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
Train
这本就是趟慢车,驶过弯道的时候还把速度放得更慢了。车上只剩下杰克逊一个乘客了,离下一站克洛弗还有三十公里左右。之后,火车还会开往里普利、金卡丁,以及湖区。他的机会来了,绝不能错过。他已经把票根从头顶上的票夹里取出来了。
他把自己的包抛了出去,只见它稳稳当当地落在了铁轨间。别无选择了——火车不可能开得更慢了。
他抓住了机会。他是个健硕的年轻人,正处在最矫健的年纪。不过他对自己的起跳和着地还是有点失望。他的动作比自己预想的要僵硬些,弄得他重心前倾,手掌重重地撑在枕木间的砾石上,擦破了皮。真烦人。
火车驶出了视线,他听得出它拐过弯道后稍微提了点速。他朝擦破的手掌吐了口唾沫,把扎进去的碎石子清了出来,然后拾起行囊,朝火车来的方向往回走。要是他顺着火车前进的方向走,晚上就能到克洛弗车站。那他依然可以推说自己在车上睡着了,醒来时犯了糊涂,错以为坐过了站,结果就稀里糊涂地跳下了车,只好一路走过来。
没人会怀疑他。毕竟他从那么远的地方回来,从战场回到家乡,犯点糊涂也正常。还来得及,他还能在午夜前赶到原定目的地。
他虽然心里一直想着这些,却在朝相反的方向走。
他只认得很少几种树。枫树,显然大家都认识。还有松树。别的就叫不出名字了。他先前以为自己跳车的地方是一片森林,但并不是。那些树只种在铁轨两侧,密密匝匝地长在路堤上,他能瞥见树木间闪现的田地。有的绿油油的,有的金灿灿的,有的黄澄澄的,分别是牧场、庄稼和麦茬。他只认出这些。一片八月的景象。
火车的轰隆声完全隐没了,他这才意识到周遭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万籁俱寂。到处是躁动的声响:干枯的秋叶无风而动,神出鬼没的鸟儿叽叽喳喳地斥责着他。
跳车就意味着取消某个行程。你唤醒身体,活动膝盖,跃入另一片天地。你期待的是眼前的虚无一片。到头来,你又得到了什么呢?你径直闯入新的环境,以前所未有的视角观察着周围的一切事物,而这些,是你坐在火车上望着窗外时无论如何也察觉不到的。你在这里做什么?你要往哪里去?你感到那些不知名的东西都在盯着你瞧,感到自己打扰了它们。它们正从你意想不到的角度品评你的优劣,想得出个结论。
他过去这几年认识的人似乎都认为,人只分为城里人和乡下人。这种看法有失偏颇。有些特征,只有在城乡结合带住过的人才看得出来。杰克逊自己是水管工的儿子。他这辈子从没进过马棚、放过牛,或是堆过粮食。他也从未像现在这样,迈着沉重的步子,沿着铁轨前行。那道铁轨似乎已不再作运载乘客及运货的日常用途,而重新成为自然的领地,长满野苹果树、带刺的浆果丛和枝枝蔓蔓的葡萄藤,还有栖息在隐蔽巢穴中骂骂咧咧的乌鸦——这种鸟他起码还是认识的。眼下,一条束带蛇正从铁轨间滑过,它笃定他走不快,肯定踩不死自己。他看得出这不是条毒蛇,但它那份泰然自若的神情惹恼了他。
通常,那头叫玛格丽特·罗斯的泽西小奶牛挺靠谱的,一早一晚都会回到畜棚让人挤奶,一天两次。贝尔一般不用特意唤它。可今天早上,它似乎对什么着了迷,也许是下面牧场低洼处的某物,也许是篱笆那边遮住铁轨的树丛里的什么东西。它先是听到了贝尔的口哨,然后是她的叫唤,这才不情不愿地挪了几步。但不一会儿,它又跑了回去,决定再多瞅几眼。
贝尔放下桶和马扎,踏上清晨湿漉漉的草地。
“哞,哞。”
她半带哄劝,半是斥责地唤道。
树丛中有什么动了一下。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说没事。
呵,能有什么事啊。难不成以为她会怕他?该害怕是他,那头奶牛可还长着牛角呢。
他翻过铁路栅栏,以一种自以为具有安抚性的姿态挥了挥手。
玛格丽特·罗斯可受不了这个,不得不摆出一副威吓的姿态。它跳来跳去,甩着头上那对淘气的小犄角。这倒不算什么,不过泽西奶牛速度快、脾气暴,不时总能来个出其不意,弄得你措手不及。贝尔大喊一声,作为对它的责骂,也好让他安心。
“它不会伤害你的。别动就行。它有些吓着了。”
这时,她注意到他拎着的那个包。这就是罪魁祸首了。她原以为他只是沿着铁道走走,但他其实是在赶路。
“它害怕你的包。能不能暂时把包放下。我得把它赶回谷仓那边挤奶。”
他照她要求的做了,然后站在原地观望,并不打算挪动一步。
她把玛格丽特·罗斯赶回了谷仓的提桶和马扎那儿。
“你可以把它拣起来了。”她大声说。他走近之后,她的语气也和善了起来。“只要别拿着包在它面前晃就行。你是个当兵的,对吧?你要是能等我给它挤完奶,我就可以给你弄点儿早餐。它叫玛格丽特·罗斯。这名字喊起来真够傻的。”
她是个矮小而结实的女人,一头金色的直发中夹杂着缕缕银丝,留着稚气的刘海。
“这儿都归我管,”她说着,坐定了身子,“我是个保皇党。或者说过去是。我熬了粥,就在炉子里。我一会儿就能挤完奶。不介意的话,你可以绕到谷仓后面它看不见的地方等。抱歉我没有鸡蛋能给你。我们以前养过鸡,可老有狐狸来偷,我们实在受够了。”
我们。我们以前养过鸡。就是说她有个男人,就在附近某处。
“粥就可以了。我很乐意付钱。”
“不用。不过麻烦回避一下。它太关注你了,不肯下奶。”
于是他离开了,绕着谷仓走了走。谷仓破旧不堪。他透过板条的缝隙朝里张望,想看看她有辆什么车,却只能辨认出一辆老旧的轻便马车,另外还有些破破烂烂的机械。
这地方在某种程度上还称得上井井有条,但疏于打理。屋墙上的白漆都剥落发灰了。窗上钉着木条,肯定是用来代替碎掉的玻璃的。还有座废弃的鸡舍,就是她刚才说狐狸偷鸡的地方。木板堆成一堆。
这儿要是有个男人,也肯定是残了,要不就是个好吃懒做的。
有条路打这儿经过。房前用篱笆圈出一小片地,还有一条土路。地里有匹看上去相当温顺的花斑马。养奶牛他还能理解,可干吗要养马呢?早在战前,许多农民就不再养马,改用拖拉机了。她看上去也不像那种会享受骑在马背上的乐趣的人。
接着他恍然大悟。谷仓里那辆轻便马车。那不是遗留的旧物,而是她的全部家当。
他听见一种奇怪的声音,已经响了好一会儿了。那条路通上一座小山丘,从山丘背后传来嗒嗒、嗒嗒的声音。伴着这嗒嗒声,还听得见轻微的叮叮当当的铃声和哨音。
出现了。一辆斗车翻过山丘,由两匹小马拉着。这两匹马比刚才地里的那匹还要小,却有活力得多。斗车里坐了六七个小个子男人,全都一身黑,头戴得体的黑帽。
是他们的声音。是歌声。他们小心翼翼地唱着,调子很高,声音很轻,悦耳无比。他们打他身边经过时,看都没看他一眼。
这令他不寒而栗。相形之下,谷仓里的轻便马车和地里那匹马简直不值一提。
她喊他的时候,他还站在原地东张西望。她立在屋旁,喊了一声:“都弄完了。”
“得打这儿进出,”她说的是后门,“前门去年冬天就卡住了,怎么也打不开,就跟还冻住了似的。”
他们走在木板上,下面是坑坑洼洼的泥地,窗上的木板条挡住了光亮,让他们置身于一片昏暗之中。屋里冷飕飕的,跟他睡过的那个洞差不多。他那会儿不断被冻醒,蜷缩着身子,想找个保暖的姿势。那女人在这儿却没有发抖——她身上散发着一股健康的劳动气息,还带着一种很可能是牛皮的味道。
她把鲜奶倒进盆里,抓起放在旁边的干酪布蒙上,然后带他进了主屋。屋里没挂窗帘,阳光洒了进来。屋里的柴炉依然在用。此外还有个装手摇泵的水槽,一张铺着油布的桌子,油布有好几处都破得丝丝缕缕的,以及一张沙发,上面铺了条打补丁的旧被子。
还有个漏了不少羽毛的枕头。
目前为止,还不算太糟,尽管有些老旧、简陋,但能看出所有的东西都自有其用处。可一抬眼,你就能看见架子上堆了一叠叠报纸、杂志或别的什么纸,一直堆到了天花板。
他可得问问她了,难道她不怕着火吗?比如柴炉烧着了什么的?
“噢,我一直都在。我的意思是,我就睡这儿。外面没地方放这些稿样了。我小心着呢。我都没点过烟囱火。赶上火太旺,我就撒一把发酵粉进去。没事儿的。
“反正我母亲也只能待在这儿,”她说,“别的地方都让她不自在。我把她的小床放这儿。这儿的东西我都看着呢。我也想过把这些纸挪到前屋去,可那屋太潮了,会把它们给毁了。”
接着她又说自己早该说明下的。“我母亲去世了。五月走的。那阵子天气刚刚回暖。她撑到从收音机里听见战争结束的消息才走的。她都能听明白。她早就说不了话了,但还能听懂。我已经习惯她待着不说话了,现在有时我还觉得她就在这屋里,可当然了,她已经不在了。”
杰克逊觉得该说声抱歉。
“哦,没事。那是迟早的事。多亏不是在冬天。”
她给他端来些麦片粥,又沏上茶。
“没有太浓吧?这茶?”
他嘴里塞满吃的,只好摇摇头。
“我从来不在茶上节省。要真到了那个地步,还不如直接喝热开水算了。去年冬天天气太糟糕了,我们倒真是弹尽粮绝了。水断了,收音机没信号,茶也喝完了。我出去挤奶的时候,在身上绑了根绳子,系在后门上。我本来打算把玛格丽特·罗斯牵到后厨去,但我觉得它可能会因风暴狂躁不安,而我根本拉不住。总之它挺过来了。我们都挺过来了。”
趁她停顿的间歇,他问,附近是不是住着一些侏儒?
“那倒没注意过。”
“坐斗车的。”
“噢。是不是还唱着歌?肯定是那些门诺派
[1]
的小伙子们。他们赶着斗车上教堂,一路都唱着歌。女孩们得跟父母一起坐马车,不过男孩们可以坐斗车。”
“他们就跟没看见我似的。”
“他们是真没看见你。我以前跟母亲说,我们住在这条路上真是住对了地方,因为我们还挺像门诺教徒的。我们养马,驾马车,喝没消过毒的牛奶。唯一不同的是,我俩都五音不全。
“母亲去世那会儿,他们送来好多吃的,我足足吃了好几个星期。他们肯定是以为我还得守灵什么的。真是多亏了他们。可后来我私下里想,其实他们也挺走运的。反正他们得行善嘛,而我正好送上门来,显然,正是个行善的好机会。”
他喝完粥,表示要付钱给她,但她对着他掏出的钱连连摆手。
不过,她说有一事相求。他离开之前能不能帮忙修修马食槽。
实际上,这相当于得重新做个马食槽,为此他得四处搜寻,看能找到什么材料和工具,结果这花了他一整天。她给他做了晚餐,煎饼配门诺枫糖浆。她说要是他晚一周再来,她说不定可以拿新鲜果酱招待他。她摘了些铁道沿线的野浆果。
他们在后门外的餐椅上坐着,直到夕阳西沉。她对他说起自己定居于此的始末,他听在耳里,却心不在焉,因为他正四下打量,心想这地方虽然破败不堪,却还不至于无可救药,只要有人愿意安顿下来好好修缮一下。可能得费点钱,但更费时费力。这想必很有挑战。念及此,他几乎为自己即将离开而心生遗憾了。
他心不在焉还有另一个原因。贝尔——她叫贝尔——一直在跟他讲她自己的生活,而他却并不太能想象这种生活。
据她说,她父亲——她喊他爸爸——当初买下这块地是为了有个避暑去处。后来他决定一家人常年在此居住。他为《多伦多电讯晚报》撰写专栏来养家糊口,因此工作不限地点。邮递员会来取写好的稿子,然后用火车运走。他什么都写。有时候还把贝尔也写进去,称她为“小猫咪”。他偶尔也会提到贝尔的母亲,称她为“卡萨玛西玛公主”,这名字是从一本书里来的
[2]
,她说,那书已经鲜为人知。他们之所以决定常年居住在这儿,可能是为了她母亲。她染上了1918年那场可怕的流感,好多人都因此而丧命,而她病愈后就变了个人。她倒不是完全不说话了,也能蹦出几个词,但语言能力却丧失了大半。或者说,是语言抛弃了她。她不得不重新学习吃饭、上洗手间等等。除了学说话,还得教会她热天也要穿衣服。谁也不想看到她光着身子在城里乱跑,被当成笑柄。
冬天的时候,贝尔都会离家去上学。她就读于斯特罗恩女子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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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诧异他竟没听说过这所学校。她把名字拼了出来。学校在多伦多,里面全是富家千金,不过也有像她这样靠人资助或继承了遗产的女孩子。在那儿,她学会目中无人,却对自己以后要如何谋生一无所知。
然而,那场事故终结了一切。过去,她父亲常喜欢在夏日傍晚沿着铁轨散步,有一天,他被一列火车给撞了。事故发生时,她和母亲都已上床歇息了,起初贝尔还以为是农场上没拴好的牲畜跑到铁轨上去了,可她母亲却悲痛欲绝,仿佛立刻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她在学校交过一个朋友,那女孩有时会写信给她,问她在这种地方究竟有什么可干的,可她们知道什么呀。她得挤奶、烧饭、照顾母亲,那会儿她还养着鸡。她学会了切土豆,怎么给每块都留个芽眼,然后把它们种进地里,来年夏天再挖出来。她没学开车,战争爆发时,她就把爸爸的车卖了。那些门诺派教徒给了她一匹已经犁不动地的马,其中一个人还教会了她怎样套马、驾车。
老朋友罗宾来拜访过她,觉得她过的日子简直可笑。她劝贝尔回多伦多去,可母亲该怎么办呢?那会儿,她母亲比过去安静多了,也总穿着衣服,还喜欢听收音机,特别是星期六下午的歌剧。当然,母亲在多伦多也能听收音机,但贝尔不想挪动她。罗宾说贝尔其实是在说她自己,怕挪窝的是她。于是,她——罗宾——走了,去加入了所谓的女子军团。
严寒逼近,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在厨房之外,再腾出个睡觉的地方。他不得不除掉些小家鼠,有些简直是大耗子,天气一转凉,它们都钻了进来。他问她怎么没想过养只猫呢,她的解释简直叫人匪夷所思。她说猫会成天捕杀各种东西,然后拖到她面前给她看,她可不想看那些。他竖起耳朵,等着捕鼠夹啪地一响,趁她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去把老鼠处理掉。接着,他念叨起堆在厨房的那些纸,还有防火问题,于是她答应等前屋不那么潮了,就把它们挪过去。这便成了他的主要工作。他花钱买了个暖炉,修葺了墙壁,还说服她爬上去拿那些报纸,重读分类,再把它们放到他做好的架子上,这花了她大半个月的时间。
后来,她告诉他,这些纸里有她父亲写的一本书。有时候她说那是本小说。他没想问这事,但有一天她对他说,书里写的是叫玛蒂尔达和斯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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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人的故事。是本历史小说。
“你还记得历史课上学的东西吗?”
他念完了五年高中,成绩优异,尤其擅长三角学和地理,不过历史却忘得差不多了。反正高中最后一年,你一门心思想的都是自己要去打仗了。
他回答说:“也没全忘光。”
“你要是在斯特罗恩读过书,肯定一点也忘不了。他们会使劲儿把这些往你脑袋里灌。反正英国历史是这样。”
她说斯蒂芬是个英雄。他是个高尚的人,远远超越了他的时代。他是人中豪杰,不谋私利,绝不为图省事而背信弃义。他也因此而最终失败。
还有玛蒂尔达。她是威廉一世的直系后裔。可想而知,她残忍又桀骜。当然,也可能有人蠢到替她开脱,就因为她是个女人。
“他要是能写完,那应该会是本非常不错的小说。”
杰克逊当然清楚要有人坐下提笔写作才会有书。书不是凭空出现的。但问题是,图什么呢?这世上已经有不少书了,不计其数。上学时他被要求读过两本。《双城记》和《哈克贝利·芬历险记》,都是用佶屈聱牙的语言写的,不过各有各的晦涩。但这也可以理解。毕竟那都是过去的人写的书。
令他费解的是——虽然他不想表现出来——为什么时至今日还会有人愿意坐下来再写一本。在现在这种时候。
真是个悲剧,贝尔轻快地说,杰克逊不知道她是指自己的父亲,还是在说那本未完成的书中的人物。
不管怎么说,这间屋子已经收拾停当,他继而琢磨起屋顶来。要是不把屋顶弄好,不出一两年,这屋恐怕又不能住人了,那岂不白修了。他想方设法修补了屋顶,这样她就能多扛两三个冬天,但他不敢保证能撑更久。他还是盘算着要在圣诞节前上路。
近旁农场的门诺派教徒家里,年纪大点的多是女孩,他见到的那些男孩还太小,不够强壮,干不了重活儿。杰克逊受雇为他们干活,帮他们完成秋收。他们带他回家一起吃饭。他惊讶地发现女孩们给他上菜时举止轻佻,根本不像他以为的那样沉默寡言。他注意到,那些当妈的都盯着女儿们,而当爹的都盯着他。他很高兴自己的表现在父母双方看来都无可指摘。他们该看得出,他心如止水。安全无虞。
当然,他对贝尔也什么都不用说。她——据他发现——比他大十六岁。提起这茬,即使只开个玩笑,都会大煞风景。她是某类女人,而他是另一类男人。
必要时,他们会去一个叫奥里奥勒的镇上买东西。方向跟他从小长大的镇子正好相反。到了镇上,他把马拴在联合教会的马棚里,因为主街上肯定没有拴马桩了。起初,他对五金店和理发店心怀戒备。可很快他便明白没必要如此,作为一个自小在小镇上长大的人,他早该明白这一点。人们基本都相安无事,只在棒球场、曲棍球场一类的地方,才会有那种狂热的人为对抗。要是在镇上买不到想要的东西,他们就会去城里。要是镇上的医生看不了他们的病,他们也会去城里。他没遇上一个熟人,也没人对他好奇,倒是有人会多瞅那匹马两眼。冬天的那几个月里,他们连马都不会多瞧,因为乡道上的雪都还没铲,那些要往乳品店运牛奶、往杂货店运鸡蛋的人都得凑合着用马,就像他和贝尔那样。
贝尔总是会停步,看看在上映什么电影,尽管她并不打算去看。她对电影和影星知之甚多,不过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了,就跟玛蒂尔达和斯蒂芬差不多。比如说,她能说出克拉克·盖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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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演白瑞德之前,在现实中娶了谁。
没过多久,杰克逊就得剪剪头发了,抽完的烟也得补上。他现在像个农民那样,自己卷烟来抽,也从不在屋里抽。
有一阵子,市面上根本买不到二手车,后来终于有新车上市,二手车才重现江湖,那些在战争期间发了财的农民都准备把旧家伙处理掉,他找贝尔商量了一下。天知道“雀斑”这匹马有多大年纪了,它现在什么坡都不肯爬。
他发现车贩子对自己有印象,尽管并没指望他会上门。
“我一直以为你跟你姐都是门诺教徒,只不过属于另一派,穿得不大一样。”车贩子说。
这说法让杰克逊吃了一惊,不过总好过说他俩是夫妻吧。他突然明白自己这些年间一定苍老了不少,变了许多,从他身上,恐怕已经看不出当年跳下火车时的模样了,他已不再是那个骨瘦如柴、紧张兮兮的士兵了。而贝尔呢,起码在他看来,像是停在了人生的某个阶段,一直是个大孩子。她的谈吐更加深了这种印象,跨度很大,一会儿说起过去,一会儿又跳回现在,他们上一回去镇上、她最后一次同父母一起看电影或者玛格丽特·罗斯——已经死了——用犄角对着担惊受怕的杰克逊那滑稽的一幕,仿佛她根本不觉得这些事情之间有什么间隔。
1962年夏天,他们去多伦多时,开的是他们的第二辆车,当然,是辆二手的。他们本来没打算走这么一趟,而且对杰克逊来说,时间也相当尴尬。一方面,他正在帮门诺教徒们建一个新马棚,他们自己都忙着收庄稼;另一方面,他种的蔬菜就快收割了,这些蔬菜已经卖给奥里奥勒的杂货店了。可贝尔身上长了个肿块,她终于听了劝,开始重视起来,她现在被安排去多伦多接受手术。
变化真大啊,贝尔一个劲儿地说。咱们真的还在加拿大吗?
那是在他们驶过基奇纳之前的事。他们一开上新高速路,她就当真紧张起来,求他拐到小路上去,或者掉头回家。他的回应不自觉地有点刺耳——他也没料到路上有这么多车。之后,她全程一言不发,他搞不清她把眼睛闭上是表示放弃,还是在祈祷。他从没见过她祈祷。
就在当天早上,她还试图叫他改变主意,干脆不去。她说那个肿块消下去了,没有变大。她还说,自从全民享有医疗保险之后,人都不干别的了,光往医生那儿跑,一辈子都在上演进医院、做手术的戏码,到头来却一点用没有,不过增加了苟延残喘的时间,给人徒添麻烦。
他们一拐上匝道,真正开进城里时,她立马镇静下来,也高兴起来了。他们来到大街道上,她在感慨沧海桑田之余,每经过一个街区,都会认出点什么。斯特罗恩的一个老师过去就住在那栋公寓楼上。在那儿的地下一层有家商店,卖牛奶、香烟和报纸。她说,要是你进去,发现他们还在卖《电讯晚报》,上面不但有她父亲的署名,还印着他一张秃顶之前照的模糊照片,会不会觉得奇怪?
接着她又惊叫一声,因为她在一条小弄堂里瞥见了她父母结婚的那座教堂——她发誓就是那座教堂。他们带她去那里看过,尽管那不是他们平日去的教堂。他们平日不上教堂,根本不去。这是句玩笑话。她父亲说他们是在地下室里结的婚,而她母亲则声称是在小礼拜堂。
那时候她母亲说话还利索,就像其他人一样。
兴许那会儿还有法律规定,必须在教堂里成婚才算合法。
在埃格林顿,她看见了地铁标志。
“想想看,我还从没搭过地铁呢。”
她说这话时显得又痛惜又骄傲。
“想想看,我还真是没见过世面。”
医院已经准备就绪,只等她来。她依然精力充沛,对他们说自己被车流给吓坏了,还说起了那些变化,问他们现在伊顿商店还有没有圣诞表演了。还有人读《电讯晚报》吗?
“你们该从唐人街开过来,”一位护士说道,“那儿现在挺有看头。”
“我希望回家时能从那儿走一遭,”她笑了,接着说,“要是我能活着回家的话。”
“说什么傻话呢。”
另一位护士在跟杰克逊说该在什么地方停车,告诉他把车挪到哪儿才不会吃罚单。又特别叮嘱他有为城外来的病人亲属准备的住处,那儿要比宾馆便宜得多。
贝尔现在需要卧床休息,他们说。医生会来查看她的病情,杰克逊可以晚点再过来,跟她道晚安。届时他可能会发现她有点昏昏沉沉的。
她听见了,就说她反正成天都是昏昏沉沉的,他肯定不会因此大惊小怪。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
他离开之前,护士带他去签了些材料。在填“关系”一栏时,他犹豫了一下。然后,他写下了“朋友”。
傍晚回来时,他确实觉得贝尔有些不同,尽管他不会称之为昏昏沉沉。他们给她穿上绿色布袋似的衣服,她的脖子和大部分胳膊都裸露在外。他几乎没见过她如此衣不遮体的样子,也几乎没留意过她锁骨和下巴之间那些粗粝的线条。
她因为口干舌燥而气鼓鼓的。
“他们什么也不让我吃,就给我抿了一丁点儿水。”
她想让他去给她买瓶可乐,据他所知,她这辈子还从没尝过那玩意儿。
“走廊那头有台贩卖机——肯定有。我看见来来往往的人手里都拎着个瓶子,看得我快渴死了。”
他说他不能违反医嘱。
泪水涌上她的眼眶,她赌气地别过脸去。
“我想回家。”
“你很快就能回去了。”
“你去帮我把衣服找来。”
“我可办不到。”
“你不找我自己找。我自己去火车站。”
“到咱们那儿的最后一班客运列车已经走了。”
突然间,她似乎放弃逃跑的打算。不一会儿,她开始回忆起家里的房子,还有他们——或者说主要是他——做的种种修缮。外墙上涂着闪亮的白漆,连后厨都粉刷一新,铺上了木地板。屋顶重新装上了木瓦板,窗户也重现了昔日朴实无华的风格,而其中最了不起的,要数水暖系统了,那在冬天里简直是一种享受。
“要是没你出现,估计我早就落得潦倒不堪了。”
他没吱声,心想她那会儿其实已经潦倒不堪了。
“等过了这一关,我就拟一份遗嘱,”她说,“全都留给你。你下的功夫不会白费。”
这他当然是想过的,尽管他真心实意地期望这一天不要过早到来,但想到这一切将来都归自己所有,他也曾感到一定的心满意足。然而,此刻他却没想这些。这些听起来仿佛都与他无关,远在天边。
她又想起了自己的烦心事。
“噢,真希望我是在那儿,而不是在这儿。”
“做完手术醒来时,你会觉得舒服很多。”
尽管就他目前听到的消息来看,这是个弥天大谎。
突然间,他觉得精疲力竭。
他的话比他猜想的更接近事实。肿块切除后的第三天,在另一间病房里,贝尔坐了起来,迫不及待地招呼他,隔壁床的那个女人在帘子后面呻吟,但这一点也没烦扰到她。她——贝尔——昨天听起来就跟这女人差不多,他简直没法让她睁眼或注意到自己。
“别理她,”贝尔说,“她完全昏了头了。说不定什么都感觉不到呢。她明天就会好了,容光焕发的。也可能就此醒不过来了。”
她的语气中带着一种得意的科学权威,一种过来人的漠然。她坐在床上,用方便的可弯折吸管吸着某种颜色鲜亮的橙汁。她看上去年轻了许多,与他不久前送进医院的那个女人判若两人。
她想知道他有没有睡足觉,有没有找到爱吃的馆子,散步的话天气会不会太热,有没有抽时间去皇家安大略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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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记得自己好像向他推荐过那儿。
但她却没有心思听他的回答。她仿佛处于惊叹之中。有节制的惊叹。
“噢,我得跟你说下,”她说,他正解释自己没去博物馆的原因呢,她就径直打断了他,“噢,别这么紧张。看你这副样子我真想笑啊,那会撕裂我的伤口的。我究竟为什么会想笑呢?这其实是挺可怕、挺悲惨的一件事,就是场悲剧。你知道我父亲吧,我给你讲的那些关于我父亲的事——”
他注意到,她说的是“父亲”,而不是“爸爸”。
“我父亲和我母亲——”
她似乎得要重新组织语言,话说从头。
“房子一度状况良好,比你头一回见时要好。嗯,那是自然。我们把楼梯顶上那间屋子辟为浴室。当然了,我们得把水提上提下的。直到后来,你来那会儿,我才开始用楼下的房间。你知道吧,就是那个放架子的屋子,过去是食品储藏室的那间?”
她怎么忘了正是他把那些架子拆下来放进楼上那间浴室的呢?
“好吧,这有什么关系?”她说着,仿佛在想他之所想。“所以我烧好水,提上楼,准备用海绵擦浴。我脱了衣服。嗯,肯定的。盥洗池上方安了一面大镜子,你瞧,里面还有个盥洗池,跟真正的浴室一样,只不过用完后得拔掉塞子,把水放回桶里。厕所不在那儿。你能想象吧。于是我开始擦身子,自然是赤身裸体的。那应该是晚上九点钟的样子,屋里灯火通明。那会儿是夏天,我说过没?那间小屋朝西。
“接着我听见了脚步声,当然是爸爸。是我父亲。他应该已经照顾母亲睡下了。我听见脚步声朝楼上来了,也注意到那步子听起来很沉重。有些异乎寻常。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的。或许这都是我事后的印象。人总喜欢在事后添油加醋。他在浴室门口停住了,要说我当时有什么想法,也只是:哦,他肯定累了。我没锁门,因为根本没有门闩。门关着肯定就是有人嘛。
“所以说,他就站在门外,我根本没在意,然后他把门打开了,站在那儿盯着我看。我得说得清楚些。是盯着我的全身看,不只是看脸。我面朝着镜子,他从镜子里看我,也看背后我看不见的地方。那绝对不是正常的眼神。
“跟你说我怎么想的吧。我想,他这是梦游呢。我不知所措,因为不能去惊醒梦游的人嘛。
“可接下来他却说:‘不好意思。’我就知道他不是在梦游了。不过他的语气有点滑稽,我是说,他的声音听上去怪怪的,就跟嫌恶我似的。或者在生我的气,我说不清。然后他门也没关就下到厅里去了。我擦干身子,穿上睡衣,径直上床睡了。早上起来时,浴室的水还没放掉,我根本不想靠近那里,可最后还是去了。
“然而家里看上去一切如常,他已经起来了,不停地打着字。他喊了声早安,然后问我几个词的拼写。他常这么干,因为我的拼写比他好。我告诉了他,又说他要是想当个作家就得学好拼写,他这拼写水平真是没救了。但那天晚些时候,我正洗着碗,他突然走到我身后,我顿时僵住了。他只说了句:‘贝尔,对不起。’我就想,哦,真希望他没那么说。这话吓着我了。我知道他是真的抱歉,可他把事情给挑明了,我没法再装聋作哑。我只好说:‘没事。’但我没法用轻描淡写的语气说出来,没法摆出真没事的样子。
“我做不到。我得让他知道,他改变了我们之间的一切。我出去倒掉洗碗水,然后回来干我的活,没说一句话。过后,我把母亲从午睡中叫醒,备好晚饭,叫他来吃,但他没来。我跟母亲说,他肯定是去散步了。一般他写东西卡壳时就会去散步。我帮母亲切好食物,可总会不由自主地去想一些恶心的事。想的主要是有时他们房间里传来的某种声响,我总是捂住耳朵不去听。我对正坐在那儿吃晚饭的母亲感到好奇,想知道她怎么看,究竟明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他会去哪儿。我侍候母亲睡下,尽管那是他分内的事儿。接着就听见火车开了过来,刺耳的急刹车声,即刻乱成一团,我可能一下子就明白发生了什么,尽管我也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何时知道的。
“我跟你说过的。我说过他被火车撞了。
“但现在我跟你说了这个。不是为了让你苦恼。起初,我完全受不了,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迫使自己相信,他是一边沿铁轨走,一边想着工作,所以没听见火车的声音。这说得通。我不愿认为这件事跟我有关,也不愿去想它的根源。
“性。
“现在我懂了。现在我真正把这事想明白了,这不是谁的错。错的是人不巧在不幸的情境中产生了性欲。我在那样的环境里一天天长大,母亲又是那个样子,而爸爸,很自然地,就成了那个样子。我没错,他也没错。
“我只是想说,这应该得到承认,该有个专给陷于这种境地的人去的地方。他们也不必为此感到羞耻和愧疚。你觉得我说的是妓院吧,没错。是指妓女?也没错。你明白吗?”
杰克逊盯着她头顶上方,说他明白。
“我觉得一身轻。不是说我不再把这看作一场悲剧,而是我终于走出了这场悲剧,是这意思。那不过是人性的弱点。看我这么笑着,你肯定觉得我很没同情心吧。我有的是同情心。然而不得不说,我觉得如释重负。不得不说,我还有点高兴。跟你说这些,你不会觉得尴尬吧?”
“不会。”
“你觉得我现在不大正常吧。我也这么觉得。所有事情都一目了然。这让我尤为感激。”
她说话期间,隔壁床的女人始终在有节奏地呻吟。这节奏在杰克逊的脑中挥之不去。
他听见穿着软底鞋的护士们在走廊里走动,暗自希望她们会到这间病房来。她们果真进来了。
护士说她是来送助眠药的。他担心会有人要求自己给贝尔一个晚安吻。他注意到,医院里的人总是吻来吻去的。他很高兴自己站起来的时候没人提这茬。
“明天见。”
他早早醒来,决定趁早饭前出去走走。他睡得还不赖,只是觉得自己有必要呼吸一下医院外的空气。他并不担心贝尔身上的变化。他觉得她今天,或者不出几天,就能变回平时的样子。说不定她根本不记得自己给他讲过这个故事。那就谢天谢地了。
早已日上三竿了,这个季节理当如此,公交车和有轨电车上都是满满当当的。他先朝南走了一小段,然后向西拐上了邓达斯街,不一会儿就发现自己到了之前听说过的唐人街。人们把一车车蔬菜往店里推,有些他认得,也有好些不认得;一些剥了皮的小动物被挂起来叫卖,显然是用来食用的。路上全是违章停放的车辆,充斥着噪音,不时传来几句急迫的中国话。中文。全是音调高亢的疾呼,听上去像在论战,可也许对他们而言却是稀松平常。不论如何,他想离开这里,于是他进了一家餐馆。餐馆是中国人开的,但广告上说也卖一般的早餐,鸡蛋培根什么的。吃好出来之后,他打算直接掉头,原路返回。
结果他又接着往南去了。他来到一片住宅街区,两侧是又高又窄的砖房。人们在此区域建这些房子时,肯定还不需要考虑车道,甚至还没车。那时汽车还没问世。他一直走,直到看见皇后大街的路牌,这条街他听说过。他又向西拐,走过了几个街区,就没法再往前了。他在一家甜甜圈店门口遇上了一小群人。
一辆救护车倒车上了人行道,挡住了去路,他们都被堵在救护车旁。有些人嫌误事,高声问难道把救护车停在人行道上不算违章吗,另一些人看上去要冷静些,议论着到底出了什么事。有人说死了人,一些围观者开始猜测是什么人,其他人则说这才能解释救护车怎么能合法地停在这里。
那人终于被抬了出来,被固定在担架上。他肯定还活着,否则他们会把他的脸蒙上。然而他失去了意识,皮肤呈水泥般的灰色。人不是从甜甜圈店里抬出来的,不像有人打趣时推测的那样——讽刺甜甜圈的品质——而是从那栋楼的正门里抬出来的。那是一栋体面的砖砌公寓,有五层楼高,底楼开着一家自助洗衣店和那家甜甜圈店。大门上刻着名字,昭示着其往昔的骄傲与愚蠢。
邦尼·邓迪
[7]
。
最后出来一个没穿急救制服的人。他站在那儿,恼火地看着正欲散去的人群。现在,只等救护车鸣起响亮的警笛,开回街上,迅速开走。
杰克逊属于并不急着走开的人之一。他对这一切,说不上好奇,更像是等着拐上那条期待中的必经街道,好让自己沿着它走回来处。从楼里出来的那个男人走上前来,问他赶不赶时间。
不。不是特别赶。
这人是这栋楼的业主。被抬上救护车的是看门人兼楼管。
“我得上医院一趟,看看他到底怎么回事。他昨天还好好的呢。从来不抱怨。据我所知,也没有什么亲近的人能联系。最糟糕的是,钥匙还找不到了。不在他身上,他平时放钥匙的地方也没有。所以我得回趟家取备用钥匙,不知道你能不能帮忙在这儿照看一下?我回了家还得去医院。我也可以找那些房客帮忙,但我宁愿找别人,你懂我意思吧。我可不想被他们缠着问到底怎么回事,何况我也不比他们知道得多。”
他又问了一遍杰克逊是否真的不介意,杰克逊说不会,没问题。
“只要盯着点进出的人,让他们出示钥匙就行。跟他们说出了紧急情况,很快就会恢复正常。”
他正要走,却又回过头来。
“你也可以坐着。”
杰克逊先前没注意到那儿还有把椅子。有人把它折起来移开了,好让救护车停上来。那不过是把普通的帆布椅,不过相当舒服,也挺结实。杰克逊谢过他,然后把椅子打开,摆在不会妨碍行人和房客通行的位置。没人注意到他。他本来想提一句医院,说自己很快也得赶回那儿。可那人匆匆忙忙的,要考虑的事情太多,况且也他强调说会尽快。
杰克逊一坐下,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四处走了太久的路了。
那人告诉过他,需要的话,可以从甜甜圈店要杯咖啡或吃点什么。
“报我名字就行。”
可杰克逊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呢。
业主回来时,道歉说自己回来晚了。被抬上救护车的那个人死了。他得做点安排。还必须配一套新钥匙。瞧,在这儿呢。还得办一场葬礼,得请楼里的老房客出席。可能会有人看了登在报上的讣告而前来吊唁。完事之前,麻烦事儿还多着呢。
要是杰克逊能暂时帮个忙就太好了,那样问题就解决了。只是暂时的。只需要他暂时帮帮忙就行。
杰克逊听见自己说,行,他没问题。
如果杰克逊要花点时间调整,也都好商量。他听见这人——他的新东家——这么说道。葬礼一结束、东西一处理掉,他就可以休几天,去做些准备,再正式搬进来。
不必了,杰克逊说。他都准备好了,东西也都带着呢。
这自然会让人起疑。几天后,杰克逊听说他的新雇主去了趟警察局,倒也不觉得意外。不过显然,一切正常。他不过是个孤僻的人,也许曾以某种方式深陷在自己的世界里,但未曾触犯法律。
反正看样子也不会有谁找他。
一般而言,杰克逊愿意上了年纪的人来楼里住。一般而言,最好是单身人士。用行尸走肉来形容他们可不恰当。他们都是些爱好广泛的人。有时甚至称得上才华横溢。是那种一度显山露水的才华,他们曾以此谋生,却又不足以维系一生。有个播音员,多年前在战时是广播里的常客,可现在,他的声带彻底坏掉了。兴许大多数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可他就住在这儿的单人套间,关注时事新闻,他还订了《环球邮报》,看完后就拿给杰克逊,觉得也许会有他感兴趣的内容。
有一回真有。
马乔里·伊莎贝拉·特里斯,《多伦多电讯晚报》长期撰稿人威拉德·特里斯及妻子海伦娜·(娘家姓阿博特)·特里斯之女、罗宾·(娘家姓施林汉姆)·福特的终身挚友,在与癌症进行了顽强的搏斗之后去世。烦请奥里奥勒地方报纸转载。一九六五年七月十八日。
报纸上没提到她此前住在哪里。可能就在多伦多,因为罗宾占了太多篇幅。或许她撑得已经比预料的要久了,她甚至很可能直到临终前都还身体舒适、精神愉悦。她很能适应环境。适应能力可能比他还强。
他并没把时间花在回想自己与她同住的房子或帮她做过的那些修缮上。根本没必要——他常梦见这些,那感觉与其说是怀念,倒不如说是恼怒,就好像他立马就得着手去干一件没干完的活儿似的。
在邦尼·邓迪公寓,房客们基本对一切称得上修缮的工作都不支持,担心会因此抬高房租。他四处游说,毕恭毕敬,帮他们算了笔好账。公寓越变越好,想搬进来的房客都排起了队。业主抱怨说这地方都快成疯子的避难所了。但杰克逊说,他们总归更爱干净,而且年纪也大了,不会有什么不合体统。其中一个女人,曾在多伦多交响乐团演奏;有个发明家,尽管此前的发明都没能成功,却依然满怀希望;还有一位演员,是匈牙利难民,虽然口音很重,但还拍过一个广告,曾在世界某个地方播出。他们都彬彬有礼,且不知怎的,总能拿出钱来去老饕餐厅,讲一下午故事。而且,他们当真有些名人好友,偶尔会前来拜访。不容小觑的是,邦尼·邓迪公寓里还住着一位牧师,尽管他与教会——不管哪个教会——之间关系不大牢靠,但需要主持仪式时一向是随叫随到。
的确形成了一个惯例,人们往往会住到需要请他来主持临终祷告的时候,但这总比欠着房租就跑路要好。
只有那对名叫坎达丝和昆西的年轻情侣例外,他俩从来不交房租,有天半夜悄悄溜了。他们来找房子的时候,当值的恰好是业主,他为自己糟糕的决定开脱,说这地方总归需要一张新鲜的面孔嘛。他说的是坎达丝,而不是她男友。她男友是个混蛋。
一个炎炎夏日,杰克逊在给一张桌子上漆时,打开了楼后的双开门,就是那扇走货的后门,想透透气。桌子挺漂亮的,但上面的漆都掉光了,因此他没花几个钱就弄到手了。他觉得把它放在入口那儿肯定好看,可以用来放信件。
他不必待在办公室,业主正在那儿核对房租。
前门的门铃轻轻响了一声。杰克逊洗着刷子,正准备起身去开门,他觉得业主算账时可能不想被打扰。不过不等他去,他就听到门开了,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她的声音听上去疲惫不堪,却仍有一种魅力,笃定自己不论说什么,都能征服语音所及的任何听众。
她可能是跟她那个当牧师的父亲学的吧。早在完全感受到那股力量前,杰克逊就这样想着。
这是她女儿留下的最后一个地址了,她说。她在找女儿。她女儿就是坎达丝。她可能在和一个朋友结伴旅行。而她,这位母亲,是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来的。她和女孩的父亲住在基洛纳。
她是伊莱娜。杰克逊敢说那绝对是她的声音。那女人就是伊莱娜。
他听见她问能不能坐下。于是业主拉出了他——杰克逊——的椅子。
尽管她从小在安大略长大,对那儿挺熟,却没想到多伦多会这么热。
她问能不能麻烦给她来杯水。
她想必是把脸埋进了掌心,因为她的声音变模糊了。业主走进大厅,往贩卖机里塞了几个硬币,买了一听七喜。可能他觉得这比可乐更适合女士。
他瞅见杰克逊在拐角处听,便用手势示意他——杰克逊——过来替他,毕竟杰克逊更懂怎么应付心绪不宁的房客。但杰克逊使劲摇了摇头。
不。
她也没有烦乱多久。
她跟业主说了抱歉,他则说天一热人就容易这样。
他们说回坎达丝的事。他们走了不到一个月,可能是三个星期前走的。没留下新地址。
“这种情况一般都不会留。”
她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
“噢,我当然可以付清——”
她付完钱后,传来嘟哝声和沙沙声。
接着她说:“我想你可能不方便带我去看看他们住过的地方吧——”
“房客这会儿不在。不过即便在,我想他也不会答应。”
“那是当然。我真傻。”
“你还有什么特别想知道的吗?”
“噢没有。没有了。你人真好。我耽误你的时间了。”
她站起身来,他们往外走去,出了办公室,下了通往前门的几级台阶。接着门开了,街上的喧嚣淹没了她的道别,如果她后来又道别了的话。
不论有多失望,她都会挺过去,无怨无尤。
业主返回办公室时,杰克逊从藏身处走了出来。
“没想到吧,”业主只说了这么一句,“我们拿到钱了。”
他基本上没什么好奇心,起码不爱打探别人的私事。杰克逊看中的就是这点。
杰克逊当然宁愿刚才见到了她。现在她走了,他简直有些后悔刚才没抓住机会。他绝不会屈尊降格跟业主打听她的发色是不是近乎漆黑的深色;她是不是依然高挑苗条,胸部平坦。他对她女儿没什么印象。那女孩有一头金发,不过很可能是染的。应该不超过二十岁,可这年头也说不准。完全处于她男友的掌控之中。从家里逃出来、逃掉房租、伤父母的心,就为了个成天价绷着脸的男友。
基洛纳在哪儿呢?好像在西部的某处。艾伯塔,不列颠哥伦比亚。从那么远的地方来这儿找女儿。那个做母亲的当然是个锲而不舍的女人。积极乐观。也许这一形容依然适用于她。她结了婚。除非女儿不是婚生的,但他觉得不大可能。这一次,她肯定慎之又慎,绝不会重蹈覆辙。女儿也不会。等她受够了,自然会回家。她也许会带个宝宝回去,如今这可没什么稀奇的。
1940年的圣诞节前夕,高中里有人寻衅滋事。连三楼都没能幸免,这里通常都响彻着打字机和计算器的声音,对楼下的喧闹充耳不闻。学校里最年长的女孩们都在三楼——她们去年还在学拉丁语、生物和欧洲历史,现在却得学习打字。
伊莱娜·毕晓普就是其中之一,巧的是,她还真是牧师的女儿,尽管她父亲供职的联合教会里并没有主教
[8]
。伊莱娜是九年级时跟家里人一起搬来的,由于学校有按姓氏音序排座位的传统,她五年来一直坐在杰克逊·亚当斯
[9]
后面。那时,班上的同学早已看惯了杰克逊那种不同寻常的腼腆和沉默,可这对她来说还是新鲜事。接下来的五年里,尽管她没挑明这点,但杰克在她的影响下却变得随和多了。她不时跟他借橡皮、钢笔尖和几何用具,倒不是有意拉近关系,而是她本来就丢三落四。他们互相对答案,互相批改试卷。他俩在街上碰面时会彼此问好,在她听来,他那声“你好”比一声嘀咕好不了多少——有两个音节,一个重音。两人之间仅止于此,不过他们也会互相讲几个笑话。伊莱娜不大腼腆,但她聪明、高傲,并且不很受欢迎,对他也许正好合适。
大家都跑出来,想看出了什么事儿,伊莱娜站在楼梯上,惊讶地发现杰克逊竟是那两个滋事的男生之一。另外一个是比利·瓦茨。一年前这些男生还弓着背伏在书堆上,乖乖地从这个教室换到那个教室,现在却变了样。身上的军装使他们的身型看上去比过去大了一圈儿,飞跑时他们脚上的靴子发出有力的声响。他们大声喊着,说今天不用上课啦,因为大家都要去参军。他们四处撒烟,把烟扔在地上,好让那些连胡子都没长的小男生也能捡上几根。
不拘小节的战士,高声喧哗的入侵者。醉得不能自已。
“我可不是胆小鬼。”他们这样喊着。
校长想把他们请出去。但当时刚开战不久,人们对参军的男孩仍心怀敬畏,格外尊重。因此他也不好不留情面,而一年后情况就变了。
“好了,好了。”他说。
“我可不是胆小鬼。”比利·瓦茨对他说。
杰克逊张嘴刚想说同样的话,却在那一刻迎上了伊莱娜·毕晓普的目光。他在其中读出了某种信息。
伊莱娜·毕晓普知道杰克逊确实醉了,但他更多只是借此撒撒酒疯,还没醉到不省人事的地步。(比利·瓦茨是真的烂醉如泥。)伊莱娜心知肚明地走下楼梯,微笑着,接过一支烟夹在指间,却并不点燃。她一边挽着一位英雄,把他们搀出了学校。
一出校门,他们就点上了烟。
这点后来在伊莱娜父亲的会众中引起了争议。有的说伊莱娜并没真抽,只是装装样子,好安抚那两个男生,有的人则说她肯定抽了。抽烟了。他们牧师的女儿。竟然抽烟。
比利当时搂住了伊莱娜,想吻她,但他一个踉跄,跌坐在学校的台阶上,疼得他像公鸡打鸣般叫唤。
不出两年,他就要死了。
眼下得把他弄回家。杰克逊拉起他,把他的胳膊搭在他们肩上,架着他走。好在他家离学校不远。他们把他放下后,累得瘫倒在台阶上。接着,他俩聊了起来。
杰克逊不想回家。怎么会呢?因为他继母在,他说道。他讨厌他继母。为什么呢?说不上来。
伊莱娜知道在他很小的时候,他母亲死于一场交通事故——有人偶尔把他的腼腆归结于此。她想,他喝了酒,可能有些夸大其词,不过她没让他接着说下去。
“好吧,”她说,“你可以来我家住。”
伊莱娜的母亲恰好外出,去照顾伊莱娜生病的外婆了。那段时间,伊莱娜把家里打理得乱糟糟的,还要照顾父亲和两个弟弟。这在有些人看来算是挺悲惨的。倒不是说她母亲会大惊小怪,可她总归会问问事情的来龙去脉,这男孩是谁?至少,她会让伊莱娜像往常一样去上学。
一个士兵和一个姑娘,突然这般亲密。而一直以来他们之间除了聊过对数和词形变化,别无其他。
伊莱娜的父亲没留意他们。他更关心战争。教区里有些人觉得作为一个牧师他的关心未免有些过头。不过,家里来了位军人,让他觉得脸上有光。而且,他一直为没能让女儿上大学而耿耿于怀。他得省下钱来,将来供她两个弟弟上大学,让他们自食其力。这使得他对伊莱娜放任无羁。
杰克逊和伊莱娜不去看电影。也不去舞厅。不论天气好坏,他们常在天黑后去散步。偶尔他们也会去餐馆喝个咖啡,但并不会对任何人示好。他们是怎么回事,相爱了吗?散步时,他们的手会轻轻碰到一起,他迫使自己习惯于此。一开始只是不经意的碰触,后来,她开始有意碰他。虽然起初他有点错愕,但后来也就适应了。
他越来越镇定,甚至做好了接吻的准备。
伊莱娜独自到杰克逊家去取他的包。他继母对她露出闪亮的假牙,摆出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
她问他们有何打算。
“你最好小心点儿那活儿。”她说。
她是个出了名的大嘴巴。确切地说,是嘴巴不干净。
“问问他还记不记得我给他洗过屁股。”她说。
伊莱娜把这话转告了杰克逊,并说自己表现得极有礼貌,甚至有些目中无人,因为她实在受不了那女人。
但杰克逊脸红了,露出窘迫又绝望的神色,正如在学校里被提问时那样。
“我不该提她的,”伊莱娜说,“在牧师家里住久了,就爱嘲弄别人了。”
他说没关系。
结果,那是杰克逊最后一次休假。他们互相通信。伊莱娜在信中说,她学会了打字和速记,在镇委办公室找了份工作。她打定主意要对一切事物冷嘲热讽,比在学校时更变本加厉。也许她觉得战场上的人需要开开玩笑吧。而且她对什么内幕都一清二楚。每次镇委办公室里有人不得不仓促成婚时,她就会提到“处女新娘”。
写到造访牧师宅邸、住在客房的牧师们时,她会说不知道那张床垫会不会让他们做“奇怪的梦”。
他给她讲法兰西岛
[10]
的人群,以及他们如何躲避德国潜艇。到英格兰后,他买了辆自行车,于是给她讲他四下骑车转悠时的所见,当然,那些地方都是非军事禁区。
虽然他的信比她的要乏味些,但落款处总有“爱你”几个字。诺曼底登陆日之后有段时间,他没再写信。用她的话说,那是段痛苦的沉默,但她明白事出有因。他再次来信时,说一切都好,只是不能透露太多细节。
在这封信中,他像她之前那样,谈到了结婚。
终于迎来了欧战胜利日,他启程回家。头顶之上,夏夜的星星如雨点般繁密,他这样写道。
伊莱娜学会了缝纫。为了迎接他,她正着手做一条夏天的新连衣裙,用的是青柠绿的人造丝,做成宽下摆,盖肩袖,配上一条细细的金色仿皮腰带。她还打算用同样的绿色料子在遮阳帽上扎一条丝带。
“我给你说这些,好让你能认出我,免得你跟站台上哪个别的漂亮姑娘跑了。”
他的信是从哈利法克斯寄出来的,信上说他那班火车会在星期六傍晚到。他说自己清晰地记得她的样子,就算那天傍晚站台上挤满了漂亮姑娘,他也不会把她跟别人搞混。
在他离开的前一晚,他们在牧师宅邸的厨房里一直坐到深夜,墙上挂着那年随处可见的乔治六世像。画像底下有段文字:
我对站在新年门前的那人说:“给我一盏灯,好让我安然地踏入未知的领地。”
他却说:“到黑暗中去吧,把你的手交付于上帝之手。那将胜过光火,让你安然无恙,更安于熟悉的路途。”
[11]
随后,他们轻手轻脚地上了楼,他回到自己住的客房睡下。她来找他,对此他们彼此本应是心照不宣的,但他却不大明白为何如此。
那简直是场灾难。可从她的表现看,她可能根本没意识到这点。情况越糟糕,她反倒越狂热。他根本没法让她停下,或跟她解释。一个女孩竟会如此无知吗?他们最终分开时,仿佛一切顺利。第二天早上,两人当着她父亲和弟弟们的面道了别。不久他们就开始通信了。
在南安普顿的时候,他喝多了,又试了一次。但那女人却说:“得了,小弟弟,你根本没戏。”
他不喜欢女人和姑娘们盛装打扮。手套、帽子、沙沙响的裙子,真是费力又劳神。可她哪儿知道呢?青柠绿。他都不知道那是什么颜色。听起来像某种酸。
然后,他很自然地想到,他可以干脆不出现。
她会告诉自己和其他人,说她也许弄错时间了?他宁愿相信,她总会找到什么借口,肯定会的。毕竟,她是那么足智多谋。
她到了外面的街上后,杰克逊才真真切切地想见她。他绝不会去问业主她看上去怎么样,头发是漆黑还是花白,是纤瘦依旧还是发了福。即便她痛苦而焦虑,她的声音却几乎没变,这真不可思议。她的音调悦耳动听,引人注意,仿佛兹事体大,同时又带着歉意。
她的确是远道而来,但她就是这种女人,如此锲而不舍。你的确可以这样说。
她女儿会回去的。惯坏了的孩子离不了家。伊莱娜肯定会娇惯女儿的,会把世界和真相往好的方面想,仿佛没什么能让她一蹶不振。
要是见了面,她会认出他吗?他想会的。不论他如何改头换面。她还会原谅他,没错,当即原谅。她向来都这样坚持自己的想法。
第二天,与伊莱娜擦肩而过带来的一切轻松感都消失了。她知道这里了,很可能会再回来。她也许会住下来,在附近街道上转悠,以期找到女儿留下的蛛丝马迹。她会看似谦卑地用她那恳求而骄纵的声音询问别人。他很可能会在门口碰上她。她只会惊讶片刻,仿佛早就料定会遇见他。她还会提出今后生活的种种可能,仿佛一切正如她所想的那样。
只要下定决心,他可以阻止一切。早在六七岁时,他就阻止了继母的愚弄,继母却称之为逗乐或开玩笑。他在天黑后跑到街上。她把他找了回来,然而她明白要是继续下去,他可能真会离家出走,因此她收敛了起来。她说他没劲,她永远不会承认有人恨她。
他在那栋名为邦尼·邓迪的楼里又待了三晚。他给业主写了份账目,涵盖了每家房客的情况、该何时检修、包含哪些项目。他说有事得走一趟,但没说是什么事,也没说去哪儿。他把银行账户上的钱都取了出来,把仅有的几样东西打了包。黄昏,夜色渐浓时,他上了火车。
夜里,他断断续续地睡了几觉。一次醒来,他看见那些小个子门诺男孩们乘着斗车经过。他听见他们轻轻地唱着歌。
早晨,他在卡普斯卡辛下了车。他能闻到磨坊的味道,凉爽的空气令他振奋。那儿有活儿干,在伐木业兴盛的小镇里,工作肯定有的是。
[1]
门诺派是16世纪在欧洲出现的一个基督教派别。部分门诺派信徒于19到20世纪移居美国和加拿大,在现代生活中,仍然有一些信徒保持着传统的生活方式,一直使用马车而不用汽车。
[2]
应为亨利·詹姆斯1886出版的小说《卡萨玛西玛公主》。
[3]
斯特罗恩女子中学(The Bishop Strachan School)位于加拿大多伦多,是北美知名的女子学校。
[4]
指玛蒂尔达皇后(1101—1167),英格兰国王亨利一世之女。斯蒂芬是她的表兄弟,曾与她争夺英格兰王位。
[5]
威廉·克拉克·盖博(William Clark Gable,1901—1960),美国国宝级电影男演员,主演了《乱世佳人》,扮演男主角白瑞德。
[6]
皇家安大略博物馆(Royal Ontario Museum)是加拿大最大的世界文化和自然历史博物馆,创立于1912年。
[7]
“Bonnie Dundee”,1825年沃尔特·司各特写过一首同名诗歌,纪念苏格兰军人、第一代邓迪子爵约翰·格雷厄姆。
[8]
在英语中,伊莱娜的姓氏毕晓普(Bishop)字面意思是“主教”。
[9]
杰克逊·亚当斯(Jackson Adams)姓氏首字母为“A”,伊莱娜·毕晓普(Ileane Bishop)姓氏首字母为“B”。
[10]
法兰西岛(Île de France)是法国本土22个大区之一,以首都巴黎为中心,因此俗称为大巴黎地区。
[11]
出自英国诗人哈金斯(Minnie Louise Haskins)的《新年的门》(“The Gate of the Year”),在二战期间广为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