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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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回了几趟家,每趟都得转两次车,今年也是如此。第一辆坐的是大巴,有空调,车速快,且座椅舒适。乘客们彼此漠然相对。当大巴无比轻快地顺畅前行时,他们都朝外望向路上的车流。出城以后汽车先往西行再朝北拐,行驶约八十公里后,到达一座繁荣的交易和制造业重镇。在这儿我和那些同路的乘客换乘一辆小点的巴士。小巴士早已人满为患,都是从这个镇子启程回家的人们——有年纪太大开不了车的农民;有农民的老妇少妻们;有在护理学校或农学院上学、周末回家的学生;也有由父母和祖父母轮流照看的孩子们。这一地区住着大批来自德国和荷兰的移民,一些老者还说着德语或荷兰语。这段行程当中,你还能看到有人在汽车站递送竹篮或包裹,而接收人正在农场门口候着呢。
这儿离最后一处换乘点只有五十公里,但费的时间却与出城后那八十公里相当甚至更多。我们到那镇上的时候,那些脾气好、大块头的德国后裔和新来的荷兰移民都已下了车。此时天色愈加黯淡,温度也降了下来,农场更显得疏于打理,庄稼在风中起伏。我朝马路对面走去,同行的有一两个在大巴上遇见的人,还有两三个同乘小巴的旅客——我们相视而笑,体会到一种同志般的惺惺相惜,但在刚上车时这种感觉却并不明显。这儿没汽车站,只有辆小巴士停在加油站前面,我们直接上了车。
这是辆老旧的校车,座椅没法儿调,坐起来很不舒服,窗户也被水平的金属框分隔开。车上的人要想将窗外的景色一览无余,要么得半躺着坐,要么就得端端正正坐直伸长脖子张望。这让我很是恼火,因为我最想看的就是这儿的乡村风光——秋日里层林尽染,干涸的田地上麦茬遍野,成群的奶牛涌向谷仓。但我曾经一直以为,这些平淡无奇的乡村景象是自己毕生最不愿看见的。
余下的三十公里路铺得凹凸不平,汽车又横冲直撞开得飞快,颠簸摇晃了一路,这时我突然意识到,这景象也可能是我人生中最后看见的东西,那一刻甚至会比预料的还要早。
这片乡野交通事故频发。有些男孩年纪小还拿不到驾照,却敢在视野糟糕的山区石子路上把车速开到一百四十公里,这很容易出事儿。还有些人兴奋过度,在深夜开车兜风,车灯也不开,任凭汽车在村落间呼啸而过。大多数成年男子好像都有过至少一回死里逃生的经历,他们要么是开车撞到电线杆,要么在阴沟里翻了车。
回到家后,父亲和继母好像跟我说起过这些事故。父亲只是提了一下某起可怕的事故,继母进一步发挥,说了些什么身首分离、方向盘轴横插胸腔、脸部被酒瓶碎片割得血肉模糊等种种惨状。
“都是白痴。”我没好气地说道。那些在石子路上酒驾的蠢人激不起我的怜悯之心,但我说这话不仅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我觉得继母这种添油加醋还乐在其中的表现会让父亲难堪。但后来我发现事实可能并非如此。
“用这个词形容他们再恰当不过了,”继母说道,“都是白痴!他们可怪不得别人,只能怪自己。”
父亲、继母——艾尔玛——和我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喝着威士忌。他们养了条叫巴斯特的狗,正蜷在艾尔玛的脚边。父亲将黑麦威士忌倒入三个酒杯,每杯只倒满四分之三,剩下的用水填满。母亲在世的时候,家里从未存过烈性酒,就连啤酒和红酒也没有。她在婚前就让父亲保证以后滴酒不沾。母亲这样做不是因为在自家受够了男人喝酒,而是和那时很多自尊心强的女人一样,只是想在嫁人前要一个承诺。
我们在厨房经常用来吃饭的那张木桌,连同几把椅子一起被搬进了谷仓。椅子没有能配成对儿的,它们都用了很久,有两三把应该是所谓的椅子工厂(可能就是间作坊)生产的。工厂建在桑夏恩,但这个村子早在19世纪末就不复存在了。父亲准备以极低的价格卖掉这些椅子,或者如果有人要就白送。在他眼里这些就是废旧品,所以他一直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喜欢这些东西,甚至觉得那些嘴上说喜欢的人都是在装模作样。他和艾尔玛买了张新桌子,桌面是塑料质地,仿木的样式,但不会留下印痕,还有四把椅子,椅垫外层也是塑料材质,有黄色印花图案,坐起来确实要比老旧的木椅舒服多了。
现在我住的地方离家只有一百六十公里,每两三个月就能回来一趟。在这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住在约一千六百公里以外的地方,所以好多年没能回来看看。我以前以为,自己可能再也见不到家这个地方了,所以回忆起来总是很受触动。我会经常在脑海里想象自己在各个房间里踱着步。这儿的每个房间都很小,和一般的老农舍一样,房子的构造不适合户外消闲,而且即使适合,人们也不愿理会。他们不太会想在休息或乘凉的时间还看着自己不得不耕作的农田,还有那些积雪——只有把它们铲完才能清出道路好去喂养牲畜。有些人毫不掩饰地赞美自然——他们甚至会用到“自然
”这个词——这些人在别人眼里都有点傻里傻气。
远离家乡的日子里,我还会想起厨房的天花板,长条的榫槽接合板被油烟熏得漆黑;还有厨房里的窗户,窗框在我出生前就被关在屋里的狗咬坏了。我还记得厨房烟囱上有几道裂痕,漏出的油烟将墙纸染得斑驳,留下浅迹污痕。每年春天,只要身体吃得消,母亲都会把油地毡重刷一遍,刷的多是棕色、绿色或藏蓝的暗色漆。刷完后,还会用海绵蘸上亮黄或鲜红色的漆料,在地毡上点出各种花样。
现在那块天花板被一层白色方砖遮住了,原来被咬坏的木制窗框也换上了金属框架。窗玻璃也是新的,从里往外看不会有晕染的痕迹。窗外有什么可看的呢,那闪着金色光芒的灌木没什么可看的,因为没人修剪而蜿蜒覆上了窗台;远在北面的那座果园也没什么可看的,园内除了几棵结痂的苹果树,还有两棵结不出多少果实的梨树。唯一可看的只有饲养火鸡用的畜棚和围栏,那是父亲贱卖了一块地换来的。
客厅用白色墙纸重新裱糊了一遍,墙纸是红色浮雕花纹的样式,颜色亮丽却不失庄重。铺满整个房间的黄绿色地毯也换了下来。父亲和艾尔玛小的时候,家里为了照明到处点着煤油灯,长大后的头些年里也是这样。所以现在他们把客厅弄得灯火通明,安上了吊灯、即插电灯、强光长灯管,还有很多百瓦灯泡。
即使在屋外,红砖墙也要镶上白色的金属壁板,砖块间的灰浆已经开始崩裂,墙面很容易被东风穿透。镶板这事儿父亲想要亲自动手。所以某种程度上,这所独具特色的房子——厨房这一部分建于19世纪60年代——可能会瓦解消失,取而代之的将是座普通舒适的现代化住房。
和以前不同,现在的我已经不为这种损失感到痛惜。但我必须承认红砖墙的颜色既温和又美丽,而且我听说有城里人
愿花大价钱买这种老式砖瓦。我说这话,主要是为了迎合父亲。现在在他眼里我已然是个城里人了,而我又何曾务实过呢?(这在以前算是一种缺点,但现在不一样了,因为我有自己的想法,虽然不符合某些人的期待,但跟我一样不务实的也许大有人在)。父亲很乐意再和我解释一遍东风、燃料的成本和修缮房屋的难处,我知道他说的都是实话,我也明白这座正在消失的房子称不上多么精美好看。这不过是座典型的穷人住所——楼梯从墙与墙之间的狭窄空间中盘旋而上,卧室也都挤在一块儿。这座房子已经有一百多年,屋子已经破旧不堪。父亲和艾尔玛的养老金使他们前所未有地富裕,他们完全有能力住得舒服,过“现代化”的生活(他们口中的现代化这个词没打引号,简明扼要,是个褒义词)。如果他们愿意这样过,我又有什么资格抱怨呢,不过是没有了几块红砖,损失了一面红砖墙,况且还是一面即将坍塌的红砖墙。
但从某种意义上讲,父亲的确想让我提出异议,看我不知所措的样子。不过我觉得有必要向他隐瞒一个事实——于我而言,这座房子远不如以前那么重要了,而且我也不在意父亲如何翻新屋子。
“我知道你有多喜欢这里。”父亲对我说道,语气有些歉意,也有些满足。但喜欢与否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没想清楚,也就没告诉父亲。我觉得我喜欢的是以前生活在这里的自己——而那个自己早已经消失了。
我现在还没走进客厅,没在钢琴长凳里翻寻老照片和散页乐谱,没去找高中旧课本、以前创作的拉丁诗歌、小说《玛丽娅·夏德莱纳》
[1]
,也没找一九四几年的畅销书。那年母亲加入了“月度最佳书籍”俱乐部;也是在同一年,有关亨利八世妻子们的小说流行起来,三位用笔名出版作品的女性作家火了,解读苏联的书也畅销了起来。母亲在婚前买的几本“经典”读物,我也没有翻开,书本装订用的是软塌的仿皮制品,大理石纹理的扉页上写上了母亲的本姓,是那种老师惯用的优雅字体,写在出版商的祝福语之后:“普通人,我将与你同行,做你的领路人,在你最困难的时候陪伴左右。
”
母亲在这所房子里住了很久,干劲大到让人汗颜,虽然偶尔发些牢骚让人受窘,但也都在情理之中。尽管如此,想要在这里找到些属于她的痕迹并不容易。母亲患的病在当时非常罕见,而且症状也很奇怪,仿佛这种病并不存在,而是母亲任性装病,以便得到别人的关注,顺便给自己找些事情来做。因为在自家人那儿,母亲只有在必要情况下才会得到关心,虽然不至于不情不愿,但也只是例行公事罢了,有时会显得冷漠、不耐烦、缺少温情。所以这种程度的关心对她来说还远远不够,从来不够。
以前,书本会经常在床底下或书桌上,现在艾尔玛把它们摞到一起,塞进客厅的玻璃门书柜。父亲是个忠实的丈夫,他跟妻子坦白说自己有太多事要做,不会有多少时间看书(虽然他的确喜欢看我寄给他的《历史地图集》
[2]
)。艾尔玛不待见读书的人,因为读书不利于交际,而且读到头来有什么用呢?她觉得人们还是打打牌、做做东西更加实在。男人们可以做些木工活,女人们可以补被子、缝地毯或是做刺绣。总是有很多事可以做的。
不过艾尔玛对父亲晚年开始写写东西这事儿,还是颇引以为荣。“除非太过疲劳,其余时候他都写得非常好,”她对我说,“但不管怎样,写得都比你好。”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意识到艾尔玛说的是书法。这儿的人说“写”差不多就是“写字”的意思。还有一种含义是“写故事”。不过在她眼里,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码事。艾尔玛对这些事情都没什么异议。
“这让他的大脑保持运转。”艾尔玛说。
她认为打牌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只是她中午不是总有时间坐下来打两局。
父亲和我谈安装墙板的事,他说:“我需要干这种活儿,好恢复几年前的身材。”
大概十五个月以前,父亲患了严重的心脏病。
艾尔玛摆出了咖啡马克杯、一碟子苏打饼干和全麦饼干、芝士和黄油、麦麸松饼、发酵甜饼、几块糖衣香料蛋糕。
“没什么吃的,”她说,“我老啦,人也开始变懒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永远不会变懒。
“说出来真难为情,这蛋糕是用蛋糕粉做的。你知道就是买来现成的那种。”
“这很好,”我说道,“有些蛋糕粉还真不错。”
“的确如此。”艾尔玛说道。
哈里·克罗夫顿——他在父亲以前工作过的火鸡棚做兼职——在第二天的正餐时间过来串门。我们劝他留下来吃饭,几番必不可少且在意料之中的推辞之后,他还是留了下来。饭点是在中午,吃的有牛股肉排(先把肉敲嫩,然后撒上面粉放进烤炉加工)、肉汁土豆泥、煮萝卜、甘蓝沙拉、饼干、葡萄干曲奇、沙果果酱、棉花糖南瓜派,还有黄油面包片、各式点心、速溶咖啡和茶。
哈里这次来也是为了给乔·汤姆斯传个口信。乔的家在河流上游,住的拖车里又没电话,所以让哈里帮忙。哈里说如果父亲路过乔那里时能带给他一袋土豆,他会感激不尽。当然乔是会付钱的。如果可能他其实想亲自来取,但他来不了。
“我就知道他来不了。”艾尔玛讽刺道。
父亲没回应艾尔玛的话,直接对我说:“他的眼睛现在几乎完全看不见了。”
“他连去酒馆的路都找不到。”哈里补充道。
大家哄笑成一团。
“他能闻着找到路。”艾尔玛说道。接着她像往常一样又乐滋滋地说了一遍:“他能闻着找到路!”
艾尔玛长得壮实,脸色红润,头发染成淡棕色还带着卷儿。一双棕色眼睛仍亮晶晶的,富于表情,通常是近于欢闹的喜悦,不然就是焦躁过火的愤恨。她喜欢逗人开心,自己也爱笑。有时候,她会双手叉着腰,探着身子说些狠话,那气势像要吵架似的。艾尔玛是在火车上出生的,又有点爱尔兰血统,所以她不觉得这种举止有多奇怪。
“我是爱尔兰人,你知道,好斗的爱尔兰人。我在行进中的火车上出生。我赶着要出生。说起踢马铁路,你有什么印象?在那儿出生,你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这是事实。”如果听众只是附和性地回应,或是惊慌失措默不做声,艾尔玛就会发出挑衅意味的笑声。
她问哈里:“乔还和那个叫佩吉的女人住一起吗?”
我不知道佩吉,于是我问他们那是谁。
“佩吉你都忘了吗?”哈里用责备的语气回答道。又对艾尔玛说:“当然啦。”
哈里曾在我们家工作过,也在父亲的狐狸养殖场干过活。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姑娘,他从毛茸茸的口袋里掏出甘草做成的鞭子,想要教我赶马车,还用它戳我的灯笼裤挠我痒痒。
“全名叫佩吉·戈林?”他说,“她和她的兄弟以前住在铁路边上,就在加拿大食品包装生产厂
[3]
那儿,我应该没记错。她有点印第安血统,是休和巴德·戈林的孩子。休以前在乳品厂那儿工作?”
“巴德以前是市政厅的看门人。”父亲插嘴说道。
“现在记起来了没?”艾尔玛问,声音有点刺耳。我忘记老乡的名字又记不起老家的事,她可能以为我是故意的,觉得我不懂礼貌。
我说我想起来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休走了之后就再也没回来,”她说道,“所以巴德把屋子封了,一个人住在后屋。他现在已经拿退休金了,但他太抠门了,肯定舍不得整间屋子都开暖气。”
“他变得有点古怪,”父亲说道,“就跟我们其他人一样。”
“那么说到佩吉,”哈里问道,他对方圆几千米的事了如指掌,什么谣言啊、丑事啦,连哪家有私生子他都一清二楚,“佩吉好像以前就和乔在一起过?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后来她走了,嫁给别人去北方生活了。没过多久乔也去了北方和她住在了一起,他俩有次大吵了一架,后来乔就往西边去了。”他暗笑道。和往常一样,哈里笑起来没多大声,无非是胸口颤几下、肩膀抖两下罢了,好像打心里瞧不起什么似的。
“他们就是这样,”艾尔玛说,“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
“后来佩吉也跟着去了西边,”哈里继续说,“在那儿和乔一起住着,但她好像经常被乔毒打,不然末了也不会坐火车回来了。不过那次打得真叫厉害啊,连火车上的人都觉得要中途停车,把佩吉送到医院去。”
“我倒是想看一看,”艾尔玛说道,“我倒想看看哪个男的敢这么对我。”
“好吧,”哈里说道,“但佩吉肯定是搞到了点钱,或是让巴德替她付了房租,否则她也没钱买那辆拖车。也许她是想开着车去旅行吧。但后来乔又出现了,他俩把车开到河边在那儿结婚了。我猜佩吉之前的丈夫肯定是死了。”
“结婚也许只是传言。”艾尔玛说。
“我不清楚,”哈里说,“不过听说乔只要来了兴致还是把她往死里打。”
“要是有人这么对我,”艾尔玛说,“我保准要给他点颜色瞧瞧,我要一脚往他那儿踢。你懂我的意思吧。”
“好吧好吧。”父亲假装惊恐地回应道。
“这可能和她的印第安血统有些关系,”哈里答道,“人们说印第安人隔段时间就会打老婆,打了之后反而爱得更深。”
我觉得有必要说两句,便回应道:“是啊,他们就是这样说印第安人的。”但艾尔玛立即从这话中嗅出了某种自视清高的意味,反驳说人们关于印第安人的议论大都是真话,无需怀疑。
“哎呀,这种谈话对我这个老头子来说太过刺激了,”父亲说道,“我想我得到楼上躺会儿。”
父亲上楼的时候慢腾腾的。“他有点不舒服,”艾尔玛说,“他这两天身体都不太好。”
“是吗?”我为没察觉到这点而有些愧疚。现在每当我和艾尔玛同时在场时,他就一直是这样——身体有点颤颤巍巍,样子显得有些忧虑,仿佛必须时刻保持戒备,花费力气帮我们向对方解释,或为一方辩护。
“他觉得不大舒服,”艾尔玛说,“我能看出来。”
她转过身面向哈里,他刚好披上外套准备出门。
“你出门前告诉我点事儿吧,”她把哈里挡在门口说道,“告诉我——把一个女人绑起来要用多长的绳子?”
哈里假装想了会儿,答道:“这要看是哪种身材,是壮硕还是小巧?”
“随便哪种都行。”
“哦,那我可不知道。说不上来。”
“就两个蛋再加十五厘米。”艾尔玛叫道。哈里听了之后似乎很高兴,远远地传来咯咯的笑声。
“艾尔玛,你就和鞑靼人一样野。”
“不错,我是个老鞑靼人,我就是这样。”
我和父亲两人一起坐车,给乔·汤姆斯送土豆。
“你不舒服吗?”
“不是很好。”
“哪里
不舒服呢?”
“说不清。就是睡不着觉。我想很可能是得了流感。”
“你要叫医生吗?”
“如果身体还没好转,我会叫医生的。但现在让医生来也只是浪费人家的时间。”
乔·汤姆斯比我大十岁,身体虚弱得不像话,走起路来颤巍巍的。他的细长胳膊青筋毕露,脸上胡子拉碴,两眼黯淡无光,面容受损却仍显英俊。我搞不懂他憔悴成这样怎么揍得了人?乔摸索着给我们开门,拖车里烟雾弥漫,他接过了土豆催我们进去坐坐。
“这些土豆我是要付钱的,”他说,“直接告诉我价格吧。”
“好吧。”父亲回应道。
有个体型高大的女人站在炉子前,正搅拌着锅里的食物。
父亲对她说:“佩吉,这是我的女儿。闻起来好香啊,你在做什么?”
见佩吉没回应,乔·汤姆斯说:“没什么,别人送来只兔子。你跟佩吉说话没用的,她听不见。她聋了我瞎了,这可真是见鬼啊。这不过是只兔子,但我们并不介意。兔子肉吃起来干净。”
我上下打量了一遍,发现这个女人也不是那么高大。她的上臂肿得跟马勃菌
[4]
似的,和身上其他部位不成比例。裙子的袖管被扯掉了,露出毛糙糙的线头在袖口处来回荡着,肿胀的胳膊也露了出来,在烟雾缭绕的幽暗拖车里闪着微弱的光泽。
父亲说:“兔子不错啊,肯定很好吃。”
“没酒给你们喝我很抱歉,”乔说,“屋里没存酒,我们自己也不喝了。”
“老实说,我身体这样也喝不了酒。”
“我们参加住棚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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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屋里就一瓶酒也不留了。佩吉和我都参加了。你听别人说起过这事吗?”
“没有,乔,我没听说过。”
“我们那次去了。参加这个节日让我们感到宽慰。”
“哦。”
“我现在发现自己大半辈子都没活出个名堂。佩吉也这样觉得。”
“嗯。”父亲回应道。
“我心里想,自己这样过活,难怪上帝让我失明。但我能看到上帝这样做的旨意,我是能看到的。七月第一个周末之后,家里一滴酒也没了。那是我们最后一次喝酒。就在七月一号那天。”
他把头凑过来,面对着父亲。
“你看到上帝的旨意了吗?”
“哦,乔,”父亲叹着气说,“我觉得这些都是废话。”
父亲说这话让我很惊讶,因为他处事向来圆滑,表达不满也不会直说,而是出于好意找些遁词应付。他经常对我说不要惹怒别人,要与人和谐相处,
几乎是用警告的语气。
乔·汤姆斯甚至比我还要惊讶。
“你不是有意这样说的。你不是这个意思。你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不,我就是这个意思。”
“好吧,你应该读读你的那本圣经了,看看上面都说了什么。”
父亲有些焦躁,啪的一声拍了下膝盖,样子有点不耐烦。
“乔,一个人可以认同也可以否定圣经上的教义,它不过是本书罢了,和别的书没什么区别。”
“你这样说真是罪过。上帝撰写了圣经,然后再设计创造出了这个世界以及这儿的每一个人。”
父亲又拍了几下,反驳道:“这我不知道,乔,我也不了解。说到设计世界的问题,谁又说世界一定是设计出来的呢?”
“如果不是这样,世界又是谁创造的呢?”
“我不知道答案,我也不在乎这个。”
我发现父亲的脸色已经变了,既不像往常一样和和气气(大多数情况下他都这样),也不是生气时的样子,而是流露出一种不带挑衅的固执,一种心绪紧锁不问外界的漠然。在他心里某种东西已经合上了,慢慢地、缓缓地终止了。
去医院的时候是父亲开的车。我坐在他旁边,腿上放着一只褪色的垃圾桶,想着他停车想吐的时候能派上用场。他整晚都没睡着,夜里总要吐,每次吐完后就坐在厨房的餐桌旁看《历史地图集》。父亲虽然很少出安大略省,却说得出亚洲的河川、分得清中东地区的国界线。他知道最深的海沟在哪里,认得出亚历山大大帝和拿破仑当年的行军路线,还知道哈扎尔人把首都建在了伏尔加河流入里海的地方。
父亲说他肩膀疼,背也痛,还有他所谓的宿敌:胃痛。
大概八点的时候,父亲想要上楼睡会儿,艾尔玛和我整个早上都待在厨房里,聊天、抽烟,我们都希望父亲能睡个好觉。
艾尔玛说她以前对异性总有种吸引力,很小的时候就有。以前看游行的时候,就有男人想拐她走,那时她只有九岁。第一次结婚没多久,她听说多伦多的街上有家卖吸尘器零件的店。在街上找这家店的时候,又有一个男人过来搭讪。这个人她完全不认识,他直接对她说:“年轻的女士,我给你点忠告吧。在城里走的时候脸上不要挂着那样的笑容。别人看到会误解的。”
“我不知道自己当初是怎么笑的,但我没有任何恶意。与其整天愁眉苦脸,我更喜欢每天都笑眯眯的。我活到这么大还没被那样惊吓过。‘在城里走的时候脸上不要挂着那样的笑容
。’”艾尔玛笑着说道。她靠到椅背上,伸出手臂,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真是个尤物,”她说,“自己还不知道。”
艾尔玛把父亲对她说的话转告给我。她说,父亲希望她一直就是他的妻子,而不是我的母亲。
“他就是这样说的,还说我就是适合他的那个人。当初第一次就该跟我结婚的。”
艾尔玛说,这都是实话。
父亲下楼的时候对我们说,他感觉好点了,睡了会儿觉身上也不疼了,至少他觉得不那么疼了。他可以试着吃点东西。艾尔玛递给他一个三明治、一份炒蛋,还有苹果酱和一杯茶。父亲刚抿了口茶又开始干呕,还一直吐苦水。
但是父亲去医院之前,还得把我带去牲口棚,领我看放干草的地方,教我怎么把干草卸下来喂羊。他和艾尔玛养了二十四五只羊。我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我觉得养羊赚的钱根本不值得他们这么付出。也许只是想养几只动物安安心吧。但他们还有巴斯特,虽然它算不上是农场的牲畜。养羊就意味着农活儿,干不完的活儿,他们一干就是一辈子。
羊群仍然在牧场上放养,但几次霜冻之后,草场已经没有了充足的养分,所以他们必须得备起足够的干草。
在车上的时候,我捧着桶坐在父亲旁边。汽车沿着那条老路线,经斯潘塞街、教堂街、韦克斯福德街、莱迪史密斯街,朝医院驶去。和家里不同,小镇基本上还是老样子——没翻修也没整改过。但对我来说它已经变了样。我写过这个地方,把能用的素材都用遍了。这里的银行、五金店、杂货店、理发店和市政厅大楼都没怎么变,但它们所有的秘密和信息却在我的脑海里渐渐消失。
父亲和我不一样。他一直都在这儿住,没去过其他地方。所以这些事儿他都没忘记。
我送父亲去医院的时候,发生了两件有点奇怪的事。他们问我父亲多大岁数,我立马答道“五十二”,这是我目前恋人的岁数。我笑了起来,向他们道歉,跑到父亲待的急诊病房,问他今年是七十二还是七十三。父亲看着我,好像也被这问题难住了。为了拖延时间,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你再说一遍?”过了会儿他想清楚了,告诉我是七十二岁。这时候父亲全身微微打战,但下巴抖得相当厉害,就和母亲以前一样。他刚进医院没多久就出了问题——他早就知道会这样,所以之前一直不愿意来。护士来量血压的时候,他试着捋起袖子但却没有力气,只好让护士帮忙。
“你可以到外面的房间坐着,”护士对我说,“那儿更舒服。”
还有一件事比较古怪:在急诊病房当班的居然是帕拉库兰医生,他是父亲的私人医生——当地人都管他叫印度医生。不一会儿他进了病房,父亲亲切地和他打着招呼,声音听起来有些吃力。接着我就听见床边的帘子哗的一声拉上了。检查完以后,帕拉库兰医生走出病房,和服务台忙碌的护士交代了几句。
“检查好了。让他住院。安排楼上的病房。”
护士开始打电话,这时医生坐到了我对面。
“没了吗?”护士在电话里说道,“但是医生说让他住楼上的病房。好吧,我会转告他的。”
“他们说病人只能去三号慢性病病房。已经没有床位了。”
“我不想让他住那里,”医生说——和当地的医生相比,他说这话语气更强硬,可能还带有一丝愤愤不平,“我想让他进加护病房。而且是楼上的加护病房。”
“好吧,那你还是亲自跟他们讲吧,”护士回应道,“你要和他们通话吗?”
护士身材高挑纤瘦,像个人到中年的假小子,她快活爽朗,爱说俚语。她跟帕拉库兰医生说话的口气和我预料的不一样,她说话比较随便,措辞上不够得体,态度也不够尊重。也许是帕拉库兰不是位受人尊敬的医生吧,不然就是那些护士的原因,她们打小在乡村或小镇上长大,思想太过守旧,态度难免专横无所畏惧。
帕拉库兰医生拿起了电话。
“我不想让他进慢性病病房。我想让他住楼上的加护病房。你们就不能——是的我知道。但你们就不能——他的病情比较特殊——我知道。我是说——是。好吧。好吧我知道了。”
他挂了电话,对护士说:“让他住下面的三号病房。”护士接过电话开始安排。
“但你想让他住重症监护室啊。”我说道,希望能通过某种方法让父亲得到优先照顾。
“对,我是想让他住那儿,但有些事我也无能为力。”他头一次这样正视着我说话,好像现在他的敌人是我,而非电话另一端的人。仔细一看,帕拉库兰医生也是个优雅的人,他个头不高,皮肤呈棕褐色,一双大眼睛闪着明亮的光泽。
“我已经尽力了,”他说,“你认为我还能做什么?医生算什么?医生现在什么都不是了。”
我不知道他认为这该怪谁——护士、医院或是政府——但我很少看到医生会这样勃然大怒,而且我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他说自己无能为力。这对父亲而言似乎不是个好兆头。
“我不是在怪你——”我说。
“那好,那就别怪我。”
护士打完电话,让我去住院处填些表格。“你带他的医疗卡了吗?”她问我。然后又对医生说:“他们刚抬进来一个患者,人在勒克瑙高速上撞了车。我看了一下,情况不算太糟。”
“好的。好的。”
“你今天可真走运。”
父亲住的病房有四张床,其中有张是空铺。在他旁边是张靠窗的床位,患者是个老人。他瘫睡在床上吸着氧,但还能和人交谈。老人说他这两年来一共动过九次手术。去年他几乎一直都在市里的荣军医院里住着。
“他们把我身上能取的都取走了,然后又一个劲地让我吃药,送我回家让我等死。”他说这话的时候就像在讲一个屡试不爽的俏皮话似的。
老人有台收音机,刚调到了摇滚音乐台。也许这就是他所拥有的一切。也许他觉得这样也不错。
父亲的病床对面也住了位老人,他被人扶下了床,在轮椅上坐着。这位老人有一头浓密的白色短发,脑袋很大,但身体虚弱,像个病怏怏的孩子。他只穿了件短罩衣样式的病号服,两腿叉开坐着,一对干瘪的褐色睾丸露在外面,乱糟糟的挤成一团。轮椅的前面架着一只托盘,就跟高脚儿童座椅上的托盘差不多。他手里摆弄着别人给的毛巾,一会儿卷起来用拳头捶三下,一会儿又把它展开,然后再小心翼翼地卷起来擂几下。他几乎每次都敲三下,两端各一次,中间一次。他就这样重复着整套动作,敲打的节奏也都大同小异。
“戴夫·埃勒斯。”父亲压低声音说道。
“你认识他?”
“当然。一个铁路老职工。”
这个铁路老职工迅速地扫了我们一眼,手上还是没闲下来。“哈!”他用一种警告的语气叫道。
“他越来越不行了。”父亲说道,但这话听起来没有任何嘲讽的意思。
“这个病房里就属你长得最好看,”我对父亲说,“而且穿得也最好看。”
听了这话父亲的确笑了,但只是礼貌性地浅浅一笑。他穿的是紫灰相间的睡衣,是艾尔玛放在包里带过来的。父亲这么穿得到了医院的允许,当作给他的圣诞礼物。
“你摸摸看我发烧了没?”
我摸了摸他的额头,是有点烫。
“好像有点烧,不过医生会给你开药的,”我凑近了点小声说道,“我觉得你在智力上也比他们强。”
“什么?”他问道,“哦。”他扫了下四周接着说,“我可不一定能保持这种优势。”这时候父亲一脸无助地看着我,好在一天下来我已经有所领会,一把抓起床边桌台上的脸盆,端着让他吐。
父亲吐的时候,那个做过九次手术的老人调高了收音机的音量。
“倒挂天花板上
从上往下张望
只见人头攒动
只见人群来往
”
我回家和艾尔玛一起吃晚饭,吃完还要赶回医院。艾尔玛明天过去,父亲和我说过她晚上还是不来比较好。
“等病情有所控制再说吧,”父亲说道,“我不想让她难过。”
“巴斯特跑丢了,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艾尔玛说,“喊它的名字也没应。不过如果它不回到我身边,也不会往别处去。”
巴斯特实际上是艾尔玛的狗。她嫁给父亲的时候就把它带在身边。这狗有一半德国牧羊犬的血统,一半柯利牧羊犬的血统。它现在已经很老了,身上气味难闻不说,还整天无精打采的样子。不过艾尔玛的话倒是真的——它除了艾尔玛谁也不信。吃饭的时候,她时不时就要起身,走到厨房门口喊狗的名字。
“巴斯特,我在这儿,巴斯特,巴斯特,快回家吧。”
“你想让我出去叫它吗?”
“没用的。它肯定不会搭理。”
在我看来,艾尔玛叫巴斯特的声音要比和人说话的声音更弱,听起来也更沮丧。她又吹着口哨呼唤它,几乎拼尽全力,但依旧没什么力量。
“我敢说,我知道它去了哪儿,”艾尔玛说道,“肯定就在河那边。”
我正在想不管她怎么说,我都得蹬上父亲的那双胶靴出去找巴斯特。她才歇了会儿,我没听到任何声音,她却抬起头,急匆匆地跑到门口大叫道:“这里!巴斯特。瞧,它回来了,它回来啦。赶快进来,快过来巴斯特。你这个老家伙。”
“你去了哪里呀?”她弯下腰抱着狗说道,“你到底去了哪儿,你这老家伙。我知道了,你肯定是去河里洗澡了。”
巴斯特闻起来有股水草的腐败气味。沙发和电视机之间有张垫子,它趴在上面伸了个懒腰。
“它的肠道又出问题了,肯定是这样,难怪它要去河里。它的肠胃烧得火辣辣的,所以想去水里缓解一下。但只有排泄出来才能真正缓解痛苦,这样缓解不了,”她拿了条毛巾擦干巴斯特的身子,搂着她说,“可怜的老家伙。”
和往常一样,她又和我解释一通,说巴斯特在火鸡棚乱翻东西,找到什么吃什么,所以肠道才会出问题。
“老火鸡死了之后羽毛还在上面,巴斯特就这样通通吃了下去,但它又不能像年轻的狗一样排出来。它消化不了,食物都挤在肠道里堵住了,全堵在这儿出不来,所以它很痛苦啊。你单听声音就知道了。”
巴斯特果然在呻吟,它费力地站起来,发出哼哼的声音。
“也许它一整夜都会这样。我不知道。也许永远都拉不出来。我什么忙也帮不了,又很害怕。送它去兽医院吧,但我知道医生也无能为力。他们只会说巴斯特太老了,还要让它安乐死。”
哼。哼。
“都没人扶我到床上去。”铁路工人埃勒斯先生说道。他撑起身子坐起来。他的声音虽然尖锐又高亢,但也没把父亲吵醒。父亲的眼皮打着战,假牙取出后整张嘴都陷了进去,上下唇也要看不见了。父亲睡着的时候脸上一直有种沮丧的神情。
“外面别吵了,”埃勒斯先生对着空无一人的走廊嚷道,“都给我闭嘴,否则你们每个人都要罚180加元。”
“你才要闭嘴,你这个老疯子。”拥有收音机的那个老人说完便打开了收音机。
“180加元。”
父亲睁开了眼睛,想要坐起来。他靠在床上,有点着急地对我说:“我们怎么知道人类是自然的终极产物?”
把你的手从我口袋里拿开
——
“进化,”父亲自问自答,“我们可能完全理解错了这个概念。有些事物在延续在发展,但我们却对它们一无所知。”
我摸了摸他的额头,还是有些烫。
“你有什么想法?”
“我不知道,爸爸。”
因为我不考虑——我不考虑这些事情。我思考过一次,后来再没有想过了。现在我只会考虑工作,还有男人。
他讲话的力气快要耗尽了。
“也许快要来了——新的黑暗时代
[6]
。”
“你真这么认为吗?”
“在这方面,艾尔玛比咱俩更有先见之明。”
他的声音在我听来满是柔情,但又有些哀伤。他浅浅一笑说了些什么。我猜他说的是——奇迹
。
“巴斯特挺过来了。”我回家的时候艾尔玛对我说道。她如释重负,脸上满是欣喜、胜利的神色。
“哦。那就好。”
“就在你去医院后不久,它开始干正事了。你等会儿,我先给你泡杯咖啡。”她给水壶接通电源,在桌上摆出了火腿三明治、芥末腌菜、起司、饼干、深色和浅色蜂蜜。要知道几个小时之前我们才刚吃完晚饭。
“它开始发出咕哝声,在垫子上焦虑地踱着步。它着急得都快疯掉了,但我什么忙也帮不上。大概七点十五的时候我听到了动静。听它发出的声音,我知道它换好了姿势准备使劲儿。还剩了点派,我们没吃完的,你要来点儿吗?”
“不,谢谢。这就够了。”
我拿起一块火腿三明治。
“后来我打开了门想让它出去解决。”
这时候水壶呜呜地响了起来。她给我的速溶咖啡加上了热水。
“稍等片刻,我给你拿点货真价实的奶油——但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它刚好拉在了垫子上。有这么一大坨。”她握紧拳头比划给我看。“而且还很硬
。嗬,好家伙。应该让你也瞧瞧。就跟石头一样。”
“所以我之前说的没错,”她补充道,“那一坨里尽是火鸡的羽毛。”
我搅了搅浑浊的咖啡。
“接着呼的一声,又出来一大坨软便,那气势就跟大坝决口一样。就是你干的,”她说这话的时候看着巴斯特,巴斯特也抬头望着她,“你把这儿搞得臭气熏天的,就是你干的。但大部分都拉在了垫子上,所以我把它拿到外面用水管冲冲干净,”她这时候又转向了我,“接着我拿来肥皂和板刷,再用水管把垫子浇透。后来我又刷了地板,喷上了来苏水
[7]
,把门开着通通风。现在闻不到味儿了吧,是不是?”
“闻不到了。”
“看到它解脱,我简直太开心了。可怜的老家伙。它要是人的话都有九十四岁了。”
我离婚并搬到东部之后第一次造访父亲和艾尔玛期间,都睡在父母以前的卧室。(现在父亲和艾尔玛睡在我之前的房间。)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梦见过母亲。在梦里,我刚走进这间房间就看见她跪在地上,正在给壁脚板刷黄漆。我对她说,你难道不知道艾尔玛要把这屋子刷成蓝白色吗?是的,我知道,母亲答道,但是我觉得如果我能快点弄好,她就会放手不管,也不会费功夫再上一层新漆了。但是你得帮我,她说,你必须得帮我刷完,因为我只有在她睡着的时候才能开工。
这太像母亲以前的行事风格了——她经常会凭着一股冲劲儿做些事情,这种冲动的后果就是蜂拥而至的疲乏和无助感,所以她接下来会召集所有人给她帮忙。
“要知道,我已经死了,”她解释道,“所以我只能在艾尔玛睡着的时候做这事。”
在这方面,艾尔玛比咱俩更有先见之明。
父亲说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说艾尔玛只了解对她有用的事,但却达到了了如指掌的程度?还是说无论如何她都能得到想要的东西?她从不质疑自己的需求,也不认为自己在感觉上、在说话做事上会有半点差池。
在和一个朋友说起艾尔玛的时候,我是这样描述的——她要是看到街上有死人,都把能他的靴子扯下来带走。当然我后来又补充了一句:“但这有什么错呢?”
……奇迹
。
她是个奇迹。
某些过去的事情让我感到羞愧。艾尔玛对我说父亲希望与她厮守一生,说父亲喜欢她胜过母亲,还跟我讲她听到这些话之后的感受。但我只是用冷静审慎的语气——这种文绉绉的语气本身就有股杀伤力——对她说我并不怀疑父亲说过这些话。(我确实不怀疑。父亲和我有一个相同的习惯——这没什么值得夸耀的——和别人说话时我们总是拣他们爱听的说。)我说我不怀疑父亲说过这话,但我觉得她告诉我这些实在有些没分寸。“分寸
”,对。我用的就是这个词。
艾尔玛正快然自足,却发现随便哪个人都能这样给她泼冷水,她对此很是讶异。她说如果有什么事是她不能容忍的,大概就是被某些神经过敏的人误解。她这时眼里噙满了泪水。但父亲下楼的时候,她好像又忘记了自己的委屈——至少是暂时忘了——因为她急切地想要照顾父亲,准备些他能吃的食物。
是因为急切?其实可以说,是因为爱啊。她那时的脸色完全缓和了下来,满脸红扑扑的温柔,充满了爱意。
我给帕拉库兰医生打了通电话。
“你觉得他为什么会发烧?”
“他身体某个部位受了感染。”医生没说“显然
”这个词。
“那他在吃——嗯,我猜他应该在吃抗生素。”
“他各种药都吃。”
我沉默了片刻。
“你认为感染的部位是——”
“我今天要给他做检查。要做血检。还有心电图。”
“你觉得是心脏的问题?”
“是的。差不多是这样。他的心脏是症结所在。”
周一下午,艾尔玛去了医院。我本来正准备开车送她——她不开车——但是哈里·克罗夫顿开着卡车出现了,艾尔玛就决定搭他的车去,所以我一个人待在了家里。艾尔玛和父亲都觉得家里总要有人守着,不然他们会惶恐不安。
我出了屋子来到牲口棚,放下一大捆干草,砍断了绑着的麻绳,把干草拨开铺平。
来这儿的时候,我通常会从周五晚上待到周日晚上,不会再多留。但现在我已经待到了第二周,原来的节奏被打乱,生活有些失去控制。我不确定这只是一次拜访。来来往往的汽车与我的联系好像也不再那么紧密。
我穿了双露趾凉鞋,是廉价的水牛皮质地。我认识的很多妇女都穿这种鞋,它象征着一种对乡村生活的喜爱,对简单和自然的信仰。但你要是做我现在做的事,就会发现它一点都不实用。干草和羊粪粒黏在一起,像大颗的黑色葡萄干,掉在脚趾间被踩得粉碎。
羊群跑过来聚集在我周围。它们在夏天剪过羊毛,现在已经长了回来,但还是不够长。刚剪完的时候,它们从远处看和山羊出奇地相像,羊毛不够软也不够浓密。它们的髋骨粗大而突出,挨挨挤挤的时候羊角也撞在了一起。我铺着干草,有些局促地跟它们说着话,又往长饲料槽里倒了些燕麦草。
我认识的人都说这种工作有利于健康,而且也比较体面。但我从小就干这个,所以看法有些不同。时间和空间轻而易举地就能把我困住,好像我从未挣脱过,就在这里度过了一生。长大以后的生活像是一场梦境,抓也抓不住。我知道自己不会像哈里和艾尔玛一样生活得丰富多彩;也不会如父亲一般为顺应生活改变自己;我更像个格格不入的囚徒,为生活所奴役——一个几乎一无是处、堕落腐朽的独身者——应该离开但未曾离开,也离开不了,所以现在已无处容身。我想象一个人,他在丧母之后,眼看着牛群在冬天活活饿死,不是因悲伤过度而变得麻木不仁,只是嫌麻烦不愿去畜棚喂饲料罢了,而且也没人告诉他必须得这么做。我相信这是真的,也能想象。我能想到,自己人到中年依旧待在家里尽着女儿的孝道,幻想着机会终有一天会降临,醒来之后才发现不过是梦一场。但现在她整夜整夜地读书,有人敲门也不应,出门也只是给羊群喂干草,半睡半醒还一副臭脾气。
我喂完了羊,这时候艾尔玛的侄女康妮把车开进了谷仓里的场院。她那上高中的小儿子刚放学,她接了他回家,顺道来看看我们。
康妮是个寡妇,有两个儿子,在几公里之外还有个小农场。她在医院里工作,是个护工。她不仅是艾尔玛的侄女,也是我的二表姐——我想正是通过她,父亲才得以跟艾尔玛熟起来。和艾尔玛一样,康妮也有双亮晶晶的棕色眼睛,不过多了几分忧虑,少了几分严厉。她是个身体强壮的女人,胳膊很结实,就是皮肤干巴巴的,一头黑色短发也渐渐斑白。她的声音和表情有种魅力,走起路来依然像个优雅的舞者。上下班前,她都会搽上口红描起眼影。她明白人生的机遇有限,运气也有用尽的时候。她总是满脸欢喜,脾气温和,显现着人性的善意,虽然这似乎还不足以描述她。
她让小儿子替我关上了门——我之前忘关了——这样羊群就不会溜到低洼地去了。
康妮说她已经去医院看过父亲了,还说父亲今天好多了,不仅烧退了,还把晚饭吃完了。
“你一定很想过回自己的生活吧。”她说道,好像在说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好像如果她是我的话,就会这样想。我的生活不过是坐在房间里写些东西,偶尔出去见见朋友或情人,但她对这些都一无所知,不过她就算知道,也可能说我有权这样做。
“我和孩子们可以上楼给艾尔玛姨妈帮忙,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如果她不想一个人待着我们也可以陪陪她。至少现在我们还是能应付的。你可以打电话过来了解情况,也可以在周末的时候再来一趟。怎么样?”
“你确定这样不会有问题吗?”
“我觉得情况还没那么糟糕,”她说,“通常说来,你得经历过好几次恐慌才会——你知道,才会绝望。反正一般都是这样。”
我想如果有必要的话,我很快就能来这儿。无论如何总能租辆车。
“我每天都能去医院看他,”她说道,“我和他是朋友,他会和我聊天。我保证会把一切都告诉你。有任何变动或其他情况都会让你知道。”
这件事我们打算就这样定了。
我想起了父亲对我说过的话。她让我重拾对女人的信任。
相信女人的直觉。直觉是女人的天性,强烈、活跃又直接,但我缺少这种直觉。我之前以为它受到了抑制,但和康妮聊天的时候我才理解到直觉的更多含义。尽管父亲说的不是康妮,而是艾尔玛。
后来回想起这一切时,我会认出早年那个我,就站在这个厩棚的角落铺干草,在那里恐慌初次朝我袭来,那是我人生中能清晰记起的最早的往事。角落里有一段向上的陡直木梯,上去就是干草棚。在这个场景里,我记得自己坐在第一级或第二级台阶上,看着父亲给黑白花奶牛挤奶。我还记得具体的年份——1935年,花奶牛就是在那年冬天得肺炎死的,就在我童年记忆中最冷的日子里。这样重大的损失我又怎么忘得了。
但现在的奶牛还活着,我穿着羊毛外套和紧身裤,很暖和。挤牛奶的时候天已经暗了——畜棚的墙上挂起了灯笼——所以现在应该是晚秋或初冬时节。或许这还是1934年,我们还未曾受到凛冽寒冬的侵袭。
灯挂在钉子上。花奶牛看起来身材魁梧、引人注目,至少和隔壁牛舍的奶牛相比是这样,那都是些大它几岁的红奶牛或暗红色奶牛。父亲坐在三脚凳上挤牛奶,正好被奶牛挡住坐在了阴影里。我还记得挤牛奶的那种节奏感,每挤一下都会有两股乳汁迸进桶里,但声音已经记不大清了。好像有轻有重,像雹子落地的声响。在牛舍里,除了那一小块儿被灯笼照亮的地方,周围还有塞满干草的食槽,有一只水箱,我的一只小猫几年后淹死在里面,有几扇挂满蜘蛛网的窗户,几把悬在高处的长柄大镰刀、板斧和钉耙。除此之外,还有乡村的黑夜,因为路上鲜有车辆经过,户外也没有灯光。
即使在那时候,寒气一定也在凝集,渐渐地演化成严冬的酷寒,冻死了成片的栗子树和果树林。
[1]
Maria Chapdelaine
,法国作家路易·埃蒙所著的小说。
[2]
Historical Atlas
,威廉·罗伯特·谢泼德著,于1911年出版,收录的地图涵盖欧陆、西亚、北非、不列颠群岛以及北美地区。
[3]
建于1927年,由多伦多几家主要的肉制品包装公司合并而成,后发展为枫叶食品集团,成为加拿大最大的猪肉加工生产商。
[4]
一种菌类,子实体一般近球形或梨形,直径从几毫米到一米以上。
[5]
住棚节,又称收藏节,为纪念以色列人出走埃及进入迦南前四十年的帐篷生活而设立。据《利未记》记载,祭司在圣帐中不允许饮酒。
[6]
黑暗时代,一般指欧洲中世纪早期,即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公元10世纪之间,科学、艺术等出现衰退的时期。
[7]
一种消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