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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手记 · #22
七 “哎,得了吧,丽莎,还说什么搬书不搬书的,连我自己这个旁观者都感到恶心呢。何况我也并非旁观者。所有这一切而今在我心里已经苏醒了……难道,难道你自己在这里就不感到恶心吗?不,看来,这真是习以为常啊!鬼知道,习惯能把人变成什么。然而,难道你当真认为你会青春永驻,会永葆花容月貌,而且人家会永远把你留在这里吗?我暂且不说这里的卑鄙污秽……不过,我倒想跟你谈谈这么一件事,那就是你现在的生活:你目前虽然正值妙龄,貌美如花,人见人爱,心地善良,感情丰富。唔,可你是否知道,就拿我来说吧,刚才一醒过来,马上就因为在这里跟你睡在一起而感到恶心!须知只有在喝醉以后才会到这里来。但如果你是在另一个地方,像良家妇女那样生活,那么也许我就不会这样轻浮地追逐你,而是干脆爱上你,你看我一眼,我都会心花怒放,更不用说跟我说话了;我会在大门边守候你,我会跪倒在你面前;我会像看未婚妻那样看着你,而且还以此为荣。我绝不敢对你有什么不洁的念头。然而在这里我清清楚楚知道,我只要吹一声口哨,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你都得跟我走,我无须顾及你的意志,而你却必须遵从我的意志。最贫贱的农夫受雇当了长工——毕竟还不曾让整个自己都沦为奴隶,而且他还知道自己有一定的期限。可你的期限在哪里?你只要想想:你在这里出卖的是什么?被奴役的是什么?是灵魂,灵魂,你无法主宰的灵魂,你让灵魂连同肉体一起全都受人奴役!你把自己的爱情奉献给任何一个酒鬼去肆意糟蹋!爱情!——须知这就是一切,须知这就是钻石,是少女的珍宝!这就是爱情!须知为了获得这爱情,有人甘愿肝脑涂地、视死如归。而现在你的爱情能值几何?整个的你,已经被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买下了,既然没有爱情也什么都可以做,那么还用得着去追求什么爱情吗?须知,对于一个姑娘来说,没有比这更厉害的屈辱了,你明白吗?瞧,我听说,为了安慰你们这些傻妞,他们允许你们在这里有情郎。可你要知道,这纯粹是逗你们玩,纯粹是欺骗,纯粹是对你们的嘲弄,而你们却信以为真了。他,这位情郎,当真会爱你吗?我不相信。如果他知道有人随时都能把你从他身边叫走,他又怎么能爱你呢?果真如此,他就是一个王八了!他会对你有一星半点尊敬吗?你跟他能志同道合吗?他会嘲笑你,而且会偷窃你——这就是他全部的爱情!他不打你,还算是好的。不过,他也许会打你。如果你有这样一位情郎,你倒可以问问他:他会娶你吗?如果他没有唾你一口或者打你一顿,那他笃定会朝你哈哈大笑,而他自己呢,也许最多只值几分臭钱。你想想,就为了这些,你竟然要在这里毁了自己的一生?人家为什么给你喝咖啡、让你吃饱饭呢?你可知道,他们到底为什么要给你饭吃呢?换个姑娘,换个正正经经的姑娘,这种饭她连一小口都咽不下喉,因为她知道人家为什么给她饭吃。你在这里欠了债,那就会一直欠下去,一直欠到人老珠黄,客人开始厌弃你。而这个时候很快就会到来,你别指望青春妙龄会长久。须知在这里青春是如飞消逝的。他们将会把你撵出门去。而且还不是简简单单地撵出门去,而是起初长时间开始鸡蛋里挑骨头,开始指责你,开始辱骂你——倒好像不是你把自己的健康奉献给了老鸨,枉自为她毁掉了青春和灵魂,倒好像是你使她荡尽家产,让她沦为乞丐,把她抢掠一空。而且,你也别指望有人会支持你:你的那些女友们也将会对你群起而攻之,以便讨好老鸨,因为在这里所有人都是奴隶,良心和怜悯早已扫地以尽。她们都已变得卑鄙下流,而世界上再没有比她们的辱骂更龌龊、更卑鄙、更侮辱人的了。在这里,你将奉献一切,毫无保留地奉献一切——既包括健康,也包括青春,还包括美貌,更包括希望,但到了二十二岁你会看上去就像三十五岁,如果不生病,那要算最好不过了,你要为此而感谢上帝。须知,你现在也许认为,你什么工作也不用做,那就纵情狂欢吧!然而,世界上再没有而且从来也没有过比这更沉重、更遭罪的工作了。似乎孤苦伶仃的心整个儿都浸泡在泪水里。而且当你被他们撵走的时候,你连一个字都不敢说,甚至连半个字都不敢说,只能像罪人那样走掉。你将搬到另一个地方去,接着再搬到第三个地方,然后又搬到其他什么地方,最后搬进了干草市场。而在那里,动手打人可是司空见惯的事,这是那里的脉脉温情,那里的客人不打人就无法跟你温存。你不相信,那里会如此令人恶心吧?你不妨什么时候去瞧瞧,你也许会亲眼见到。我就有那么一次新年的时候在那里看见过一个女人,站在大门边。那里的人戏弄她,把她推出门外,而且关上了大门,让她稍稍挨点冻,因为她挨打后哭得震天动地。才早上九点钟,她就已喝得醉醺醺的,披头散发,半裸着身体,身上伤痕累累。她脸上涂满了脂粉,眼睛四周却乌青乌青,鼻子和牙缝里都在流血,这是刚刚给某个马车夫整治的。她坐在石头台阶上,手里拿着一条什么咸鱼。她哭天喊地,一边数落自己的‘苦命’,一边用咸鱼拍打着石阶。而台阶边围聚着一群马车夫和喝得酩酊大醉的士兵,在逗弄她。你不相信,你也将沦落到这般模样吗?我也不愿相信,但你怎么知道,也许在十年八年之前,就是这个手拿咸鱼的女人,从什么地方来到这里的时候,也像小天使一样光洁如玉、天真浪漫、纯洁无邪。她不知道什么是恶,听到什么话就脸红。也许,就像你一样,心高气傲,动辄生气,而不像别的姑娘,把自己看作公主,她自己知道,美满的幸福在等着那个爱她并且她也爱他的人。你瞧,结果怎么样呢?假如就在她喝得酩酊大醉,披头散发,用咸鱼拍打着脏兮兮的石阶的时候,她回忆起了过去在父亲家里度过的纯洁岁月,那时她还在上学,而邻居的儿子在半路上守候她,发誓将一辈子爱她,把自己的命运交托给她,于是他俩便山盟海誓,约定彼此永远相爱,一等长大成人就操办终身大事!如果就在这个时候她想到了这些,她又作何感想呢?不,丽莎,如果你能像此前说到的那个姑娘一样,在那里的某个地方,在某个角落里,在地下室里,得了痨病很快死去,你可就幸福了,幸福了。你说,进医院?能送你去,当然很好,然而假如老鸨还用得着你呢?痨病就是这么一种病,这可不是寒热病。得病的人直到最后一刻,还心存希望,说自己健康。自己安慰自己啊。而这对老鸨倒也有利。别担心,就是这么回事。就是说,灵魂都已出卖了,可还欠着债,因此你不敢说个‘不’字。而当你快要死时,大家都会抛弃你,所有人都会转身远去——因为那时从你身上还能得到什么呢?他们还会责骂你,说你白白占着地方,怎么不早点死掉。想讨口水喝都得不到,得到的是一阵辱骂:‘你这贱货,什么时候才断气啊;吵得人睡不成觉——成天哼哼唧唧的,客人都烦透了。’这是真的,我就亲耳听到过这种话。他们会把奄奄垂绝的你塞进地下室最阴暗的一个角落里——那里黑洞洞、湿漉漉的。你独自一人躺在那里,那时你翻来覆去地想的是什么呢?你刚一咽气——就会有陌生人来草草收尸,满嘴抱怨,很不耐烦——没有一个人为你祈祷,没有一个人为你叹息,只想尽快从肩上甩掉你这重负。他们买上一口棺材,把你抬出去,就像今天抬出那个可怜的姑娘一样,追悼则是在小酒馆进行的。墓穴里满是泥泞、垃圾和湿漉漉的雪——对你还用得着客气吗?‘把她放下去,万纽哈;她本就是个“苦命人”,就让她在这里也两脚朝上放下去,就这样。往上收绳子,冒失鬼。’‘好吧,也就这样吧。’‘什么好吧?瞧,她还侧着身子呢。她好歹也是个人啊,不是吗?唔,这就行了,填土吧。’因为你,他们都不愿多骂人了。他们急匆匆地埋上湿漉漉的蓝灰色黏土,就到小酒馆去了……这也就是你在人世记忆的终点。别人还有孩子上坟,父亲、丈夫也会来,而你呢——没有一滴眼泪,没有一声叹息,没有一丝悼念,整个世界任何时候都不会有一个人给你上坟;你的名字将从大地上烟消云散——仿佛你从来就不曾存在过,也从来没有诞生过!只有遍地泥泞和大片沼泽,深更半夜,当死人都站起身的时候,你也只能在那里敲着棺材盖高喊:‘好人们啊,请放我回人间再活些日子吧!我曾活过——但却没有见过真正的生活,我的生活只是一块抹布!它被人在干草市场的小酒馆里喝掉了!好人们啊,请放我回人间再活一次吧!……’” 我热情高涨,以致连喉头都快要痉挛起来了,于是……我突然停了下来,心慌意乱地稍稍抬起身子,战战兢兢地低下脑袋,惴惴不安地开始侧耳倾听。我如此六神无主,大有原因。 我早已预感到,我彻底搅翻了她的灵魂,撕碎了她的心灵,而且我越是真切地感到这一点,我就越想尽可能更迅速、更有力地达到目的。一场游戏,一场游戏吸引了我。不过,这不仅仅是游戏…… 我知道,我说得气势汹汹、矫揉造作,甚至书卷气十足,总而言之,除了“像是从书上搬来的”以外,别的什么我都不会。然而这并未使我发窘,我早就知道并且预感到,她会理解我,而且这种书卷气本身对此还大有助益。可是,现在在完全奏效以后,我却突然胆战心惊了。不,我还从来不曾、从来不曾看见过这样的绝望!她趴伏在床上,双手抱住枕头,把脸深深地埋进枕头里。她的胸部剧烈地起伏着。她那整个年轻的身体痉挛般地不停颤抖。憋在心底的悲伤重压着她,撕扯着她,突然喷发出来,变成了号啕大哭,变成了声声喊叫。于是她更使劲地把脸深埋进枕头里:她不希望这里的任何一个人,即便是好心肠的人知道她的痛苦和眼泪。她咬着枕头,把自己的一只手都咬出了血(这是我后来看到的),或者用手指死死地抓住自己那散乱的发辫,屏住呼吸,咬紧牙关,一动不动地硬是强忍着。我本想开口劝她几句,请她安静下来,可又觉得我无能无力,于是我自己突然浑身一阵痉挛,几乎是心惊肉跳地摸索着跳下床,试图尽快离开这里。屋子里黑黢黢的:无论我怎样努力,可就是没法尽快穿戴好。忽然,我摸到了一盒火柴和插着一整支尚未点过的蜡烛的烛台。烛光刚照亮屋子,丽莎便突然跳了起来,坐在床上,有几分扭曲的脸上挂着半疯狂的微笑,近乎麻木地望着我。我坐到她身旁,并且握住她的双手。她倏然清醒,扑到我身上,想要抱住我,但又不敢,于是便在我面前静静地低下了头。 “丽莎,我的朋友,我真不该……请你原谅我吧。”我开口说道,可她把我的双手紧紧地握在自己的手里,握得如此有力,使我醒悟到我不该那么说,于是便闭口不言。 “这是我的地址,丽莎,请来做客吧。” “我会来的……”她斩钉截铁地低声说道,依旧没有抬起头来。 “那么,我这就走了,别了……再见。” 我站起身来,她也跟着站起身来,并且突然满脸通红,浑身颤抖,一把抓起放在椅子上的头巾,披在自己的肩上,一直遮到下巴颏。做完这件事后,她不知为何又病态地微微一笑,脸腾地红了,古里古怪地看了我一眼。我心里剧痛。我匆匆走出,希望尽快溜之大吉。 “请您等一下。”她突然说,当我已经走到大门边的过道里时,她伸手拉住我的外套,请我停下来,然后放下蜡烛,气喘吁吁地跑了回去——看来,她想起了什么,或者想把什么东西拿给我看。她跑开的时候,满脸通红,两眼放光,嘴角挂着微笑——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情不自禁地等待着。一分钟后,她回来了,那眼神仿佛有什么事请求原谅一般。总之,这已全然不是刚才那张脸,全然不是刚才那种眼神——忧郁、怀疑和固执的眼神了。此刻,她的眼神是祈求的、柔和的,但同时又是信任的、温柔的、羞怯的。孩子们往往就是用这样的眼神看着他们极其喜欢并对其有所求的人。她的眼睛是浅褐色的,是一双很美的眼睛,水灵灵的,既能反映出她心中的爱,也能折射出阴郁的恨。 她并未向我做任何解释——仿佛我是某种通灵动物,无须任何解释就能洞悉一切一般——她把一张纸递给我。在这一瞬间,她的整个面容闪熠着一种天真无邪、几乎是孩子般的喜悦。我打开那张纸。这是某个医科大学生或诸如此类的人写给她的一封信——一封辞藻华丽、雕章镂句,但又相当虔敬的求爱信。现在我已记不起其中的词句了,但却很清楚地记得,透过崇高的文体表露出了诚挚的真情,而这是装不出来的。当我读完信后,马上就发现她那热烈的、好奇的、孩子般急不可耐的目光在注视着我。她的一双眼睛凝神盯着我的脸庞,迫不及待地等待着——我到底会说些什么?她简明扼要、急急忙忙,但又似乎兴高采烈并引以自豪地向我解释道,有天晚上她去某处参加一个舞会,一个家庭舞会,那里都是一些“极好、极好的人,有家有口的人,而且在那里他们还什么都不知道,完全不知道”,——因为她在这里还只是新来乍到,而且仅仅是这样……还没有完全决定留下来,只要一还清了债,就一定离开……“唔,就在这里,遇见了这位大学生,整个晚上都与她跳舞,和她谈心,原来,早在里加,早在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他就跟她认识了,两人一块玩,只不过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还认识她的父母,但是对于这事他却一丝一缕、半分半毫都不知道,也没有半点怀疑!因此就在舞会后的第二天(也就是三天前),他就通过跟她一起去参加晚会的一位女友送来了这封信……并且……唔,这就是全部故事。” 当她讲完这件事,她就羞答答地低下了她那双亮闪闪的眼睛。 可怜的姑娘,她精心保存着这个大学生的信,就像保存珍宝一样,而且飞跑着去取来自己这唯一的珍宝,生怕我匆匆离去了,却不知道还有人真心实意、誓死不二地爱着她,还有人满怀尊敬地跟她谈心。也许,这封信注定要毫无结果地藏在她的首饰盒里。但那又何妨;我坚信,她将一辈子珍藏这封信,把它当作自己的珍宝,当作自己的骄傲,当作自己的辩护书,因此,这个时刻她想起了这封信,并把它拿来了,为的是天真地用它在我面前自豪一番,在我的心目中恢复她的地位,好让我看见这一切,好让我因此夸奖她。我一句话都没说,只握了握她的手,就走了。我是那么想离开……整个路途我都是步行,尽管湿乎乎的雪总是像鹅毛一般下个不停。我疲惫不堪,备感压抑,惶惑不安。可是,真理已经在惶惑不安背后闪闪发光。这烦人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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