岳父大人会忘记?
他现在似乎是一家旅馆的老板。但他的信字里行间充斥着对前任所有者的冷嘲热讽,这个人曾在各个方面误导过他。
“如果我能渡过眼前这个难关,”他说,“我确信自己还是能够获得成功的。”然而是什么样的难关?亟需用钱,可他没说到底是欠前任老板、银行、私人抵押放贷者还是什么。又是老一套——绝望的连哄带骗的语气中夹杂着一些傲慢、一些他被亏欠的感觉,因为玛赛勒给他造成了伤害、让他承受了耻辱。
尽管疑虑重重,但想到肯·布德罗毕竟是自己的女婿,曾经打过仗,经历了婚姻当中的天知道什么麻烦,麦考利先生还是坐下来,写了一封信,说对于那些家具如何卖得一个好价钱他没有概念,要他想出方法也很难,他随信附上了一张支票,他会将其算作完完全全的私人借款。他指望着自己的女婿能够心存感激,并记住之前几次类似的借款的数目——他相信,那早已超过家具的价值。他把记有日期和借款数额的清单也附在了信里。除了差不多两年前还的五十加币(以及保证后续定期偿还的许诺)外,他颗粒无收。他的女婿肯定心知肚明,这些借款既不收利息,又未偿清,已经影响了麦考利先生的收入,否则他完全可以用这些钱进行投资。
他原本想加上一句“我可不像你以为的那么蠢”,可转念一想还是没加,这样反而会暴露自己的恼怒,甚至还有自己的弱点。
看看现在吧。这个老男人跳着脚拿起枪,把约翰娜也加入了他的追杀名单——他总是有能力解决女人的,他会攥牢支票,还有家具。车站工作人员说她是自己付的托运费。那些华而不实的现代枫木家具在既成的交易中已经被高估,他们从中获不了多少利,尤其是考虑到铁路方面的要价。如果他们能更聪明一点,就会直接从家里拿走一些东西:一个旧柜子,或是客厅里的长沙发,虽然坐着不舒服,却是上个世纪的古董了。当然,那可就是赤裸裸的盗窃了。但他们所做的也相差不远了。
他上床时下定决心要起诉他们。
他独自在房间里醒来,没有咖啡和早餐的香味从厨房传来——相反,空气中弥漫的依旧是锅烧糊的味儿。秋天的寒意驻足于所有这些高天花板的房间里,屋里很是凄凉。昨晚、前几夜都还很温暖——炉子还没有打开,等麦考利先生把炉子打开,一股夹杂着浓厚的地下室湿气以及霉味、泥土味、腐烂味的温暖气流扑面而来。他慢慢地洗漱、穿戴,时不时因为忘了什么而停下,在一片面包上抹了些花生酱权作早餐。在他的那个时代据说有的男人连开水都不会烧,他就属于那些男人之一。他从前窗望出去,看见赛马场另一侧的树木淹没于晨雾当中,雾气似乎还在一往无前,想吞噬赛道,不合时宜却丝毫没有消退的意思。在雾气当中,他仿佛看到昔日的展览广场上耸立的建筑——简单温馨、空旷宽敞,像巨大的谷仓。它们年复一年地废弃于此
——经历了整场战争
——他都忘了最后它们结局如何。是被拆了,还是塌了?他痛恨现在举办的赛马,人群、高音喇叭、非法饮酒和夏季周日里毁灭性的喧嚣。每当他想起这些,他就会想起自己可怜的女儿
玛赛勒,她总是坐在游廊台阶上跟那些如今已经长大成人的同学打招呼,他们刚停好车下来,正匆匆赶去看比赛。她制造的喧闹,她回到镇上表现出的欢快,跟人们左拥右抱,滔滔不绝说个不停,喋喋不休地回忆童年时光以及她有多怀念大家。她说,生活唯一的不完美就是丈夫不在身边,因为工作关系,她的丈夫肯留在了西部。
她穿着丝质睡衣出了门,染成金色的头发未经梳理,零散蓬乱。她的胳膊和腿都很纤细,可她的脸却有些浮肿,而她宣称是晒黑的皮肤看起来像是种病态的褐色,绝非晒出来的。也许是黄疸。
孩子待在屋里看电视——星期天的卡通片,她无疑已经年纪太大,不适合看了。
他不清楚哪里不对劲,甚至都不确定是否真有什么不对劲。玛赛勒去了趟伦敦,做了个什么女性手术,然后死在了医院里。当他打电话告知她丈夫时,肯·布德罗说:“她割掉了什么?”
如果玛赛勒的母亲还在世,事情会不会有所不同?事实是,她的母亲还在世时,也跟他一样茫然无措。当他们那个被关在房间里的十几岁女儿爬出窗口,顺着廊顶滑下,被男孩们团团簇拥时,她坐在厨房里哭泣。
屋子里充斥着无情的荒芜感,还有欺骗感。他和他妻子绝对是好父母,却被玛赛勒逼得走投无路。她跟一个飞行员私奔后,他们希望她能最终安定下来。他们对女儿女婿就像对体面的年轻夫妇一般慷慨大方。可两人最终还是分了手。他对约翰娜·帕里也一样慷慨大方,却也眼睁睁看着她跟自己作对。
他来到市中心,走进一家饭店吃早餐。女侍者说:“今天您可真早。”
她还在给他倒着咖啡,他已经开始对她倾诉自己的管家如何毫无预兆地不告而别,不仅没有提前辞工,还带走了一大批家具,这些家具曾经是他女儿的,现在照理应归他女婿所有,可并非如此,因为是用女儿结婚的钱买的。他告诉她自己的女儿如何嫁给了一个飞行员,而这个外表英俊、貌似正经的飞行员根本不值得托付。
“对不起,”女侍者说,“我很乐意聊天,可别人还在等着我给他们上早餐。对不起——”
他爬上楼梯来到办公室,办公桌上铺展着旧地图,昨天他还在研究郡里的第一块墓地究竟在什么方位(他相信这块墓地在1839年已被废弃)。他打开灯坐下,可发现自己无法集中精神。女侍者的责备——或者说他将之视为责备——让他对早餐食不下咽,咖啡也品而无味。他决定出去走一走,平复一下心绪。
然而他没有像往常那般散步,跟人们打个招呼,简单交谈几句,而是发觉自己突然变得口若悬河。这天早上,但凡有人向他问好,他都会以不同以往,甚至有些丢人的方式开始倾诉自己的悲惨境遇。但如女侍者一般,这些人都有事在身,他们点点头,支支吾吾,找借口脱身。这个早晨似乎不会像平日浓雾弥漫的早晨那般暖和起来;他的外套有些单薄,所以他走进商店取暖。
最错愕的是那些认识他时间最长的人。他从来都是一个沉默寡言之人——彬彬有礼的绅士,心系其他时代,凭借礼数周到而心安理得地享受特权(这有点像个玩笑,因为特权大多存在于他自己的记忆中,而其他人不得而知)。他绝不应该是个逢人便诉苦或寻求同情的人——他妻子去世时,他没有如此;甚至他女儿去世时也没有——然而,现在他却正是如此,他拿出某封信,说这个家伙一次又一次地问他要钱,尤其是现在当他再次对这个家伙施以援手时,他却勾结管家偷走家具,此番行径难道不可耻吗?有些人误认为他说的是自己的家具——他们以为老先生家里被洗劫一空。他们建议他去警察局报案。
“没用,没用,”他说,“你能指望石头开花吗?”
他走进修鞋铺,跟赫尔曼·舒尔茨打招呼。
“你还记得你帮我换过鞋底的那双靴子吗?我在英格兰买的那双。你四五年前换的鞋底。”
修鞋铺宛若洞穴一般,昏暗的灯光照射着不同的工作台。这里密不透风,可其中属于男人的味道——胶水、皮革、黑鞋油、刚裁剪好的鞋底、烂了的旧鞋底——却让麦考利先生觉得很舒服。他的邻居赫尔曼·舒尔茨,一个灰头土脸、技术高超、戴着眼镜的手艺人,弓着肩膀,一年四季忙个不停——钉铁钉,敲弯钉头,用弯刀将皮革切割成想要的形状,就像是用一把迷你圆锯切割出来的。抛光轮发出嚓嚓的声响,砂纸轮发出沙沙的声音,金刚砂石在工具的边缘引吭高歌,仿佛一只机械昆虫;缝纫机以热情洋溢的工业节奏扎进皮革里。多年来,麦考利先生对这里所有的声音、气味和精准行为都了然于胸,之前却从来没有认同或思考过。此刻,赫尔曼穿着污黑的皮围裙,手里拿着一只靴子,直起身子,微笑着,点着头,麦考利先生由此看见了这个人在这个洞穴里度过的一生。他意欲表达同情、钦佩或自己也无法理解的某种情感。
“是的,我记得,”赫尔曼说,“那是双好靴子。”
“上等的靴子。要知道我是蜜月旅行时买的那双鞋。我在英格兰买的。现在我已经想不起来具体是在哪儿买的,反正不是在伦敦。”
“我记得你跟我讲过。”
“你修得真不赖。那双鞋现在还很好穿。修得好,赫尔曼。你干得不错,做得很认真。”
“那就好。”赫尔曼迅速瞄了一眼手中的靴子。麦考利先生知道这人想继续干活,但他可不想结束谈话。
“我刚才大跌眼镜。震惊不已。”
“是吗?”
老先生掏出信,开始大声读起其中的片断,时不时发出无奈的笑声。
“支气管炎。他说他得了支气管炎。他不知道向何处求助。我不知该向何人求救。
但事实上,他总是知道向谁求助。等他把所有人都求过一遍了,他就来求我了。从我身体复原后不下一百次了。
他苦苦哀求我,同时却串通我的管家。你知道吗?她偷了一大批家具,逃去了西部。他们狼狈为奸。我一次又一次地帮助这个人摆脱困境。从来没有一个子儿的回报。不,不,我得实事求是,他确实还过五十加币。这只是好几百、好几千加币中的五十而已。他战时在空军服役,你要知道。那些矮个的家伙,通常都是空军的。他们趾高气扬地到处晃荡,自以为是战斗英雄。嗯,我想我可能不应该这么说,可我确实认为战争把一些男孩子毁了,他们永远都无法适应战后的生活。但这远不能成为借口,对吧?我不可能因为战争永远姑息他。”
“你当然不能。”
“我第一次见到他时就知道他靠不住。这是最诡异的地方。我心知肚明,却一直由着他欺来骗去。就是有这样的人。就因为他们是骗子,你才可怜他们。我在那边给他谋了一份保险的工作,我有一些关系。当然,他把工作弄得一团糟。坏蛋啊,有些人就是坏蛋。”
“你说得对。”
舒尔茨太太那天不在店里。通常,她会在收银台,把鞋子收进来,拿给丈夫看,再把他的话反馈回去,做个传声筒,还负责开单子,在顾客来取鞋时收钱。麦考利先生记得她夏天里做了个什么手术。
“你太太今天不在?她还好吧?”
“她觉得自己今天最好休息一下。我让我女儿来了。”
赫尔曼·舒尔茨朝收银台右边的货架那儿点了点头,那里放着一双双修好的鞋。麦考利先生扭头看到了他的女儿伊迪丝,他进来时都没注意到她。一个瘦小的女孩,满身稚气,一头顺直的黑发,一直背对着他,在整理鞋子。她看上去就跟作为萨比莎的朋友来他家玩时一样,溜进溜出的,你总是来不及好好看她一眼。
“你现在就开始帮你爸爸干活了?”麦考利先生问,“你不上学了吗?”
“今天是周六。” 伊迪丝回答,她半侧过身子,浅浅一笑。
“是哦。不错,无论如何,给爸爸帮点忙是好事。你一定要好好照顾父母亲。他们工作辛苦,都是好人。”麦考利先生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歉意,仿佛知道自己是在说教,“要孝敬父母,使你在——
[3]
”
伊迪丝说了句什么,并非说给麦考利先生听的。她说:“在修鞋铺里。”
“我占用你的时间,给你添麻烦了,”麦考利先生忧伤地说,“你还有活要做呢。”
“你没必要这么冷嘲热讽的。”老先生走后,伊迪丝的爸爸对她说。
晚餐时,他把麦考利先生的事一股脑儿告诉了伊迪丝的妈妈。
“他很反常,”他说,“让什么给拿住了。”
“也许是稍微有点中风。”她说。自从动了胆结石手术,她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对于他人的苦痛也能平淡处之,还显出一丝满足。
现在萨比莎离开了,消失在另一种似乎一直等待她的生活里,她又退回到萨比莎出现之前的那个状态。“少年老成”,勤奋,吹毛求疵。高中才上了三个星期,她就知道自己在所有的新学科上都会很出色——拉丁文、代数、英国文学。她相信自己的聪明才智会被认可并被称道,远大前程会她的面前展开。过去一年里与萨比莎一起犯蠢的日子已一去不复返。
然而,当她想起约翰娜去了西部时,她也回想起自己的过去,接着一阵恐慌朝她袭来,让她不寒而栗。她试图遏制这种情绪,可它难以平息。
一洗完碗,她就马上带着文学课规定要看的书回到房间。《大卫·科波菲尔》。
她是那种从来没被父母严厉批评过的孩子——相比同龄人,她的父母年纪偏大,据说正因如此,她才会少年老成——然而事实上她对境遇不顺的大卫感同身受。她觉得自己就跟他一样,可能也是一个孤儿,因为等真相大白于天下,她的过去阻断她的未来时,或许她也将逃离、隐姓埋名、自生自灭。
一切都始于萨比莎在上学路上的一句话:“我们要顺道去下邮局。我得给我爸爸寄封信。”
她们每天一起上下学。有时她们闭着眼睛或倒着走。有时遇到人她们就用不知道什么语言叽叽咕咕低声说个不停,好迷惑人。好主意大多是伊迪丝出的。萨比莎出过的唯一一个点子就是写下自己和一个男生的名字,剔除其中重复的字母,计算剩下多少字母,然后一边掰手指数一边说“憎恨、友情、追求、爱情、婚姻”,数到最后一个数,你就会知道你和那个男生之间会有什么结果。
“这信挺厚的啊。” 伊迪丝说。她物物入眼,事事上心,能用别的孩子觉得可怕的方法快速记住课本上整页整页的内容。“你有那么多事情要写给你爸爸吗?”她惊讶地问,因为她无法相信——至少她不相信萨比莎会把事情都写到纸上。
“我只写了一页。”萨比莎掂量着信说。
“啊——哈,”伊迪丝说,“啊,哈。”
“啊哈什么?”
“我打赌她还放了别的什么进去。约翰娜放的。”
结果她们没有直接把信送到邮局,而是把它留了下来,放学后带到伊迪丝家用蒸汽把它拆开了。她们之所以能在伊迪丝家这么做,是因为她妈妈整天都在修鞋铺忙活。
亲爱的肯·布德罗先生,
我就是觉得我应该给您写信说声谢谢,多亏您在给女儿的信里把我说得那么好。您不必担心我会离开。您说我是个可以信任的人。我接受您的好意,而且我知道这是实话。您能这么说我很感激,因为别人都觉得像我这样一个背景不详的人是局外人。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向您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出生于格拉斯哥,但我妈妈在结婚前夕不得不抛弃了我。五岁时,我被带到了孤儿院。我一直盼着她回来,可她没有,我慢慢适应了那里,那里的人还不坏。十一岁时,我因为一个项目被带到加拿大,跟迪克森一家生活在一起,在他们的菜园里工作。上学也是项目的一部分,可我觉得没什么必要。冬天我在屋子里为太太干活,可那里的环境不好,我想离开,然后因为我年轻力壮个头大就到了一个养老院照顾老人。我对于这份工作本身倒不怎么介意,但还是离开去了一家扫帚厂工作,因为那边薪水更高。那家工厂是威利茨先生的,他年迈的母亲会来厂里视察工作,她跟我还有点投机。厂里的空气让我呼吸不畅,于是她建议我去为她工作,我同意了。我跟着她在北方一个叫哀鸠湖的地方住了十二年。那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但我自己就可以把里里外外的事情都照顾得妥妥当当,甚至还学会了开汽艇和汽车。她的视力越来越差,而且她喜欢听我念书,于是我学会了读书。她九十六岁时去世。您可能会说,一个年轻人怎么能过这样的生活,可是我很开心。我们每顿饭都一起吃,最后的那一年半我都睡在她的房间里。不过她去世后,她家里人给我一周的时间让我收拾东西走人。她留给我一些钱,我觉得他们对此不太乐意。她希望我用那些钱接受教育,但那样我就得跟小孩子们一起上学了。所以当我看到麦考利先生在《环球邮报》上登的广告时,我就去探听情况了。我需要工作来抵抗对威利茨太太的思念。就是这样,我想我大概用了太长的时间讲我的故事来烦扰您了,您放心我已经讲到当下了。感谢您好心的建议,邀我一起去了博览会。虽然我不喜欢旅途劳顿,不贪图美食,但受邀依旧让我感到十分荣幸。
您的朋友,约翰娜·帕里
伊迪丝大声朗读着约翰娜的信,配上哀求的口吻和满脸的愁容。
“我出生于格拉斯哥,但是我妈妈看了我一眼就不得不抛弃了我——”
“快停下,”萨比莎说,“我要笑死了。”
“她怎么能瞒着你就把自己的信夹在你的信里寄出去呢?”
“她只是从我那儿把信拿走,把它放进信封里,然后在外面写上地址,因为她觉得我的字写得不够好看。”
伊迪丝用了透明胶带才把信封的封盖粘牢,因为那里没有什么黏性了。“她爱上他了。”她说。
“噢,呸呸,”萨比莎一边揉着肚子一边说,“她怎么可能,老约翰娜啊。”
“他到底是怎么说她的啊?”
“就是说我应该尊重她,如果她离开就太糟糕了,我们有她照料是很幸运的,他没有给我一个家,而外公也不可能独自照顾一个女孩,等等等等。他说她是位淑女。他说他看得出来。”
“所以她就坠入爱河啦。”
她们把信用透明胶带封好,在伊迪丝那儿放了一夜,以免约翰娜发现它没有寄出去。她们第二天早上才拿去邮局。
“现在我们就要看看他会如何回信了。注意着点。”伊迪丝说。
很久都没有信来。等好不容易收到信的时候,也很让人失望。她们在伊迪丝家打开信,发现里面没有任何写给约翰娜的东西。
亲爱的萨比莎,
今年的圣诞节我手头拮据,真的很抱歉,能寄给你的钱也就剩两加币了。但是我希望你能身体健康,过个快乐的圣诞节,学习进步。我身体一直不舒服,支气管炎犯了,尽管每逢冬季都会发病,但这还是第一次圣诞节前就让我卧床不起。你也看到了,我又换了个新地址。这个公寓在特别喧闹的地方,太多的人来来往往,来看有没有派对。这是个提供食宿的地方,很适合我,我从来都不擅长自己买东西做饭。
圣诞快乐!
爱你的爸爸
“可怜的约翰娜,”伊迪丝说,“她的心会碎掉的。”
萨比莎说:“谁在乎啊?”
“除非我们来做。”伊迪丝说。
“做什么?”
“回复
她。”
她们需要把信打出来,因为约翰娜会发觉那不是萨比莎爸爸的笔迹。不过打字一点儿都不难。正好伊迪丝家里有一台打字机,放在前厅的牌桌上。她妈妈在结婚之前曾在办公室工作,现在她有时还会靠给别人打那种正式的信件来挣点小钱。她教过伊迪丝最基本的打字方法,希望伊迪丝以后也能找份办公室的工作。
“亲爱的约翰娜,”萨比莎说,“实在对不起,我不可能爱上你,因为你满脸都是难看的麻点子。”
“我是认真的,”伊迪丝说,“所以闭嘴。”
她打到:“我很高兴收到——”她大声地念出自己所打出的内容,不时停手考虑接下去该写些什么,她的声音变得愈来愈郑重而温柔。萨比莎趴在沙发上傻笑。突然她打开了电视,但是伊迪丝说:“拜——托。放着那些狗屁东西,我怎么可能集中感情写信呢?”
伊迪丝和萨比莎单独在一起时,她们会说出“狗屁”、“贱人”和“我去”之类的粗话。
亲爱的约翰娜,
我很高兴收到随萨比莎的信一同寄来的你的邮件,并从中了解到你的人生。尽管你遇上了像威利茨夫人这样的贵人,可你的生活一定常常陷于悲伤和孤寂。你始终任劳任怨,我必须要说我对你钦佩有加。我自己的人生漂泊不定,从来都没有真正地安定下来。我不知道为何我的内心如此躁动不安和孤独寂寞,这似乎是命中注定。我结识很多人,跟他们交谈,但我常常扪心自问谁才是我真正的朋友?然后,你在来信的结尾写到,“你的朋友”。所以我想,她真是那样想的吗?如果约翰娜真愿意说我是她的朋友,那简直是我收到的再好不过的圣诞礼物了。也许你只是觉得那是一种不错的结尾方式,也许你觉得自己对我还不够了解。无论如何,祝圣诞快乐。
你的朋友,肯·布德罗
这封信被带回家给了约翰娜。写给萨比莎的那封信也被打了一遍,因为谁会一封信手写而另一封打印呢?这次她们没用那么多蒸汽,非常小心地把信拆开了,这样就不需要用透明胶带,不怕露出马脚了。
“为什么我们不重新打一份信封?他如果打了信难道不打信封么?”萨比莎说,自以为聪明了一回。
“因为新的信封
上不会有邮戳
。傻不傻。”
“万一她回复了呢?”
“我们会读的。”
“啊,万一她回复并且直接寄给了他
怎么办?”
伊迪丝不想表现出自己没有想到这一层。
“她不会的。她挺狡猾的。不管怎么样,你立即给他回信,让她觉得可以把信塞在你的信封里。”
“我讨厌写这种傻不拉叽的信。”
“快点写。又不会杀了你。你就不想看看她会说些什么吗?”
亲爱的朋友,
你问我是否足够了解你,可以做你的朋友,我的答案是我觉得我足够了解。我一生中只有过一个朋友,就是我挚爱的威利茨太太,她对我是那么好,但她已经过世了。她比我年长许多,忘年交的问题就是他们会比你先走。她年纪太大了,有的时候她会对着我叫别人的名字。不过我倒是不介意的。
我要告诉你件奇怪的事情。你让博览会摄影师拍的那张照片,有萨比莎、她的朋友伊迪丝、我和你的那张,我把它放大了,裱起来,放在客厅了。那算不上一张太好的照片,他肯定赚足了你的钱,但是总比什么都没留下好。因此,前天在给它除尘的时候,我就想象我可以听到你在向我问好。你好,你说,我看着你的脸,仿佛照片里的你也能看到我,然后我就想,我一定是疯了。抑或这是你会来信的预兆。我开玩笑的,我是不相信那种事情的。可是昨天确有信来。所以你看,让我做你的朋友真的不是过分的事情。我当然能让自己忙个不停,但一个真正的朋友总该另当别论。
你的朋友,约翰娜·帕里
当然,这是不可能放到信封里的。文中提到的那封信他从来就没写过,这肯定会让萨比莎的爸爸生疑。约翰娜的信被撕碎,从伊迪丝家的下水道冲走了。
等再有信来说起有关旅馆的事情,都是好几个月之后了。时值夏季。非常走运的是,信是萨比莎取到的,而之前的三周她都不在家,住在她的表姨罗克珊和姨父克拉克位于锡姆科湖边的别墅里。
萨比莎进到伊迪丝家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嗝嗝,这个地方真臭。”
“嗝嗝”是她从她的表亲那里学到的一种表达方式。
伊迪丝闻了闻。“我没闻到什么啊。”
“就像你爸爸店铺里的味儿,但没那么严重。一定是他们沾到衣服上带回来的。”
伊迪丝弄了蒸汽,然后拆开了信。从邮局来的路上,萨比莎在面包店买了两个巧克力泡芙。她躺在沙发上吃她的那个。
“就一封信。给你的,”伊迪丝说,“可怜的老约翰娜。当然了,他也不可能真收到
她的信。”
“给我念念,”萨比莎顺从地说,“我满手都是黏糊糊的东西。”
伊迪丝用公事公办的语速读着信,几乎没有任何停顿。
好吧,萨比莎,我的命运发生了转变,恰如你所见,我现在不在布兰登,而是到了一个叫格丁尼亚的地方。我也不再为之前的雇主工作了。因为肺部的毛病,我熬过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冬天,而且我之前的雇主觉得我可能有传播肺炎的危险,应该走人,这让我们起了争执,最后彻底闹翻了。然而好运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就在这个时候我拥有了一家旅馆。这当中的来龙去脉解释起来实在太麻烦,但是如果你外公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告诉他是之前欠我钱的一个人没有能力偿还,就用这家旅馆抵了债。所以现在我从膳食公寓的一个房间搬到了一栋有十二间客房的楼房里,从睡觉的床都不属于自己变成了一下子拥有好几个床位。一大早醒来发现自己在给自己打工的感觉特别美好。我有些修修补补的工作要做,事实上是很多,天气一暖和起来我就着手干。我需要雇一些人来帮忙,之后我还要雇个好厨子开餐馆,还有饮品店。也许应该开家烤饼店,这里没有类似的店。希望你好好的,用心做功课,养成好习惯。
爱你,你的爸爸
萨比莎说:“你喝过咖啡吗?”
“速溶的那种,”伊迪丝说,“怎么了?”
萨比莎说,在别墅里,人人都喝冰咖啡,人人都非它不可。她也超级喜欢。她起身,在厨房里忙活,把水烧开了,加入咖啡、牛奶、冰块搅拌。“我们真该吃香草冰淇淋,”她说,“哎哟,我的神啊,不会有比它更好的了。你不想吃你的巧克力泡芙?”
哎哟,我的神啊。
“吃的,都要吃。”伊迪丝刻薄地说。
萨比莎的所有变化就发生在三个星期当中——就是伊迪丝的妈妈做了手术需要在家康复,而她在店里帮忙的那段时间。萨比莎的皮肤呈现出那种诱人的金棕色,她的头发剪得更短了,松松地贴在脸上。是她的表亲帮她剪的,还给她烫过。她穿了一条连体裤,下身的短裤剪裁成裙子的版型,扣子一排扣到底,肩膀处的褶边是十分映衬的蓝色。她变得丰满了,当她俯身去拿她那杯放在地上的冰咖啡时,露出了圆润深陷的乳沟。
胸部。一定是在她离开之前就开始发育了,只是伊迪丝没有注意到。也许它们也属于那种一夜之间突然冒出来的东西。也许不是。
不管怎么样,胸是已经有了,而且她好像毫不费力就有了这种优势,所以显得有些不公平。
萨比莎不停地说着她的表亲和别墅的生活。她会说:“听着,我一定要告诉你这个,太滑稽了——”然后开始漫谈在发生争执时,罗克珊姨妈跟克拉克姨父说了什么,玛丽·乔怎么无照驾驶,把斯坦的车(斯坦是谁?)开翻了,还带他们去了一家汽车餐厅——至于到底哪里滑稽或故事的重点究竟是什么,根本没讲清楚。
但是过了一会儿,另一些事儿她倒是讲清楚了。夏日里真正的探险。大一点的女孩——包括萨比莎——睡在船屋的上层。有的时候她们会相互挠痒打闹——她们会联合起来攻击某个人,然后挠她痒痒,直到她尖声求饶,同意脱下睡裤给她们看自己是不是长了阴毛。她们还讲关于寄宿学校的女生用梳子把手、牙刷把手自慰的事情。嗝嗝。有一次,两个表姐妹还表演了一下——一个女孩压在另一个女孩的身上假装男孩子,她们的腿相互缠绕,呻吟地喘着粗气,做着动作。
克拉克姨父的妹妹和她的丈夫也到那里度蜜月,有人看见他把手伸进了她的泳衣。
“他们爱得死去活来,从早到晚都在干那事。”萨比莎说。她抱了一个靠垫在怀里。“要是那样相爱,谁都会情不自禁的。”
其中一个表亲已经跟一个男孩做过了。是跟夏季来度假区花园里帮忙的男孩之一,度假区沿着大路下去就是。他用船带她出去,然后逼她做那事,还威胁说如果不同意就推她下去。因此错不在她。
“她不会游泳吗?”伊迪丝问。
萨比莎把靠垫塞到两腿当中。“嚯,”她说,“这真舒服。”
伊迪丝完全了解萨比莎这种喜忧交杂的感受,但让她震惊的是竟然有人可以公开说出来。她自己则彻底被这种感觉吓到了。几年前,当她还懵懂无知时,她也曾经把毯子夹在两腿之间睡觉。她妈妈发现了,然后跟她讲有个女孩也这么做,这个女孩她也认识,还说她整天都在干这事儿,最终通过手术解决了这一问题。
“他们朝她身上泼冷水,可没有治好她,” 她妈妈当时说,“所以就给她开刀了。”
否则,她的器官会堵塞,她会死的。
“行了。”她对萨比莎说,但是萨比莎故意呻吟着说:“这没什么。我们都是这样做的啊。你没有用过靠垫?”
伊迪丝起身走进厨房,往她的空咖啡杯里加满凉水。等她再回来时,萨比莎正躺在沙发上大笑,靠垫被扔在地上。
“你以为我在干什么?”她问,“你难道不知道我在开玩笑?”
“我就是渴了。”伊迪丝说。
“你刚喝了满满一杯冰咖啡。”
“我口渴想喝水。”
“跟你什么玩笑都开不起来,”萨比莎站起来,“如果你那么渴,为什么不喝了它?”
她们默不作声地坐着,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最后还是萨比莎开了口,以一种寻求和解却沮丧的口吻说道:“我们不是应该再给约翰娜写封信吗?我们来给她写封情意绵绵的信吧。”
伊迪丝早就失去了写信的兴致,不过她很高兴萨比莎还没有。尽管萨比莎拥有锡姆科湖和美胸,但此前在她面前的某种优势又回来了。就好像勉为其难似的,她叹息着站起身,摘掉打字机的罩子。
“我最亲爱的约翰娜——”萨比莎说。
“不行。那太恶心了。”
“她不会觉得的。”
“她会的。”伊迪丝说。
她琢磨着是否应该告诉萨比莎性器官堵塞的危险。她决定还是不说。一则,那条信息感觉是从她妈妈那里收到的一种警告,永远真假难辨。从可信度上看,这件事尽管还没有假到无稽之谈的程度,像在屋里穿橡胶鞋会损坏视力之类的,但也不值得说出来——也许有天会值得。
再则——萨比莎就只会笑。她嘲笑一切警告——就连你告诉她巧克力泡芙会让她发胖,她也会笑。
“你的上一封信让我很高兴——”
“你的上一封信让我满心狂喜——”萨比莎说。
“——让我很高兴,觉得在这世上我终于有了个真正的朋友,那就是你——”
“我整夜无法入眠,因为想要把你紧紧搂在怀里——”萨比莎用手臂环抱住自己,前后摇摆。
“不行
。尽管置身人群之中,可我还是经常感觉孤独,不知找谁倾诉——”
“‘人群之中’是什么意思?她不会懂那是什么意思的。”
“她
会懂的。”
那让萨比莎闭了嘴,可能也伤害了她的感情。所以在结尾时,伊迪丝念道:“我必须要说再见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想象你读着这封信,脸色绯红——你还有什么要加的吗?”
“你躺在床上穿着睡衣读着信,”萨比莎说,她的心情总是能马上恢复,“想着我是如何拥你在怀,亲吻你的酥胸——”
我亲爱的约翰娜,
你的上一封信让我很高兴,觉得在这世上我终于有了个真正的朋友,那就是你。尽管置身人群之中,可我还是经常感觉孤独,不知找谁倾诉。
当然,我曾在给萨比莎的信里说过我的好运气,以及我将投身的旅馆业务。而事实上,我并没有告诉她,去年冬天我到底病得有多重,因为我不希望让她担心。我也实在不想让你担心,亲爱的约翰娜,只是想告诉你我是多么地想念你,渴望看到你亲切可爱的脸庞。在我发烧的时候,我想我真的看到你的脸就在眼前,听到你对我说我就快好起来了,感到你温柔的手在照拂我。我那时住在膳食公寓,烧退之后,受到了很多的调侃,大家问谁是约翰娜啊?只是当我醒来之时发现你没有在那儿,我心感伤悲。虽然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但我真想你能飞到这里来和我在一起。相信我,相信我,你会比最美丽的影星更受欢迎。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你,你和我说的其他事也都让我感到甜蜜和亲切,虽然这么说可能让你觉得尴尬。我实在不想结束这封信,因为它让我感到拥你于怀,在我们幽暗、隐秘的房间里私语,但是我必须要说再见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想象你读着这封信,脸色绯红。如果你是躺在床上穿着睡衣读这封信,还想着我有多么渴望紧紧拥抱你,那就太美好了。
爱你的,肯·布德罗
多少有点让人惊讶的是,她们没有收到回信。萨比莎一写完自己那半页信,约翰娜就把它放进信封,写上了地址,就是那样。
约翰娜下车后,没有人在那儿接她。她没有担心——毕竟,她确实想过她的信可能不会比她先到。(事实上,它到了,躺在邮局里,无人来取,因为肯·布德罗虽然去年没有生大病,现在却真的患上了支气管炎,已经好几天没来取信了。这一天,信箱里又多了一封信,里面装着麦考利先生的支票。不过支票已经被止付。)
她更关注的是,那里看上去根本不算一个城镇。车站就是一个封闭的遮挡,墙边摆了几条长凳,售票处窗口的木制百叶窗放了下来。还有一个货棚——她认为那应该是个货棚——但货棚的推拉门动不了。她从木板间的缝隙朝里窥探,眼睛适应了里面的黑暗之后,她发现那里空无一物,满地尘土。里面没有装箱的家具。她大声喊:“有人吗?有人吗?”叫了好几声,不过她也不指望得到任何回应。
她站在站台上,尽量保持着端庄的仪态。
大约八百米外有个小山丘,山顶上长满了树,所以一眼就能望见。她走上一条沙砾小道,之前从火车上看,以为那是一条通往农田的僻静小路——肯定就是马路了。现在她看见了遍布树丛各处的低矮建筑——以及水塔,从这个距离望去就好像一个玩具,一个锡制的长腿士兵。
她拎起自己的行李箱——不会太困难,毕竟她一直拎着它从展览路到另一头的火车站——然后才启程。
虽然有风吹过,但这是挺热的一天,比她离开的安大略省要热,风感觉也是热的。在新衣服的外面,她还是穿着那件旧大衣,这件大衣放在行李箱里总是很占地方。她满怀希望地看着前面小镇的阴凉处,但是她每每走过去,都发现那些树要么是云杉,长得太窄太密,给不了什么阴凉,要么就是棉白杨,窄窄的叶子长得稀稀拉拉,风一吹阳光就透下来了。
令人沮丧的是,这个地方缺少规划,没有任何管理。没有人行道,没有铺好的路面,没有宏伟的建筑,除了一个看似砖砌谷仓样的大教堂。大门上有幅画,画的是面色如土却瞪着蓝眼睛的圣家庭
[4]
。以一个根本没听说过的圣徒命名——圣道博
[5]
。
房屋看上去也不像是经过仔细考量或精心设计的。它们面向街道的角度各异,绝大多数都东一个西一个地凿着小家子气的窗户,挡雪的门廊就像箱子一样围在门周围。没有人在院子里,当然他们干吗要出来呢?院子里什么都没有种,只有一丛丛的枯草,之前或许长势喜人的大黄也凋谢了。
主干道,如果那可以称为主干道的话,只在一侧铺设有木质走道,旁边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建筑,看上去还开着的有一家杂货店(邮局建在店里),还有一个车库。有一栋两层的建筑,她觉得兴许是那家旅馆,但却是家银行,还关门了。
她看见的第一个人——尽管有两条狗在对她咆哮——是一个站在车库前的男人,正忙着往他的卡车上装链条。
“旅馆?”他说,“你走过了。”
他告诉她,旅馆就在车站一下来的地方,沿着铁轨往另外一边走一点,被刷成蓝色了,你不可能错过的。
她放下行李箱,倒不是因为受到了打击,而是需要休息一下。
他说他可以把她载到那边去,如果她愿意等一会儿的话。尽管对她而言接受这样的邀请可是件新鲜事儿,但不一会儿她就身处炎热、油腻的卡车驾驶室中,颠簸在刚刚走过来的土路上,链条在车后发出令人绝望的喧嚣。
“那么——这股热风从哪儿把你吹来的啊?”他说。
她说安大略,这话听起来像是要就此打住的意思。
“安大略,”他遗憾地说,“行吧。这就是了。你的旅馆。”他一只手离开方向盘,挥手指向一栋平顶二层建筑的时候,整辆卡车都跟着颠了一下。那栋建筑约翰娜确实注意过,在来时的火车上就看见过。当时她觉得那是一栋几乎要被废弃的大建筑,也许是已经被遗弃的民居。现在,在她看过镇上其他的房子之后,她明白自己不应该那么轻易地忽略它。这房子的外墙上糊着锡纸,压成砖块的形状,漆成了浅蓝色。门口有霓虹灯管拼成的“旅馆”字样,早就不亮了。
“我真笨啊。”她说,然后给那个男人一加币作为车费。
他笑了。“留好你的钱。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到它。”
一辆看着相当不错的普利茅斯停在旅馆外面。车很脏,但是在这种路上开怎么会不脏呢?
门上有某个香烟品牌的广告,也有啤酒的。她一直等到卡车拐过弯去才敲门——敲门是因为这个地方看上去不像在开门营业。然后,她试着推了推门,看是不是没锁,接着走进一间布满灰尘、带楼梯的小屋子,随后是一个昏暗的大房间,摆着一张台球桌,散发着难闻的啤酒味,地板未曾清扫过。走进一个侧间,她能看到反射微光的镜子、空货架和柜台。这些房间的百叶窗都紧紧地拉下来。她所见的唯一光线来自两扇小圆窗户,是镶在双开门上的。她穿过这些房间来到厨房。厨房光线好一些,因为对面的墙上有一排高高的、脏脏的窗户,没有被遮上。这里第一次出现了有人生活的痕迹——有人在桌边吃过东西,留下了一个盘子,上面粘着已经干了的番茄酱,还有半杯冰冷的黑咖啡。
厨房的一扇门通向室外——这一扇上锁了,一扇通向食品储藏室,那里有几罐头吃的,一扇通往杂物室,还有一扇通向封闭的楼梯间。她爬上楼梯,行李箱在她前面一路磕磕碰碰,因为空间实在太窄了。她上到二楼,正对着的是一个座圈被抬起来的马桶。
走廊的尽头是卧室,门开着,在那儿她见到了肯·布德罗。
还未见其人,她就先看见了他的衣服。他的夹克搭在门角上,他的长裤挂在门把手上,拖在地上。她的第一反应是好衣服绝不能这样糟蹋,所以她大着胆子走进了房间——行李箱留在了走廊——想着要把衣服挂好。
他躺在床上,身上就盖了条被单。毛毯和衬衣散落在地板上。他就像刚要睡醒一样不安地呼吸着,于是她说:“上午好。噢下午。”
明亮的阳光透过窗户几乎全照在他脸上。窗户是关着的,空气特别污浊——就是他用来当床头柜的椅子上那个烟灰缸发出的恶臭。
他有个坏习惯——他在床上抽烟。
他没有因为她的声音而醒过来——或者说,他只醒过来一点。他开始咳嗽。
她意识到这是很严重的咳嗽,一个病人的咳嗽。他挣扎着起身,依然闭着眼,她走到床边扶住他。她想找块手绢或是找盒纸巾,可什么也没看到,所以伸手拿了丢在地上的衬衣,反正她会清洗的。她想仔细看看他吐出了些什么。
等他咳够了,又叽叽咕咕嘟囔着躺下,喘息着,那张她记忆中原本富有魅力、自信满满的脸因为恶心都皱在了一起。触碰之后,她知道他在发烧。
他咳出来的东西是黄绿色的——没有血丝。她把衬衣拿到洗手池那里,在那儿相当惊讶地发现了一块肥皂。她把衬衣洗好晾在门钩上,然后彻底洗了手。她不得不在新买的棕色裙子上擦干手。她几个小时前才在另一个小洗手间——火车上的女洗手间里把它换上的。她当时还纠结是不是应该化化妆。
在走廊的柜子里,她找到了一卷卫生纸。她把这卷卫生纸放到他的房间里,以便下次咳嗽时使用。她捡起毛毯,给他盖好,把百叶窗放到窗台的高度,把紧闭的窗户往上推了几厘米,用她已经清空的烟灰缸支撑着。然后她在走廊里把棕色的裙子换成了行李箱里的旧衣服。这会儿还穿着漂亮裙子、化着妆,终究还是太华而不实了。
她不确定他病得有多重,但她曾经照顾过威利茨夫人——也是个抽烟很凶的人——帮她挺过了几次支气管炎的发作,所以她觉得自己可以应付,暂时没必要叫医生。在同一个走廊柜子里有一堆干净的毛巾,尽管又破旧又褪色的。她弄湿了一条,擦拭他的胳膊和腿,试图降低他的体温。他这时半醒过来又开始咳嗽。她把他扶起来,让他把痰吐在卫生纸上,观察了一下它的成色,然后扔进马桶里,洗了手。约翰娜现在有了条毛巾来擦干手。她下楼,在厨房里找到一个玻璃杯,还有一个以前装姜汁汽水的大空瓶子,她往瓶里装满水。这回她试图让他喝点水。他喝了一点就不想喝了,她让他躺下。约摸五分钟后,她又试了一次。她一直这么做,直到确信他喝下足够多的水而不会吐出来。
他不住地咳嗽,约翰娜把他扶起来,一只手撑着他,另一只手轻拍他的后背,以减轻他肺部的压力。他几次睁开眼睛,似乎没有因为她的存在而感到恐慌或惊讶——或是感谢。她又给他擦拭了一次,细心地用毛毯立刻盖好刚凉下来的部位。
她注意到天开始黑了,她下楼到厨房,找到电灯开关。灯和旧电炉子还是能用的。她打开一罐带米饭的鸡汤加热,拿到楼上叫醒他。他用勺子吃了一点。她趁着他足够清醒的一小会儿,问他有没有阿司匹林。他点头说有,但是想告诉她在哪儿的时候又开始迷糊了。“在废纸篓里。”他说。
“不,不,”她说,“你想说的不是废纸篓。”
“在——在——”
他试图用手比划什么东西。泪水涌上他的双眼。
“没事,”约翰娜说,“没事。”
他的烧总算是退了。他睡了一个小时左右没咳嗽。然后他又烧了起来。那个时候她已经找到了阿司匹林——它们在厨房的一个抽屉里,跟一把螺丝刀、一些灯泡和一个线球混在一起——她给他喂了几片。很快他就剧烈地咳嗽起来,但是她认为没有把药吐出来。等他躺下,她把耳朵贴到他胸前听了听喘息声。她先前要寻点芥子酱做膏药,可是那里显然没有。她又下楼,烧了些水,用盆端上楼。她试图让他俯在热水上方,用毛巾覆盖住他,这样就可以吸一些蒸气。他只会配合一小会儿,但这或许还是有效果的——他咳出大量的痰。
他的烧又退了,睡得也更安稳了。她拖进来一把在别的房间找到的靠背椅,自己也睡了,但时睡时醒,醒来也不知自己身处何方,接着记忆慢慢跟上,起身,摸摸他——他的体温似乎一直没升高——蜷在毛毯里。她自己盖的是那件相当老旧的粗花呢大衣,为此她还要感谢威利茨太太。
他醒过来。已经日上三竿。“你在这儿干什么?”他用嘶哑虚弱的声音问。
“我昨天到的,”她说,“我带来了你的家具。它们还没到,但已经在路上了。我到的时候你就病着,晚上一直不舒服。现在你感觉如何?”
他说:“好多了。”然后他又开始咳嗽。不用她扶他,他就自己坐了起来,不过她走到床边拍了拍他的背。等他咳完,他说:“谢谢。”
他的皮肤此刻已经跟她的一样凉。也平滑了——没有粗糙的痣,身上没有脂肪。她能摸到他的肋骨。他就像个纤弱的小病孩。他闻上去像玉米。
“你把痰咽回去了,”她说,“别那样做,对你不好。这是卫生纸,你要把它吐出来。咽了它,你的肾会受损害。”
“我从来不知道这事儿,”他说,“你能找到咖啡吗?”
咖啡滤壶里都是黑的。她尽其所能地清洗干净,把咖啡放进去。然后她又把自己清洗收拾干净,琢磨着该给他吃点什么东西。在食品储藏室里有一盒饼干混合料。起初她以为只能用水来调和,不过她又找到了一罐奶粉。等咖啡准备就绪,她还用烤箱做了一盘饼干。
他一听到她在厨房里忙活起来,就起身去了厕所。他比自己以为的还要虚弱——他不得不俯身用一只手撑着水池。接着他在走廊柜子的最底层找到了些内衣裤,那本是他放干净衣服的地方。他现在意识到这个女人是谁了。她说她带来了他的家具,但是他没有让她或是任何人那样做——根本就没有提起过家具的事,就只说了钱。他应该知道她的名字的,但想不起来了。所以他打开了放在走廊地板上行李箱旁边的手提包。包的内层缝了一个名牌。
约翰娜·帕里,还有他岳父的地址,展览路。
还有些别的东西。一个放有几张纸钞的布袋。二十七加币。另一个包里是零钱,他没费那个闲心去数。一个宝蓝色的存折。他不假思索地打开了它,并不期待会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几个星期前,约翰娜终于得以把从威利茨太太那里继承来的所有财产转至自己的银行账户,里面还有她自己存下来的钱。她对银行经理解释说她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用得上。
金额不是那么惊人,但也确实不少。这让她有了点资产。在肯·布德罗的心里,这给约翰娜·帕里这个名字加上了一个亮闪闪的光环。
“你之前是穿着一条棕色的裙子吗?”当她端着咖啡进来时,他问。
“没错,是的。在我刚到这儿的时候。”
“我还以为自己做了个梦。原来真是你。”
“就像你其他的梦一样。”约翰娜说,她满是斑点的额头变得火热。他完全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也没有气力追究。可能是她在的时候,他半夜从梦中醒来过——一个他自己现在完全不记得的梦。他又咳了起来,不过这回要好点儿了。她递给了他一些卫生纸。
“现在,”她说,“你打算把咖啡放哪儿?”为了更方便照顾他,她之前把一把木头椅子放在他床边,现在她把它往前推了一点。“好嘞。”她说。她用胳膊把他夹住抬起,在他背后塞了个枕头。一个没有枕套的脏枕头,不过她昨天晚上铺了条毛巾在上面。
“你能不能下楼看看有没有烟?”
她摇了摇头,但是又说:“我会去看看。我在烤箱里烤了饼干。”
肯·布德罗有借钱给别人的习惯,当然也喜欢借别人的钱。他遇上的众多麻烦——或换言之,他曾陷入的众多麻烦——就是因为无法对朋友说不。忠心耿耿。和平时期,他没有被空军开除军籍,却出于对朋友的忠诚而主动退役,这位朋友在一次军人派对中因为侮辱指挥官而被停职。这不公平,因为在军人派对里,所有事情都可以拿来开玩笑,也不会有谁介意。他丢了肥料公司的工作,因为一个周日他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开着公司的卡车过了美国边境,只为接一个打了架害怕被抓和被罚的哥们儿。
这种对朋友不可或缺的忠诚成了跟老板们合不来的原因。他承认他发现自己很难屈服。“是,先生”和“不是,先生”在他的字典里并不常用。他不是被那个保险公司给开除的,只是他有太多次想要升职,但都被拒绝,好像是故意激他,看他敢不敢主动辞职,他最终也是这么做的。
不得不承认,酗酒也是部分原因。还有就是他始终认为,人生应该是项比现在看来更英勇伟大的事业。
他爱跟人家说这家旅馆是他打扑克赢来的。他并非特别上瘾的赌徒,可女人们喜欢听这种故事。他不想承认自己看也没看就同意让人拿它抵债了。甚至在他看到这家旅馆之后,他还告诉自己这里可以废物利用。为自己工作的想法让他沉迷。他不觉得有人会来这儿住——可能秋天来的猎人除外。他将其视为酒馆和餐厅。如果他能找到个好厨子的话。然而,不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都得先投钱。事情都要做——虽然他做起事来也够麻利,但是工作有点多,他一个人可能做不来。如果他在这个冬季里把自己能做的做了,证明他的诚意,也许能够从银行贷到一笔款。不过他需要一小笔钱来度过这个冬天,因此他想到了自己的岳父。他倒是宁愿去求别人,可是再没有人会如此轻易地借钱给他。
他认为以建议出售家具的形式来提出要求是个不错的主意,他知道老人家自己永远不会主动这么做。他知道自己还有一大笔钱欠在那里没还,但具体是多少已经忘记了——但他觉得自己有权使用那些钱,因为他需要钱帮助玛赛勒度过那段恣意妄为的日子(那时是她恣意妄为,他本人还没有开始),以及在尚有疑虑的情况下接受了萨比莎是自己孩子一事。同时,麦考利先生是他认识的唯一在世且还能挣那么多钱的人。
我带来了你的家具。
此刻,他说不上来那对他意味着什么。他太累了。当她拿着饼干(没有烟)进来时,相比吃饭,他更想睡觉。为了让她满意,他吃了半片。随后他沉沉地睡去了。她先把他翻向一侧,再翻向另一侧,把脏床单从他身下抽出再换上新床单让他翻滚回去,这期间他都只是半醒的状态,整个过程他完全不用下床或是醒过来。
“我找到了一条干净的床单,可只有一块窄布条,”她说,“闻上去也不太好,所以我把它晾了一会儿。”
后来他意识到,他在梦里听了好久的声音真的是洗衣机的声音。他好奇那是怎么回事——热水池已经不能用了。她一定是在炉子上烧了很多桶热水。再之后,他确信是听到了自己的车发动并驶离的声音。她应该是在他的裤兜里拿到的钥匙。
她可能开走了他唯一值钱的东西,弃他于不顾,他甚至没办法打电话让警察抓住她。就算能够到电话,它也是被掐断了的。
总是有可能的——失窃加抛弃——然而他在新换的床单上翻了个身,那床单闻着就像大草原上风拂过青草的味道,接着他又睡着了,他确信她只是离开去买牛奶、鸡蛋、黄油、面包和其他必需品——甚或香烟——那些正常生活中的必需品,然后她会回来在楼下忙碌,她干活的声音就像一张网托住他,无疑是上天恩赐的奖赏。
这会儿,他的生活中正闹女人问题。事实上是两个女人,一个年轻一个年长(就是说,一个是跟他差不多的年纪),她们知道彼此的存在,而且已经准备好要厮打起来。他最近能从她们那里得到的就是嚎叫和抱怨,时不时还满腔愤懑、信誓旦旦地宣称她们是爱他的。
也许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已经出现了。
在杂货店买东西的时候,约翰娜听到了火车的声音;开车回旅馆的时候,她看见一辆车停在火车站。她还没有停好肯·布德罗的车就看见装家具的箱子堆在站台上。她跟列车员说话——停在那儿的是列车员的车——出现这么多大箱子,他感到异常惊讶和烦恼。她从他那里打听到有卡车的人的名字——得是一辆干净的卡车,她坚持——那人住在三十公里开外,偶尔做做运输。她用车站的电话打给那个人,威逼利诱地让他立马过来。然后她再三嘱咐列车员,让他务必看着家具直到卡车到达。晚饭时分卡车来了,那人和他的儿子把所有的家具卸下,搬进了旅馆的主厅。
第二天她好好地四处转了转。她拿定了主意。
第三天,她估计肯·布德罗可以坐起来听她说话,便说道:“这就是个赔钱的地方。这个小镇就要寿终正寝了。我们要做的就是把所有能卖的东西都变现。我说的不是那些托运来的家具,我说的是台球桌,还有厨房炉灶。接着我们应该把这栋楼卖给某个会把墙上的锡纸扯下来,把它变废为宝的人。那些你认为毫无价值的东西总是能变成点什么东西。然后——在你得到这家旅馆之前,本来是想做什么的?”
他说,他本来想去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6]
,去萨蒙阿姆
[7]
,在那儿他有个朋友之前说过他可以去管理果园。但是他没有去成,因为车需要新胎,还需要做些修补,完了之后才能开始一段长途旅行,他的钱仅够维持生计。然后旅馆就从天而降了。
“就像一吨砖头砸中你,”她说,“比起陷在这个鬼地方,换轮胎和修车算是明智的投资了。在下雪之前离开这儿会是个不错的主意。还是用火车来运送家具,到了那边再好好利用它们。置一个家所需的一切我们都有了。”
“可能不会那么顺利。”
她说:“我知道。不过一切会好的。”
他明白她确实知道,不论过去还是将来,一切都还好。你可以说,像他这种情况恰恰对了她的路数。
并不是说他没有心存感激。不过他已经领悟到,感谢之情不应是一种负担,而应该是自然而然的——尤其是在对方并没提出要求的情况下。
重新开始的想法开始萌生。这就是我需要的改变。
这话他之前曾说过,但无疑只有这次有可能成真。温和的冬日,常绿林和熟苹果的气息。这是我们安家所需的一切。
他有他的自尊,她想。这是应该考虑到的。或许永远不要提及那些他对她敞开心扉的信比较好。在她来之前,她就已经毁了它们。事实上,每次一读到烂熟于心后她就会把信毁了,而读熟也花不了多长时间。但有件事她绝不愿意看到,那就是信落入小萨比莎和她机灵的小伙伴的手里。尤其是最后一封,当中提到了她的睡衣和躺在床上。这样的事情并非不会发生,但把这些诉之笔墨可能会让人觉得低俗、傻气,或遭到调侃。
她怀疑他们是不是得经常跟萨比莎见面。但她是不会阻止他的,如果这是他所希望的。
这种膨胀的轻松感和责任感她并非头一次体会到。她在威利茨太太那里有过同样的感受——她也是个漂亮又任性的人,同样需要照顾和料理。事实证明,肯·布德罗任性的程度有点超出了她的预想,一个男人不可能跟你预料的一模一样,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关于他,万事皆在她的掌握之中。
威利茨太太过世后,她心如止水,她觉得也许就一直这样下去了。然而现在又有了一场如此热烈的骚动,如此喧嚣的爱。
约翰娜离开后两年左右,麦考利先生去世了。他是最后一个在圣公会教堂举办葬礼的人。出席者众多。萨比莎是跟她母亲的表亲一起来的,也就是那位多伦多妇人。萨比莎现在已出落得稳重矜持、秀丽漂亮、引人注目,还出奇苗条。她戴着一顶精致的黑帽子,不同任何人讲话,除非别人先开口。即便如此,她看上去也不像是记得他们。
报纸上的讣告说麦考利先生的后代有外孙女萨比莎·布德罗、女婿肯·布德罗和布德罗先生的夫人约翰娜,以及他们襁褓中的儿子奥马尔,出生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萨蒙阿姆。
伊迪丝的妈妈把这些读了出来——伊迪丝自己从来不看当地的报纸。当然,这桩婚事对她们俩也不是什么新闻——对伊迪丝的爸爸也不是,他当时正在客厅的角落里看电视。消息早就传回来过。唯一的新消息是奥马尔。
“她有了个孩子
。”伊迪丝的妈妈说。
伊迪丝正在厨房的桌子上做拉丁文翻译。Tu ne quaesieris,scire nefas,quem mihi,quem tibi
[8]
——
在教堂里,她小心控制着自己在萨比莎主动说话之前,不要先跟萨比莎搭讪。
她真的已经不再害怕被发现了——虽然她始终难以明白为什么她们不曾害怕过。在某种程度上,不把以前胡作非为的她跟现在的她联系起来,似乎是唯一恰当的做法——更别提一旦她从这个小镇抽身,远离所有那些自以为了解她的人,她所指望的那个真实的自我就将接管一切。令她惊愕的是整件事的转折——看上去虽然荒诞,却很无趣。也很侮辱人,像某种玩笑或无用的警告,试图引她上钩。在她有生之年计划完成之事的清单上,又有哪里提到过她要为一个叫奥马尔的人的诞生负责呢?
她对妈妈的话充耳不闻,写道:“你不能问,我们不得了解——”
她停下来,咬着铅笔,然后打了一个心满意足的冷战,写下结尾:“——什么样的命运在等着我,或等着你——”
[1]
London,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西南部的一座城市。
[2]
一种游戏,要求两队用呼啦圈垒出稳定的结构,然后想办法让对方的呼啦圈先倒下。
[3]
出自《出埃及记》第二十章中基督徒要遵守的“十诫”。接下去应为“耶和华你的神赐给你的地上得享长寿”。
[4]
圣家庭,指耶稣、圣母玛利亚以及玛利亚的丈夫约瑟。
[5]
Saint Voytech(约956—997),又称布拉格的圣道博,布拉格主教和传教士,在向波罗的海的普鲁士人传教时殉道。他后来成为波希米亚、波兰、匈牙利的主保圣人。
[6]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加拿大西部濒临太平洋的一省,省府为维多利亚。
[7]
萨蒙阿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休闲旅游热点城市之一。
[8]
出自古罗马诗人贺拉斯的《颂歌》第一卷第十一首,大意为“你不要去问,知道便是罪,对于我对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