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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

传家之物:艾丽丝·门罗自选集 · #14
激情 Passion 不久以前,格蕾丝还去找过位于渥太华河谷的特拉弗斯避暑别墅。她离开那儿已经很多年了,当然现在那里也发生了变化。七号高速公路已经改道,绕过了曾经贯通而过的乡镇,她记忆中的一些弯道,现在也变直了。加拿大地盾这一带有很多小湖泊,多到一般地图都标不下。尽管她已经找到了小萨勃特湖的位置,至少她觉得找到了,但取道乡间小路去湖边仍有无数条路径。当她选好其中一条路,与之相交的铺砌支道又太多了,其中很多条她都叫不出名字。事实上,四十多年以前她来这儿的时候,街道根本没有名字,而且那时也没有人行道,只有一条土路崎岖蜿蜒地环绕在湖边,去湖边只有这条道。 一个村庄映入眼帘。确切地说,可以称之为郊区,因为在这里她看不到邮局,哪怕是最简陋的便利店也看不到。沿湖的住宅形成了四五个街区,小房子都紧紧地挨在一起。有些毋庸置疑是夏日度假的房子——窗户已经用木条封了起来,这是冬日里常见的做法。但也看得出有很多是常年住宅——可以看到人们在院子里摆满了塑料健身器械、户外烧烤架、健身单车或摩托,以及野餐桌。九月的这天,天气仍然暖和,有一些人正坐在桌边吃着午饭、喝着啤酒。还有些房屋住了些不太起眼的人——可能是学生或独居的老嬉皮士——他们会挂起旗子或锡纸,充当窗帘。这边的房子都比较小,但大多整洁便宜,有些可以过冬,有些则不行。 要不是看到了那座八边形的房子,格蕾丝本打算掉头回去了。房子的屋檐上带有回纹装饰,每隔一面墙就有一扇门——这是伍兹家宅。她印象中一直都是八扇门,不过现在看来只有四扇。她从没进去过,不知道里面的房间是怎样的布局,也不知道有没有分隔成单独的房间。她想,特拉弗斯家应该也没人进去过。过去,房子周围有高高的篱笆,还有一圈闪闪发亮的白杨,岸边的风总从树间吹拂而过。那时,伍兹夫妇都已上了年纪——跟格蕾丝现在差不多——似乎没有朋友或孩子来探望。这座曾经古朴典雅的房子,现在却显得荒凉颓败。房子两旁堆满了邻居们的手提式大型录音机、快散架的车子、各类玩具和洗衣用品。 在同一条路上再走大概五百米,格蕾丝就找到了特拉弗斯家的屋子,看到的也是差不多的光景。大道现在从它边上通过,而不是止于屋前了,道路两旁的屋子离宽大的游廊不过几米。 这曾是格蕾丝见过的第一栋建成这样的房子——一层高,主屋屋顶不断往旁边的游廊延展,直至将其全面覆盖。后来在澳大利亚,她看到很多类似的房屋。这样的格局总让人想起炎炎夏日。 以前你可以直接从游廊穿过尘土飞扬的车道尽头,再穿过杂草丛生、长满野草莓的沙地(这也归特拉弗斯家所有),然后跳——不,确切地说是蹚——进湖里。而现在你基本看不到湖了,因为有一栋大宅子建在了那条路上,它是此地为数不多的常规郊区房屋之一,车库能停两辆车。 格蕾丝踏上这次旅程,究竟是想寻找什么呢?或许,找到了自己所追寻的,才是最糟糕的结果。遮蔽的屋檐,装了纱窗的窗户,屋前的湖泊,屋后挺拔的枫树、雪松和胶杨。过去的一切都被完好地保存了下来,而她却已经历了太多变迁。发现事物已经大不如前,虽然仍有迹可循,却已变得无关紧要了——就像特拉弗斯家宅现在的这副样子,新增了屋顶窗,新喷了亮眼的蓝漆——从长远看来,反倒没那么令人伤感。 如果你发现这一切已经荡然无存了,又会怎样呢?你会小题大做。如果有人来聆听的话,你会感怀逝去的一切。但是,你难道不会因彼时那些困惑和人情债已消失殆尽,而萌生一种解脱之感吗? 这栋房子是特拉弗斯先生建造的——是他请人盖了房子,作为结婚礼物送给特拉弗斯夫人,给她一个惊喜的。格蕾丝第一次见到这房子的时候,它大概有三十年的历史了。特拉弗斯夫人的孩子们年岁相差很大——格蕾琴大约二十八九岁的样子,已经为人妻母了;莫里二十一岁,上大学四年级。还有尼尔,三十五六岁吧。但尼尔不姓特拉弗斯,他的全名是尼尔·博罗。特拉弗斯夫人之前结过婚,前任丈夫去世了。之后她在一所秘书专科学校教商务英语为生,并抚养孩子。特拉弗斯先生提到妻子遇到他以前的这段经历时,说得她仿佛历尽苦难,就像被罚了苦役似的,哪怕用一生的舒适安逸去弥补也不够,但他很乐意尽力去做。 但特拉弗斯夫人自己完全不这样想。她和尼尔住在一幢分成若干间公寓的老式大宅里,离彭布罗克镇上的铁路线不远。她在晚餐席间讲的很多故事都是关于那个时候的,有关其他租客和那位法裔房东,她时常模仿房东那口刺耳的法语和混乱的英语。她的故事还会有标题,就像格蕾丝在《美国幽默选集》里读到的瑟伯 [1] 的故事一样,那本集子是她无意间在十年级教室后部的书架上发现的。(架子上还有《最后的伯爵》 [2] 和《桅前两年》 [3] 。) 这些故事的题目有:《克罗马蒂老太太的屋顶之夜》、《邮递员示爱弗劳尔斯小姐》和《吃沙丁鱼的狗》。 特拉弗斯先生从不讲故事,在餐桌上也沉默寡言,但如果他碰巧发现你在看石制壁炉什么的,他可能就会说:“你对岩石感兴趣吗?”然后他会告诉你每块石头的出处,他又是怎样千辛万苦寻获粉色花岗岩的,就因为特拉弗斯夫人有次在路边断岩看到一块类似的石头,曾发出阵阵惊叹。又或者,他会向你展示他本人为房子增加的那些并不算多么与众不同的设计——厨房里向外开门的角柜,飘窗下的储物空间。特拉弗斯先生是个高个子,略驼背,声音轻柔,稀薄油亮的头发耷拉在脑门上。他洗澡的时候还会穿着浴鞋。尽管他穿一般衣服不显胖,但那时,他一穿上泳裤,上面就露出一截白花花的肉褶子,像一张薄饼。 那个夏天,格蕾丝在贝利瀑布附近那家旅馆工作,就在小萨勃特湖以北。初夏时节,特拉弗斯一家曾到那里吃晚饭。她没留意到他们——因为他们没坐在她服务的桌子上,而且那晚十分忙碌。就在她正为一个新派对摆台时,发现有人等着想跟她说话。 是莫里。他说:“请问你愿不愿意哪天跟我一起出去?” 格蕾丝正在摆放银质餐具,没有抬头。她问道:“你是跟谁打赌了吗?”因为他的声音洪亮又紧张,他僵直地站着,就像在强迫自己这么做似的。而且大家都知道那群度假村来的年轻男子会打赌,看谁敢约女服务员出去。这倒也并不完全是个玩笑——如果对方答应了,他们确实会出现,不过有时候他们只是带你上公园走走,并不是请你去看电影,甚至连咖啡都不请你喝一杯。所以女孩要是答应,会被认为是蛮羞辱、蛮难为情的一件事。 “什么?”他有些痛苦地回应,然后格蕾丝停下来看了看他。那一刻她仿佛一眼看穿了他,看清了真正的莫里:害怕、勇猛、率真、坚定。 “好吧。”她飞快地说。她本来可能只想说“好吧,冷静点,我知道你不是在打赌,我知道你不会干这种事”,也可能是“好吧,那我和你去”。她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是哪个意思。不过他就当她是答应了,接着马上决定——没有降低音量,也没有留意到餐厅里的顾客向他投来的目光——他第二天晚上会来接她下班。 他确实带她去看了电影。他们看了《新岳父大人》。格蕾丝不喜欢这片子。她讨厌像伊丽莎白·泰勒饰演的那种被宠坏的富家女,她们从来不需要付出什么,只会一味地欺哄与索求。莫里说那不过是一部喜剧片,但她觉得这不是重点,尽管她自己也搞不清楚重点在哪儿。谁都会觉得这是因为她自己不过是个服务员,又没钱上大学,如果她想要那样的婚礼,她得节衣缩食攒好些年的钱,自己来埋单。(莫里确实是这么觉得的,然后对她肃然起敬,几乎带着崇拜。) 她自己解释不清,也没完全弄明白,其实她真的不是在嫉妒,而是气愤。不是因为她买不起那些东西,或者不能穿得像电影里的人那样,而是因为她对女孩就应该是那样的成见非常不屑。男人——一般人,所有人——都觉得女孩就该那样:美丽,被呵护着,被娇惯着,自私自利,头脑浅薄。那就是一个女孩应有的样子,那样才会有人爱上她。接着,她们就该成为母亲,全身心投入到照料孩子上。不再自私了,却还是一如既往头脑浅薄。永永远远。 格蕾丝想着这些,怒火中烧,身边的男孩却已经爱上了她。他立刻就被她思想和灵魂的正直与独特所折服,还把她的贫困看作加诸其上的浪漫光环。(他看出她的贫困,不仅是因为她的工作,也因为她明显的渥太华河谷口音,而格蕾丝对此却浑然不知。) 他尊重她对这部电影的看法。实际上,在听完她愤怒的解释后,他也试着对她说了一番话。他说,他在她身上看到的,不是简单的女性特质 ,比如嫉妒之类的东西。他知道那是什么样子。他看重的,是她不愿流于轻浮,也不安于像大多数女孩那样泯然众人。她不同凡响。 格蕾丝始终记得自己那天晚上的穿着。深蓝色的芭蕾舞短裙,白色衬衣,透过衬衣褶边的孔眼可以看到胸部上方,配一条玫瑰色的弹性宽腰带。毫无疑问,在她表现出的样子和她希望别人看到的样子之间,是存在差异的。但她的风格并不像那个时代所流行的那样讲究、精致或优雅。她衣服上磨损的边角和最廉价的镀银手镯,还有做侍应时不得不捆在发网里的一头毫不驯服的深色长卷发,让她带有一些吉卜赛的风情。 她不同凡响。 莫里把她的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妈妈,然后他妈妈说:“你一定要带你的这位格蕾丝来家里吃饭。” 这一切经历都是崭新的,令人愉悦。实际上,她喜欢上了特拉弗斯夫人,正如莫里喜欢上她一样。当然,她的本性并没有让她像莫里那样盲目崇拜一个人。 格蕾丝是由她的叔叔婶婶带大的,确切说是叔公叔婆。在她三岁的时候,她母亲就去世了,她的父亲搬去了萨斯喀彻温省,组建了新的家庭。她的养父养母待人友好,尽管常对她不知所措,却也很以她为傲,不过他们都沉默寡言。养父以编藤椅为生,他还教格蕾丝怎样编,这样一来她便可以帮他的忙,他的视力渐渐衰退了,她最终可以继承他的手艺。不过,格蕾丝在贝利瀑布找到了暑期工作,虽然让格蕾丝离开对于他和她养母来说都不容易,但他们都觉得格蕾丝在安定下来以前,确实有必要多体验一下生活。 她二十岁了,刚高中毕业。其实她本来一年前就可以完成学业了,不过她做了个奇怪的决定。在她住的这个小小镇上——离特拉弗斯夫人住的彭布罗克并不远——有所高中,开设了五个年级,毕业可以参加政府组织的考试,然后参加那时称为大学入学考试的选拔。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学科都得学,在格蕾丝入学第一年末的时候——那本该是她的最后一学年,十三年级——她考了历史、植物学、动物学、英语、拉丁语、法语,都得了高分,却并无大用。但九月份的时候,她又回来了,想学习物理、化学、三角学、几何学和代数,尽管对于女孩子而言,这些学科被普遍认为是非常难的。那学年结束,她已经学完了十三年级的所有学科,只剩下希腊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德语,因为这些学科都没有老师教。她在数学的三门学科和自然科学学科上都表现得十分出色,尽管她的成绩没有前一年那么亮眼了。她甚至还想自学希腊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德语,备战来年的那些考试。但学校的校长找她谈了谈,说她这样也没什么意义,说她反正也上不了大学,而且大学里也没有哪个专业要求这么多学科的成绩。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她有什么打算吗? 没有,格蕾丝说,她只是想趁还没开始编藤椅,尽可能多接受些免费的教育。 校长认识小旅馆的经理,于是跟她说,如果她愿意的话,他可以打个招呼,帮她谋份夏季服务员的工作。他也提到体验生活之类的话。 看来,就连学校里掌管了一切教学事宜的人,也不觉得学习和生活有关。每当格蕾丝告诉别人自己做了什么——她这么做是为了解释自己为什么这么迟才从高中毕业——没有一个人不对她说:你一定是疯了 。 只有特拉弗斯夫人不这么说,她本人也没有上真正的大学,而是去了商学院,因为人们跟她说要学以致用,而据她自己所说,如今她倒觉得,还不如让无用的东西填满自己的脑袋,或者至少先学些无用的东西。 “但你确实需要谋生,”特拉弗斯夫人说,“编藤椅似乎真是种有用的技能,我们走着瞧吧。” 看什么呢?格蕾丝完全不想往前看。她只希望生活就照现在这样进行下去。她和另一个女孩换了班,周日早餐之后能有一整天的休息时间。也就是说,她周六都得工作到很晚。换句话说,格蕾丝用与莫里单独相处的时间交换了与他的家人相处的时间。现在他们不能一起看电影,没有像样的约会了。但他会在十一点左右来接她下班,然后他们会一起开车兜兜风,停车买个冰淇淋或者汉堡——莫里很谨慎,不会带她进酒吧,因为她还未满二十一岁——然后他们就把车停在某个地方。 停车的时间有时会到凌晨一两点。对格蕾丝而言,这些停车期间的记忆片段,比起与特拉弗斯一家人坐在圆桌旁一起吃饭的记忆,要模糊很多;她记忆犹新的,还有吃完饭,大家终于起身,活动身体,喝杯咖啡或新鲜的饮料,坐在房间另一头的黄褐色皮沙发上、吊椅上或是带靠垫的柳条椅上的那些时刻。(大家也不用担心清洗餐具或清洁厨房这种琐事——有位被特拉弗斯夫人称为“我能干的朋友埃布尔夫人”第二天早上会过来处理。) 莫里常常是抓个靠垫放在地毯上坐着。格蕾琴从来只穿牛仔裤或军裤来吃晚饭,然后交叉双腿坐在宽椅上。她和莫里都是大个头,宽肩膀,继承了他们母亲的优点——她焦糖色的波浪式头发,还有柔和的淡褐色眼睛。莫里甚至还有个小酒窝。其他的服务员用“性感 ”来形容莫里。她们轻轻地吹起口哨,帅呆了 。特拉弗斯夫人还不到一米五,在鲜艳的穆穆袍 [4] 的映衬下,她并不显胖,而是略显圆润,就像一个还没完全长开的孩子。而她眼中闪烁的光华、专注和随时可能迸发出快乐的神情,却没有或者说无法被模仿或遗传。还有她脸颊上几乎可以算是疹子的粗糙红晕。这或许是因为她不管什么天气出门都不考虑保护皮肤,就像她的身材和穆穆袍一样,凸显出她的独立。 在这些周日的晚上,有时候除了特拉弗斯一家人还会有别的客人。一对夫妇,或是一位单身客人,都与特拉弗斯夫妇年纪相仿,也跟特拉弗斯夫妇很像:女的殷切、聪慧,男的沉默、迟缓、有耐心。大家说着有意思的故事,通常都是自嘲。(格蕾丝之前一直话很多,现在她自己都有点厌恶自己了,她都想不起来这些饭桌谈话到底有什么新颖的了。在她的故乡,很多别有风趣的谈话都围绕一些荤段子展开,当然她的养父母是不会牵涉其中的。在少有的几次邀人做客的场合,话题多半是赞扬饭菜可口或自谦,谈论天气,还有巴望这一餐能早点结束的热切心情。) 在特拉弗斯家吃完晚饭后,如果傍晚足够凉快,特拉弗斯先生会点起篝火。他们会玩特拉弗斯夫人称为“愚人字谜”的游戏,玩这个游戏时需要大家拿出自己的聪明才智,尽管他们有时候会想出些挺傻的谜底。这种时候,往往在餐桌上比较安静的人就可以大展身手了。要是出现太离谱的字谜,就免不了引来揶揄和争论。让特拉弗斯夫人和莫里都很高兴的是,不仅格蕾琴的丈夫沃特猜中了,格蕾丝也猜中了。(莫里喊道:“看到了吗?我跟你们说过,她很聪明的。”这话逗乐了所有人,除了格蕾丝自己。)特拉弗斯夫人会带头玩这个先想一个词,然后竭力激辩的游戏,以确保气氛不会变得太严肃,玩的人不会太紧张。 只有一次大家玩都不太开心,是特拉弗斯夫人的儿媳妇梅维斯过来吃饭的那次,她嫁的是特拉弗斯夫人的儿子尼尔。梅维斯和她的两个孩子住在她父母家里,离得不是很远,就在湖那边。大家本指望梅维斯和尼尔带上孩子一起来的,所以那天晚上只有家里人,以及格蕾丝。可梅维斯却自己一个人来了——尼尔是一名医生,那个周末他在渥太华有事,太忙了过不来。特拉弗斯夫人很失望,但她很快恢复了,故作愉悦地嗔怪道:“但孩子们没有留在渥太华,对吧?” “嗯,可惜确实没有,”梅维斯说,“不过他们不太乖。我觉得他们肯定会大喊大叫,把晚餐搞砸的。小的那个是因为生了痱子,天知道米凯伊是怎么回事。” 她是个瘦小的女人,皮肤晒成了古铜色,穿着一条紫色长裙,用一条相配的紫色宽发带把深色头发系在脑后。她长得很好看,但略微松垂的嘴角隐藏着一丝厌倦和不屑一顾。她基本没碰晚餐,解释说对咖喱过敏。 “哦,梅维斯,真是遗憾,”特拉弗斯夫人说,“是刚得的吗?” “啊不。我早就过敏,以前我吃都是出于礼貌,但我后来受够了大半夜起来呕吐的日子。” “你真该告诉我——那我们给你准备什么吃的呢?” “不用麻烦了,我没事儿。天气这么热,当妈又这么累,我也没有胃口吃东西。” 她点了一根香烟。 之后,玩游戏时,她跟沃特就他定义的一个词发生了争执,他们查了词典,发现这个定义没问题时,她便说:“噢,真是抱歉。我真是自愧弗如了。”而下一轮开始前,每个人开始交写着自己那个词的小纸条时,她笑着摇摇头。 “我没写。” “噢,梅维斯,”特拉弗斯夫人说道,“来吧,梅维斯,随便哪个老词儿都行。” “可我想不出什么老词儿。不好意思。我今晚脑子太笨了。你们就别带我玩了。” 他们确实没带她玩。大家都装作相安无事,而梅维斯抽着烟,继续强作欢笑,是那种强挤出的、看起来甜美又受伤的、不开心的笑。不一会儿,她起身说她很累了,而且不能再麻烦外公外婆看着孩子们了,还说今天的来访非常愉悦,让她很长见识,不过她现在得回去了。 “下个圣诞节我会送你们一本牛津词典的。”她出门时苦笑着说,没具体针对任何人。 沃特刚才用的特拉弗斯家的字典是美国版的。 梅维斯走了之后,大家谁都没看彼此。特拉弗斯夫人说:“格蕾琴,你还有力气给大家泡壶咖啡吗?”格蕾琴朝厨房走去,喃喃自语道:“真有意思。耶稣哭了。” [5] “好吧,她过得不容易,”特拉弗斯夫人说,“带着两个小的。” 格蕾丝每周有一天在早餐后晚餐前有一段空闲。特拉弗斯夫人得知后,就驾车到贝利瀑布去接她,带她到湖边度过这几个小时。莫里那时候在工作——这个夏天他在道路维修部帮忙维护七号公路——沃特会在渥太华的办公室,格蕾琴则带着孩子们游泳或去湖上划船。往往在这种时候,特拉弗斯夫人就会说自己要去购物,或是要准备晚餐,或是要写信,然后会把格蕾丝一个人留在那个宽敞阴凉的客厅兼餐厅里,那里有一张永远坑坑洼洼的皮沙发和几个满满当当的书架。 “你想读点什么都行,”特拉弗斯夫人说,“或者你要是愿意,蜷着睡会儿觉。你的工作很辛苦,肯定累了。我会确保你准时回去上班的。” 格蕾丝从来不睡。她会读书。她坐下后基本不动,短裤下裸露的双腿渐渐出汗,粘在皮沙发上。或许这是因为阅读能给她带来快感。很多时候,格蕾丝都看不到特拉弗斯夫人,到点了,她就会出现,开车送自己回去上班。 在格蕾丝的思绪还没从她刚读的书里抽离出来之前,特拉弗斯夫人不会和她说话。开口的时候,她会说这本书她也读过,再分享她的读后感——她总是以一种深思熟虑却又轻描淡写的方式谈起这些。比如说,当她提起《安娜·卡列尼娜》的时候,她说:“我不知道读了几遍了,但我记得一开始认同基蒂,接着是安娜——天哪,居然认同安娜,太可怕了——而现在,我最为感同身受的角色居然是多丽。多丽带着所有那些孩子到了乡下,她自己还得学会怎么洗衣服,洗衣盆还有问题——大概随着年岁增长,人的共鸣也会随之变化吧。一个洗衣盆都会折煞你的激情。不管怎么样,你不用在意我的话。你不在意的,对吧?” “我想我不会在意谁的话,”格蕾丝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感到很诧异,然后想自己的声音是不是显得自欺欺人或很幼稚,“可我喜欢听你说话。” 特拉弗斯夫人笑了。“我也喜欢听自己说话。” 这段时间,不知是什么原因,莫里开始谈论起他们结婚的事儿来。当然短期内还不会——要到他取得资格,成为工程师之后才有可能——但他提起这事时,就好像格蕾丝和他都该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等我们结了婚 ,他会这么说。格蕾丝倒没有质疑或反对他,反而是饶有兴致地听他说。 等他们结了婚,他们会在小萨勃特湖边住下。离他父母既不要太远也不会太近,当然,那只是他们避暑的地方。其余时间他们会住在莫里作为一个工程师工作的地方。哪儿都有可能——秘鲁、伊拉克或是加拿大西北部。比起听莫里满怀骄傲地说“我们家 ”,格蕾丝反而对旅居世界各地这个想法更感兴趣。所有的一切对她而言都太不真实了,不过话说回来,回到她出生成长的镇子,回到那所房子,一辈子待在那里,帮养父的忙,继承他编藤椅的手艺并以此为生,这一切对她而言也都不太真实。 莫里一直问她是怎样向她养父母介绍自己的,她什么时候带他回家见他们。莫里口中自然而然的一个“家”字似乎扰乱了格蕾丝内心的平静,尽管她自己也用过这个字,但更恰当的说法应该是“我养父母家”。 实际上,她在每周写回家的短信里基本没说什么,除了提到她“这个夏天和一个在这一带工作的男生约会”。这也许给人一种这个男生就在旅馆里工作的错觉。 倒也不是说她从来没想过结婚。这种可能性——有一半的必然性——和编藤椅的生活,早就在她的考量中了。尽管从没有人追求过她,但她觉得早晚总会有的,而且那个人一定会像这样,立马下定决心。他会来找她——也许带着一把要修的椅子——反复来找她,然后就会喜欢上她了。他会像莫里一样帅,也像他一样充满激情。随之而来的则是令人愉悦的亲密接触。 然而那最后一步并未发生。不管是在莫里的车里还是在星空下的草地上,她都心甘情愿。莫里也准备好了,却不愿为之。他觉得自己有责任保护她。她轻易的献身让他不知所措。有可能,是他察觉到了其中的冷淡。那样的投怀送抱是他所无法理解的,与她在他心中的形象也完全不相符合。格蕾丝自己却并不明白自己有多冷淡——她相信她表现出来的热切会帮她得到期待中的快乐,像在孤独中和想象中那样快乐,她想让莫里来主导这种快乐。但他拒绝这么做。 这些一而再再而三的较劲让他们彼此感到困惑,甚至有点生气和羞愧,他们在互道晚安的时候,不停地亲吻、拥抱、说亲密的话,以尽量弥补对方。当格蕾丝一个人的时候,她放松下来,在宿舍里躺在床上,把前几个小时的不愉快统统抛在脑后。她想,对于独自驾车行驶在高速路上的莫里来说,这也是一种解脱,这样他就可以重树他心目中的格蕾丝,以便更加全心全意地爱她。 大部分的女服务员都会在劳动节 [6] 过后回到学校或大学,但有少量员工会一直待到旅馆感恩节 [7] 歇业的时候——格蕾丝是其中之一。据说旅馆今年在十二月初会有个冬季营业期,或起码在圣诞节假期时营业,但在厨房或餐厅的职员没有人能确定这个消息。格蕾丝给养父养母写信时却把圣诞节营业这件事说得十分确凿。事实上,她完全没有提及旅馆会歇业的消息,说至少要过了新年再说了,所以他们不用等她。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她并没有其他计划。她告诉过莫里她打算明年回去帮养父一年,也许会帮着找其他人来学编藤椅,而莫里则会完成大学最后一年的学业。格蕾丝甚至答应让莫里在圣诞节的时候拜访她家,让他见见她的家人。他说,他觉得圣诞节是正式订婚的好时机。他已经攒了一夏天的工资来给她买钻戒。 她也在攒自己的工资。这样她就可以坐大巴到金斯顿,在他上学的时候去看他。 她说得轻轻松松,也答应得轻轻松松。但是,她真的相信,甚至希望这些会发生吗? “莫里是个非常优秀的人,”特拉弗斯夫人说,“你自己也看得到。他会成为一个可亲可敬又不世故的男人,就像他的父亲。而不像他的哥哥。他哥哥尼尔太聪明了。我不是说莫里不聪明,要成为一名工程师你首先得有头脑,但尼尔是——他很深沉。”她自嘲地笑了。“深不可测的海熊洞穴 [8] ——我在说些什么?很长一段时间,我和尼尔两人相依为命,所以我觉得他是与众不同的。我不是说他不幽默,但有时候最会开玩笑的人反而最忧郁,不是吗?你会对他们充满好奇。但为已经成年的孩子瞎操心有什么意义呢?可我确实有一点担心尼尔,至于莫里则只有一点点担心,而格蕾琴我就压根儿不担心,因为女人总能自己解决问题,然后继续生活,对吧?但男人可没这本事。” 特拉弗斯一家会在避暑别墅待到感恩节前,之后,格蕾琴和孩子们要回到渥太华,因为孩子们还要上学。莫里的工作结束了,也得回到金斯顿。特拉弗斯先生只会在周末的时候过来。不过特拉弗斯夫人告诉格蕾丝,通常情况下她一直都在,有时候会有客人,有时候就她自己一个人。 后来,她的计划变了。她在九月份随特拉弗斯先生一起回了渥太华。走得有点突然——连周末的晚餐也取消了。 莫里说他母亲的神经时不时会有点问题。“她得休息一下,”他说,“得去医院待几周,让医生们帮她稳定情绪。等她出来,一切都好起来了。” 格蕾丝说,这种事会发生在他的母亲身上,是她意想不到的。 “是因为什么缘故?” “我不觉得他们诊断得出是什么原因。”莫里说。 但片刻之后,他又说:“唉,有可能是因为她的丈夫。我是指她的前夫,尼尔的父亲。是因为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之类的。” 事实是,尼尔的父亲是自杀的。 “他的情绪不稳定,我想。” “但也很可能不是这样,”他接着说,“也可能是因为别的事情。像她这个年纪的女人都会有的毛病。但没什么大事——他们很快会帮她恢复的,用药物治疗。他们有很好的药。不用担心。” 正如莫里所料,到了感恩节,特拉弗斯夫人果然出院了,恢复得很好。感恩节聚餐跟往常一样在湖边进行。也如往常一样放在周日,这样周一就可以用来打包行李、封窗锁门了。对格蕾丝也很合适,她依然周日休假。 特拉弗斯一家都会在那儿。没有客人——除非你认为格蕾丝算一个。尼尔、梅维斯和他们的孩子们会住在梅维斯父母那里,周一在那边聚餐,周日就和特拉弗斯家一起过。 莫里周日上午把格蕾丝接到湖边的时候,火鸡已经在烤箱里了。因为有孩子们在,所以晚饭会吃得很早,五点左右吧。馅饼摆在厨房料理台上——南瓜馅的、苹果馅的、野莓馅的。格蕾琴是主厨,她这个大厨的协调性就跟她当运动员那会儿一样好。特拉弗斯夫人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喝着咖啡,和格蕾琴的小女儿达娜玩着拼图。 “啊,格蕾丝。”她说着,突然起身想给她一个拥抱——她还是第一次这样做——结果手一抖,弄散了拼图。 达娜哭喊了一声“外婆 ”,她的姐姐珍妮刚才一直在旁边专注地看着,这会儿收拾起了拼图。 “我们可以再把它们放回去,”她说,“外婆不是故意的。” “你把红莓酱放哪儿了?”格蕾琴问。 “橱柜里。”特拉弗斯夫人一边答道,一边还抓着格蕾丝的手臂,完全忽略了被破坏的拼图。 “橱柜哪儿 ?” “啊,红莓酱,”特拉弗斯夫人说,“嗯——我会自己做。首先我把红莓放进少量的水里,然后小火烧煮——不,可能得先泡一泡——” “嗯,我没那么多时间做这些,”格蕾琴说,“难道你没有罐装的吗?” “怕是没有。肯定是没有,因为我都是自己做的。” “那我只好让人去买点来。” “或许可以问问伍兹夫人?” “不要。我都没怎么跟她说过话,我不敢。得找个人去趟商店。” “亲爱的——现在是感恩节,”特拉弗斯夫人柔声说,“没有商店会开门的。” “高速路边的那个地方总是会开的,”格蕾琴提高了音量,“沃特在哪儿?” “他在外面划船。”梅维斯从后面的卧室喊道。她说话的声音就像是在警告,因为她在哄她的小宝宝睡觉。“他把米凯伊带出去划船了。” 梅维斯是自己开车带着米凯伊和小宝宝来的。尼尔会晚些到——他还要打几个电话。 特拉弗斯先生去打高尔夫了。 “我就是想找个人去下商店而已。”格蕾琴说。她等着,但卧室那边没人主动请缨。于是她对格蕾丝抬了抬眉毛。 “你不会开车,对吗?” 格蕾丝说不会。 特拉弗斯夫人环顾四周找她的椅子,尔后便坐下,满意地叹了口气。 “好吧,”格蕾琴接着说,“莫里会开车,莫里呢?” 莫里在前面的卧室里找他的泳裤,虽然大家都跟他说水太冷了,不适合游泳。他说商店不会开门的。 “会的,”格蕾琴说,“他们还卖汽油。如果商店没开的话,离珀斯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家,你知道的,就是卖蛋筒冰淇淋的那一家——” 莫里想让格蕾丝跟他一起去,但两个小姑娘,珍妮和达娜,拉着她去看外公在房子边上那棵挪威枫树上挂起来的秋千。 下台阶的时候,格蕾丝发现自己凉鞋上有一根带子断了。她把两只鞋都脱了,步履轻松地踩在沙地里压平的车前草上,踩在许多卷曲的落叶上。 一开始,她推孩子们荡秋千,然后她们再来推她。当她光脚从秋千上跳下来的时候,她的一条腿崴了一下,她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问题不是她的腿,而是脚。疼痛来自于她的左脚脚底,被蛤壳尖锐的边缘划伤了。 “这些蛤壳是达娜找来的,”珍妮说,“她想给她的蜗牛盖房子。” “但它逃跑了。”达娜说。 格蕾琴、特拉弗斯夫人,甚至连梅维斯都从屋里跑了出来,以为刚刚的惨叫是哪个孩子发出的。 “她的脚上全是血,”达娜说,“满地都是血。” 珍妮说:“她的脚被蛤壳划破了。是达娜把那些壳放在这儿的,她想给伊万搭屋子,就是她的蜗牛伊万。” 有人端来了一盆水,用来清洗伤口,还有一条毛巾,周围的人都在问她疼不疼。 “不是很严重。”格蕾丝说,一瘸一拐地走向台阶,两个小女孩争着扶她,却反而有点妨碍到她了。 “啊,真是糟糕,”格蕾琴说,“可你怎么没穿鞋子呢?” “她鞋带断了。”达娜和珍妮一起回答道,就在这时,一辆酒红色的敞篷汽车利落地在停车的地方转了个弯,无声无息。 “哟,这就是我说的机缘巧合,”特拉弗斯夫人说,“我们需要的人来了,医生。” 来的是尼尔,这是格蕾丝头一次见到他。他高且瘦,行动迅捷。 “你的医药包呢,”特拉弗斯夫人高兴地喊起来,“我们这儿有个病人等你来医。” “你那辆车挺不错的,”格蕾琴说,“新的?” 尼尔说:“徒有其表罢了。” “好了,这下小宝宝醒了。”梅维斯顾自埋怨了一句,又回到屋里去了。 珍妮很严肃地说:“宝宝不醒着,你就啥都做不了。” “你 最好安静一点。”格蕾琴说。 “可别告诉我你没带。”特拉弗斯夫人说。但尼尔手一挥,从车后座取出一个医用包,她便说:“啊,你带着,太好了,未雨绸缪总是没错。” “你就是病人吗?”尼尔对达娜说,“怎么了,是吞了一只癞蛤蟆吗?” “是她,”达娜一本正经地说,“是格蕾丝 。” “我懂了,是她吞了只癞蛤蟆。” “她扎到脚了, 血一直流啊流的。” “踩到蛤壳了。”珍妮说。 于是尼尔让外甥女们走开一些,坐到了格蕾丝下面一级台阶上,小心翼翼抬起她的脚,说:“把那块布还是什么的给我。”然后他轻手轻脚地把血迹清干净,查看伤口。现在他和格蕾丝挨得很近,她闻到一股气味,是她这个夏天在旅馆干活时学会分辨的气味——薄荷味的酒气。 “确实如此,”他说,“血还在流啊流的。但这是件好事,能把伤口处理干净。疼吗?” 格蕾丝说:“有点儿。” 他的目光在她脸上搜寻着什么,不过很短暂,可能是在想她是否闻到了那股气味,又会作何感想。 “我想也是。看到那个伤口了吗?我们要清理到这一层,确保里面是干净的,然后我再给你缝上一两针。我会上些药,所以不会像你想象得那么痛,”他抬头看了下格蕾琴,“嘿,把围在这里的观众们都请走吧。” 他到现在都还没跟自己的母亲说过一句话,而特拉弗斯夫人却反复说,他能及时出现,实在是太好了。 “童子军,”他说,“时刻准备着。” 他的手不像酗酒之人的,他的眼睛也不像。现在的他看起来不像是刚刚和孩子们说话时装出的快乐大舅,或是想在格蕾丝面前充当的、净会安慰人的角色。他的额头又高又白,一头紧密灰黑的卷发,明亮的灰色眼睛,宽宽的薄唇似乎一撅便容易显得很不耐烦、充满欲望或是感到疼痛。 他们就在台阶上包扎了伤口——格蕾琴让孩子们跟着她回厨房了,但特拉弗斯夫人留在那里关切地看着,她的双唇紧抿着,像是保证绝对不会打扰他们——尼尔说他认为最好送格蕾丝去镇上的医院。 “打一针破伤风。” “没那么严重。”格蕾丝说。 尼尔说:“这不是理由。” “我同意,”特拉弗斯夫人说,“破伤风——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们去去就回,”他说,“来,是格蕾丝吧?格蕾丝,我扶你去车上。”他搀着她的一只胳膊。她穿上了一只凉鞋,然后努力把脚趾塞进另一只,以便能拖拽着走。绷带扎得服帖紧实。 等她在车里坐定,尼尔说:“我得进去一下,道个歉。” 给格蕾琴?是梅维斯。 特拉弗斯夫人从走廊下来,神情中隐约带着一种热切,在她身上却又显得自然而然,一副按捺不住的样子,就在这一天。她把她的手放在车门上。 “太好了,”她说,“实在是太好了。格蕾丝,你真是个天使。你今天得负责让他别沾酒,好吗?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格蕾丝听到了她的话,不过也没上心多想。特拉弗斯夫人的变化让她太错愕了:她的身体仿佛膨胀了,动作也变得僵硬了,慈爱中带着一丝随意和疯狂,眼中流露出带着泪光的喜悦。嘴角还有淡淡的碎屑,像是糖霜。 医院就在五千米以外的卡尔顿普莱斯。那时,铁路线上方有条高速路,他们取此道而过,开得飞快,格蕾丝觉得最快时车身甚至离开了路面,他们仿佛飞了起来。路上基本没有什么车辆,她也不害怕,反正她什么也做不了。 尼尔认识急诊室的当班护士,他填完表格后,让护士顺带看了眼格蕾丝的脚(“干得漂亮。”她不带感情地说),然后他就可以接着往下干,亲自给格蕾丝打了一针破伤风。(“这个现在不会疼的,过后可能有点。”)等他打完,那个护士回到小隔间说:“有个人在候诊室说要带她回家。” 她转向格蕾丝说:“他说他是你未婚夫。” “跟他说她还没准备好,”尼尔说,“不,跟他说我们已经走了。” “我已经说了你们在这儿。” “但你回来发现,”尼尔说,“我们已经走了。” “他说你是他哥哥,难道他不会在停车场看到你的车吗?” “我停在了后面,医生专用的那边。” “挺狡猾的啊。”护士耸耸肩膀说。 尼尔对格蕾丝说:“你也还不想回家,是吧?” “不想。”格蕾丝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就好像这个词就写在她面前,写在墙上,好像她在做视力测试一般。 她又一次被扶着上了车,脚趾上的带子松了,凉鞋滑了下来,落到了奶白色的垫衬上。他们从后街开出了停车场,走了一条不熟悉的出城路。她知道他们不会碰到莫里。她不需要想他。更不用想梅维斯。 后来,每当说起这段旅程,提起她生命中的这次转折,格蕾丝会说——她也确实说过——那感觉就像一扇大门啪地在她身后关闭了。不过在那个时候,关门声并不存在,她就那样全身心地默许了这件事,轻易勾销了那些被遗留下来的人的权益。 她依然清晰地记得这一天的种种细节,尽管每次重复那些她最钟意的部分时,都会有些许出入。 她甚至有可能连那些细节也搞错了。 一开始,他们沿着七号公路往西开。在格蕾丝的记忆中,路上没有别的车,他们过立交桥的时候快得近乎飞起。不过这很可能不是真的,一路上肯定还有其他人,周末早上赶回家过感恩节的人们,或许还有去教堂或从教堂回家的人们。在穿过村庄、途经小镇时,或是开上弯道密集的旧公路时,尼尔一定也减速了。她还不太适应坐在敞篷汽车里,风灌满了她的眼睛,吹乱了她的头发。那给了她持续高速、贴地飞行的错觉——并不疯狂,但很不可思议,一片宁静。 虽然她现在把莫里、梅维斯和家里的其他人都从脑海里抹去了,特拉弗斯夫人的一些痕迹却仍顽固地在她脑中徘徊,怪诞又惭愧地笑着,小声传达着她最后的消息。 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格蕾丝和尼尔自然没有说话。她记得,你得大声喊出来,对方才能听得到。而且说实话,她所记得的,与那时她心目中、想象中的性爱相差无几。偶然的相遇、沉默而有力的信号、安静的行驶在她看来多少有点诱拐的意味。一种轻率的束手就擒,肉体已完全陷于欲望的洪流之中。 终于,他们把车停在了卡拉达,然后进了一家旅店——这家老旅店现在还在那里。尼尔牵着她的手,与她十指交扣,放慢速度跟上她不规律的步伐。尼尔把她带进了酒吧。她认为那是一家酒吧,虽然她自己从没去过酒吧。(贝利瀑布旅馆还没有获得卖酒许可——人们在自己的房间里喝酒,或是到马路对面一家相当脏乱的夜总会去喝。)而这里正像她所设想的那样——一间不透风的大黑屋子,桌椅在草草清理后随意摆放着,有一股来苏尔消毒液的味道,却还是没有能够掩盖住啤酒、威士忌、雪茄、水烟和男人们的气味。 里面没有人——或许要到下午才开门,但现在难道不是下午吗?她的时间概念似乎错乱了。 就在这时,一个男人从另一个房间走了进来,和尼尔说话。他说:“嘿,你好啊,医生。”然后走到吧台后面。 格蕾丝就知道会是这样——不管他们去哪,都有尼尔认识的人。 “你知道今天是周日吧,”那人提高了声音,语气严厉,几乎是喊出来的,就好像希望停车场的人也能听到一样,“周日我可没有什么能卖给你或她的。她甚至都不该出现在这儿,你明白吗?” “哎,是的,先生,你说的很对,先生,”尼尔说,“我打心底里同意。” 就在两人说话的当儿,吧台后面那个男人从一个暗藏的柜子里拿出了一瓶威士忌,然后倒进玻璃杯里,推给吧台另一侧的尼尔。 “你渴吗?”他对格蕾丝说,他已经开了一瓶可乐,直接递给了她,杯子也没给。 尼尔把酒钱放在柜台上,那人推回给他。 “我跟你说过了,”他说,“不卖。” “那可乐呢?”尼尔问。 “也不卖。” 那人收走酒瓶子,尼尔把杯子里余下的酒很快喝完。“你是个好人,”他说,“遵纪守法。” “把可乐带上,她越快离开我越高兴。” “没问题,”尼尔说,“她是个好女孩。我弟媳,未来的弟媳,至少我是这么理解的。” “是真的吗?” 他们没有回到七号公路。而是朝北开去,虽然那边的路还没铺过,但是够宽敞,路况也还不错。刚刚尼尔喝的那点酒,在他身上似乎起到了不同寻常的反作用。他放慢了速度,慢得似乎在这条路的限速内,几乎到了谨慎的地步。 “你不介意吧?”他说。 格蕾丝说:“介意什么?” “被随便拉去一些地方。” “不会。” “我需要你的陪伴。你的脚怎样了?” “还好。” “肯定很疼。” “不算疼,还好。” 他抬起格蕾丝那只没有拿着可乐的手,把她的手掌按在唇上,舔了一下,然后就放开了。 “你觉不觉得我是在诱拐你堕落?” “没有。”格蕾丝撒谎说,想着那个词多像是他母亲说的。堕落 。 “有一会儿,你想的可能是对的,”他说,好像她刚才给出的是肯定回答,“但今天不会。我不会这么做。今天你会像在教堂一样安全。” 他的音调变了,变得亲密、坦率和安静。他的唇紧贴着她的皮肤,他的舌头拂过她皮肤的感觉,对格蕾丝影响如此之大,以至于她只能听到他说的一个个单词,而不明白整句话的意思。她能感受到他的舌头一遍又一遍地拂过她的身体,跳起祈求的舞蹈。但她想了想,回了一句:“教堂也不都是安全的。” “的确,的确如此。” “还有,我不是你的弟媳。” “未来的弟媳,我不是说了未来的吗?” “那也不是。” “噢,好吧。其实我并不惊讶。嗯,不惊讶。” 然后他的声音又变了,变得一本正经。 “我在找一个右拐的岔道。应该有条我能认出来的路。你对这片乡村熟悉吗? “不太熟悉这一带。” “不认识弗劳尔站?呣,波兰呢?斯诺路呢?” 她都没听说过。 “我想去见个人。” 他含糊不清地喃喃自语着,向右拐了个弯。没有路标,道路更窄也更颠簸了,路上有一条单车道的木板桥。阔叶树林里的树木在他们头顶上伸出枝丫,今年因为天气异常暖和,树叶很晚才变黄,所以这些枝杈还是绿色的,只有个别变了颜色的枝丫突兀地伸出来,像旗帜一样。有种进入避难所的感觉。尼尔和格蕾丝都沉默着,已经驶过好几公里了,树林也一路延展开去,没有中断,看不到尽头。然后,尼尔打破了沉默。 他说:“你会开车吗?”在格蕾丝回答不会之后,他说:“我觉得你应该学一下。” 他是说,现在就学。于是他停了车,从车里走出来,走到她的那侧车门,她不得不坐到方向盘那侧。 “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地方了。” “要是路上出现了什么东西呢?” “不会的。真有的话,我们也能应付。我就是为了这个才选的这条直道。不用担心,你只需要用到右脚。” 他们停在树荫形成的一条长隧道前,地上洒满斑驳的阳光。他并没有费心向她解释车子是怎么运作的——他只是告诉她应该把脚放在哪里,带她练习换挡,然后就说:“好了,开吧,还有,照我说的做。” 车子第一次加速时,她吓了一跳。她换挡停下,还以为他会立刻结束课程,不过他只是笑了,说道:“哇,慢点,慢点,继续前进。”她照做了。他没有评价她的转向,也没有评论她在转向时忘了自己还踩着油门,他只是说:“继续,继续开,不要让发动机熄火了。” “我什么时候可以停呢?”她问。 “我说停才能停。” 他让她继续开,直到他们出了树荫隧道,然后又教她怎么刹车。一等她停稳,她立马打开车门,打算和他换座位,但他说:“不,现在只是牛刀小试,你慢慢会喜欢上开车的。”等他们又重新上路后,格蕾丝渐渐觉得他说得可能是对的。她短暂爆棚的自信差点儿让他们一起栽进阴沟里。而他呢,只是笑着掰正方向盘,然后继续教她开车。 他们似乎开出了好几公里,甚至还慢慢过了几个弯道之后,他才让她停下来,说最好换他来开,因为他握着方向盘时才有方向感。 他问她现在感觉如何,她虽然浑身哆嗦着,但还是说:“还好。” 他捏了捏她的肩膀,手又滑到她的肘部,说:“真是个骗子。”但此外,他没有再碰触她,没有再让她的任何一寸肌肤接触他的嘴唇。 开了几公里后,他们来到一个十字路口,他一定是终于又找回了方向感。他向左转弯,沿路的树木渐渐稀少。他们上了一条崎岖的小道,翻过一座缓坡,再开了几公里后,到了一座村庄,或者说是一个分布在道路两旁的建筑群。有一座教堂、一家商店,都没有开门,没做本来的用途,不过可能都有人住在里面,因为门外有汽车,还有看起来很寒碜的窗帘。好几栋屋子差不多都是这样,其中一家后面有个破落的农场,黑黢黢的老干草堆从梁椽裂缝里伸了出来,就像膨胀的内脏。 尼尔看到这个地方时忍不住惊呼起来,但并没有停下。 “真是自在,”他说,“真是——自——在呀。现在我懂了,谢谢你!” “谢我?” “谢谢你让我教你开车,让我冷静了很多。” “让你冷静了?”格蕾丝问,“真的吗?” “千真万确。”尼尔笑着说,但没有看她。开过村庄后,他忙着左右顾盼,看道路两旁的田地。他就像在自言自语一样。 “到了。一定是这里。可算找到了。” 他说着类似这样的话,直到他们拐上一条小道,不是笔直的,而是弯弯曲曲绕着田地,避开了岩石和成片的杜松。小道的尽头是一座房子,光景并不比村庄里的那些好多少。 “就是这个地方,”他说,“这里我就不带你进去了。我五分钟就回来。” 实际上不止。 她坐在车里,车停在屋子的阴影里。那所房子的大门开着,纱门却关着,纱门上打着补丁,新旧金属丝缠绕在一起。没有人出来招呼她,连一条狗都没有。现在车停了,周围奇异地静了下来。奇异是因为,在这样一个炎热的午后,你本该听到草地上满是昆虫的嗡鸣响叫。虽然你看不见它们,但它们的声音似乎从大地上的各种植物间升腾而起,直达天际。但现在时节已晚,可能连雁群南飞时的叫声都听不到了。不管怎么说,她反正什么都没听到。 他们仿佛处在世界的最顶端,或者是顶端之一。田地铺向四面八方,林木也因长在低处,只有部分可见。 他在这儿认识谁呢?谁又住在这间屋子里呢?一个女人?但看起来又不太像,他不像会喜欢住在这种地方的女人。但是今天格蕾丝遇到的怪事已经够多了,无休无止。 看得出来这里曾是砖房,但有人把砖墙推倒了。木墙光秃秃的,露出了下半截,曾用来覆盖它的砖块被随意堆在院子里,也许是要出售的。墙上仅剩的那些砖形成一条斜线,呈楼梯的形状。格蕾丝百无聊赖,只好放下座椅,靠在上面,数起砖块来。她这么做的时候,半是傻里傻气,半是一本正经,就像你从一朵花上掰着花瓣那样,但没有说像“他爱我,他不爱我 ”这样露骨的话。 幸运,不幸,幸运,不幸 。她只敢说这些。 她发现,很难数清楚这些之字形排列的砖块,尤其是靠近门边的那条线已经变平了。 她心里清楚。这还能是什么地方呢?肯定是私酒贩子的家。她想象住在家里的私酒贩子——一个衰老瘦弱的男人,孤僻又多疑。万圣节的晚上,他应该会带着他的散弹枪,坐在门前的台阶上。他还在门前的木柴棒子上涂了数字,这样他就知道有没有被偷。她想象着一个私酒贩子——或者就是住在那座房子的那位——在这样的热天,会在他肮脏但井然有序的房间打盹儿(这她是从沙门上的补丁看出来的)。他会从他老旧的行军床上或沙发上起身,盖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家里的女亲戚给他做的被褥。被褥上污渍斑斑,而那女人很可能已经过世了。 倒不是说她曾经进过私酒贩子的屋子,不过在她长大的地方,对于挣扎在贫困线上的人而言,体面和不体面的营生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区别。所以她知道情况该是什么样的。 她纳闷之前怎么会想着嫁给莫里。那会是一种背叛。对她自己的背叛。但和尼尔一起驾车倒不是背叛,因为他的一些想法也和她类似。在这一路上,她也越来越了解他。 现在,望着门边,她似乎可以看见自己的养父,驼着背,困惑地看着她,好像她已经离开多年了,好像她早就答应要回家,但又忘记了,而这么多年,他本来很可能已经离开人世了,但却还没有。 她竭力想和他说话,但他不见了。她逐渐醒了,动了动。她又和尼尔一起开车上路了。她睡着的时候张着嘴巴,所以口很渴。他转头看了她一会儿,她察觉到了。即使他们身边有风吹过,她仍能闻到一股新的威士忌味。 所以是真的。 “你醒了?我出来的时候,你睡得很沉,”他说,“不好意思——我得跟人聊会儿天。你需要解手吗?” 其实早在他们停在那座房子门外的时候,她就在想这个问题了。她看到屋后有一个厕所,但是又不好意思从车里出来走过去。 他说:“这个地方看起来不错。”说罢停下车。她下车,走进了一片开放着的秋麒麟和野星草的地方,然后蹲了下来。他背对着她站在公路另一边同样的花丛中。等她回到车里,她看到脚边有一瓶酒,三分之一已经没了。 他看到了她的表情。 “别担心,”他说,“我只是倒了一点过来,”他拿出一个长颈瓶来,“好开车的时候喝。” 地上还有一瓶可口可乐。他让她在储物箱里找开瓶器。 “是冰的。”她惊讶地说。 “因为放在冰盒里了。他们冬天在结冰的湖里切割冰块,存放在木屑里。他把冰储藏在地下室。” “我以为我在那间屋子门口看到了我的养父,”她说,“但我肯定是在做梦。” “你可以和我说说你的养父,告诉我你住在哪里,你的工作,什么都行。我就是喜欢听你说话。” 他的声音里有了一股新的生气,脸色也变了,倒不是因为喝了酒才神采奕奕。就好像他之前一直在生病——不严重,只是小毛病,在这样的天气里——现在他想让你相信他已经好多了。他把长颈瓶盖上,放下,然后把手伸向她的手。他轻轻握着她的手,友好地握着。 “他年纪很大了,”格蕾丝说,“他其实是我的叔公。他是编藤椅的——我的意思是他以编藤椅为生。我很难说明白,但是如果有一张椅子,我可以给你示范怎么编。” “我看没有。” 她笑了,然后说:“那很无聊,真的。” “那就告诉我你对什么感兴趣。你对什么感兴趣?” 她说:“你。” “噢,你对我哪里感兴趣?”他把手移开了。 “你现在做的事情,”格蕾丝坚定地说,“为什么。” “你是说喝酒吗?我为什么喝酒?”他又打开了瓶盖,“为什么之前你没问我?” “因为我知道你会怎么说。” “说什么?我会说什么?” “你会说,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做的呢?或者一些类似的话。” “那倒是真的,”他说,“我可能会这么说。嗯,然后你会告诉我,为什么我做得不对。” “不,”格蕾丝说,“我不会的。” 当她这么说的时候,她感到冰冷。她一开始觉得自己是认真的,但现在她发现自己不过是想用这些回答来打动他,试图表现得跟他一样世故,但在这个过程中,她渐渐发觉了一个冷冰冰的事实——一种真切、合理又恒久的无望。 尼尔说:“你不会吗?是的,你确实不会。真令人宽慰,格蕾丝。” 过了一会,他说:“你知道吗——我困了。待会儿我们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我要停车睡一会儿,就一小会,你不介意吧?” “不会,我觉得你是有必要睡会儿。” “你会看着我吗?” “是的。” “很好。” 他找的地方是一个名叫“福琼”的小镇。郊外的河边有个公园,还有个铺了碎石的停车场。他调好座椅,马上就睡着了。差不多到了晚饭时间,天暗了下来,确实不是夏日了。不久前才刚有人在这儿举行过感恩节野炊——户外的壁炉还冒着烟,空气中还残存着一股汉堡包的味道。这个味道并没有让格蕾丝感到饥饿,却让她想起其他那些饥饿的时刻。 他很快就沉沉睡去,于是她下了车。学车的时候开开停停,因此她的身上落了些灰尘。她在户外一处水龙头那儿好好洗了洗手臂、手和脸。然后拖着伤脚慢慢走到河边,看到湖里的水很浅,长出来的水草都伸出了水面。一个标志牌提醒人们,在这个地方禁止使用肤浅、猥亵、庸俗的言语,否则会受惩罚。 朝西的方向有个秋千,她坐了上去,把自己荡得高高的,望向清澈的天空——天空呈淡绿色,渐变成金色,在地平线处有一片酡红。天已经开始转凉了。 她以为他们会有身体接触。嘴巴、肌肤、身体,交缠在一起。躁动,激情。但这些注定不会发生在他们之间。跟她对他的了解相比,那都是小孩子的把戏,她现在已经看到了他的内心。 也已经看到了结局。就像她站在一处无限延伸的水边,水面漆黑,冰冷、平整。水面是如此漆黑、冰冷、平整,望着它,她就知道一切就只能这样了。 不是因为他喝了酒。无论如何,结果都一样,反反复复。喝着酒,想喝酒——都不过是种逃避,跟其他做法没有区别。 她回到车上,试图弄醒他。他动了下,但没有醒。于是她继续来回走动着保暖,也做最简单的动作来活动脚——她知道她很快又要工作了,在早上服侍别人吃早餐。 她又尝试着叫醒他,急切地和他说话。他口齿不清地承诺了些什么,然后又睡着了。等到天色真的暗下来了,她放弃了。在夜晚的寒意中,她的思路更清晰了。他们不能一直待在这儿,毕竟他们还有个现实世界要面对,毕竟她必须要回到贝利瀑布。 她有些吃力地把他弄到副驾座位。如果这样都弄不醒他,就真没别的办法了。她花了一阵子弄明白怎么打开车头灯,然后她慢慢开车,颠簸着缓缓回到了路上。 她完全不知道方向,路上一个人影都没有。她只是一直朝与小镇相反的方向开去,然后很幸运地,有一个路标指向贝利瀑布。只有十四千米。 她的时速从没超过五十千米,沿着双车道公路开着。路上没什么车辆。偶尔有一两辆车超过她时会鸣喇叭,为数不多的几辆迎面而来的车也都鸣了喇叭。有一次可能是因为她实在开得太慢了,还有一次是因为她不知道怎么调暗灯光。无所谓了,她不能停下来,否则就会再无勇气重新上路。她只能继续前行,就像他说过的那样。一直前行。 从这样一个不熟悉的方向来,弄得她一开始没认出贝利瀑布。等她认出来了,她反而害怕起来,比前面十四千米途中都要害怕。在毫不熟悉的道路上驾驶,和在熟悉的旅馆前面停下车,完全是两回事。 她在停车场被指挥停下的时候,他醒了。他对他们的所在之处毫不吃惊,对她做的事情也毫不惊讶。事实上,他告诉她,之前汽车的喇叭声早就把他惊醒了,但是他一直假装睡着,因为他觉得重要的是不要惊扰她。不过他一点也不担心。他知道她可以做到的。 她问他现在清醒到可以开车了吗。 “非常清醒,不能再清醒了。” 他让她把凉鞋脱下来,这里摸摸,那里按按,然后说:“太好了,没有发热,也没有红肿。你的手臂疼吗?应该不会。”他把她送到门口,感谢她的陪伴。她仍然在为他们能够安全抵达感到不可思议。她还没意识到是时候说再见了。 实际上,到如今她也不确定那个时候是否说了告别的话,又或者他是否只是拉住了她,用双臂环绕着她,紧紧抱住她,一直变换着姿势,仿佛两只手臂远不够用。她被他完完全全抱住了,他的身体既强壮又轻盈,既有所需求又有所抵触,就好像是在对她说,放弃他是不对的,一切皆有可能。但是,后来证明她并没有错,他只是为了给她留段记忆,然后便离开了。 一大清早,旅馆经理敲了格蕾丝的宿舍门。 “有人打电话找你,”他说,“不过没关系,他们只是想知道你在不在,我说我会来看看,现在没事儿了。” 她想应该是莫里。或者是他们家的谁。但莫里是最有可能的。现在她不得不面对莫里了。 当她下楼招待客人吃早餐时——穿着她的帆布鞋——她听说了那场交通事故。一辆车在去小萨勃特湖的半路上撞上了桥墩,正面撞上,汽车撞碎了,烧了起来。没有殃及其他车辆,也没有乘客。只能用牙医记录确认司机的身份。现在可能已经确认了。 “真是见鬼,”经理说,“这样死还不如割喉呢。” “很可能是意外,”厨师说,他凡事总往好处想,“很有可能只是睡着了。” “嗯,当然有可能。” 她的手臂现在开始疼了,好像被重击了一下。她端不稳手中的托盘,但又不得不端着,所以只能用双手捧着。 她不需要面对面跟莫里摊牌。他给她写了个条子。 就说是他逼你这么做的。就说你本来不想去的。 她回了五个字,我确实想去 。本来还想加一句“我很抱歉 ”,但她管住了自己。 特拉弗斯先生来旅馆看过她。他很有礼貌,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坚定、严肃,但不失仁慈。她知道在现在的情况下,他终于能顶门立户了。他有权自己做主,可以把问题处理好。他说这件事很让人伤心,他们一家人都很伤心,但是酗酒真的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等特拉弗斯夫人好点之后,他会带她去旅行,去度假,去个暖和的地方。 然后他说他得走了,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与她握手道别时,他把一个信封塞到她的手里。 “我俩都希望你可以好好利用它。”他说。 信封里是张一千加元的支票。她的第一反应是把它送回去或者撕了它,现在回想起来,她仍觉得当初如果那样做的话是一件体面的事情。当然,最后她还是做不到。因为在那个时候,那笔钱足够让她开始新的生活了。 [1] 应为美国著名幽默作家和漫画家詹姆斯·瑟伯(James Thurber,1894—1961)。 [2] The Last of the Barons ,英国作家、诗人、剧作家爱德华·布尔沃-利顿(Edward Bulwer-Lytton,1803—1873) 的历史小说,出版于1843年。 [3] Two Years Before the Mast ,美国律师、政治家、作家理查德·亨利·达纳(Richard Henry Dana, Jr., 1815—1882)的回忆录,出版于1840年。 [4] 一种色彩鲜艳的女式宽大长袍,最初是夏威夷女子的穿着,现流行于全美国。 [5] 可能是指游戏中引起争论的那个词。“耶稣哭了”(Jesus wept.)出自《约翰福音》,作为钦定版(KJV)圣经中最短的句子而广为人知,然而在其他一些版本中却不是最短的。 [6] 加拿大的劳动节为每年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 [7] 加拿大的感恩节为每年十月的第二个星期一。 [8] 出自英国著名墓畔派诗人托马斯·格雷(Thomas Gray,1716—1771)的《墓园挽歌》,引用时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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