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写作
夏尔·施韦泽从来不把自己视为作家。但到了七十高龄,仍对法语爱不忍释,因为他费了很大的劲才学会,而且还不能运用自如。他喜欢舞文弄墨雕词琢句,不喜欢吟哦咏诵,而他那不争气的语音语调却处处使他露怯。一有空,他便挥笔成章,很乐意为我们家和学校增添光彩,每逢佳日良辰写些应时作品:新年祝辞,生日祝愿,婚宴贺词,圣查理曼节献诗;独幕剧,猜字谜,限韵诗,顺口溜;开代表会时,即席赋四行诗,德文和法文同时并举。
初夏,没等外祖父结束课程,两位妇人和我,我们便出发去了阿卡雄。他一星期给我们写三次信,每次给路易丝写两页,给安娜-玛丽写一个附言,给我写一整篇韵文。为了让我更好地领略我的幸福,母亲边学边教我诗律。有一次她们发现我在乱写韵文回信,于是赶紧催我写完,并助我一臂之力。两位妇人发信的时候,想到收信人会惊奇得目瞪口呆,不禁笑得流眼泪。回程邮班给我送来一首赞美我的诗,我再以一首诗相答。这个习惯使外祖父和外孙之间结成了一条新的纽带,两人犹如印第安人或蒙马特区为妓女拉客的人,用妇女不懂的语言狼狈为奸。家人送我一本音韵词典,我便成了打油诗人。我给薇薇写情诗,这是一个金发小姑娘,总坐在她的长椅子上,几年以后死了。小姑娘对我的情诗满不在乎:她是一个天使;但公众广泛的赞美为我补偿了她的无动于衷。我后来还找到过几首这样的诗。一九五五年科克多[108]说过,除了米奴·德鲁埃,所有的孩子都有天赋[109]。一九二一年除了我,所有的孩子都有天赋,我写作纯粹是装腔作势,搞虚礼俗套,冒充大人的样子;我之所以写作,因为我是夏尔·施韦泽的外孙嘛。家人让我念拉封丹寓言,我不喜欢。拉封丹的韵文写得松松散散,我决定用十二音节诗重写他的寓言。这个创举超出了我的能力,我好像受到嘲弄,从此不再赋诗。但我已是离弦之箭,干脆放弃韵文,改写散文。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从《唧唧叫》中读到的引人入胜的奇遇进行再创造,笔录下来。该是我从虚无缥缈的幻想中走出来的时候了。在神奇的遨游中,我想达到的却是现实。母亲经常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乐谱,一边问我:“普卢,你在干什么?”我有时打破沉默回答:“我在演电影呢。”确实,我千方百计想象出种种镜头,让这些镜头在真的家具和真的墙壁之间再现,如同银幕上荧荧闪烁的镜头那样明晰可见,结果白费了力气。我不能无视我的双重虚假:我假装一个假装英雄的演员。
我乍学创作,下笔成文时,真是欣喜无穷。依然是冒名顶替,但我说过,我把文字看做是事物的精髓。看到我细小而潦草的字像萤火虫似的在黯淡无光的物体上闪烁爬行时,我兴奋得无以复加:想象的事物成了现实。一只狮子,一名第二帝国的上尉,一个贝督因人[110],他们稀里糊涂地被命名后进入餐厅,从此永远受禁,化为文字符号。我自以为用钢笔尖把我的梦想铭刻在人间了。我要来一个本子,一瓶紫色墨水,在封皮上写道:“小说簿”。我把第一个写完的本子定名为《寻蝶记》。一个学者和一个强壮的年轻探险家以及学者的女儿逆亚马逊河而上,寻找一种珍贵的蝴蝶。内容,人物,探险的细节,甚至故事的标题,全部是从上一期季刊的一篇连环画借用的,这是肆无忌惮的抄袭,却替我解除了一切不安:既然我没有作任何杜撰,那么我写的一切必然是真实的。我并不奢望出版,但竭力使自己相信已出版的正是我要写的作品,我不写楷模以外的东西。我认为自己是抄袭者吗?不,我认为自己是独创一格的作者:我做了加工和润色呀。譬如,我想到了改动人物的姓名。这些细微的改变便我有权混淆记忆和想象。现存的句子以崭新的面貌在我头脑里重新组合,稳稳当当,井井有条,这就是所谓的灵感。我把这些句子誊写下来,在我眼前展现出密密匝匝的东西。如果人们普遍相信,作者灵感来临时已在内心深处变成另一个人,那么我七八岁的时候就认识灵感了。
我从来不完全相信“自动写作”[111],但非常喜欢这种写作游戏,我是独生子嘛,可以自个儿玩耍。我不时搁下笔,装作犹豫不决的样子,双眉紧锁,目光恍惚,竭力使自己感觉到是一个作家。再说,出于赶时髦,我醉心于抄袭,甚至有意走极端,下例可资印证。
布斯纳[112]和儒勒·凡尔纳总是不失时机地给人传授知识。他们在最关键的时刻中断故事,着重描写一株毒草,一座土著人居所。作为读者,我跳过这些专题技术性描写;作为作者,我的小说充斥了这类东西,我认为要向我的同代人灌输所有我不知道的东西:富埃吉[113]人的风俗,非洲的植物,沙漠的气候。蝴蝶采集者和他的女儿遭到意外,不幸分离了,后来意外地乘坐一条船,一起在海上遇难,他们紧紧抓住同一个救生圈,不约而同抬起头,喜出望外,一个喊:“爸爸”,一个喊:“黛西”。不幸,一条角鲨在周围转来转去,寻找鲜肉,越来越靠近父女俩,鲨肚在浪花间闪闪发亮。遇难者能死里逃生吗?我去找《拉罗斯大词典》Pr-Z卷,吃力地搬到书桌上,熟练地打开所需要的那一页,逐字逐句地一行行抄袭:“鲨鱼遍及热带大西洋,这种大海鱼嗜食,长达十三米,重达八吨……”我慢条斯理地抄写,懒洋洋而津津有味,感到高雅的程序已跟布斯纳相等;由于还未找到办法拯救我的主人公,我乐于沉浸在惴惴不安之中。
这种新活动注定也是一场滑稽戏。母亲对我鼓励有加,领着人到餐厅观看少年创作者伏案写作。我装作聚精会神,全然未注意到欣赏者在场。他们踮着脚退出去,一边轻声说我可爱、迷人至极。爱弥尔舅舅送给我一架小打字机,但我不曾使用过;皮卡尔夫人给我买了一个地球仪,供我环球旅行,不至于搞错路线;安娜-玛丽把我的第二部小说《香蕉商人》誊抄在铜版纸上,传播了出去。甚至妈咪也鼓励我,她说:“至少他乖了,不吵闹了。”幸而这种认可因受到外祖父的反对而被推迟了。
卡尔从来不允许我看他所谓的“低劣的读物”。母亲向他禀报我已开始写作,起先他非常高兴。我猜他希望我写的是我们家的编年史,一定是妙趣横生,幼稚可爱。他拿起我写的本子,翻阅了一番,撅撅嘴,离开餐厅,对我热衷抄袭报刊上无聊的东西大为恼火。自此之后,他对我的作品漠不关心了。母亲十分伤心,但执著地在他不防备的时候让他读《香蕉商人》。她等到他换上便鞋,在安乐椅上坐下,当他双手扶膝,眼睛冷冷凝视前方,静静养神的时候,她抢走我的手稿,漫不经心地翻阅,突然受到感染,自个儿格格发笑,最后情不自禁地把手稿递给我外祖父:“爸爸,你看看嘛!有趣极了。”但外祖父用手推开本子,或者看上一眼,没好气地挑剔我的书写错误。母亲慢慢害怕起来,既不敢赞扬我,又恐怕我难过,干脆不再读我的作品,闭口不谈了事。
我的文学活动虽然得到许可,但已受到冷落,处于半地下状态。然而我仍旧兢兢业业,无论课间休息、星期四[114]、假期,或者有幸得病躺在床上,从不间断写作,记得病后初愈是我美好的时刻。我用的是一个红边黑皮本,像织挂毯一样不断地拿起又放下。我不怎么演电影了,小说代替了一切。总之,我写作是为了取乐。
我把故事情节写得复杂起来,加进了错综复杂的插曲,把我所读的东西倾箱倒箧,好的赖的,一股脑儿塞进去。故事的进展虽然受到影响,但这对我倒是一个收获,因为不得不在情节之间外加衔接。这样一来,我抄袭的程度反而减少了一些。再说,我已具备两重性。前一年我“演电影”的时候,扮演我自己,把整个身心投入想象,不止一次真以为自己全部陷进去了。当上作者,主人公仍旧是我,即在他身上倾注了我史诗般的梦幻。同时,我和他又是两个人:他不叫我的名字,我讲到他时只用第三人称。我不再借给他举止,而用文字替他塑造一个身子,如见其人。这种“间隔”的结果有可能使我胆战心惊,其实不然,反倒使我十分高兴:我乐于是他,但又不完全是他。他是我的玩偶,我高兴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对他严加考验,在他的胁部捅一长枪,然后照料他犹如母亲照料我,医治他犹如母亲医治我。我所喜爱的作者们多少还知道羞耻,一般中途适可而止,不走极端,甚至泽瓦科[115]书中的勇士也从来不跟二十个以上的恶棍对垒。我却把惊险小说写得更加惊险,干脆抛开真实性,把敌人增加十倍,把危险增加十分。《寻蝶记》中的年轻探险者为拯救他的未婚妻和未来的岳父,跟鲨鱼群浴血奋战了三天三夜,最后大海变得一片血红。还是这个勇士,受伤后,逃出一个强盗所围困的大农场,双手捂着肠子,穿过沙漠,在向将军当面禀报之前,决不肯让人家缝合他的肚子。稍晚些时候,还是这个勇士,改名叫格茨·冯·贝里欣根,单枪匹马打败了一个军队。一个人对抗所有的人,这是我的准则。我这种阴郁而崇高的幻想来源于我清教徒似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生活环境。
作为英雄,我向暴君作斗争;作为造物主,我使自己成为暴君。我从无害变成伤人。有什么东西能阻止我挖掉黛西的眼睛呢?我可以像拔去一只苍蝇的翅膀那样挖掉她的眼睛。我的心怦怦直跳,一边写道:“黛西用手捂住眼睛:她瞎了双眼。”我感到恐惧,把笔搁下:我制造了一个不可挽回的小事件,使我的名誉颇受影响。我其实并不残忍,这不,我反常的乐趣立即变成恐惧。我吊销了所有的政令,用笔大涂特涂,使人无法认清,于是姑娘双眼复明,或干脆让她从未失明,但这个反复久久留在我的记忆里:我当真不安起来了。
小说中的世界也使我不安。有时候,我对写给孩子们看的冲淡了的屠杀场面感到厌倦,索性信笔写去,便在焦虑中发现各种恐怖事情都有可能出现。我发现一个面貌狰狞的世界,它恰恰否定了我强大无比的王国。我心想,一切都可能发生呵!这就是说,我能够想象一切。我哆嗦着,时刻准备撕掉自己的稿纸:我写下了不可思议的暴行。如果我母亲碰巧在我背后读到了,她一定会像抓到什么似的惊恐地大叫起来:“多么可怕的想象啊!”她会轻轻咬着嘴唇,想说话而又不知道说什么,最后突然逃走了之:她的逃跑只能加剧我的焦虑。但是这跟想象没有关系。十恶不赦的暴行不是我发明创造的,而是像其他事情一样,在我记忆中发现的。
那个时代,西方世界死气沉沉,正是人们称之为“养尊处优”的年代。资产阶级没有明显可见的敌人,于是乎乐于疑神疑鬼,风声鹤唳,有意寻找某种忧虑,聊以解闷儿。譬如招魂术,降神术。勒高夫街二号,即我们对面的那幢楼里,有人转桌子。外祖母说,对面五楼占星师家干这事。有时她叫我们观看,我们赶巧看到几双手摁着独脚圆桌面,但有人走近窗口,拉上了窗帘。路易丝断言,这个占星师每天接待像我这种年龄的孩子,不过都是由母亲领去的。她说:“我亲眼看见他给他们做按手礼。”外祖父直摇头,尽管他反对这类名堂,但不敢嘲笑;母亲诚惶诚恐;外祖母破例地显得惊讶,不再抱怀疑态度。但最后他们达成了一致:“千万别介入,不会有好下场的!”当时流行神怪故事。持正统观点的报纸每周发表二、三则神怪故事,以飨抛弃基督教信仰的读者,因为这些读者依然留恋着信仰的高雅。叙述者非常客观地报导某件令人惶惑的事情。这给实证主义提供了机会:事情不管怎样离奇,总包含着某种合理的解释吧。作者探求这种解释,发现后,忠实地向我们介绍,但立即巧妙地使我们意识到不足和浅薄。故事无非以疑问告终,让人寻味,但已足够说明阴间是存在的,这比直言阴间存在更令人生畏。
一天我打开《晨报》,不禁毛骨悚然。一则故事使我震惊,现在还记得标题:《树欲静而风不止》。夏日傍晚,一个女病人独身在农舍二楼的床上辗转反侧。一棵栗树从敞开的窗户向房间里伸进一个枝杈。楼下好几个人聚集在一起聊天,看着夜幕降临花园。突然一个人指向栗树说:“瞧!瞧!起风了吗?”大家不胜惊讶,走到台阶一看,一丝风也没有,但树叶却在颤动。就在此刻传来一声尖叫,病人的丈夫急忙奔上楼,但见他年轻的妻子直挺挺地立在床上,手指栗树,然后倒下猝然去世。这时栗树恢复了平日发呆的样子。她见到了什么呢?一定是某个疯子从疯人院逃出来,躲在树上装鬼脸吓唬人,按常情推测,不是疯子。难道有另外更合理的解释吗?但是……大家怎么没有看见他爬上树呢?怎么没有见到他爬下树呢?狗怎么没有叫唤呢?可是又怎么可能出事后六个小时在离农舍一百公里的地方抓住这个疯子呢?问题没有解答。叙述者笔锋一转,漫不经心地推断:“据林子里的人说,摇栗树枝的是死神。”我扔掉报纸,跺脚高喊:“不对!不对!”我的心跳得差点从嘴里蹦出来。一天,我在去里摩日的火车上翻阅阿歇特出版的年历,差点儿没昏厥过去:我看到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版画:月下码头,一个粗糙的长钳子伸出水面,夹住一个醉汉,拖入水底。画下方有一段文字说明,结尾大致是:“醉后幻觉呢?还是地狱微开?”我怕水,怕蟹,怕树,更怕书。我诅咒刽子手,故事里充斥着他们狰狞可怕的形象,然而我却模仿他们。
当然必须有一定的时机。譬如日暮黄昏,阴影笼罩餐室的时候,我把小书桌推到窗前,焦虑油然再起。我笔下的主人公个个高尚绝伦,起先怀才不遇,后来一鸣惊人,他们对我百依百顺,正说明他们毫无定见。这时候,它来了:一个使人晕头转向的生物吸引着我,但迷离恍惚,要看清,必须把它描摹下来。我赶紧结束正在展开的奇遇,把我笔下的各种人物带到地球的另一端,一般在海底或地下,我急于让他们面临新的危险,让他们临时充当潜水员或地质学者,发现那个怪物的踪迹,跟上去,突然与它相遇。与此同时,在我笔下出现火眼章鱼,二十吨重的甲壳动物,会说话的巨蜘蛛蟹。其实这个怪物就是我这个魔童:我的百无聊赖,我对死亡的恐惧,我的庸俗和反常。当时我并没有认出自己,邪恶的东西一经问世就跟我作对,跟我勇敢的洞穴学者们作对,我为他们担忧。我的心很激动,手不由己地写下一行一行的文字,好像在念别人写的东西一样。事情往往不了了之:我既不把人物丢弃给动物,也不让人物脱身,只不过让双方交交锋而已。第二天,我留下一二页空白,把我的人物投入新的行动。离奇的“小说”,总是有头无尾,总是重新开章,或待下回分解,随意在别的标题下出现,凶杀故事,侠义奇遇,荒诞事件,词典条目,陈词滥调大杂烩。可惜这些东西全部丢失了,有时不免感到遗憾,如果当年想到保存,我便可以重温童年了。
我已开始发现自己。我几乎什么也不是,充其量在从事一项毫无内容的活动,但这已经足够了。我逃脱了喜剧:我还没有真下功夫,便已不再演戏了。说谎人在炮制谎言中发现了自己的真相。我在写作中诞生,在这之前只不过是迷惑人的游戏;从写第一部小说,我已明白一个孩子已经进入玻璃宫殿。对我来说,写作即存在;我摆脱了成年人,我的存在只是为了写作;如果我说:“我”,这指的就是写作的我。不管怎么说,反正我领略了喜悦,我是属于大家的孩子,却和自己在私下幽会。
能长期如此就好了,这样默默地坚持下去,我就会言之由衷的。但是人家把我挖了出来。我已到了习俗认为资产阶级子弟应该显示志向的年龄。别人早就告诉过我们,我那些住在盖里尼的施韦泽表兄们将像父辈一样成为工程师。事关重要,刻不容缓。皮卡尔夫人决意首先发现我额头上的征兆,她信心十足地说:“这孩子是写作的人才!”路易丝听不入耳,一笑了之。布朗什·皮卡尔转身一本正经地向她重复道:“他确是写作的人才嘛!在他,写作是与生俱来的。”我母亲知道夏尔不鼓励我写作,生怕招惹是非,眯着一只眼睛打量我,一边说:“布朗什,是这样吗?您当真这么想的吗?”晚上,我穿着衬衣在床上蹦跳的时候,她紧紧搂住我的双肩,笑着对我说:“我的小宝宝是写作的人才!”她谨慎小心地向我外祖父转告,生怕他发脾气。他只是点了点头。但到了星期四,我听见他向西蒙诺吐露,人到风烛残年,见到天才绽露,谁也压抑不住激动。他对我的涂鸦尽管仍然一无所知,可是当着请来吃饭的德国学生,他把手按在我的头顶上,不失时机地用直接教学法向他们传授法文短语:“他有文学头脑。”每个音节咬得清清楚楚。
其实他根本不信自己说的话。怎么讲?既然坏事已铸成,如果硬性不让我写作,也许更不可收拾,可能导致我一意孤行。卡尔宣布我的天职,为的是留个后路让我回心转意。他完全不是看破红尘的人,但人老了,激情使他厌倦了,在他思想深处这个很少有人问津的冷沙漠里,我相信他对我、对家庭、对自己是心中有数的。一天我趴在他脚下看书,大家沉浸在死一般的寂静里,这是他一手制造的。突然他心血来潮,打破寂静,好像我不在场似的,瞧着我母亲,用责怪的口气说:“要是他想靠笔杆子过日子,那就糟了。”外祖父欣赏魏尔兰[116],有一本《魏尔兰诗选》,自称一八九四年见过魏尔兰醉醺醺走进圣雅克街一家酒馆。这次相遇使他根深蒂固地蔑视职业作家。在他看来,职业作家是微不足道的魔术师,开始索取一个金路易让人赏目,末了乞讨几个苏让人看屁股。我母亲听后心惊肉跳,但没有吭声。她知道夏尔对我另有期望。大部分中学里教德语的席位由选择法国国籍的阿尔萨斯人占据,这是对他们爱国主义的奖赏。他们夹在两个民族中间,讲两种语言,因此他们的学业不正规,文化有缺陷,为此很痛苦;他们抱怨在学校里受同事敌视,受教育团体排挤。我应该成为他们的复仇人,为我外祖父报仇,因为我既是阿尔萨斯人的外孙,又是正统的法国人。卡尔让我知识渊博,走康庄大道:我将代表受难的阿尔萨斯进入高等师范学院,出色地通过获得大中学校教师资格的会考,成为堂堂的文学教授。一天晚上,他宣布要跟我进行男子之间的谈话,让娘儿们退席。他把我抱在膝上,郑重其事地跟我交谈。我从事写作,这是毫无疑问的——后来我才明白他说此话为的是不挫伤我的愿望,——但我应当面对现实,头脑清醒,文学不能糊口啊。我知道有些著名作家是饿死的吗?我知道有些作家为了糊口而出卖灵魂吗?如果我想独立自主,应当选择第二职业。教书有空闲时间,而且大学教员和文学家所从事的工作是相辅相成的。我可以交替从事这两种神圣的职业,一方面跟大作家打交道,另一方面把他们的著作介绍给学生,我从中获得灵感,可以趁韵赋诗,把贺拉斯的作品译成无韵诗。聊慰客居外省的寂寞;给地方报纸写些文学小品,为《教学杂志》写一篇出色的希腊文教学论文,再写一篇关于少年心理学的文章。等我死的时候,抽屉里放着未发表的著作:一篇颂海沉思诗,一部独幕喜剧,几页关于奥里亚克[117]古迹的考证,既博学,又富有感情。这些足以汇集成册,将由我以前的学生精心出版。
一些时候以来,外祖父对我德行的赞赏已打动不了我了,他称我是“上天的礼物”,颤抖的声音充满慈爱。我虽然假装听着,但已经听不入耳了。那次他肆无忌惮地对我说谎,我为什么会洗耳恭听呢?出于什么误会我使他说出违背心愿的教诲呢?他的声音变了,变得生硬、严厉,在我听来,俨然成了去世的生我者的声音。夏尔有两副面孔。当他扮演外祖父的时候,我把他看做跟我一样的小丑,对他不敬;但当他跟西蒙诺先生或跟他的儿子们谈话,当他在餐桌上一语不发,用手指点作料瓶架或面包篮,让两个女人伺候,我赞赏他的权威,尤其是食指的动作更叫我肃然起敬,他有意不把食指伸得很明显,只是半屈着在空中比画一下。使他的意图模棱两可,让两个侍女捉摸他的指令。有时,外祖母一不高兴,搞错了,把果酱盘递给了他,其实他要喝酒。我责怪外祖母:既然我对这种至高无上的愿望百依百顺,那么迎合这种愿望比满足这种愿望更为重要了。如果当年夏尔张开双臂,远远向我高喊:“这就是再生的雨果,这就是未来的莎士比亚!”那么我今天可能是机械制图员或文学教授了。他并没有这样做,在第一次以家长身分对待我时,显得闷闷不乐,由于忘记欣赏我,变得更加令人可敬。这是摩西在颁发新法令,即我要执行的法令。他在谈论我的天职时,只强调不利的一面,我得出的结论是他已确认我有此天职。如果他向我预言我的稿纸将浸透泪水,或将使我神经错乱,我的资产阶级中庸之道可能使我退下阵来了。然而他在让我深信具有天职的同时,使我明白我可以幸免令人眼花缭乱的紊乱,因为论述奥里亚克或教学法,既不需要狂热,也不需要喧嚣;至于二十世纪永垂不朽的呻吟,让别人去发泄吧。我甘心情愿永不叱咤风云,在文学领域满足于施展侍从的特长,温文尔雅,兢兢业业。至于职业写作,在我看来,似乎是成人的事,显得那么繁重严肃,那么无关紧要,而实际上又那么枯燥无味,以致霎时间我深信这种事正是为我安排的。我既认为此事“不过尔尔”,又相信自己“确有天分”,与所有耽于幻想的人一样,我把幻想的破灭混淆为真理的发现。
卡尔把我像兔子皮似的翻了个儿。我本以为写作只是为了固定我的梦境,卡尔的意思则相反,我梦想只是为了练笔:我的焦虑和我假想的激情只是我的天才施展的诡计,旨在每天把我引向课桌,给我提供适合我年龄的叙述主题,准备迎接将来有了经验和成熟之后对付大题目。我神奇的幻想破灭了。外祖父说:“唉!光有眼睛还不行,还要学会使用眼睛。你知道莫泊桑小时候,福楼拜让他干什么吗?他把莫泊桑拉到一棵树前,给他两个小时,让他把树描摹下来。”从此我学习观察。作为奥里亚克遗迹天生的颂扬者,我伤感地观看着眼前的文物:写字垫板、钢琴、挂钟将通过我未来的苦差而永垂不朽,为什么不可以呢?我观察着。这是一种令人失望和悲伤的游戏。譬如,直挺挺地站在丝绒轧制的扶手椅前仔细观看。有什么可讲的呢?喏,外面套着一块绿色毛茸茸的织物,两个扶手,四只脚,一个靠背,靠背上方装饰着两个木制小松果。暂且说这些吧,以后再补充,下一回我会讲得更好,最后将对扶手椅了如指掌。将来等我描写起扶手椅来,读者会说:“观察得多仔细,多透彻,多完整!这种特征是编造不出来的啊!”真实的笔,通过真实的文字,描写真实的事物。我倘若不变成真实的我,那才叫见鬼呢。简言之,我终于明白如何回答向我要火车票的检票员了。
读者一定以为我珍视我的幸福。糟糕的是,我并未从中体验到快乐。我已经正式受命,别人好心赐给我一个前程嘛。我声明我的前程似锦,暗地里却不胜厌烦。这个书记官的差使,难道是我请求得来的吗?跟伟人们频繁接触之后,我深信作家必定享有显赫的名声;拿人们为我预言的荣耀与我身后留下的几本小册子相比,我感到受骗上当了:我真能相信子孙后代读我的书吗?他们真能狂热崇拜这么一点作品吗?真能对我自己也望而生厌的科目发生兴趣吗?有时我安慰自己说,我的“风格”会使我不被遗忘,外祖父认为斯丹达尔没有这种莫测高深的素质,而勒南[118]则具备。但这番毫无意义的话不能使我放心。
然而,我必须自我牺牲。两个月之前,我好斗剑、善竞技,这下全完了!人家责令我在高乃依和帕达扬之间选择。我撇下心爱的帕达扬,卑躬屈膝地选定高乃依。见到小英雄们在卢森堡公园奔跑角逐后,他们的健美使我沮丧,我明白我属劣等,必须公开承认自己属劣等,然后收剑入鞘,回到芸芸众生中来,重新跟大作家们为伍。他们个子矮小,我不怕。他们小时候,体格不健全,至少在这一点上我像他们:他们长大成人后,弱不禁风,老年时患卡他性炎,在这方面我也会跟他们一样。一个贵族让人对伏尔泰饱以老拳,我也许会挨某个上尉的鞭打,而此人小时候在公园里假充过好汉。
我是出于无奈才相信自己有写作才能。在夏尔·施韦泽的工作室里,在那些不成套的、破旧的、散线的著作中间,天才成了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因此,在旧制度[119]下,很多军事院校的学生尽管命中注定只配舞文弄墨,却为了能指挥一个营而来受罪。有一个情景久久在我眼前不断出现,集中表现了名望带来的可悲排场:一张铺着白台布的长桌子,上面放着几个长颈大肚瓶橘子水和几瓶汽酒,我拿起一个酒杯,周围一些穿礼服的人——足有十五个——举杯祝我健康。这是一个租来的大厅,我猜到我们身后那一部分布满灰尘,长期无人使用。由此看出,生活对我来说,是等到晚年能主持实用语言学院一年一度的庆典,除此之外,我已一无所求了。
就这样,在勒高夫街一号的六层楼上,铸下了我的命运。我和卡尔进行过无数次交谈,面对着亨利·海涅、维克多·雨果,上方是歌德和席勒,下方是莫里哀、拉辛和拉封丹。我们赶走了娘儿们,紧紧搂在一起,秘密交谈,其内容对我来说犹如对牛弹琴,但每句话却印在我的心上。夏尔措词委婉,恰到好处,让我相信我并没有什么天才。确实,我知道自己没有天才,我无所谓;然而,可望而不可即的英雄主义却成了我激情惟一的目标。这是指引内心贫乏者的火焰,内心贫乏和感到自己无用,促使我抓住英雄主义舍不得放下。我不再敢对自己未来的丰功伟绩欢欣雀跃,再说我早已噤若寒蝉:人们想必是搞错了,要末有天才的是别的孩子,要末是我应该负起别的使命。晕头转向之余,为了顺从卡尔,我接受了小作家兢兢业业的生涯。简言之,他十分小心地防止我走文学道路,结果反倒促成了我的文学生涯。时至今日,有时心情不佳,不禁寻思,我长年累月、日以继夜地埋头写作,消耗那么多墨水纸张,抛售那么多无人请我写的书,这一切是否仅仅奢望取悦于我的外祖父。简直是一场闹剧:我现在五十多岁,为了执行一个早已离世的老人的遗志,深深卷入他所反对的事业中去了。
事实上,我活像从失恋中解脱出来的斯万,他感叹万分地说:“真想不到我为了一个对我不合适的女人而糟蹋了一生。”有时候我私下十分粗野,这种简便的方法有益于身心健康。粗野总是理直气壮的,但也有一定的限度。我确实不具备写作的天才,人家已经让我有自知之明了,认为我读死书,是一个死用功的学生;我写的书充满辛劳和汗水。我承认对那些贵族派来说我的书臭气冲鼻。我常常跟自己作对,也就是跟大家作对[120],从聚精会神、全力以赴开始,以高血压、动脉硬化告终。我接受的命令已经缝在我的皮肉里,要是一天不写作,创伤就会作痛;要是下笔千言,创伤也会作痛。这种刺人的约束至今仍使我感到格外生硬和粗鲁,犹如史前的螃蟹,被海水冲上长岛的海滩,像煞有介事;也像螃蟹那样,幸免于时光的磨损而留存下来。我久久羡慕拉塞佩德街的看门人,夏日傍晚,他们在人行道上乘凉,跨坐在椅子上,眼睛无伤大雅地四处张望,却不负有观察的使命。
不过话说回来,除了几个靠舞文弄墨卖俏的老头和一些文理不通的花花公子之外,轻而易举成才的并不存在。这是语言的性质所决定的。我们说话用的是自身的语言,写作的语言则是非固有的,从而我推断干我们这行的人无一例外,个个服苦役,人人刺花纹。再说,读者已经看出我憎恨我的童年以及童年残存的一切。例如我外祖父的声音。正是这个声音使我启蒙,使我伏案写作。如果他的声音没有化成我的声音,如果我在八岁至十岁之间没有傲慢地把所谓迫切需要的使命引为己任,尽管我是委曲求全接受的,那么我就不会听信外祖父了。
我深知我只是一台造书机。
——夏多布里昂
我差一点儿宣布弃权。卡尔勉强承认我有天资,因为他认为完全否认我的天资不够策略,其实我认为自己的天资仅仅是一种偶然性,不过这一偶然性无法给予另一种偶然性——我本人——合法地位。我母亲有一副好嗓子,所以她唱歌,但她同样不能因此而免票旅行。至于我,我有文学天资,所以我写作,一辈子干这个好差使。不错。但是艺术失去了——至少在我看来——神圣的权力,我飘忽不定,只是稍微富足一点,仅此而已。为了使我感到必不可少,必须有人请我出山。家人曾一度让我保持这种幻想,他们一再说我是上天送来的,千载难逢,对外祖父,对母亲不可缺少。我不再相信了,感到人生多余,除非专门满足某种期待而出世。那时候我的自尊和我的孤独达到了顶点,我真想,要么一死了之,要么全世界都在盼望我。
我写不下去了。皮卡尔夫人的赞扬使我笔下的内心独白显得如此了不起,我不敢再继续写下去。等我想把小说往下写,心想总得把让我撇在撒哈拉大沙漠中挨饿的、无依无靠的一对青年救出来吧,我尝到了无能为力的痛苦。刚一坐下,我的脑袋就乱作一团,我咬指甲做鬼脸:我已经失去了童心。我重新站起来,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心里火烧火燎,可惜心中从未点燃过怒火。环境、兴趣、习惯养成我很听话,后来只是因为顺从过了头才造反的。家人给我买了一个“作业本”,红边黑布面,外表跟我的“小说簿”没有丝毫区别。乍一看,学校作业和个人习作合二为一了;我把作者和学生,把现时的学生和未来的教师视为一体,把搞创作和教语法看成一码事。我的笔一经社会化,便被我扔下了,整整好几个月没有再碰过。外祖父暗自庆幸,而我在他的工作室里则整天板着脸,他大概在心里盘算,他的计谋初见成效了吧。
他的计谋失败了,因为我满脑子是英雄史诗,我的剑虽则断了,我虽则重归庶民行列,但夜里经常做令人焦虑的梦:我在卢森堡公园水池旁,面对参议院大楼,必须保护一个金发小姑娘免受某个未知的危险,她很像一年前死去的薇薇。小姑娘冷静而自信,眼睛严肃地看着我,她手里拿着一个铁环。害怕的倒是我,我怕她落到隐蔽的强人手里。我多么喜爱她,但爱莫能助啊!至今我对她还眷恋不已。我寻找她,失而复得,把她抱在怀里,又重新失去:她就是史诗。八岁那年,正当我逆来顺受的时候,我受到了强烈的震惊,为了拯救这个死去的小姑娘,我致力于一个简单而疯狂的行动,以致改变了我的生涯:我把英雄的神圣力量偷偷地赋予了作家。
起初我得到一个新发现,确切地讲是一种模糊的回忆,因为两年前我已经有所预感,即伟大作家和游侠骑士很相像,因为两者都使人感恩戴德。对帕达扬,无庸置疑,感激涕零的孤女泪如雨下,洒落他一手背。但按《拉罗斯大词典》和报上登的讣告来看,作家也不乏厚待,只要他们不短命,总能收到一封陌生人的感谢信。此后,感谢信源源不断,堆满他的写字台,充斥他的房间;外国人远涉重洋向他致意;他的同胞在他死后凑钱为他树纪念碑;在他的故乡,甚至在首都,以他的名字命名街道。对感恩图报本身,我不感兴趣,太像家庭喜剧了。但有一幅木刻画使我神魂颠倒。著名小说家狄更斯几小时后将到达纽约,远处可见他乘的船。岸上人群麇集,恭候着他,人人张大口,挥舞帽子,孩子们夹在当中喘不过气,此时人群好似独雁、孤儿、寡妇,由于心目中的人不在而显得黯然寂寞。我喃喃自语:“这里独缺一人,此人就是狄更斯!”泪水润湿了我的眼睛。然而,我暂且不管结果,直接追溯其根源,心想,受到如此狂热的欢迎,文人必然历尽艰险,为人类作出了辉煌的贡献。至此,我一生只见过一次如此狂热的场面:帽子满天飞,男男女女高呼万岁,那就是七月十四日阿尔及利亚步兵列队游行。这个联想使我进一步深信,我的同行尽管生理有缺陷,矫揉造作,娘儿们模样,却很有士兵气概。他们单枪匹马,冒生命的危险,进行着神秘的战斗,人们仰慕他们的天才,更崇敬他们军人般的勇气。我心想,这是千真万确的喽!人们需要他们!当他们还未发表第一本书,当他们还未开始写作,当他们还未出世,在巴黎,在纽约,在莫斯科,人们已经焦急不安地,或如醉如痴地等待他们了。
那么……我呢?我负有写作的使命吗?反正人们在等待我。我把高乃依改编成帕达扬,让高乃依保留畸形的腿,狭窄的胸,苍白的脸,但闭口不谈他的吝啬和贪财。我有意混淆写作艺术和行侠仗义。出于好玩,我把自己打扮成高乃依,自授委任状:保护人类。我的新伪装为我准备了一个奇特的未来,但就眼前来讲,我捞到了一切好处。我出身低微,说过要尽一切努力脱胎换骨。无辜的受难者频频求告我出世为他们主持公道,请别见笑,我是假骑士,丰功伟绩尽是假的,变来变去,最后自己也厌烦了。正好这时我获准幻想,并让幻想变成现实。因为我的使命是真实的,不容怀疑的,大主子已拍胸脯担保了嘛。我这个假想的小子变成了真正的侠客,其功绩就是真正的书籍。我是人们所需要的啊!人们等待着我的著作。但尽管我很卖力,第一卷要等到一九三五年才问世。将近一九三○年人们开始不耐烦了,他们凑在一块儿议论:“他倒不着忙!咱们喂了他二十五年,什么结果也没有!难道到老死还看不到他写的书吗?”其实我在一九一三年已经回答他们了:“嗳!让我慢慢写嘛!”但是说得十分客气。我看得出——只有上帝知道为什么——他们需要我援救。这种需要使我具备使之满足的手段,我竭力在自己心灵深处发现这种普遍的等待。发掘我生命的源泉,寻找我存在的理由。有时我简直以为就要成功了,但没多久,又听其自然了。管他呢,反正这种自欺欺人的感悟够我受用的了。安下心之后,我观看外部世界:或许在某些地方我已经是不可缺少的了。不,还没有,为时尚早。我是人们望眼欲穿的对象,尚未脱颖而出罢了,乐得再隐姓埋名一阵子。有时候外祖母带我去图书阅览室,我看到苗条的夫人们从一个书柜移向另一个书柜,若有所思,因找不到合她们口味的作者而表现出嗔怪的神情。合她们口味的作者无处可寻,因为就是我,即在她们裙边磨蹭的小鬼,她们却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
我因淘气而发笑,因感动而哭泣。短暂的童年消磨在假想中,而假想出来的兴趣和主意也随即消逝了。人们想摸我的底,结果碰了钉子:我是作家,有如夏尔·施韦泽是外祖父,天生而永恒的。不过有时兴奋之余,不免产生不安。卡尔替我担保的天资,我不肯承认是偶然获得的。于是设法搞一份委任状,但因缺乏鼓励和正式请求,我不能忘记是自己给自己授的委任状。我出身于一个完全过时的世界,在刚脱胎成为我,即我自以为是别人眼中的那个“别人”的时候,我正视自己的命运,清楚地看到我的命运不是别的,正是自由,正是我自己所确定的自由,看上去却像是外部力量强加给我的。总之,我既不完全迷糊,也不完全觉醒,我游移不定。这种摇摆引起一个老问题:如何兼收并蓄米歇尔·斯特罗戈夫的坚信和帕达扬的侠义。我身为骑士,却从未接受过王公大臣的命令。那么是否需要有命令才能当作家呢?这类苦恼一向持续不了多久,我夹在两种对立的神秘学说中间,但对两者的矛盾应付裕如。上天的礼物和自己的产物熔于我一身,这对我非常合适。在我兴高采烈的日子,一切来自于我。我凭着自己的力量,从虚无中冒出来,给人类带来盼望已久的读物;我是百依百顺的孩子,至死不变,但只顺从我自己。在我愁眉苦脸的时刻,感到我的飘忽游离庸俗得令人作呕,只能强调上天降我以大任,才能使自己冷静下来。我吁请人类对我的生命负责,这时我只不过是某种集体需求的产物。大部分时间,我精心协调内心的平衡,既不排斥振奋人心的自由,也不忽视顺理成章的必然。
帕达扬和斯特罗戈夫可以和睦相处,危险在别处。有人让我目击一场令人不快的较量,从此我不得不谨慎从事,对此泽瓦科应负主要责任,我可没有怀疑过他呀,他到底是想找我的麻烦还是提请我注意?事情是这样的。一天在马德里郊外一所小客栈里,我目不转睛地瞧着帕达扬,这位老兄举杯自酌,好不闲适。但引起我注意的是另一个饮酒人,此人只能是塞万提斯。他们两人结识,互相敬重,企图携手协力。高兴至极的塞万提斯向他的新朋友透露写书的想法,至此,书的主人公尚未成形。感谢上帝,帕达扬出现在他眼前,可以给他当模特儿啦。我勃然大怒,差一点把书扔掉:多么没有分寸啊!我是作家兼骑士,人家把我劈成两半,每一半成了一个整人,两方相遇,各方不再具备对方的特点。帕达扬不愚笨,但根本写不出堂吉诃德;塞万提斯也会打架,但让他单枪匹马打败二十个大兵却办不到。他们的友谊本身说明他们的局限。前者想:“这个学究有点虚弱,但不缺乏勇气。”后者想:“咳!这个兵痞还会动脑筋呢。”再说,我可不乐意我的英雄做愁容骑士的模特儿。我演电影那阵子,有人送我一部《堂吉诃德》的删节本,没有念五十页就丢下了,因为作者公然嘲笑我的丰功伟绩。而现在泽瓦科把自己出卖了……相信谁好呢?实际上,我是荡妇、营妓。我心里,我卑怯的心里喜欢冒险家胜过知识分子。我为只能当塞万提斯而感到羞愧。为阻止自己泄露真情,我在自己的头脑里和在自己的言语中实行恐怖统治,追踪具有英雄气概的字眼和行为,驱逐游侠骑士,不断设想文人的模样、他们经历的危险、他们鞭笞坏人的锐利笔锋。我阅读《帕达扬和福丝塔》《悲惨世界》《历代传说》[121],为冉阿让[122]悲伤,为埃维拉德斯[123]哭泣,但掩卷之后,便把他们忘得一干二净,找我真正的部下去了。西维奥·贝科科[124],终身监禁;安德烈·谢尼埃[125],上断头台;埃蒂安纳·多莱[126],活活烧死;拜伦[127],为希腊捐躯。我以镇静而热烈的情绪,千方百计改变我的天职,让它披上我旧时的梦想。为此目的我不惜任何代价:混淆概念,歪曲词义;我退出凡尘,生怕碰到坏人和与人较量。我的心灵原先一片空白,现在处于持久的总动员状态:我成了军事独裁的化身。
我的不安还以另一种形式表现了出来。磨练我的天才,当然再好没有,但有什么用处呢?人们需要我:为的是什么?我不幸自忖我的作用和命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顿时,我感到一切都落空了:根本没有这回事儿。想当英雄就是英雄。没有这回事儿。光有勇气和天资是不行的,还得有七头蛇[128]和龙,而我又从未见过。伏尔泰和卢梭当年披甲奋战,是因为当时还有暴君肆虐。雨果在盖纳西岛无情地抨击巴丹盖,外祖父教会我痛恨巴丹盖。但我认为我的痛恨没有什么了不起,因为这个皇帝四十年前就死了。对当代史,夏尔闭口不谈,这个德雷福斯派从不跟我提起德雷福斯。多么遗憾!要不然我可以大演特演左拉[129]:我受斥走出法庭,登上马车的踏板,一个转身,打断一批狂热者的腰。不,不,我找到一个可怕的字眼,把他们吓退了。之后,我当然不肯逃亡英国,我宁愿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巴黎街头游荡,乐滋滋地重新变成格里塞利迪斯,丝毫没想到先贤祠里已留出我的位置。
我记得,外祖母每天收到《晨报》和《精粹日报》。我得知大盗的存在后,跟所有教养有素的人一样,大加谴责。但这批人面兽心的家伙跟我不相干,大无畏的莱皮纳[130]足以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有时报上说工人发怒了,接着工厂倒闭,资本不翼而飞,我不甚了了。再说,我不知道外祖父是怎么想的。他不折不扣地履行选民的义务。每当他走出选举人秘密写票室,满面春风,显得有点自命不凡,我们家的妇人逗他:“喂,跟我们说说你投谁的票啦!”他冷冷地回答:“这是男人的事情!”[131]但在后来选举共和国新总统时,他一时失口,说出己见。他瞧不起总统候选人庞斯,气冲冲嚷道:“他是卖香烟的!”这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愿意法国的最高职务由另一个跟他地位相等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担任,此人叫普万卡雷[132]。今天我母亲证实他投激进派的票,而且当时她就知道得一清二楚。他看中公务员的政党毫不奇怪,再说激进派已名存实亡。夏尔投票给一个主张变革的党,实际上选举的是一个维持秩序的党也就心满意足了。总之,照他说来,法国的政治颇为健全。
我为此感到伤心,因为我已经全副武装,以备保护人类避免可怕的危险,可是大家都劝我放心,说人类日臻完善。外祖父一向教我尊重资产阶级民主,让我为之执笔作战。但在法利埃[133]当总统期间,农民已经有了选举权,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有幸生活在共和国时代的共和党人能干些什么呢?无事可干,要不然教教希腊文,写写奥里亚克的名胜古迹。我又回到了起点,这个无冲突的社会使作家失业,我再一次感到窒息。
依然是夏尔使我摆脱困境,当然他自己并未察觉。两年前,为了对我进行人文主义的启蒙教育,他给我讲过一些思想,之后只字不提了,生怕促使我过激,但已经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这些思想悄悄地抬头,其主要精神在我身上扎根,渐渐使作家兼骑士转变成作家兼殉道者。我前面说过,夏尔虽然不愿当牧师,却继承了父亲遗志,保留了牧师精神,把文化奉为神明。从这种混合物产生的圣灵,即无限的本质,照耀着文学与艺术,古代语言与实用语言以及直接教学法。这种教学法的采用犹如白鸽子给施韦泽一家带来吉祥,吉祥的鸽子星期天随着教堂管风琴、乐队的音乐而飞翔,平日上课时如福星高照在我外祖父的脑门上。卡尔所说的话在我脑子里汇总起来形成一篇论文:世界受邪恶蹂躏,惟一的解救是自灭于人间,像落水者在海底仰望星空一样瞻仰不可能实现的理念。由于这差使很难办到且带有危险,人们便把它委托给一批专家。学士圣人以天下为己任,扭转乾坤拯救人类。大大小小的世俗猛士们可以尽情互相残杀或苟且偷生,反正有作家和艺术家替他们思考美与善。使人类摆脱野蛮状态,只需两个条件:其一,严加保管已故学士圣人的圣物:油画,书籍,塑像;其二,至少剩下一个学士圣人继承苦差、炮制未来的圣物。
这些无聊的胡诌,我生吞活剥,当然不甚了了,二十岁的时候还信以为真呢。由于这些胡诌,我在很长的时间里把艺术作品看做超验的成果,以为每个作品的产生都有益于世人。我发掘出这种极端的信仰后,摄为己有,装潢我平庸的天职。先前,仇恨和刻薄跟我无缘,跟外祖父缘分也不深,而这时我已兼收并蓄,福楼拜、龚古尔、戈蒂耶的旧怨积恨使我中毒了。他们对人抽象的恨以爱的幌子灌输到我身上,使我感染上新的自负。我成了清洁派[134],混淆了文学和经文,把文学视为人的一种牺牲。据我判断,我的同胞们只要求我用笔赎救他们,他们为先天不足而痛苦。要是没有圣人代他们祈祷,他们将永世不得翻身;每天早晨我之所以睁得开眼睛,跑到窗口看到街上来往的先生太太还活着,那是因为有一个人在家干活,从黄昏到黎明孜孜不倦地撰写一页页不朽的篇章,使我们赖以多活一天。每当夜幕降临,他重新埋头工作,今晚,明晚,一直到耗尽心血死去。我应接这个班,也要用我神秘的祭品,即我的作品,保护人类不滚入万丈深渊,此时军人悄悄让位于文人:我这个悲惨的帕西法[135],把自己当做赎罪的祭献品。我发现尚泰克莱[136]之日,心上就起了一个结,一个怨结,过了三十年才解开。这只公鸡尽管挨打、受伤、流血,但依然设法保护住一窝家禽。他嘹亮的鸣啼足以吓退雄鹰,而卑鄙的芸芸众生对他冷嘲热讽之后极力奉承;鹰消失之后,诗人重整旗鼓,美激发他的灵感,大大增强他的力量,于是乎他扑向对手,把对手打倒在地。我痛哭起来,格里塞利迪斯、高乃依、帕达扬原来是同一个人,那么尚泰克莱便是我了。在我看来,一切都显得简单了:写作就是给诗神的绶带锦上添花,为后人树立榜样,保护人民不伤害自己和抵御敌人,以隆重的弥撒祈求上天保佑人民。我从来没有想到写作可以提供人家阅读。
我们要么为同胞写作,要么为上帝写作。而我决心为上帝写作,目的在于解救同胞。我要的是感恩者而不是读者。目中无人败坏了我的侠肝义胆。在我保护孤女的那阵子,已经嫌她们碍我的手脚,不让她们露面了。成为作家后,我的方法没有改变,在拯救人类之前,我先把人类的眼睛蒙上,然后才转身刺杀敏捷的小黑兵——文字。当我的新孤女斗胆解开蒙眼带时,我已离去甚远。一个孤胆英雄救了她,她却没有及时发现国家图书馆的一个书架上光彩夺目地陈列着一本崭新的书,书上印着我的名字。
我申诉减轻罪行,减罪的情节有三:
首先,我通过一个显而易见的幻觉,实际上提出的问题有关我自身的生存权利。我想象中的人类期待艺术家发善心超度他们,人们不难从中看到,这不过是一个备受宠爱、在他栖身的高处百无聊赖的孩子产生的念头。我接受圣人拯救百姓这个可恶的神话,因为归根结底百姓就是我自己。我自称是受百姓拥护的救星,其实私下里为我自己得救。巧哉,耶稣会士也是这么说的。
其次,我时年九岁,独生子,没有伙伴。我想象不出我的离群索居会有尽头。应当承认我是一个根本不为人知的作者。我重新开始写作,我的新小说因缺乏新内容,跟旧小说如出一辙,但谁都没有察觉,甚至连我自己在内,因为我讨厌重读自己的作品。我的笔飞奔疾驰,经常写得手腕发痛,然后把涂写完的本子丢在地板上。忘得一干二净,本子也不翼而飞了。正因为如此,我写东西从来就是虎头蛇尾:既然故事的开头没有了,何必再讲它的结尾呢。再说,即使卡尔肯对这些篇章看上一眼,他决不会是我眼里的读者,而是至高无上的判官,怕他说我一钱不值。写作成了我的黑活儿,毫无归宿,因此写作本身成了目的:我为写作而写作。但并不后悔。要是我写的东西供人阅读,就会千方百计讨人喜欢,从而再当别人的心肝宝贝。我转入地下后,反倒真实了。
最后,文人的理想主义建立在孩子的现实主义之上。前面已经说过,在通过语言发现世界的过程中,我在很长时间内把语言看成世界。存在,就是对语言的无数规律运用自如,就是能够命名;写作,就是把新的生灵刻画在语言里,或者按我始终不渝的幻觉,把活生生的东西禁锢在字里行间;如果我巧妙地搭配词语,事物就落入符号的网里,我便掌握住事物。在卢森堡公园,开始对一棵梧桐闪烁的幻影着迷后,我并不观察树本身,相反,我望着空处,满有把握地等待着;片刻之后,树叶的真面貌以一个简单的形容词出现,或者有时以一个句子出现。总而言之,我以微微荡漾的绿波丰富了宇宙。我从不把新发现存放在纸上,而是积累在我的记忆中,其实也就遗忘了。但这个新发现使我预感到我未来的作用:我给事物命名。好几个世纪以来,奥里亚克一堆堆白白的废墟需要确定范围,获得名称,我可以使这些废墟变成真正的古迹。作为生命的操纵者,我只注意古迹的本质,用语言使古迹获得生命;作为修辞学家,我只爱词语,用语句在蓝字织成的天幕下树立起教堂,为千秋万代而建筑。我拿起一本书,打开和合上二十次也没有用,书依然如故。文章是永不腐朽的实体,我的目光在上面移动,犹如表面掠过一阵微波,丝毫不影响和耗损文章,我则相反,好似一只昏头昏脑的苍蝇,懵懵懂懂闯进炫目的火光,稍纵即逝。我离开书房,熄灭灯光,书隐蔽在黑暗中,却依然闪着光彩,只为自身闪光。我要使我的著作放射耀眼的光芒;当人类消失,图书馆沦为废墟,我的书仍旧存在。
我对这种默默无闻的状况感到心满意足,希望延续下去,使之成为一种功德。我羡慕那些著名的囚犯,他们在黑牢里把作品写在包蜡烛的纸上,不必与同代人联系,但保留了赎救同代人的义务。自然,由于风俗日趋进步,在监禁中发挥我天才的机会日渐减少,但我没有完全死心:我如此不计较名利一定会感动苍天软下心来助我夙愿得偿。我暂且先把自己禁锢起来。
母亲受了我外祖父的哄骗,不断给我描绘未来的幸福;为了诱惑我,她把自己所缺的一切一股脑儿地加进我未来的生活:安宁,闲适,和谐。开始,我将是单身青年教师,一个漂亮的老妇人租给我一间舒适的房间,薰衣草香气袭人,内衣被褥整洁清爽,学校近在咫尺,来去方便;傍晚我在房门前稍稍停步,跟房东太太闲聊两句,她受宠若惊;大家都喜欢我,因为我彬彬有礼,教养有素。可是只有一个词进了我的耳朵:你的房间。至于中学、高级军官的寡妇房东、外省产的薰衣草香味,已忘得一干二净,眼里看到的只是桌上一圈灯光,周围影影绰绰,我坐在房间中央,面前放着一本黑皮簿子,正伏案写作呢。母亲继续预言,十年之后,我受到一个中学总监察的保护,厕身奥里亚克的上流社会,我的贤妻对我体贴入微,我让她生下二男一女,孩子们美丽健康;她继承了遗产。于是我在城边买了一块地,兴建房子,每星期天全家去视察工程。我毫不理会她那一套,十年里我没有离开过写字桌:我,矮矮的个儿,蓄着跟父亲一样的小胡子,埋在一堆词典里,胡子已经发白,字仍写得飞快,簿子写完一本扔一本。夜阑人静,我的妻子和孩子已经入睡,要不然他们已不在人世,我的房东也入睡了,所有入睡的人一概把我抛到脑后。多么孤单啊!二十亿人躺着安睡,惟有我,孑然一身为他们站岗放哨。
但是圣灵在注视我,正巧他刚决定抛弃芸芸众生,重返天国。我抓住时机自荐,让他看看我心灵的创伤和浸透稿纸的眼泪,他从我双肩的上方往下看稿,他的怒火平息了下去。他平静下来,是有感于深切的痛苦,还是因作品华丽而动心?我猜是因为作品,心里却不禁想是因为痛苦。当然圣灵只欣赏真正有艺术价值的作品,但我读过缪塞,知道“绝望之声是最美的歌”,所以才决定设下绝望的陷阱来捕捉美。我对天才一词总是将信将疑,到头来对这个词完全厌恶了。如果我有天资,那么还会有什么焦虑?考验又在哪儿?抵制邪念表现在哪儿?功绩在哪儿?我不能忍受一个躯体天天顶着同一个脑袋,不能让自己老关在同一个骨架里。我接受我的任务,条件是这项使命无所凭借,在绝对的真空中闪亮。我跟圣灵进行过秘密交谈,他对我说:“你将来从事写作。”我扭着手不好意思地问道:“您干吗选中我呀,上帝,我有什么特别呢?”“毫无特别之处。”“那为什么选中我呢?”“没有理由。”“至少我一挥而就,是吧?”“根本不对,你以为伟大的作品出自一挥而就之手吗?”“上帝啊,既然我如此一钱不值,那我怎么写得成一本书呢?”“靠你的勤奋。”“这么说,谁都能写书喽?”“谁都能写,但我选中的正是你。”我这般弄虚作假倒也省事,一则可以宣称自己无足轻重,再则可以敬仰自己是未来杰作的作者。我被选中。纯系天命,并非因为我有奇才;一切全仗我持之以恒,吃苦耐劳。我否认自己有任何奇特之处:人一旦有特色就显得突出;我没有什么信仰,只是忠于严肃的誓言:经过吃苦,达到光辉的顶点。惟一的问题是要知道吃什么苦,耐什么劳,但看来这个问题难以解决,因为我无法指望生活贫困。默默无闻也罢,声誉卓著也罢,反正教育部的预算里有我一份,决不会饥肠辘辘。我给自己设想痛心疾首的失恋,但劲头不大,因为我讨厌窝囊情人。我对西哈诺[137]很反感,这个假帕达扬在女人面前装疯卖傻。真正的英雄身后拉着一串女人的心,而且满不在乎。应当指出,西哈诺的情人薇奥列塔之死使他心碎,从此他一蹶不振。失去情人,为了一个女性而受到无法医治的创伤,但不是由于她的过错:这使我拒绝一切其他女人的追求。这令人深思。但不管怎么说,就算我的贤妻死于事故,这一不幸还不足以使我荣膺天命。因为事故出于偶然,而且屡见不鲜。最后我的狂怒战胜了一切。某些作家受嘲弄,吃败仗,一辈子蒙受耻辱,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等到他们断了最后一口气,荣华才覆盖尸体,这就是我的未来。我兢兢业业地对奥里亚克及成群的塑像大书特书。由于无法怀恨,便只求和解与效劳。但我第一本书刚出版就掀起轩然大波,我成了众矢之的,奥弗涅报刊辱骂我,商人拒绝招待我,愤怒者往我家窗户扔石头。为了不被活活打死,我只得逃走。我受到了劈头盖脸的打击,开始几个月痴头呆脑,不断喃喃自语:“一定是误会,得了!大家都是好人,何必呢!”事实上确是一场误会,但圣灵不许解除误会。后来我慢慢恢复了元气。一天,我在桌旁坐下,开始写一本新书,有关大海或有关山脉,但这本书找不到出版商。我逃命、伪装,也许流亡,但继续写作,写了很多其他的书。我用韵文翻译贺拉斯,对教育学提出朴素而合理的想法。毫无办法,我的手稿塞满了一箱子,未能出版。
故事有两种结局,随我的脾气,任选一种。郁郁寡欢的日子,我看到自己躺在一张铁床上,奄奄一息,受人憎恨,绝望得不堪回首。正在这时,荣耀从四面八方降临。有时我也让自己快活一下。五十岁那年,为了试一支新笔,我在一本手稿上写了自己的名字,这本手稿不久遗失了。有人在顶楼上,或在小河旁,或在我刚搬完家的壁橱里,反正找到了这本手稿,念完之后,感动不已,把手稿送到米歇尔·泽瓦科的最有名气的出版家阿泰姆·法雅那里。成功至极,一万册两日之内一售而空。万人悔恨当初有眼无珠,记者成百出动寻找我,但找不到。我因为隐居,很久才知道舆论的骤变。终于有一天,我走进一家咖啡馆躲雨,无意中看到一份丢在一旁的报纸,大吃一惊,报上写着:“让-保尔·萨特,隐姓埋名的作家,奥里亚克的歌手,大海的诗人”,用大写字母在第三版上占了六栏。我大喜若狂,不,我既快活又伤心。总之,我回到家里,关上门,在房东的帮助下,用绳子捆好手稿箱,寄给了法雅出版社,但没有留下地址。故事编到这里,我暂停下来,津津有味地加油加醋:如果我从住的城市寄发邮件,记者会很快发现我的隐居地。于是我把箱子带到巴黎,交给警察局,让人转送给出版商。乘火车返回之前,我回到童年的住地:勒戈夫街,苏弗洛街,卢森堡公园。巴扎尔酒吧引起我的注意。记得外祖父——这时已故——一九一三年有时带我去那儿,我们并肩在一张长凳上坐下,大家羡慕地瞧着我们。外祖父要了一大杯啤酒,给我要了一小杯,我感到他对我爱护备至 。而这时我已是四十岁左右的人,出于怀旧,推开酒吧的门,要了一小杯啤酒。旁边一桌年轻美貌的妇女正交谈得十分热烈。她们提到了我的名字,其中一个说:“嗳!可能他是个老头,丑八怪,但不要紧,要是能嫁给他,我情愿牺牲三十年。”我向她微微一笑,微笑中夹杂着骄傲和忧伤,她不胜惊讶地回我一笑。我站起来,消失了。
我费了很多时间精心编造了这段插曲以及无数其他的枝节,此处不一一赘述。从这个插曲中读者可以看出我童年时对未来的憧憬,当时的处境,六岁时的杜撰,怀才不遇的游侠骑士所发的牢骚。九岁那年,我仍旧牢骚满腹,觉得赌气也其乐融融哩。作为无法逃避的殉道者,我硬是不肯让误会解除,甚至圣灵好像也不耐烦了。为什么不向这个极可爱的仰慕者透露我的姓名呢?我自问自答,嗨!她仰慕得太晚了。——不过,既然她不顾一切愿意嫁给我?——但我太穷呵!——太穷?那么作者版税呢?连这个反驳也阻挡不住我。我写信给法雅,让他把属于我的钱分发给穷人。但故事总得要有个结尾啊,结局是我缓慢地死在房间里,无人理睬,但死而无怨:使命已告完成。
在这个改编了无数次的故事中有一件事使我震惊:从我看到我的名字见报之日起,我这部机器某处出现断裂,完蛋了。我不胜忧伤地享有盛誉,但已写不出东西了。两种结局其实是一致的:等到死才获得荣耀,或荣耀先降临然后把我置于死地,总之,写作的欲望包含着对生活的绝望。将近这个时期,一则轶事使我心绪不宁,记不起是在什么地方读到的,反正是上个世纪的事。在西伯利亚大铁路的一个小站上,一个作家踱来踱去,在等火车。一眼望去,连一座破房子也没有,寂寥无人影。作家耷拉着脑袋,闷闷不乐。他眼睛近视,单身独处,样子粗俗,性子火暴;他百无聊赖,老想着前列腺病和债务。突然一辆四轮马车沿铁轨驶来,跳下一位年轻的伯爵夫人,向作家跑去,她跟他素不相识,但肯定眼前的旅行者就是她在一张达格雷相片[138]上见过的作家。她向他躬身行礼,拿起他的右手亲吻。故事到此为止。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想说明什么。九岁那年,我为这个故事着了迷,这个爱发牢骚的作家居然有西伯利亚大草原的女读者。一个美貌的人儿给他恢复了连他自己都遗忘的荣耀,这叫做新生。再往深处一想,其实这意味着死亡,这是我感受到的,或我愿意认为如此。一个活着的庶民不可能从一个女贵族那里得到如此仰慕的表示。伯爵夫人仿佛对他说:“我之所以能来到您跟前,碰碰您,那是因为已经没有必要保持门第的优越感了,我不担心您对我的姿态有什么想法,已经不把您当做一个人,您只是您作品的象征。”一个吻手礼把他置于死地:离圣彼得堡一千俄里的地方,一个旅行者在出生五十五年之后被焚,荣耀把他烧死,他只剩下火光闪闪的一系列著作。我仿佛看见伯爵夫人回到马车上,消失了。大草原又恢复原来的凄凉。黄昏,火车为了赶点越过小站飞驰而去,我打了一个寒噤,不由得想起《树欲静而风不止》,寻思道:“这个伯爵夫人是死神吧!”总有一天,她会在一条偏僻的路上截住我,吻我的手指头。
死亡使我晕头转向,因为我不愿意活下去。这就说明为什么死亡引起我的恐怖。我把死亡和荣耀相提并论,从而把死亡作为我的归宿。我急于死,有时死亡的可怖给我的热情泼冷水,但为时甚短,我神圣的喜悦不断再生,等待着火化的时刻。我们内心的愿望其实是谋求和逃避两者不可分割地结合的产物:写作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使我原谅自己的存在。我看到,尽管写作是吹牛皮、说假话,总还有一些现实意义,其证明就是五十年之后的今天,我仍在写作。但如果追本穷源,我看到自己不断在逃避,进行格里布依[139]式的自杀。是的,何止是史诗,何止是殉道,我在寻求死神哩。很长一个时期,我担心的死和生一个样,随随便便,不拘地点,默默死去只是默默出生的反映。我的天职改变了一切,刀光剑影总要消失,文字著作则与世长存。我发现在文学领域内赠与者可能变成他自己的赠与物,即纯粹的物。我之成为人纯属偶然,成为书则是豪侠仗义的结果。我可以把我的絮叨和意识铸到铅字里,用不可磨灭的文字代替我生命的嘈杂,用风格代替我的血肉,用千古永生代替我的蹉跎岁月,作为语言的沉淀出现在圣灵面前。总之成为人类不可摆脱的异物,不同于我,不同于其他人,不同于其他一切。开始,我给自己塑造一个消耗不尽的身躯,然后把自己交给消费者。我不为写作的乐趣而写作,而为了用文字雕琢光荣的躯体。从我坟墓高处细看这个光荣碑,感到我的出生好似一场必须经历的痛苦,为了最终变容而暂时显示的幻想。为了再生,必须写作;为了写作,必须有一个脑袋,一双眼睛,两只胳膊。写作结束,身体器官自行消失。
一九五五年左右,一只怪虫出世,二十五只福利欧蝴蝶[140]脱颖飞出,载着一页一页作品,振翅飞到国家图书馆,栖息在一排书柜上。这些蝴蝶便是我。我即是二十五卷,一万八千页文字,三百幅版画,其中有作者的肖像。我的骨头就是皮革和硬纸,我的肉是羊皮纸,散发出糨糊味和蘑菇味;安置在六十公斤纸里,我感到怡然自得。我再生了,终于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思考,说话,吟唱,声音洪亮,以物质不容置疑的长存证实我的存在。人们拿起我,打开我,把我摊在桌子上,用手心摸我,有时噼啪作响折腾我。我听凭折腾,但突然闪电发光,使人眼花缭乱。我天马行空,其威力能穿过空间,越过时间,打击坏人,保护好人。谁都不能忘记我,谁都无法不提到我,我是一个伟大的偶像,既可摆弄又很棘手。我的知觉已化为齑粉,那再好也没有,反正有别人的知觉负担我,人家阅读我,我跳入他们的眼帘;人家谈论我,我蹦入他们的嘴中,化成普遍而独特的语言。在亿万人的目光里,我成为展示的珍品。对知我爱我者,我是他们最亲密的知音,但谁若想触及我,我一个闪身便无影无踪。我无处可寻,但活着。总之处处有我在。我寄生在人类身上,我的善举折磨着他们,不断迫使他们让我复活。
这套戏法很灵,我把死神掩埋在荣耀这块裹尸布下,只想到荣耀,从不想死神,竟未意识到两者是一码事。在写这本书的现在,我知道迟早我将不中用,明确而不无忧伤地想象出自己即将到来的老年和未来的衰老,以及我喜爱的人的衰老和死亡,但从来没有想象我自己的死亡。有时我向亲近的人——有的比我小十五岁,二十岁,三十岁——表示抱歉,我将比他们活得更长,他们拿我打哈哈,我跟他们一起哈哈大笑。但是人们的取笑没有改变,也决不会改变我的想法。九岁那年,我动过一次手术,使我无法体会据说我们人类状况固有的悲怆。十年之后,在高师[141],这种悲怆突然在我几个好朋友身上发作了,表现出惊恐或狂怒,而我却鼾声如雷,高枕无忧。其中一个同学得了一场重病之后,对我们说他经历了临终的痛苦,甚至包括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感受。尼赞[142]着魔最甚,有时在完全清醒的时候,他仿佛感到成了一具死尸。他站起身,眼睛里仿佛有麇集的小虫在攒动,摸索着拿起他的圆顶帽,走开了。第三天发现他酩酊大醉,跟一些陌生人混在一起。有时候这些患不治之症的人聚在某个同学的房间里交谈他们的失眠,交换提前进入虚无的经验,只要只言片语就能明白对方的意思。我听他们交谈,热切希望能跟他们一样,因为我喜欢他们,但办不到,充其量,我只能领会和记住关于死人的老生常谈:人生,人死,生死不由自主,死前一小时,人还活着哩。我不怀疑他们的话中有我领会不了的意义,只好不做声,好生妒忌,只得置身局外。末了,他们把目标转到我身上,不等回答已经恼火了:“你呢,你无动于衷吗?”我摊开双臂,表示无能为力和十分抱歉。他们觉得在对牛弹琴,不禁笑了。他们认为这再明显不过了,奇怪怎么不能使我明白:“你入睡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有人可能在睡眠中死去?在刷牙的时候,你脑子里从来没有转过:这一回逃不过了,今天是我的末日?你从来没有觉得应该赶快,赶快赶快,否则时间来不及了?你以为你永垂不朽吗?”我半挑战半应付地回答:“是的,我认为我永垂不朽。”这纯属假话,我只是保了险,不会猝死而已;圣灵向我定做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的作品,那就应该让我有时间去完成。死于荣誉,这种死庇护着我不出事故,不会充血,不患腹膜炎。我跟死神已约好相会的日子,如果我过早赴约,可见不着死神啊。我的朋友们尽可以责怪我不想到死,殊不知我时时刻刻跟死神生活在一起。
今天,我认识到他们是对的,因为他们全盘接受我们的生存状况,包括焦虑状态在内,而我选择高枕无忧,事实上我真以为自己永垂不朽哩。我预先把自己放在死者的地位,因为只有死者才享受永垂不朽。尼赞和马欧[143]明白他们会成为野蛮干预的对象,活生生、血淋淋地被迫离世。我则自欺欺人:为了抹煞死亡的野蛮性,我把死亡当做目的,把生命当做了解死亡的惟一手段。我慢慢走向我的终点,惟一的希望和欲望是能写完我的书,确信我的心脏最后一次跳动刚好落在我著作最后一卷的最后一页上,这时才让死神带走一个死人。尼赞二十岁的时候就用一种绝望的急切心情观察女人、汽车以及世上一切财富:必须马上看到一切,占有一切。我也观察,但虔诚多于觊觎。我来到世上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清账。这颇为省事嘛:我是一个过分安分的孩子,胆怯、懦弱,不敢正视自由开放的生存和没有上帝保佑的生存;我望而生畏,连连后退,硬要自己相信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更有甚者,认为一切都是周而复始的。
显而易见,这种作弊的做法免得我受自爱的诱惑。我的每个朋友受到灭亡的威胁,他们时刻自卫,以求生存,寻求凡人生活的不可替代性,自视可爱、珍贵、卓越,人人自命不凡。我则把自己与死者相提并论。我不自爱,认为自己极其平常,比伟大的高乃依更令人生厌。依我看,我奇特的主体只在为变成客体作准备时才有意义。难道我比较谦虚吗?不是,而是更为狡猾。我让后代来替我爱我自己。那些还未出世的男男女女将来有一天会觉得我可爱,就是说认为我有某种魅力吧,我是他们幸福的源泉。我有更多的心眼儿,更会用心计:我把枯燥无味的生活变成我的死神的手段,然后悄悄杀个回马枪来援救我的生活。我用未来人的眼睛看待我的一生,感到这是一则美妙动人的故事,是由我替大家亲身体验的。多亏了我,今后任何人都不必再亲自经历这一切,只要动嘴巴讲讲就行。这是十足的疯狂:我把某个伟大死者的过去选做自己的未来,妄想倒过来经历一遍。在九岁、十岁的时候,我已经完全是被追认的人了。
这不完全是我的过错,因为外祖父就是用这种追溯的幻想培养我的。再说也不完全是他的过错,罪魁不是他。我一点也不怨他,这种海市蜃楼自然而然地产生于我们所接受的文化。在同代人完全消亡的情况下,某个伟人的死亡对后代人永远不会构成意外打击,时间为他的死亡确定了某种特色。凡享高寿的死者都死于先天,死亡既在他接受临终涂油礼,也在他初生受洗礼的时候来临,他的一生属于我们这些后来人。我们从开始,从末尾,从中间,进去出来,随意顺年表而下或逆年表而上,因为年代顺序已经打乱,不可能重建,所以这个人物可以高枕无忧,不担风险,即使有人在他的鼻孔里挠痒痒,他也不会打喷嚏。他过去的存在提供了一个按时间顺序展开的人生表象,但是只要你稍微让他的生命复活一下,他的经历顿时变成同时发生的事件。你若想置身于消亡者的地位,装做体验他的激情、无知、偏见,复活一下已消失的抵抗力,重现一点儿急躁或忧虑情绪,那是万万办不到的。你忍不住要根据他本人当时无法预料的结果和掌握不住的情况来评价他的行为,你情不自禁地要对他本人当时忽视而后来证明很重要的事件给以特别的重视。这就是海市蜃楼,未来比现在更符合实际。这并不奇怪,死亡是出生的归宿,盖棺才能论定。死者居于存在与价值的中途,介乎历史的原貌与编写的历史之间,他的历史成了某种循环的液汁,在他一生的每个时刻都得到体现。在阿拉[144]的沙龙里有一个年轻的律师,沉着镇静而矫揉造作,他就是后来上断头台的罗伯斯庇尔。当时没有一个客人注意到他已把脑袋夹在腋下,鲜血淋淋,看不出血弄脏了地毯,而我们则清楚地看到鲜血淋淋的人头。曾几何时,相隔五年,囚车送他上刑场,但此时此地,这颗割下来的人头颚骨下垂,却在侃侃而谈。这种看法上的阴差阳错已是公认的,不过无妨大局,有办法纠正。然而,当时的文人学士力加掩饰,以此孕育自己的唯心主义。他们暗示,某种伟大的思想倘若诞生,就投胎到女人的肚子里,变成将来怀有这种伟大思想的伟人,为他选择状况、环境,恰如其分地确定他的亲人们的理解和不理解的比例,解决他要受的教育,让他经受必要的考验,逐步使他形成不稳定的性格,但又加以控制,直到精心培育的对象脱颖而出,光芒四射。这一切虽然没有明讲,但处处使人感到因果的顺序在暗中是颠倒的。
我高高兴兴地使用这种海市蜃楼,以便确保我的命运。我抓住年代,颠倒其头尾,一切便豁然开朗了。事情从一本小书开始,深蓝色的封面,带有发黑的镀金装饰,厚厚的纸发出死人的臭味,书名是:《英杰们的童年》。扉页上有一个戳记,证明是我大舅乔治一八八五年获算术第二名所得的奖品。我在胡编异想天开的旅行的那阵子,发现了这本书,翻阅了一下,就气愤地丢下了。因为这些出类拔萃的青年跟神童毫无共同之处,他们只在呆板的德行方面跟我相近,我不懂为什么对他们大书特书。后来书不翼而飞了,其实是我有意把它藏起来的,以示惩罚。一年之后,我翻箱倒柜把书找了出来,这时我已经变化,由神童变成备受磨难的小伟人。无巧不成书,书也变了样。书上的文字还是原来的,但讲的好像就是我。我预感到这本书会把我毁了,心里很怨恨,很害怕。每天打开书之前,我走到窗前坐下:一旦有什么危险,便可以让真正的阳光进入我的眼睛消毒。今天,那些为受过方多马斯[145]和安德烈·纪德影响而不胜遗憾的人使我啼笑皆非,殊不知孩儿们愿意吸毒啊。我像吸毒者那样战战兢兢地吞下我的毒品,结果似乎并没有伤什么元气。那时候人们鼓励少年读者,说什么明哲和尽孝是成功之本,甚至可以使我们成为伦勃朗或莫扎特。人们在一些短篇小说中描述一些平平常常的男孩子所干的平平常常的事情,但他们知恩尽孝,他们叫让-塞巴斯蒂安,让-雅克或让-巴蒂斯特,使他们的亲人幸福,如同我使我的亲人幸福一样。其毒汁恰恰在于文章作者从来不提及卢梭、巴赫、莫里哀的名字[146],却巧妙地处处暗示孩子们未来的伟大,漫不经心地通过某个细节提到他们的著作或他们最出名的行为,精心设计着故事,要是不对照后来发生的事情,哪怕最寻常的小事也无法叫人理解。作者在乱哄哄的日常生活中埋下神奇的伏笔,预示着会使一切改观的未来。一个名叫桑济奥的男孩,发疯似的想见教皇。一天人家把他带到广场等候圣父经过。孩子脸色苍白,双目睁得圆圆的,人家忍不住问他:“你高兴了吧,拉法埃洛?这一回你至少亲眼看见我们的圣父了吧?”他惶惑地回答:“什么圣父?我光看见鲜艳的颜色啊!”还有一例,小米格尔一心想从军,坐在一棵树下津津有味地读一本武侠小说,突然一阵震耳的铁器声吓了他一跳,原来是附近的老疯子[147],一个破落的绅士,骑着一匹瘦马,举着长枪,颤巍巍地冲向一座风车。吃晚饭的时候,米格尔把这个小故事讲得既滑稽又可爱,逗得大家捧腹大笑。但后来房间里剩下他独自一人时,他把小说扔在地上,踩上几脚,抽噎了好久。
这些孩子迷失了方向,他们的一言一行实际上预示着自身的前途,而他们却以为在瞎说、胡闹。我和作者比他们看得远。我们交换着微笑,对他们不胜同情。这些表面极其平常的孩子,我观察他们的生活,用的是上帝设计这种生活的目光,即先看其结尾。开始我兴高采烈,他们是我的兄弟啊,他们的光荣也就是我的光荣。然后完全翻转过来,我发现自己置身于书页的另一面,让-保尔的童年酷似书中让-雅克和让-塞巴斯蒂安的童年,一切都是先兆。不过,这时作者挤眉弄眼的对象则是我的甥孙们。这些未来的孩子从我的死到我的生倒着观察我,我想象不出这批未来的孩子该是什么样子,但不断向他们递送我自己也难以破译的信息。想到死亡,我不寒而栗,虽说死亡是我全部行为的真正意义。我丧失了自身,试图从反方向穿过书页,把自己重新放在读者的地位,我抬起头,求助阳光,喔,原来这一举动本身也是一种信息。这种突然的不安,这种怀疑,这个眼睛和脖子的动作,到二○一三年会得到怎么样的解释呢?到那时有两把打开我的钥匙:作品和死亡。我已经无法从书中出来了,这本书早已读完,我只是书中的一个人物而已。我窥伺自己:一个小时之前,我还跟母亲嘁嘁喳喳说话。我说了些什么?我记得其中的几句话,大声重复,但无济于事,话语出口而逝,不可捉摸。我的声音在自己的耳朵里听起来好像跟我毫不相干,扒手天使钻进我的脑袋,抢劫我的思想。这个天使不是别人,正是三十世纪的一个金发少年,他凭窗而坐,通过一本书观察着我。我喜恨交加,感到他的目光把我钉死在我所处的那十个世纪。在他看来,我弄虚作假,生造一些双关意义的词语抛给读者。安娜-玛丽看见我趴在课桌上乱涂乱写,对我说:“天色暗啦!我的小宝贝要弄坏眼睛的。”这正是天真无邪地回答的好时机:“即使在黑夜里我也能写字。”母亲笑了,说我是小傻瓜,并把灯点亮。戏法已变完,我们俩谁也不知道我刚才向公元三千年报告我未来的残疾。等我风烛残年的时候,我眼瞎的程度超过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我摸着黑创作最后一部书。在我身后人家找出这份手稿时大失所望:“根本无法辨认!”甚至提出把手稿扔进垃圾箱。最后奥里亚克市图书馆纯粹出于怜悯,收藏了起来。一百年无人问津。后来有一天,一些年轻学者出于爱我,试图辨认这份手稿,他们得花毕生的精力方能重整我的杰作。母亲已经离开房间,剩下我自个儿,我不知不觉地自言自语:“在黑夜里!”我的曾甥孙在天边,啪的一声合上书,深思着他曾舅父的童年,眼泪流满双颊,不胜感叹道:“想不到他真的在黑暗中写作。”
未来的孩子跟我长得一模一样,我在他们面前招摇而过。我想到会使他们成为泪人儿,自己也挤出几滴眼泪;通过他们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死亡,死亡已肯定无疑,我在谱写死者的传略,即我的真相。
一个朋友看了上述文字,不安地打量着我说:“原来你精神病很严重啊,超过了我的想象。”精神病?我说不上,反正我的极度狂热是很明显的,在我看来,主要问题毋宁说是真实性的问题。九岁的时候,我感到真实性不足,后来则绰绰有余。
开始的时候,我身心是健康的。一个耍花招的小鬼知道适可而止。然而我很勤奋,即便虚张声势也竭尽全力。今天我认为当时卖弄小聪明是智力训练,耍花招是对可望而不可即的真实性所作的夸张。我的天职不是自己选择的,而是别人强加的。其实也无所谓强加,只不过是一个老妇人的信口开河和夏尔的使用谋略,但这足以使我心悦诚服。成人的话铭刻在我心上,他们用手指指着我这颗明星,我看不见明星,只看得见手指,但我相信他们,因为他们声称相信我。他们给我讲已故伟大人物的生涯,其中就有一个未来的古人,他们是拿破仑,地米斯托克利[148],菲力普·奥古斯特[149],让-保尔·萨特。对此我深信不疑,否则就是怀疑大人的话了。上列最后一个伟人,我很想面对面遇见一下。我张着嘴,扭曲身子,企图引起直觉,使自己心旷神怡,我好比一个性冷淡的女人,先是扭动身子,激发情欲,结果却是用身子的扭动代替性的快感。称她是佯装还是过分用心呢?总之,我什么也没有获得,不是太前就是太后,无法直视内心,发现自我。扭来扭去结果毫无进展,神经倒紧张了一阵,最后对自己产生怀疑,靠权威,靠成人不可否认的好意,无法确认和否认对我的委任:委任状已经封口盖印,万无一失,加在我身上,却并不属于我,尽管我对它从未有过丝毫的怀疑,但我既无法解除它,也不能领受它。
信仰即使根深蒂固,也从来不是自在圆通的。对信仰必须不断坚持,或至少阻止自己去破坏它。我注定成为英杰,我死后将埋在拉雪兹公墓,也许在先贤祠已选好位置,在巴黎有以我的名字命名的街道,在外省、在外国有以我的名字命名的街心公园和广场。但即使在最乐观的时刻,我也看不到自己。作为无名小卒,我怀疑自己不可靠。在圣安娜医院,一个病人在床上喊道:“我是亲王!把大公爵关禁闭。”人家走近病床,凑到他耳边说:“把鼻涕擤掉!”他乖乖地擤鼻涕。人家问他:“你是干什么的?”他轻声回答:“鞋匠。”然后又大声嚷嚷起来,我想,我们无一例外都像这个人,反正我刚九岁的时候,很像他:既是亲王,又是鞋匠。
两年之后,病人康复,亲王消失,鞋匠什么也不信了,我停止了写作。小说手稿被扔进垃圾箱,丢的丢,烧的烧,取而代之的是句法分析本,听写本,算术本。如果有人潜入我四通八达的脑袋,他会发现里面装着几个半身塑像,一张错误百出的乘法表和比例法,三十二个省名,附有省会而没有专区,一朵名叫罗萨罗萨罗萨姆罗塞罗塞罗萨的玫瑰花,几处历史古迹和几部文学巨著,几条刻在石碑上的礼仪准则,有时这座凄凉的花园里飘过一缕轻雾:虐待狂的梦幻。孤女已无影无踪,骑士已销声匿迹。英雄、烈士、圣人等字样已无迹可寻,不再被提及了。我这个前帕达扬每季度收到令人满意的健康简况表:孩子智力中等,品行高尚,数学欠佳,想像力丰富而不过分,易动感情;十分正常,只是有些做作,但也日见减少。实际上我已完全着了魔。两个事件,一个公共的,一个私人的,使我残存的一点儿理智也泯灭了。
公共事件是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一九一四年七月我们还有那么几个坏人,但八月二日[150],突然之间品德高尚的人掌握了大权,全体法国人都成了好人。我外祖父的冤家对头们投入他的怀抱,出版商恪守诺言,小老百姓预卜未来,我们的朋友收集他们门房、邮差、管子工豪壮而朴实的语言,并向我们转述;人人大叫大嚷,惟有我外祖母例外,真是个可疑分子。我乐不可支,法国演滑稽戏引我发笑,我也为法国演滑稽戏。但是战争很快使我腻味了,我的生活很少受到战争的干扰,说不定早已把战争忘到脑后了。不过,当我发现战争破坏了我的读物,不由得对战争深恶痛绝起来。我喜爱的读物已从报亭消失,阿努·加洛班,若·瓦尔,让·德·拉伊尔[151]抛弃了他们熟悉的英雄人物,他们笔下的少年是我的兄弟,曾乘着双翼飞机或水上飞机周游世界,以一挡百英勇杀敌。战前的殖民主义小说让位于战时的英武小说,充斥着小水手、阿尔萨斯少年,以及孤儿——军团的福神。我讨厌这些新来的家伙。我一向把绿林小冒险家看做神童。因为他们屠杀的土著人实际上都是成年人;由于我自己也是神童,在他们身上我认出了自己。随军少年却显不出自己的本事。于是个人英雄主义动摇了;个人可以依靠武器的优势打击野蛮人。但是怎么对付德国人的大炮呢?必须采用大炮,动用军队。神童在这些法国勇士中受到爱护和保护,重新降为小孩子,我也随之下降了。时不时,作者出于怜悯,委派我送一封信,我被德国人抓住,出色地反诘他们,然后逃跑,返回阵地,使命完成了。大家当然向我庆贺,但热情并不太高。我在将军慈父般的眼睛里看不到孤儿寡妇们对我倾倒的目光。我失去了独占鳌头的地位,战役打赢,但没有我的份,成年人重新垄断了英雄行为。我偶尔从死者身旁捡一支枪,放几下子,但阿努·加洛班和让·德·拉伊尔从来不让我参加刺刀肉搏。作为见习英雄,我急不可耐地要达到自主行动的年龄,说得正确一些,不是我,而是随军少年,阿尔萨斯孤儿。我合上书,退出他们一伙。写作是一项长期的、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这一点我早已知道,反正我有充足的耐心。阅读则是一种娱乐,我急于得到一切荣誉。人们向我提供什么样的前途呢?当兵?破差使!勇士只身一人时,已毫无作为,他得跟其他人一起冲锋,打胜仗靠的是全团的力量。我才不稀罕集体的胜利呢。阿努·加洛班想突出某个军人,最高的一着只不过派他去救护一个受伤的上尉。这种默默无闻的效忠使我反感,无非是奴隶救主子。再说这只不过是偶尔的壮举,战时人人皆勇敢嘛,每个士兵稍有一点运气都能干这样的事。我气急败坏,因为我喜欢战前的英雄主义:孤胆而无偿。我无视日常平淡无奇的德行,气概不凡地为自己一个人创造英雄。《乘水上飞机周游世界》《巴黎顽童历险记》《三个童子军》[152],这些神圣的作品指引我走上死亡和再生的道路。而突然之间,这些书的作者背叛了我。他们使每个人都能做出英雄行为,勇敢和牺牲变成日常的德行,更糟糕的是,他们把勇敢和牺牲降为最基本的义务。背景也发生相应的变化:阿戈纳[153]集体作战的硝烟替代了热带独特的大太阳和个人主义的光芒。
中断了几个月之后,我重新拿起笔写我心爱的小说,决心教训一下这些先生们。一九一四年十月我们还没有离开阿卡雄。母亲给我买了一些练习本,一色装潢,淡紫色的封面印有贞德的肖像,她头戴钢盔,显示出时代的特征。在女英雄贞德的保护下,我开始写士兵贝林的故事:贝林劫持了德国皇帝,把他五花大绑解到我们的阵地,然后在全军面前向他挑战,一对一搏斗,把他打翻在地,用刀对准他的喉部,迫使他签订屈辱性和约,把阿尔萨斯-洛林归还给我们。一星期之后,这个故事使我心烦意乱。决斗一场是我从武侠小说中借用的:斯脱特-贝克尔是富贵人家子弟,流亡异乡。一天,他走进一家强盗开的酒店,受到强盗头目大力士的侮辱。他大显身手,活活打死了头目,取而代之,然后搜罗流氓无赖,自立为王,按时带兵登上强盗船,扬帆出海。总是千篇一律的老套子:作恶之王必被认为是不可战胜的;行善之杰在一片嘲骂声中艰苦奋战。而后者出乎意料的胜利使嘲笑者毛骨悚然。我因缺乏经验,违反种种写作规则,效果适得其反。德国皇帝尽管彪形大汉,却其貌不扬,早就看得出,在虎背熊腰的贝林手下不堪一击。再说观众敌视他,我们这些大兵恶狠狠地高声骂他,战犯威廉二世孤零零,受尽嘲笑和欺凌,我亲眼看到他被世人唾弃却不失其高傲,而这本应是我笔下的英雄们的处境。这种逆转使我瞠目结舌。
还有更糟糕的。我那些被路易丝称做“胡言乱语的东西”得不到任何的证实或否定,非洲辽阔,遥远,人口稀少,消息不通,谁都不能证明我的探险者没有到过非洲;我在叙述他们的战斗时,谁也无法证实他们没有向俾格米人[154]开过枪。我还不至于自认为是他们的传记作者。但人们跟我大讲特讲小说的真实性,到头来我以为自己的奇谈也真有其事了。虽然我自己还未意识到,但我未来的读者会认为确有其事的。然而,这倒霉的十月使我陷入假想和现实的混战中不能自拔:我笔下的德国皇帝败北之后,下令停火,因此按逻辑推理秋天应该恢复和平了。但是恰恰相反,报刊和成人一天到晚唠叨我们仍处在战争中,并且战争还要继续下去。我感到受了愚弄:我是一个骗子手,说了一通废话,谁也不相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重读自己的作品,羞得脸红到耳根。难道是我,是我津津乐道这些幼稚的神话吗?我差一点没抛弃文学,洗手不干了。末了,我把手稿带到海滩,深深埋在沙里。苦恼清除,信心重振,我是命定的作家,这是毫无疑问的。不过,文学艺术有其奥秘,要等到火候才向我泄露呢。我的年龄还不到,权且作储备吧。我停止了写作。
我们回到了巴黎,我从此不再碰阿诺·加洛班和让·德·拉伊尔的书,因为我不能原谅这些机会主义者比我高明。我对战争不满,因为它平淡无奇。恼羞成怒之余,我逃避现实,躲进了往昔。几个月前,一九一三年岁末,我发现了尼克·卡特,布法洛·皮尔,得克萨斯·杰克,锡丁·布尔等英雄人物,战争刚爆发的时候,这类人物消失了,外祖父说出版商是德国人。幸亏在塞纳河两岸的旧书摊上还能找到大半。我生拉硬拽着母亲到那里去,我们从奥尔塞车站到奥兹特利茨车站一个个书摊找遍,有时去一次能买到十五本,很快就收集了五百本。我按数一叠一叠排齐,不厌其烦地点着数,高声念着带神秘色彩的书名:《气球中的凶杀》,《与魔鬼订约》,《穆图希米子爵的奴隶》,《达扎尔起死回生》。我很喜欢这些书,纸张发黄,老化变脆,斑迹点点,散发出枯叶的怪味,确实是一些枯死的纸页,残存的遗迹,既然战争使一切都停止了,我明白长发人最后的历险对我来说将永远是一个谜,或再也弄不清侦探之王最后的侦查了。这些孤胆英雄跟我一样成了世界大战的牺牲品,因此我对他们怜爱备至。只要看到装潢封面的彩色版画,我便欣喜若狂。布法洛·皮尔骑着骏马奔驰在草原上,时而追逐印第安人,时而躲避印第安人。我非常喜欢尼克·卡特的插图。人们可能觉得这些插图单调:几乎清一色是表现这位伟大的侦探大打出手或挨揍败退。但是这些吵架斗殴发生在曼哈坦大街上,那里地面空旷,周围是棕色的栅栏或猪血色立方形的简陋建筑,这使我心驰神往。我想象这是一座广阔的城市,习俗严格而血案累累,恶习和美德皆置于法外,杀人犯和正义者一概逍遥自在和为所欲为,双方到了晚上才拔刀评理见个高低。这座城市酷似非洲,在炎热的太阳下,英雄主义始终表现为萍水相逢,见义勇为,我对纽约的神往来源于此。
我把战争和天职统统抛到脑后。要是有人问我:“你长大干什么啊?”我就和蔼地、谦虚地回答想当作家,但已经抛弃了登峰造极的梦想,不再搞什么心灵修炼了。大概因为这个缘故,一九一四年左右那几年是我童年最幸福的日子。我跟母亲平起平坐,形影不离。她称我为她的男伴,她的小男人,我对她无话不讲。更有甚者,被束之高阁的创作转化成喋喋不休的话语,从我嘴里往外涌,我嘁嘁喳喳地讲述所见所闻,尽是一些安娜-玛丽知道的东西,无非是房子、树木和人物。我非常乐意向她通报消息,仿佛成了世界的代言人,事物通过我发出信息。起初我感到脑袋里有人在唠叨,不断地说:“我走路,坐下,喝水,吃糖果。”我大声重复这些不断出现的议论:“我走路,妈妈,我喝一杯水,我坐下。”我好像有两个声音,其中一个声音似乎是我的,但不服从我的指挥,却让另一个声音作它的传声筒。我确定自己有双重人格,这些轻微的紊乱一直持续到夏天,把我搞得精疲力竭。为此我十分恼火,终于害怕起来了。“我脑子里有人说话。”我对母亲说,好在她并未在意。
这件事没有影响我的幸福和我们的结合。我们有我们的神话,我们的口头禅,我们惯常的玩笑。差不多有一年光景,我每说十句话至少要加一句:“但没关系。”语气间带着忍耐而讽刺的味道。譬如,“那是一条大白狗,不完全白,带灰色的,但没关系。”我们习惯于用史诗般的风格讲述不断发生的日常生活琐事。我们常常用第三人称的复数讲我们自己。例如我们等公共汽车,看见一辆车开过未停,我们中的一个嚷道:“他们气得直跺脚,咒天骂地。”于是我们齐声哈哈大笑起来。当着人的面,我们自有默契,一个眼色即心领神会。一家商店或一间茶室的女招待显得滑稽。母亲走出时对我说:“我没敢看你,否则我会当着她的面噗嗤笑出声来。”我对自己的能耐感到骄傲,要知道没有多少孩子能使一个眼色就让他们的母亲噗嗤笑出声来的啊。由于我们俩都羞怯,害怕受惊也是共同的。一天在塞纳河畔,我发现有十二本布法洛·皮尔历险记我没有买过。正当母亲准备付款的时候,走过来一个男人,白白胖胖的,漆黑的眼珠,小胡子抹得油亮,头戴划船草帽,一副时下英俊少年的派头,他眼睛死盯着我母亲,可是冲着我连连说道:“看把你宠的,小子,太宠你啦!”开始我大为生气,他怎么劈头就用“你”称呼我,但当我看到他古怪的目光,我和安娜-玛丽都不由得如受惊的小姑娘似的朝后蹦了一步。见此情景,这位先生不自在地走开了。我见过千万张脸都遗忘了,但这张猪油般的脸,至今记忆犹新。当时我对肉欲一无所知,想象不出这个人想要我们什么,但是他的情欲如此露骨,连我也看出来了。从某种角度来讲,我看透了他的心思。这种欲望,我是通过安娜-玛丽观察出来的。通过她,我嗅出男性,害怕男性,讨厌男性。这件意外的小事加深了我们的联系,我拉着母亲的手,趾高气扬地迈着小步快速走着。确信自己在保护着她。这是那些年代留下的回忆吗?是的,时至今日,每当看到某个一本正经的孩子对受保护的母亲说话,样子郑重其事,温情脉脉,我便感到由衷的高兴。我喜欢这种甜蜜而孤僻的友情,世间俗人之间没有这种情谊,因为这不合他们的常情。我久久凝视这样一对对无邪的伴侣,等我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男子时,赶紧转过头去。
第二件大事发生在一九一五年十月,我十岁三个月。家人不想再把我过久地关在家里了。夏尔·施韦泽闭口不提他的怨恨,替我在亨利四世中学注了册,让我走读。
第一次作文,我得了倒数第一名。我是小封建主,一向把教和学看做是个人之间的联系。玛丽-路易丝小姐出于笃爱向我传授知识,我出于好心和爱她接受知识。所以,从讲台上向众人权威性地授课使我张皇失措,我对这种冷冰冰的民主法则感到莫名其妙。我时时刻刻受着比较,总有人比我回答得好,回答得快,我那些假想的优越感化为乌有了。由于太受宠爱,我不肯否定自己;虽然由衷地佩服同学们,但不羡慕他们,心想等到我五十岁的时候,也会露一手的。总之,我晕头转向了,但并不苦恼。突如其来的慌乱使我十分卖力,但交的作业却一塌糊涂。外祖父为此大皱眉头,母亲赶紧求见我的班主任奥利维埃先生。他在自己的独身套间里接见我们,母亲运用了她悦耳的嗓音。我靠着她坐的椅子,一边听她说话,一边瞧着穿过窗玻璃上的灰尘透入的阳光。她竭力证明我的实际水平比作业要强,说我已经学会独立看书,开始写小说。等到讲不出别的论据,她便泄露我在胎里待满十个月才出世,因此比别的孩子成熟,好似烘炉里的面包,烤的时间较长,格外金黄松脆。奥利维埃先生专心听着,心软了下来。这主要多亏她的妩媚,而不是我的长处。他是一个瘦骨嶙峋的高个儿,秃头脑袋光得十分彻底,一双深凹的眼睛,蜡黄的皮肤,长长的鹰钩鼻下长着几根红棕色的毛。他拒绝给我单独授课,但答应“关照”我,我本无更多的要求。上课时我窥视他的眼色,他只针对我上课, 这一点我十分肯定。我好像感到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几句好话,把什么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的,我不费劲地成了一个较好的学生。外祖父看到我的季考成绩单咕哝了几句,但不再想把我从学校领出来。五年级的时候,换了别的老师,我失去了优待,但我对民主已经习惯了。
学校的功课很多,我没有时间从事写作,再说跟新朋友们交往后连写作的欲望也没有了。我终于有了伙伴。先前我一直被束缚在集体乐园之外,进去之后第一天就受到非常自然的接待,从此我不再离开。说实在的,我的新朋友们跟我比较近似,不像帕达扬那帮小伙子,尽叫我伤心,他们是走读生,宝贝儿子,用功的学生。不管怎么说,我兴高采烈。我过着两种生活:在家里我继续模仿大人;而孩子们待在一起的时候却又讨厌孩子气,这可真是些男子汉啦。我是这些人中的一个,每天放学我们结伴回家,马拉坎三兄弟,若望,雷内,安德烈,还有保尔,诺贝·梅尔,布兰,马克斯·贝科,格雷瓜,我们在先贤祠广场又跑又叫,这是最幸福的时刻:我脱下了家庭喜剧的伪装。我丝毫没有想到出风头,只是一股劲地应声嬉笑,重复那些口令和俏皮话。我不表现自己,而是顺从别人,仿效伙伴们的神情举止。总之,我只有一个强烈的愿望:跟他们打成一片。干脆,倔强,快活,我感到自己坚强如钢,解脱了生之多余的思想负担。我们在伟人旅馆和让-雅克·卢梭雕像之间的广场上玩球,the right man in the right place[155],真是各得其所,我成了不可缺少的了。不再羡慕西蒙诺先生了:我此时此刻守在我的位置上,梅尔向格雷瓜做传球的假动作时,会想到我以外的另一个人吗?这种迅如闪电的直觉使我发现了我的不可缺少性。相比之下,我以前那种奢求荣耀的梦想是多么乏味和丧气啊。
不幸,这种直觉来得快,去得更快。如我们的母亲们所说,我们的游戏使我们“过度兴奋”,有时把我们各组混成一个统一的小群体,把我整个吞没了。不过,我们忘记父母的时间不长,他们无形的影响使我们很快重新陷入动物群那种共同的孤独感中。我们的团体没有目的,没有终点,没有等级,在完全融合和并列之间游移不定。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彼此坦诚相待,但不能抵制外界使我们产生的相互看法,毕竟各自属于某些狭窄的、强大的和原始的群体。这些群体创造出蛊惑人心的神话,以讹传讹,硬要我们接受。我们这些孩子娇生惯养,思想正统,感觉灵敏,好动脑筋,害怕混乱,厌恶暴力与非正义。在一起也罢,分散开也罢,反正我们心照不宣地确信世界是为我们服务而创造的,我们的父母皆是世界之精华,所以我们切记不冒犯任何人,甚至游戏的时候也保持彬彬有礼。冷嘲热讽是严格禁止的。如有人发火,大伙儿立即围上去劝他平静下来,迫使他道歉,让-马拉坎或者诺贝·梅尔代表他的母亲训斥他。所有这些夫人互相都认识,而且互相毫不容情:她们互相转告我们的话、我们的批评、我们每个人对其他人的看法,但我们这些做儿子的却对她们的反应闭口不谈。有一天,我母亲看望马拉坎夫人回来后非常生气,因为马拉坎夫人直截了当地对她说:“安德烈觉得普卢尽找麻烦。”我对这个说法没有介意,这是母亲们之间的闲谈而已。我对安德烈没有记恨,对他只字未提。总之,我们尊重所有的人,富人和穷人,士兵和百姓,人类和畜牲。我们只瞧不起包饭的走读生和寄宿生:准是他们作恶多端,他们家才对他们弃置不顾:或许他们的父母不好吧,但这个理由站不住,因为父亲是按儿子的品行区别对待的。傍晚四点,自由的走读生放学之后,公立中学便成了为非作歹之地。
如此小心谨慎的友谊总间隔着冷却的时期。假期我们分手时,并无遗憾。不过,我很喜欢贝科。他也是寡妇的儿子,有如我的兄弟。他漂亮、脆弱和温存。我不厌其烦地欣赏他梳成贞德式的黑色长发,但主要因为我们俩有着共同的骄傲。我们无书不读,躲在学校风雨操场[156]的一角谈论文学,就是说无数次津津有味地列举我们所摸过的著作。有一天,他古怪地瞧着我,推心置腹地对我说他想写作。后来我们俩到修辞班[157]时又分在一起,他仍旧很漂亮,但得了肺病,十八岁上死了。
所有的孩子,包括文静的贝科,我们大家都非常喜欢贝纳尔。这是一个胖胖的、怕冷的男孩,活像只小鸡。他的好名声一直传到我们母亲的耳朵里。她们略有不快。由于无法使我们讨厌他,她们干脆不厌其烦地让我们以他为榜样。请看我们不公正的程度吧。他也是包饭生,我们却喜欢他,在我们看来,他是名誉走读生。傍晚在家灯下,我们惦记这位传教士,有他在丛林里教化这帮寄宿野人,我们感到宽慰。话说回来,寄宿生也十分敬重他。我现在已记不清这种一致的赞赏出自什么原因。反正他温存,和气,灵敏,除此之外,主要因为他是班上第一名。再则,为了他就学,他母亲节衣缩食。我们的母亲不跟这位女裁缝来往,但她们对我们说起她,往往为的是让我们掂量母爱的伟大,可我们想到的却是贝纳尔,他是这位不幸妇女的温暖和快乐。末了,大家对这样善良的穷人同情备至。不过,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另外一个原因是,贝纳尔跟我们若即若离,他总戴着一块羊毛大围巾,和蔼可亲地向我们微笑,但很少说话。我记得有人不许他加入我们的游戏。在我,他由于身体虚弱不能跟我们玩,更引起我的敬意。他好似被置身于玻璃柜里,隔着玻璃窗向我打招呼致意。但我们不接近他,我们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他生前已像一个象征符号一样隐退了。儿童是遵守习俗的,我们看他十全十美到了无个性的程度而对他十分感激。他跟我们聊天的时候,语言浅显,很合我们的口味,让人高兴。我们从未见他发过火,也没有过度兴奋。上课的时候,他从不举手,但要是问到他,他言必有理,既不犹豫,也不卖力,恰如其分地吐出真言。他使我们这帮得天独厚的孩子惊讶不已。因为他是最优秀而不得天独厚的。那年月,我们大家都是不同程度的丧父孤儿,这些父亲先生不是死了就是上了前线,至于留下的男人,都已精疲力衰,丧失了男子气,竭力让儿子们忘却他们。那是母亲统治的时代,而贝纳尔恰恰为我们体现了母权制消极的美德。
那年冬天,贝纳尔死了。孩子和士兵是不关心死人的,但我们足有四十个人聚集在他的棺材前哭 泣。我们的母亲们参加了守灵,坟墓上铺满了鲜花,鲜花之多,使我们把这起死亡看成是那年颁发的超优奖。再说贝纳尔平时不声不响 ,好像没有真死,仍活在我们的周围,我们隐隐感到他神圣的存在,我们的品德起了一个飞跃。我们热爱自己的死者,低声谈论他,这是一种带伤感的乐事。或许我们也会像他那样过早地死去。我们设想着母亲的眼泪。感受到自己的珍贵。我在说当年的梦话吗?反正我模糊地记得这是一件难以忍受的事。明摆着,这个女裁缝,这个寡妇,失去了一切。想到这一层,当时我是否感到恐怖呢?是否隐约看到邪恶呢?是否觉得上帝不存在呢?是否猜到世道艰难呢?我认为是的。要知道我对自己的童年采取否定和遗忘的态度,并认为我丧失了童年,所以,我肯定上述的感受,否则为什么贝纳尔的形象会引起我如此清晰的痛苦的回忆呢?
几个星期之后,五年级A甲班[158]发生了一件奇特的事情。我们正在上拉丁文课,门突然打开,贝纳尔在门房的陪同下进来向我们的老师迪里先生致敬,然后坐下听课。从他的铁架眼镜和围巾,从他略钩的鼻子和小鸡似的怕冷的样子,我们大家断定他是贝纳尔。我心想,莫非上帝把他还给了我们不成?迪里先生好像跟我们一样,不胜诧异。他停止讲课,喘着气问:“你的姓名?身分?父母职业?”他回答道,包饭生,工程师的儿子,姓尼赞,名保尔-伊夫。我最为吃惊。课间休息时,我主动接近他,他也作了反应,从此我们结下友情。一个细节使我感到这个人不是贝纳尔本人,他比贝纳尔丑陋:尼赞患斜视症。但注意到这一点为时已晚,我已经喜爱上尼赞的外貌所体现的善良,以致喜爱上他本人了。我上了圈套,崇尚美德的习性导致我喜爱丑八怪。说真的,假贝纳尔并不坏呀;他代替真贝纳尔活着;所有真贝纳尔的长处他都有,不过已衰退。贝纳尔的矜持,到他身上变成掩饰。当他被强烈而消极的冲动压倒时,他不喊叫,只是气得脸色煞白,结结巴巴语不成章。这不,我们视为温存的情感只是暂时的麻醉。他嘴里吐出的不是真知灼见,而是愤世的、轻率的客观言论。我们听起来不顺耳,因为我们很不习惯。他跟我们一样,自然敬重他的父母,但惟有他,谈起父母时带讽刺的口吻。在课堂上,他不如贝纳尔那样才智横溢,但读过许多书,并渴望写作。总之,这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在我看来,把他跟贝纳尔相提并论不足为怪。尼赞跟贝纳尔的酷似使我着迷,我弄不清是应该赞扬他提供了美德的外表,还是责备他只有美德的外表。我总是要么盲目的信任,要么莫名的怀疑。我和尼赞成为真正的好朋友只是后来的事,中间相隔了很长的时间。
这两年发生的事情和结识的新交中断了我的苦思冥想,但没有根除。其实在骨子里没有起任何变化。成人在我身上所寄托的重任,我虽不去想它了,但继续存在,并侵蚀了我的身心。九岁那年,哪怕在最放纵胡闹的时候,我还能自我检点。十岁上,我已经忘形了。我跟布兰跑跑跳跳,跟贝科、尼赞促膝谈心,在这种时刻我的假想使命自流了,自成一体躲到我的阴面,不让我看见,却操纵着我,对一切的一切施加影响,越过我,使树木低头,使墙壁让路,使天空弯腰。我视自己为大王,竟疯狂地信以为真。我的一个分析学家朋友说,这是性格性神经症。他说的对,一九一四年夏至一九一六年秋,我的使命左右了我的性格,我的妄想离开了我的大脑,注入了我的骨髓。
在我身上没有发生任何新的变化。我发现我原先扮演的和预言的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惟一的区别是我不知不觉地、不声不响地盲目行事。先前,我通过形象想象一生,从死亡看到我的出生,我的出生把我推向死亡,自从抛弃生死转化的看法后,我自身成了生死交替的实体,在两极之间颠簸,每一次心脏跳动就是一次死亡和再生。我未来的永存变成我具体的未来,每个瞬间跟永存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因此在我最专心致志的时候,对永恒的想念使我分心,使充实变得空虚,使现实变得轻浮。永存从遥远的将来驱散我嘴中的甜腻,消除我心头的忧和乐,但挽救了最无所作为的时刻,因为这个时刻来得最晚,使我进一步接近永存。永存给我赖以生活的耐心,我再也不想一下子跨过二十年,然后草草越过第二个二十年,再也不设想我遥远的登峰造极的日子,我等待着。我一分钟一分钟地等待,因为每一分钟引来另一个一分钟。我泰然自若地生活在刻不容缓的时间列车上,时间推我一直向前,把我整个儿卷走,势如破竹,锐不可当。真是如释重负!以前我的日子天天一个样,有时不禁生疑,我是否注定要过千篇一律的倒退日子。现在,日子本身没有起多大的变化,还是照旧哆哆嗦嗦地消逝。但是我,日子在我身上的反映起了变化,不再是时间朝我静止的童年倒流,而是我,好似奉命射出的箭,穿破时间,直飞目的。
一九四八年在乌特勒支[159],冯·列纳教授让我做投射测验。一张图引起了我的注意,上面画着一匹奔驰的马,一个行走的人,一只高飞的鹰,一艘前进的艇;受测验者应指出哪个画面给予他最强烈的快速感。我说:“小艇。”然后,我好奇地观察这个我突然选中的画:小艇仿佛腾空而起,霎时间凌驾在停滞的湖水之上。我很快明白了这个选择的理由:十岁的时候,我好像感到自己如艏柱似的冲破现时的束缚,腾空而起,从此我开始奔跑,现在仍在奔跑。在我看来,决定速度快慢的不是在一定时间内跑过的路程,而是起跑突破的力量。
二十多年前的一个晚上,吉亚科梅蒂[160]穿过意大利广场时,被一辆汽车撞倒。他受了伤。他腿被撞伤摔倒时,脑子还清醒,首先感受到的是某种喜悦:“我终于出了点事儿!”我深知他的激进主义:他已做好最坏的准备。他爱他的生活,以致没有别的向往。这种生活很可能为偶然发生的、荒唐的事故所冲击,甚至被断送。他心想:“因此,我不是天生的雕刻家,甚至不是生来就该活着的。我生下来时什么都不是。”使他兴奋的是危险的因素突然被揭示出来,遭难时吓得发呆的目光茫然望着城市的灯火、来往的行人和他自己落在污泥里的躯体。而对于一个雕塑家来说,无生命的矿物界本来就与他朝夕相处。我欣赏这种顺应不测的意志。如果人们爱好意想不到的事情,那么就应该爱好到这样的程度,甚至欢迎这类迅如闪电的意外,因为这类事故向他们揭示,地球并非为了他们而存在。
十岁的时候,我声称酷爱这类意外。我一生的每个环节应该预见不到,能散发出新漆的芳香。我预先接受意外的事故,接受不幸的遭遇,实事求是地说,我以笑脸相迎。一天夜晚,因电路故障,灯突然熄灭。家里人在另一间房间叫我,我叉开双臂,摸着黑向前走,结果头撞在一扇门上,磕掉一颗牙。尽管痛得厉害,我却觉得有趣好笑,如同吉亚科梅蒂后来把他的腿当做笑料,但我们取笑的理由截然相反。既然我预先确定我的历史将有一个好的结局,那么意外只能是一个圈套,新鲜事物只能是一种表面现象。各族人民请我出世,这种需要本身早就把一切安排妥当,这颗磕掉的牙对我来说是一种征兆,一种暗示,要等到后来才能明白。换言之,我历史中的每个阶段都是确定好的,不论发生任何情况,不论付出多大代价,反正保持不变。我通过我的死亡观照我的一生,结果只看到一系列已完成的事情,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你们想象得出我安然无事的程度了吧?对我来说不存在什么偶然事故,我遇到的只不过是上天安排的假事故。报纸让人相信街头四处隐藏着横行霸道的人,偷盗小老百姓。而我,生来命运不凡,撞不见这等人。也许有一天我会掉胳膊断腿或双目失明,但这一切都是为同一个目的服务,我的不幸只是考验,只是促使我创作出书的手段。我学会忍受悲伤和疾病,从中看到通向隆重葬礼的起点,看到为我开拓的通天台阶。这种颇唐突的操心没有使我不快,相反我一心要表现得名副其实。我把坏事看做变成好事的条件,连我的错误都有用处,就是说我犯的错误算不上什么错误。
十岁的时候,我对自己已有信心,一方面很有节制,另一方面让人受不了,因为我把失败看做死后胜利的条件。双目失明或双腿残废,或犯错误陷入歧途,总之在不断吃败仗之后,最后赢得战争。对出类拔萃的人物所进行的考验和由我负责任的失败,在我看来,两者没有区别。这就是说在我眼里,我的罪过实际上就是不幸事件,我愿意承担不幸意味着愿意承担错误。我简直不能得病,有一病痛,哪怕麻疹或鼻炎,就宣布自己有过错:我放松了警惕,忘记了穿大衣或戴围巾。我总愿意责备自己,不肯怨天尤人,这不是因为天性朴实,而是要靠自己安身立命。这种自命不凡并不排斥谦卑。我很乐意认为自己可能犯错误,因为我的失败证明我走在通向尽善的捷径上。我设法在自己的生命中捉摸到某种不可抗拒的引力,能不断迫使我取得新的进步,哪怕我自己非常不情愿。
所有的孩子都知道他们在进步。再说人家也不让他们蒙在鼓里:“应该取得进步……在进步中……可靠的进步……不断的进步……”成人给我们讲法国历史,说第一共和国不太稳定,之后有第二共和国,然后是第三共和国,这是一个好的共和国,有二必有三嘛。当时激进党人的纲领表现出资产阶级的乐观主义:财富不断充裕,由于才智出众的人和小产业主急剧增加,因而贫困化已消灭。我们这些小先生,生得适时,满意地发现我们个人的进步体现了全民族的进步。但想超过他们父辈的人却不多,大部分人只等待着长大成人,到一定的时候,他们停止长个儿,停止发育,那时他们四周的社会自然而然会变得更美好,更安逸。我们之中有些人迫不及待地等着这个时刻到来,但有些人带着恐惧的心理,还有些人带着遗憾的心情。至于我,在接受使命之前,在漫不经心中长大成人:将来能否跻身显要,我根本不在乎。外祖父觉得我个儿矮小,为此十分伤心。外祖母为了气他,对他说:“他准是萨特家的个儿。”外祖父装做没有听见,站到我跟前,目测我的身高,终于说:“他长高了。”但口气不坚定。我对他的不安和希望一概无动于衷。野草也长个儿嘛,足见人可以长高,但不失其野。我当时关注的问题是永垂不朽。当年岁增长之后,一切都变了,好好干已经不够,必须一个小时比一个小时干得更好。我只有一条原则:向上攀登。为了培养我的抱负并掩盖其过分,我求助于普遍的经验:我想在童年动摇不定的进步中看到我命运的初步成果。这种实实在在的进步,虽然微小和平常,却给了我感到自己往上升的幻觉。在公共场合,我公开接受同班级和同代人的观念:我们受益于既得的成绩,得益于已有的经验。过去丰富了现在。在单独一个时,我远远没有感到满足。我不能接受从外部获得的存在,不能接受通过惰性保持的存在,不能接受内心活动受前人活动的制约的说法。既然我是未来的人们所期待的对象,那我干脆跳跃前进,堂堂正正,一气呵成,每时每刻都是我的不断再生,我希望看到内心的情感迸发出火花。为什么非要过去来丰富我呢?过去对我没有作用,相反,是我自己从死灰中再生,用不断的创新把自己从虚无中解脱出来。我越再生越完好、越善于运用内心的惰性储存,道理很简单,因为我越接近死亡越看清死亡的真相。人们常对我说,过去推动着我们,但我深信未来吸引着我。要是我感到自己干活拖沓,或才能施展缓慢,我就会不高兴。我把资产阶级的进取精神硬塞进心里,把它变成了内燃机。我让过去向现在低头,让现在向未来屈服;把平稳的进化论改变成间断的革命灾变说。几年前有人向我指出,我的戏剧和小说中的人物在危急时刻突然作出决定。眨眼之间,《苍蝇》中的俄瑞斯忒斯就转变了。自然如此,因为我按自己的形象塑造我的人物,并非原封不动地照搬我的形象,而是按照我渴望成为的形象加以塑造。
我成为背叛者,并坚持背叛。尽管我全心全意投入我的事业,尽管我对工作全力以赴,尽管我真心诚意结交友谊,尽管我发脾气时毫不掩饰,但我很快便否认自己。我知道这一点,也愿意这么做。正在激情高昂的时候,我已经开始背叛自己,高兴地预感到我未来的背叛。大致而言,我与常人一样履行我的诺言,我的友情和行为虽则始终不渝,但我容易感到新的冲动,比如观赏古迹、名画、风景。有一个时期我感到最后看到的总是最美的。我有时引起朋友们的不满:当我们一起回顾他们所珍视的事情时,我的言谈很不敬,或干脆很轻率,为的是使自己相信我对过去的事情已不屑一顾。由于我颇不喜欢自己,就寄希望于未来,结果更不喜欢自己,随着时间毫不容情地向前进,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差劲。昨天我干得不好,那是昨天的事;而今天我已经预感到明天我对自己严厉的评判。总之,不能挨得太近。我对自己的过去敬而远之。少年,中年,刚消逝的去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已属旧时代。新时代此时此刻宣告诞生,但决不固定下来,因为明年就要把它彻底埋葬。尤其是我的童年,我早已把它一笔勾销。我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花费了许多时间才回忆起童年的大概轮廓。我三十岁的时候,有些朋友感到奇怪:“好像你既没有双亲又没有童年似的。”我傻乎乎居然十分得意。不过,我十分喜欢和尊重某些人,尤其是妇女——对他们的志趣和欲望,对他们从前的事业,对消逝的节日,始终不渝地保持朴实忠诚的态度。我欣赏他们以不变应万变的意志,欣赏他们牢记一切的愿望,甚至到死他们还记得洋娃娃、乳牙、初恋。我认识一些人,他们到了暮年还非得找年轻时爱过而没有到手的老女人睡觉。还有一些人对已故的人怀恨在心,或者不肯承认二十年前犯的小过失,甚至耿耿于怀。而我,我从不积怨,出于好意承认一切;我善于作自我批评,条件是出于我自愿,不由别人强加。有人曾在一九三六年或一九四五年跟当时的我过不去,那和现在的我有什么关系?我把这些都记在当时那个我的名下了。谁叫他太笨,不会让人家尊重。一天遇到一个老朋友,他说话带刺,对我心怀不满了十七年,事因是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我对他失礼了。我模模糊糊记得当年出于自卫作了反击,指责他太敏感、太胡搅蛮缠,总之对那件事我发表了个人见解。这次会面,我非常乐意听取他的想法,完全同意他的意见。我责备自己当时出于虚荣心,表现自私,没有心肝,总之,乐意承认一无是处。我对自己头脑清醒感到欣喜。要知道这么心甘情愿承认错误,证明我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了。人家相信我的话吗?不,我的正直和毫无隐讳的坦白相反更加激怒申诉人。他揭穿了我,知道我在利用他。他怨恨的是我,活着的我,包括现在和过去,他深知我依然如故,而我却扔给他一具僵死的遗物,为的是乐于感到我自己像初生的孩子。到头来,我发火了,对这个鞭尸的狂怒者很不满意。反之,如果有人提醒我说在某个场合我表现不错,我一摆手就把此事忘了。人家以为我谦虚,其实恰恰相反,我认为今天干得好一些,明天还要好得多。中年作家不喜欢人家过分肯定他们的处女作,而我敢说我最不喜欢这类赞扬。我最好的书是我正在写的书,然后才是最近出版的书,但我心里已经开始腻烦了。要是批评家今天觉得这本书不好,他们也许会使我不快,但六个月之后,我差不多会同意他们的意见。但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不论他们认为这本书如何贫乏和无价值,我毕竟要求他们把它放在比它更早写出的东西之上。我同意所有作品被全盘贬斥,只要把它按出版时间加以评论就行,惟有出版顺序能给我写好书的机会,明天写得更好,后天写得好上加好,最后以一部杰作告终。
自然我明白这是办不到的,事实上我们经常炒冷饭。但这一点我新近才觉悟到。我旧时的信念动摇了,不过还没有完全泯灭。我一生中有几个严厉的见证人,他们不放过我的任何小毛病,经常揪我的辫子,说我重蹈覆辙。他们直言相告,我相信他们言之有理,最后为之庆幸:昨天我多么盲目啊。我今天的进步就在于明白了我停滞不前。有时我自己成了原告的证人。例如,我想起两年前写过一页东西,可以供我使用,但找来找去找不着。心想这也好,我一时懒惰,想把一页旧货塞到新书里,现在既然找不着,干脆重写,今天写的肯定要好得多。等我写完后,却偶然发现了那页一时丢失的文字。实在令人惊讶:我两次写的,除了几个标点有差别外,无论内容和用词,一模一样。我犹豫了一下,终于把这页过时的东西扔进字纸篓,留下新写的文字。新写的似乎总比旧写的要高明。总而言之,我自我陶醉:幻想破灭之后,继续弄虚作假,尽管老朽昏庸,仍想享有登山运动员那种青春的活力。
十岁的时候,我还不了解我的怪癖和唠叨,怀疑是跟我不沾边的。我跳跳蹦蹦,嘁嘁喳喳,为街头的景象所吸引,不断脱颖新生,听得到旧壳一一脱落的声响。每当回到苏弗洛街,我每跨一步都感到在五彩缤纷的玻璃橱窗里倒映着我生活的节奏和规律,反映出我那对一切都不忠的任命。万物皆备于我。外祖母想配齐餐具,我陪她去陶瓷和玻璃制品商店。她指着一只盖上有红圆顶的大汤碗和一些印花盆子说,这些不太称她的心,她要的那种盆子上除有花外,还有沿花茎往上爬的小虫。老板娘生气了。她很清楚我外祖母要的货,曾经卖过,但三年来不生产了。而这些新近出的盆子质地精美,至于花上有没有小虫,无关紧要,花总是花呗,谁会吹毛求疵注意小虫呢?我外祖母不以为然,她坚持让人去看看有没有库存。去看库存当然可以,但要时间呀。老板娘一个人在店里,伙计刚下班走了。人家把我安置在一个角落里,叮嘱我什么也别碰。我被遗忘在那儿,不知所措地望着周围那些易碎的物品,那些布满灰尘的闪光的器皿,还有已故帕斯卡尔[161]的面具和画有法利埃尔总统[162]肖像的便壶。不管表面上如何,我只是个虚假的配角。有些作家正是这样把“不重要的角色”推到前台,而把主人公放在不显眼的地位,这叫做伏笔。但读者不上当,他先翻阅最后一章看看小说是否圆满结束,已经知道这个靠在壁炉上的苍白的小伙子肚子里装着三百五十页书,三百五十页爱情和历险的故事。其实我至少有五百页,我就是长篇故事的主人公,结尾圆满。这个故事,我早已停止对自己讲了,有什么用呢?无非使自己感到浪漫罢了。尴尬的老妇人,陶器上的花朵和整个商店被时间往后抛。黑裙子褪色了,声音模糊不清了,我可怜的外祖母,故事的第二部分肯定见不着她了。我则是故事的开始,中间和结尾,三者集中在一个小小的孩子身上,所以也可以说我是老小孩,死小孩,在此地默默无闻地被埋在比我还高的盆子堆里,在外面,在遥远的地方,则享受着声誉带来的无上哀荣,我是处在行程起点的原子,也是与终点撞击后反弹回来的振波。起点和终点集中于我,两面向我夹攻。我一手碰到我的坟墓,一手抓住我的摇篮。我感到自己生命短暂而辉煌,好似一个消失在黑暗中的闪电。
然而,无聊仍一直纠缠着我,时而不引人注目,时而使我反感,等无聊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便屈服于最致命的诱惑:俄耳甫斯操之过急,结果失去了欧律狄刻[163];我操之过急,结果常常晕头转向。我苦于无所事事,有时旧病复发,又疯狂起来,而恰恰这时应忘记疯狂,应暗中控制疯狂,并把我的注意力转移到外部事物。凡遇到这种情况,我就想当即认清自己,一下子抓住纠缠我的全部东西。真倒霉!进步,乐天,令人愉快的背叛和秘而不宣的归宿,总之我自己创造的一切土崩瓦解了,惟有皮卡尔夫人的预言尚存。但尚存的预言对我有什么用处呢?这种权威性的判断空洞无物,旨在笼统地挽救我失去的分分秒秒。未来一下子变得干巴巴,剩下一个骨架子。我感到在这个骨架子里生存极为困难,但是我发现根本无法摆脱。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有一天在卢森堡公园,我坐在一张长凳上:安娜-玛丽要我坐在她身旁休息,我浑身是汗。那是跑得过多的缘故。这至少是事情的顺序。我无聊至极,竟狂妄地把顺序颠倒过来:我奔跑,为的是出一身大汗,好让我母亲有机会唤回我。一切行动的目的地是长凳,一切行动必须在长凳结束。长凳起什么作用?我不知道。对此我不在乎,但整个过程的各个印象,我却记忆犹新,反正全部有一个目的。这个目的,我迟早会知道的,我的侄儿们将来也会知道的。我摆动两条不着地的小腿,看到一个人走过,他背着一只包裹,原来是一个驼子:这有用处。我得意地对自己重复道:“我坐着不动极为重要。”但无聊反而加剧了,我憋不住偷偷观察自己:我不想获得什么了不起的启示,只想捕捉我此时此刻的意义,体会其迫切性,享有一点未卜先知的机能,我认为缪塞和雨果便有这种机能。自然,我如同坠入五里雾中。抽象地要求肯定自己的不可缺少性,顿悟自己的存在其实并无目的性,这两者并行不悖,既不打架,也不混淆。我一心想自我逃避,重温腾云驾雾的神速。俱往矣!魔法已破。我的腿弯发麻,身体扭动起来。巧得很,正在这时,上苍委任我新的使命:我重新奔跑极为重要。于是,我跳下地,飞奔起来,跑到路头,转身一看:什么也没有变化,什么也没有发生。但对这次失望,我用语言向自己掩饰:我声称,一九四五年在奥里亚克的一间带家具出租的房间里,这次奔跑将产生不可估量的意义。因此我欣喜若狂地宣布,我十分满意。我强迫圣灵作出反应,向他表示信任:我疯狂地发誓不辜负圣灵给我的机会。这一切十分微妙,而且非常伤脑筋,我心里明白。母亲已经急匆匆过来,又是毛衣,又是围巾,又是外套,我乖乖地让她一层层地裹,最后成了一个包裹。还得忍气吞声地回苏弗洛街,瞧门房特里贡的小胡子,听液压电梯的噼啪声。不管怎么说,多灾多难的小追求者终于回到书房,从一张椅子坐到另一张椅子,拿起书,翻阅一本扔掉一本。我走近窗户,发现窗帘下有一只苍蝇,我把它赶到窗帘的一个皱褶里,逼得它走投无路,然后向它伸去一只凶杀的食指。这个时刻不包括在总进程表里,纯属额外,不算数的,绝无仅有,僵死不变,而且天机不会泄漏:那天晚上不会,以后也不会,奥里亚克城的人永远不会知道这起纠纷。人类已熟睡,而杰出的作家——这位圣人决不会伤害一只苍蝇的——已经退场。孩子单独一人,一时感到烦闷没有出路,需要强烈的感受,那种想凶杀的感受。既然不让我有人的命运,那我就来主宰一只苍蝇的命运。我不慌不忙,让苍蝇猜猜扑向它的巨人是谁。我摁下食指,苍蝇成了肉酱,结果受愚弄的却是我自己!真不应该杀死它,天晓得!所有的生物中只有这个小生命怕我,现在谁也不买我的账了。既然杀了虫,我便取代受害者,自己成了虫子。我成了苍蝇,而且一直是苍蝇。这次我把事情讲透了。现在没有别的事可干,只好从桌子上拿起《科科朗上尉的奇遇》[164],一屁股坐在地毯上,随便翻到哪一页,反正已翻阅无数次了。我感到非常厌倦,非常忧伤,甚至麻木不仁了。但一开始读故事,我就忘乎所以了。科科朗在空无一人的书房里打猎,腋下夹着卡宾枪,背后有母虎跟随。丛林的矮树匆匆地在他们周围后退。远处我安排了一些树,猴子在树枝间跳来跳去。突然母虎路易宗大吼起来,科科朗停住不动:大敌当前!这是我选择的激动人心的时刻,我的光荣有了归宿。人类惊醒,求我援救,圣灵悄悄地在我耳边下达振奋人心的启示:“如果你不是早跟我结下不解之缘,你就不会来找我了。”这句恭维话算是白说了,因为此地除了骁勇的科科朗之外,没有别人听得见。顶天立地的作家却好像在立等这句恭维话,听了之后立即重新上场。一个曾侄孙侧着金发的头在阅读我的历史,泪水润湿了他的眼睛。未来的光明使我的心充满阳光,我沉浸在无限的爱中。我乖乖地读下去,阳光终于消失了。我什么感觉也没有,只感到一种节奏,一种不可抗拒的冲击。我开动了,其实早已开动。我在向前进,马达隆隆。我感觉到心灵在飞速跳动。
综上所说,我的一生以逃避开始,外部力量使我逃避,从而塑造了我。宗教通过陈旧的文化观念,作为原型,显露出幼稚性,这对孩子来说,再容易接受不过了。人们教我圣史、圣经、信条。却没有给我提供相信的手段,结果引起了混乱,而这种混乱造成了我的特殊品性。信念,如地壳褶皱似的发生了周折,大大转移了。我对天主教的神圣信念转移到了纯文学;我成不了基督教徒,却找到了他的替身:文人。文人的惟一使命是救世,他活在世上的惟一目的是吃得苦中苦,使后人对他顶礼膜拜。死亡只是一种过渡仪式,万古流芳成了宗教永生的代用品。为了确信人类永远与我共存,我主观上确定人类将无止境地存在下去。我在人类中间瞑目,就等于再生和永存。但要是有人在我面前假设有朝一日大难降临,地球毁灭,哪怕要五万年之后,我也会惊恐万状。如今,我虽已看破红尘,但想到太阳冷却仍不免感到忧虑。我的后人在我死后第二天就把我遗忘,我倒不在乎。只要他们世代活下去,我就能长存在他们中间,无名无姓,不可捉摸,但始终存在,如同在我身上存在亿万我不认识的死者,我使亿万死者免于遭受灭顶之灾。但如果人类一旦消亡,那么世世代代的死者将同归于尽。
这种神话其实非常简单,我毫不费劲就心领神会了。我既是耶稣教徒,又是天主教徒,这种双重教派的属性妨碍着我信神,即一般人所称的圣人、圣母、上帝。但是某种巨大的集体力量深深感染了我,在我的心里扎下根。时刻注视着我,这就是他人的信任。通常被信任的对象只要换个名称或作表面的变动,立即就被这种力量识破,遭到它的攻击,受到它的重创,然而乔装改扮却使我受骗上当。我自以为献身于文学,其实我接受了神职。在我身上。卑躬屈膝的信徒所持的信念变成自命不凡的天降大任。为什么上天没有降我大任呢?一切基督教徒难道不是预定灵魂得救的人吗?我野草似的生长在天主教教义的沃土上。我的根吸取其养分,从而制造自己的液汁。由此导致我自以为清醒,实为盲目,害了我三十年。
一九一七年在拉罗歇尔的一天早晨,我等同学一起去上学,他们迟迟不来,我等得不耐烦,无事可干,决定想想上帝。转瞬间,上帝从九重天上滚落下来,无缘无故地不见踪影了。我颇为礼貌地表示惊讶,心想:上帝不存在。从此我以为万事大吉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的确如此,因为后来我从未想使上帝复活。但他人依然存在,即看不见的人,圣灵,此人确保我的委任,并以无名而神圣的伟大力量指导我的一生。要摆脱他,我感到困难重重,因为他躲在我的脑后,化装成概念,让我用来了解自己,确定自己的地位,为自己辩护。长期以来,我通过写作向死神、向戴着面具的宗教请求把我从偶然中解脱出来。我是教会的一员。作为活动分子。我想用我的著作解救自己。作为狂热的信仰者,我企图用令人不快的文字揭示沉默的存在,我把事物和事物的名称混为一谈,这也是信仰。我眼花缭乱,只要眼睛继续发花,我就认为自己太平无事。三十岁的时候,我成功地露了一手:在《恶心》中描写了我的同类多余而不快的人生——这完全是心里话,读者尽可以相信——同时为自己的人生开脱。我当年是罗冈丹[165],通过他表现我生活的脉络。但并不感到得意。同时,我是我自己,命运不凡的人,地狱的编年史家,并对自己的原生质浆进行显微透视摄影。后来我乐陶陶地论述人是怪诞的。我自己就很怪诞,我跟他人的区别仅在于我被委任说明这种怪诞性。一旦意识到这一点,怪诞性就改观了,变成了我内心深处的潜力,变成了我完成使命的对象和我获得光荣的跳板。我囿于这种自圆其说,没有看穿。我用这套理论来观察世界。弄虚作假已入骨髓,路子走错了,但我仍津津乐道地描摹我们不幸的人生。根据教条,我怀疑一切,只不怀疑自己;我用一只手恢复被另一只手摧毁的东西,把不安视为我安全的保障。我那时候很幸福。
以后我变了。我准备将来叙述怎样的酸楚侵蚀缠裹了我、使我产生幻觉的轻纱,何时和如何尝试暴力和发现我的丑陋——这长期是我的消极因素,如同有腐蚀性的生石灰,摧毁着神童的心灵——以及出于何种原因我经常性地否认自己,甚至根据一种思想使我不快的程序判断其是否正确。追溯性的幻想已破灭,什么殉道,什么救世,什么不朽,一切皆倾塌,大厦成了废墟,我在地窖里逮住圣灵,然后把它逐走。树立无神论要经过长期而痛苦的努力,我认为已经彻底树立了。现在,我心明眼亮,不抱幻想,认清自己真正的任务,无疑配得上荣获公民责任感奖。近十年来,我是一个觉醒的人,久疯痊愈,铲除了甜酸苦辣的疯根,反而大吃一惊。我想起积习不禁好笑,但不知道此生今后留作何用,我又回到七岁时无票旅行的地位:检票员进入我的车厢,望着我,没有以前那么严肃了,其实他只想尽早走开,让我安稳地旅行,只要给他一个站得住脚的托辞,他就满足了。可惜我找不到任何托辞,况且我无心寻找,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尴尬地一直待到第戎,而我知道第戎没有任何人在等待着我。
我解除了包围,但我没有还俗。我一直写作。我不干这个干什么?
Nulla dies sine Iinea[166]。
这是我的习惯,再说也是我的职业。我长期把我的笔当做剑,现在我认识到我们无能为力。不管怎么说,我现在写书,将来继续写书,反正书还是有用的。文化救不了世,也救不了人,它维护不了正义。但文化是人类的产物,作者把自己摆进去,从中认识自己,只有这面批判的镜子让他看到自己的形象。此外这座破旧不堪的大厦,即我的假象,成了我的特性,我虽已摆脱神经症,但本性是改不了的。儿时的种种特性尽管大大减弱,遭到消磨,受到挫损,吃不开了,不出头露面了,但仍残存在五十来岁的人身上,大部分时间龟缩在阴暗的角落里,等待时机,趁你稍不提防,便抬头翘尾,以新的伪装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我真心诚意断言只为我的时代写作,但我对现时的盛名很恼火。这算不上什么光荣,因为我还活着,仅此一条就足以推翻我往日的幻想。是不是我暗自还抱有幻想?不尽然。我想,我的幻想已改编过了,因为我失掉了默默无闻死去的机会,有时反倒庆幸被人误解哩。格里塞利迪斯没有死,帕达扬仍跟我形影不离,斯特罗戈夫阴魂未散。我隶属于他们,他们隶属于上帝,而我不相信上帝。请你们想想如何理清其中的关系吧。就我来说,我理不清,有时怀疑我是否在玩输家算赢家的游戏,竭力践踏往日的希望,为的是得到百倍的偿还。在这种情况下,我将成为菲洛克忒忒斯[167],卓尔不群,但臭不可闻。这个残废者愿奉献一切,直至无条件交出宝弓,但可以肯定他暗地里在期待着报偿。
“随他去吧。”妈咪会说,“做人嘛,悠着点儿,别太费劲啦。”
我感到我的疯狂有可爱之处,那就是起了保护我的作用,从第一天起就保护我不受争当“尖子”的诱惑。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具有“天才”的幸运儿。我赤手空拳,身无分文,惟一感兴趣的事是用劳动和信念拯救自己。这种纯粹的自我选择使我升华而不凌驾于他人之上。既无装备,又无工具,我全心全意投身于使我彻底获救的事业。如果我把不现实的救世观念束之高阁,还剩什么呢?赤条条的一个人,无别于任何人,具有任何人的价值,不比任何人高明。
[1]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六日至六月二十四日让-保尔·萨特和西蒙娜·德·波伏瓦应邀访问苏联。他们跟陪同的法文翻译列娜·卓妮娜结下了友谊。一九六三年该书分两次刊登在萨特主编的《现代》杂志上,题献给Z.夫人(即列娜·卓妮娜)。一九六四年六月一日至七月十日萨特再度访苏,为Z.夫人翻译的俄文译本《文字生涯》写过一篇短序。
[2] 阿尔贝·施韦泽(1875—1965),法国神学家、哲学家。一九五二年获诺贝尔和平奖。
[3] 《火姑娘》,当时流行的猥亵小说。
[4] 指法国古里,一法里约合四公里。
[5] 阿丽亚娜是安娜-玛丽的爱称。
[6] 埃涅阿斯,特洛亚王子。希腊人围城攻打时,他英勇抵抗;特洛亚沦陷后,他背着父亲安客塞斯并带着孩子逃亡。
[7] 萨特用反讽的手法借用弗洛伊德的术语。弗洛伊德认为人的人格可分为三个层次:最底层叫“本我”或“伊特”,即无意识或潜意识,所谓支配人的生命的原动力;第二层叫“自我”,即现实化了的“本我”;第三层叫“超我”,即道德化了的自我,即属于道德、良心和理想的意识。这里萨特的意思是,没有受到父亲的任何影响。
[8] 勒当泰克(1869—1917),法国生物学家,著有《生命的新理论》(1896),《生命的科学》(1902)等。
[9] 韦贝尔(1864—1920),德国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哲学家。
[10] 传说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出世后立即被宣布为王位的继承人,不料几小时后,他母亲又生下一个男孩,这个男孩应是路易十四的兄长(据说,法国人把双胞胎中后出世的视为哥哥或姐姐)。但王位继承人已经宣布,不能改变,于是王室把他的哥哥赶走。他长大以后,一直神秘地被路易十四关在监狱里,因为孪生兄弟长得很像,阶下囚被戴上“铁面罩”,一直到死。
[11] 埃翁骑士(1728—1810),法国间谍,他的神秘之处在于人们不知道他到底是男是女。他被国王路易十五派到俄国执行秘密任务,后担任过驻伦敦大使馆秘书,并参加过欧洲七年战争(1756—1763)。1777年他回法国后,接到命令不许脱去女装,因此他很可能是一个男人。
[12] 指马恩河战役公告,一九一四年九月的马恩河战役中,法军大捷,从而阻止了德军的入侵,迫使德军后撤。
[13] 马克思夫人燕妮曾说过:“雨果是一个吹牛专家,用海涅的话来说,雨果不仅仅是利己主义者,而且是雨果主义者。”
[14] 俄狄浦斯,希腊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其宿命为杀父娶母。这里作者以玩笑口吻说自己独占母亲,但已不可能杀父。
[15] 提坦,希腊神话中的巨人族。乌拉纽斯(又译乌拉诺斯)和地神格伊阿(又译盖亚)所生的子女,共十二人,六男六女,他们是力大无比的巨人。
[16] 象声词,一般在讲述冲锋陷阵时使用,意思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17] 柏格森(1859—1941),法国哲学家,法兰西科学院院士,“非理性主义”的代表人物,一九二七年诺贝尔奖获得者。
[18] 波洛纽斯,狗名。
[19] 苏,法国辅币名,一个苏相当于现在五生丁,即二十分之一法郎。
[20] 圣米迦勒,统领天兵武将的大天使。
[21] 相传菲来蒙和博西施住在弗里吉(小亚细亚古地区名)。他们俩慷慨地接待了化装成旅行者的宙斯和赫耳墨斯,而其他居民却拒绝接待他们。两位天神降下大水惩罚弗里吉人,只有菲来蒙和博西施幸免。他们俩的名字成了夫妻恩爱的象征。
[22] 法国每个城镇的政府正门高处都有时钟。这句话意思是说普鲁士人占领了阿尔萨斯-洛林各城镇。
[23] 汉西(1873—1951),阿尔萨斯漫画家。
[24] 指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法国使用的二十法郎金币。
[25] 应译为:“夏绿蒂痛心疾首,瘫倒在维特的墓前。”见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
[26] 那喀索斯,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他看见水中自己的倒影,顾影自怜,相思而死。这是指自我欣赏到自恋的程度。
[27] 若孔德夫人即意大利画家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的原型,于一五○三年至一五○六年间创作,现藏卢浮宫。人们推测这是佛罗伦萨银行家弗朗塞斯卡的夫人蒙娜·丽莎的画像:她抿嘴微笑,从各个角度看,她都在微笑。
[28] 母鹿没有角,意思是尤物。
[29] 巴贝特,故事中的女孩名。
[30] 埃克多·马洛(1830—1907),法国作家,《苦儿流浪记》是他的代表作。
[31] 封特奈尔(1657—1757),法国作家,高乃依的侄子。曾任科学院常务秘书。著有《宇宙万象解说》。
[32] 阿里斯托芬(约前445—前386),古希腊最著名的喜剧家。
[33] 拉伯雷(约1494—1553),十六世纪法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作家,著名长篇小说《巨人传》的作者。
[34] 拉佩鲁斯(1741—1788),法国著名航海家,受路易十四派遣,前往发现新大陆,被瓦尼科罗岛的土著人杀害。
[35] 麦哲伦(约1480—1521),葡萄牙航海家,他首次进行环球旅行时,在菲律宾被害。
[36] 德加马(约1469—1524),葡萄牙航海家,于一四九七年发现可以从好望角通往印度。
[37] 泰伦斯(前190—前159),迦太基人,后沦为罗马奴隶,著名的拉丁语喜剧家,留下六部喜剧。
[38] 拉丁文:《赎罪者》。
[39] 医学术语:特应性。
[40] 卡菲尔人,系指非洲东南部沿海一带说班图语的部分居民。
[41] 鲁本斯(1577—1640),比利时画家。
[42] 梵狄克(1599—1641),比利时画家。
[43] 丢勒(1471—1528),德国画家和雕刻家。
[44] 伦勃朗(1606—1669),荷兰著名画家。
[45] 词典按二十六个字母的顺序排列,如第一卷的第一个词是A,最后一个词的词头是Bello,封面上标着A-Bello,下列各卷,以此类推。
[46] 布鲁图斯,罗马共和国创建人之一,于公元前五○九年推翻帝制,宣布共和,被选为罗马共和国第一任执政官。因其子与皇党勾结,他大义灭亲,把谋叛的儿子判处死刑。
[47] 法国十九世纪作家梅里美短篇小说《马特奥·法尔科纳》中的主人公。因其子做了背信弃义的事而将儿子处死。
[48] 法国古典主义戏剧创始人高乃依(1608—1684)的悲剧《贺拉斯》的主人公。剧情取材于古罗马故事。罗马和阿尔巴的战争持续多年,最后双方决定,各方出三人,败者的国土将被胜者吞并。贺拉斯孪生三兄弟代表罗马一方,对方是居里亚斯孪生三兄弟。决斗开始后,最小的贺拉斯见两个哥哥已战死,便佯作逃跑。然后回马将三个受伤的敌手各个击破,一一杀死。贺拉斯凯旋,他妹妹卡米叶知道情人被杀(因她已与居里亚斯一兄弟订婚),站在城门上指责他。贺拉斯勃然大怒,当场杀死了自己的妹妹。
[49] 作者原注:将近十岁的时候,我读到《横渡大西洋的客轮》[法国作家阿贝尔·埃芒(1862—1950)的作品。——译者],心神酣畅。书里讲一个美国小男孩和他妹妹的故事。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自己扮演男孩,深入他的角色,热恋着小姑娘比蒂。我很久以来一直想写一个短篇小说,讲一对因心中有乱伦的念头而迷途的孩子。不过在我的一些著作中,已能找到这种幻觉的蛛丝马迹。例如,在《苍蝇》中的俄瑞斯忒斯和厄勒克特拉,在《自由之路》中的鲍里斯和依维什,在《阿尔托纳的隐居者》中的弗朗茨和莱妮。只有弗朗茨和莱妮这一对付诸行动。这类家庭关系,引起我注意的并非是情欲,而是禁止性交:火与冰,纵情与节制交错在一起;如果乱伦是柏拉图式的,我倒挺喜欢。
[50] 贺拉斯杀死妹妹卡米叶之后,有人把事情告到国王那里。经过一番辩论,国王对贺拉斯说:“你的美德使你的荣耀超过你的罪过。”从而保护了贺拉斯。
[51] 查理·包法利在妻子自杀之后,发现了她的情人罗道耳弗写给她的情书。
[52] 拉丁文:神殿。
[53] 赫西奥德,公元前八世纪末至前七世纪初的古希腊诗人。长诗《工作与时日》是他的代表作,谴责贵族的骄横,歌颂农业劳动,介绍了不少农事知识。
[54] 荷马(约公元前九至前八世纪),古希腊行吟诗人。关于荷马是否确有其人,其生存年代、出生地点以及两部史诗《伊利昂记》和《奥德修记》的形成,争论很多,构成欧洲文学史上的所谓“荷马问题”。
[55] 阿那托尔·法朗士(1844—1924),法国小说家,以文笔俏皮含蓄著称。
[56] 库特林纳(1858—1929),法国作家、戏剧家,善于塑造滑稽可笑的人物。
[57] 马拉梅(1842—1898),法国诗人。初期属于巴那斯派,后来成为象征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58] 《地粮》是法国作家安德烈·纪德(1869—1951)的早期代表作。此处指纪德出名的年代。
[59] 夏多布里昂(1768—1848),法国作家,浪漫主义的主要代表之一。他在书中的照片多为头发蓬乱,目光直视,炯炯有神,严肃而带几分凶相。
[60] 查理五世(1500—1558),先后为德国皇帝(1519—1556),荷兰亲王(1516—1555),西班牙国王和西西里岛亲王(1516—1556)。提香(1490—1576),意大利文艺复兴盛期威尼斯派画家。他为查理五世画过像。一五三三年查理五世封他为皇室画师。
[61] 戈特弗里德·凯勒(1819—1890),瑞士作家,用德语写作。
[62] 《高龙巴》是梅里美的小说,法语高龙巴(Colombe)是鸽子的意思。
[63] 教科书中的字印得较大,字母之间的空隙也较大。
[64] 典出叙事诗《特里斯丹和伊瑟》:国王马克派侄儿特里斯丹替他去爱尔兰向伊瑟求婚。伊瑟的母亲交给伊瑟一瓶春药,祝她跟国王马克永远相爱。但在横渡海峡时,伊瑟和特里斯丹误饮了这瓶魔水,以致相爱不舍。马克和伊瑟的婚礼举行完毕,夜已来临,但在新婚的床上却躺着一个假伊瑟——忠实的女仆白兰仙做了替身。伊瑟和特里斯丹继续相爱,最后以自杀告终。
[65] 罗德林黛,《贝塔里特》的主人公,这是高乃依一部不成功的悲剧,发表于一六五一年。
[66] 均为高乃依相应的剧作《勒·熙德》、《西拿》、《罗多居纳》、《泰奥多尔》、《阿热西拉斯》中的主人公。
[67] 转经筒,藏传佛教徒祈祷用法物,形如桶,中贯以轴,其中装有纸印经文,上下两端固以轴承,周围刻六字真言,转动一周表示念诵六字真言一遍。
[68] 《唧唧叫》,《了不起》,《假期》,《三个童子军》,《绕地球飞行》等五种画报和杂志均为当时的儿童读物。
[69] 维尼(1797—1863),法国作家、诗人。
[70]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1828—1905)的小说,发表于一八六七至一八六八年。
[71] 《最后一个莫希干人》,美国小说家詹姆斯·库柏(1789—1851)的小说,发表于一八二六年。莫希干人是过去住在美国纽约州北部的印第安人。
[72] 《尼古拉斯·尼古尔贝》,英国作家狄更斯(1812—1870)的小说,发表于一八三八至一八三九年。
[73] 《拉瓦雷德的五个苏》,法国作家保尔·迪瓦(1856—1915)的小说,发表于一八九四年。
[74] 指牲畜的颈圈或奴隶的锁链。
[75] 居斯塔夫·多雷(1832—1883),法国绘画家、木刻家、画家、雕刻家。
[76] 埃利亚桑,即拉辛(1639—1699)的剧本《阿塔莉》中的人物。王子埃利亚桑被长老若亚德从他继母阿塔莉的屠刀下救出,藏在庙宇内。他长大成人后,在长老们的协助下,成为犹太人的国王,最后处死了阿塔莉。
[77] 《祸不单行》,法国一套侦探小说丛书名。
[78] 维特根斯坦(1889—1951),奥地利唯心主义哲学家、逻辑学家,后加入英国籍。在数理逻辑方面,特别在真值表和真值函项等理论方面有过贡献。
[79] 蒙田公立中学属中小学十年一贯制的学校。
[80] 樊尚·阿里奥尔(1884—1966),法国政治家,曾任法兰西共和国总统(1947—1954)。
[81] 共济会会员俗称三点兄弟,他们书写时爱用缩写F∴(单数),FF∴(复数),把三点连起来则成为三角,作他们的代号。
[82] 阿特拉斯,希腊神话中的提坦巨人之一,曾反抗主神宙斯,攻打奥林匹斯山,失败后被罚在世界极西处用头、手顶住天。
[83] 爱弥尔·孔布(1835—1921),法国政治家。一九○二年任内阁总理。
[84] 理查·瓦格纳(1813—1883)的三场四幕歌剧《罗恩格林》中的歌曲。
[85] 卢德位于上比利牛斯省。圣女贝纳黛特(1844—1879)生于卢德。她的幻觉引起人们对卢德的朝圣,朝圣日期是四月十日。
[86] 加西莫多,雨果名著《巴黎圣母院》中丑陋的打钟人。
[87] 此处《青鸟》指瑞典作家帕尔·阿泰尔博姗(1790—1855)写的童话故事。
[88] 《穿靴子的猫》,著名童话作家佩罗(1628—1703)的作品,与之齐名的,还有《小红帽》《灰姑娘》《睡美人》等。
[89] 爱德蒙·罗斯唐(1868—1918)的五幕诗体喜剧《西哈诺·德贝拉克》是十九世纪末法国最流行的戏剧作品之一,主人公西哈诺·德贝拉克爱吵架,好动武,夸夸其谈,假充好汉。
[90] 爱德蒙·罗斯唐的五幕诗体剧《小鹰》(1900)的主人公是拿破仑的儿子小鹰,他青年时代奢望光宗耀祖,但被德军俘虏。他企图越狱逃脱梅特涅的控制,结果事败身亡。
[91] 法绍达是旧城市名,今称科多克,位于苏丹上尼罗省。一八九八年该城的归属问题引起一场英法外交风波。法军从刚果出发,走旱路先占该城,自六月十日插上法国国旗,英军走尼罗河水路,九月十八日才到达。开始法国拒绝撤军,一八九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英国向法国发出最后通牒,法国屈服,整个尼罗河盆地从此割让给英国。
[92] 阿塞纳·吕班是法国小说家莫里斯·勒布朗笔下的人物,神出鬼没的小偷典型,外表极有绅士风度。在勒布朗的很多小说中出现过。
[93] 儒尔·法弗尔(1809—1880),法国律师、政治家、国防政府成员(1870)。儒尔·费里(1832—1893),法国政治家,曾对小学教育作出过贡献,但他是法国殖民扩张的积极鼓吹者和组织者。儒尔·格雷维(1807—1891),曾任法兰西共和国总统(1879—1887)。
[94] 本世纪初的电影是无声片,放映时带有钢琴伴奏。
[95] 指太平门上的梨形灯。
[96] 门德尔松所作的著名序曲之一,又名《赫布里底岛》。
[97]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德国,D区集中营关押战俘中的下级军官和士兵。萨特被俘后曾被关押在那里。
[98] 这四种均为根据侦探小说或惊险故事拍摄的无声电影,其中苏韦斯特(1874—1914)写的侦探小说《幽灵》最为著名。
[99] 《沉沦》,指法国作曲家柏辽兹(1803—1869)所作的四章传奇剧乐曲。
[100] 吉普(1849—1932),法国女作家。
[101] 弗兰克(1822—1890),法国作曲家。
[102] 伏都教,安的列斯群岛黑人的一种宗教。
[103] 格里塞利迪斯,又名格丽雪达,相传是十一世纪时的一位侯爵夫人,贤妻的典范。薄伽丘(1313—1375)最早讲述她的故事。萨路卓侯爵为了考验妻子的贤德,对她百般虐待,但她始终百依百顺,最后侯爵对她恩情弥笃,爱宠有加,尊她为侯爵夫人。萨特在下文中多次提到她。
[104] 《米歇尔·斯特罗戈夫》,儒勒·凡尔纳于一八七六年发表的惊险小说。主人公米歇尔·斯特罗戈夫是沙皇的信使队长,他奉命送一份重要信件到遥远的伊尔库次克去。该城受到鞑靼人叛乱分子的严重威胁,这次叛乱是由原皇家军官伊凡·奥加雷夫火扇动的。米歇尔·斯特罗戈夫不幸被伊凡手下的人抓住,受尽严刑拷打,险些被挖去双眼。小说从始至终贯穿了斯特罗戈夫大无畏的精神和绝对忠诚的品质。
[105] 被一滴眼泪的奇迹所救。——作者原注
[106] 长裤汉是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对广大群众的称呼。因当时贵族都穿短套裤,平民百姓却只穿长裤。
[107] 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一八四六年化装从阿姆古堡逃跑,穿的是泥瓦匠巴丹盖的衣服,后来他的政敌给他取绰号称他巴丹盖。
[108] 让-科克多(1889—1963),法国著名多体裁作家:小说家,剧作家,诗人,文艺评论家。
[109] 米奴·德鲁埃是本世纪初一个不出名的女诗人,因早熟而没有得正确的指导,天赋很快衰竭。显然,这里是科克多一句俏皮的反话。
[110] 贝督因人,居住在北非和西亚的一个游牧民族。
[111] 超现实主义初期的写作方法,即快速的、不假思索的写作,以抒写“潜意识”。
[112] 路易·布斯纳(1847—1910),法国小说家,以写惊险小说著称。
[113] 富埃吉是南美火地岛南部的一个地名。
[114] 当时法国小学星期四不上学,现在是星期三下午放假。
[115] 米歇尔·泽瓦科是前面提到过的《帕达杨一家》的作者。
[116] 保尔·魏尔兰(1844—1896),法国著名象征派诗人。
[117] 奥里亚克,法国康塔尔省首府,以名胜古迹著称。
[118] 埃尔斯特·勒南(1823—1892),法国宗教史家和语言学家。
[119] 指一七八九年前的法国封建王朝。
[120] 你沾沾自喜,别人乐于喜欢你;你攻击你周围的某个人,其他的人哈哈大笑;但倘若你解剖你自己的灵魂,所有的人就会嗷嗷叫。——作者原注。
[121] 雨果的第十本诗集(1859),也是他规模最大的史诗选本,几乎集中了他对人类历史的看法。
[122] 雨果代表作《悲惨世界》的主人公。
[123] 《历代传说》中的人物。
[124] 西维奥·贝科科(1789—1854),意大利作家。因参加烧炭党而被判死刑,后缓刑,坐牢九年。他写的《监狱回忆录》使他享有受侮辱的爱国者的盛誉。
[125] 安德烈·谢尼埃(1762—1794),法国诗人,因反对大革命的过激措施而上断头台。
[126] 埃蒂安纳·多莱(1509—1546),法国人文主义者和印刷师,因不顺从教会而被绞死。
[127] 拜伦(1788—1824),英国大诗人,因参加希腊反对土耳其统治的解放斗争而死于希腊。
[128] 典出希腊神话。七头蛇生有七个头,斩去后仍会生出,后为赫拉克勒斯所杀。这里说到七头蛇和龙,是指英雄需有用武之地。
[129] 左拉是为德雷福斯平冤狱的主将。
[130] 路易·莱皮纳(1846—1933),第三共和国期间任警察局长。
[131] 当时妇女没有选举权。
[132] 雷蒙·普万卡雷(1860—1934),于一九一三年当选为法国总统。
[133] 阿尔芒·法利埃(1841—1931),普万卡雷的前任总统。
[134] 清洁派,又称卡特里派,十二三世纪流行于西欧的基督教异端教派,该派信奉新摩尼教二元论,宣传善恶二元论,视物质世界为恶。
[135] 帕西法是瓦格纳三幕五场歌剧《帕西法》的主人公。这部作品肯定了善胜恶的力量,艺术家的牺牲使人类获得再生。萨特对此加以讽刺。
[136] 法国诗人和剧作家爱德蒙·罗斯唐的《尚泰克莱》是一出情节剧,主角是一只公鸡,名叫尚泰克莱。此剧在作者死后才搬上舞台。
[137] 指爱德蒙·罗斯唐的喜剧《西哈诺·德·贝吉拉》中的主人公。
[138] 达格雷照相是早期的一种照相法。
[139] 格里布依,法国女作家索菲·塞居尔(1799—1894)笔下的人物,可怜的女子格里布依害怕潮湿,干脆跳入水中。萨特的意思是,怕死干脆自杀。
[140] 福利欧是法国著名的加利玛出版社出版的一种普及版本,多为较有价值的文学作品,但价格较便宜。
[141] 巴黎高等师范学院。
[142] 保尔·尼赞是萨特青年时代最好的朋友,作家。后成为法共党员,《人道报》主编,一九四〇年五月在前线阵亡。
[143] 马欧也是萨特的同届同学。后曾出任联合国教科文总干事长。
[144] 罗伯斯庇尔于一七五八年生于阿拉。
[145] 本世纪初由苏韦斯特尔和阿兰合著的侦探小说《方多马斯》的主人公,是神出鬼没而富有诱惑力的罪人。
[146] 让-雅克是卢梭的名字,让-巴蒂斯特是莫里哀的名字,让-塞巴斯蒂安是巴赫的名字。
[147] 即堂吉诃德。孩子读《堂吉诃德》入了神。
[148] 地米斯托克利(前525—前460),古代雅典民主派政治家和统帅。
[149] 菲力普·奥古斯特(1165—1223),法兰西国王(1180—1223)。
[150] 一九一四年八月一日法国总动员,接受德国的宣战。
[151] 均为当时儿童读物的作者。
[152] 阿努·加洛班等人的作品。
[153] 一九一四年在阿戈纳发生激烈的交战,法方稳住了战局,一九一八年德军在此开始崩溃。
[154] 俾格米人,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内的一个种族类型,分布在中非、东南亚和大洋洲诸岛屿。
[155] 英文:各就各位。
[156] 指雨天可以活动的带顶棚的操场。
[157] 当时法国公立中学中仅次于哲学班(即毕业班)的最高班。
[158] A班是拉丁文班,偏重文史哲。甲班即优秀生班。
[159] 乌特勒支,荷兰历史名城。三十年战争结束后,曾在此签订《乌特勒支和约》。
[160] 吉亚科梅蒂(1901—1966),瑞士雕塑家,画家,萨特的朋友。萨特曾为他写过专文。
[161] 帕斯卡尔(1623—1662),法国学者,思想家和作家。
[162] 法利埃尔(1841—1931),法国政治家;一九○六至一九一三年间任共和国总统。
[163] 典出希腊神话传说,俄耳甫斯是善弹竖琴的歌手。他的妻子欧律狄刻死后,他追到阴间,获准把妻子带回人间,条件是在路上不许回顾。但俄耳甫斯急不可耐,当他接近地面时违约回首看妻子在不在,结果欧律狄刻又回到阴间。
[164] 法国作家阿弗雷德·阿索朗(1827—1896)的小说,全名为《科科朗上尉奇妙而真实的奇遇》(1867)。
[165] 《恶心》中的主人公。
[166] 拉丁文:无日不写作。
[167] 菲洛克忒忒斯,希腊神话传说中的神箭手,参加特洛亚远征途中被蛇咬伤,伤口化脓,臭不可闻,被同伴抛弃在一座荒岛上,后特洛亚久攻不克,又把他请到战场,射死特洛亚王子帕里斯。